作者 dayinout ()
標題 Re: [新聞] 護理師遭二次輾壓是因「撞傷不如撞死」? 律師駁「
時間 Tue Sep  8 20:19:14 2026


※ 引述《hshshshs (oo)》之銘言:
: 第二次回頭撞下去是
: 殺人罪吧
: 是預謀殺人吧
: 預謀殺人的罪有那麼輕嗎
: 讓人泯滅人性都不怕
幾十年前就有的事。

印象中幾年前看到一個youtube影片,

有個大車司機下車後看到輾到人,接著跑回車上再倒車,

當時年輕,看了氣憤。


現在看到這件事,少了氣憤感覺,只覺得可以考慮一致一點,

若要判死(雖說幾乎沒機會),那是不是連之前那種的,

也一視同仁一下


反正你知我知,社會規則就是這樣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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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ayinout 2026-09-08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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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護理師遭二次輾壓是因「撞傷不如撞死」? 律師駁「
09-08 20:19 dayinout
推 sa87a16: 台灣司法的奇蹟1F 42.73.41.6 台灣 09/08 20:19
推 PCC9169: 大車好像是因為保險問題 死了賠得比較划算 所以會故意弄死2F 61.58.74.79 台灣 09/08 20:21
推 michidoko: 一再發生,台灣司法真的垃圾4F 114.35.170.166 台灣 09/08 20:22
習慣就好

→ SGBA: 這樣就讓司機一起死才有用5F 111.248.123.39 台灣 09/08 20:22
推 abel0201: 撞死 保險就能理賠到最高金額,沒撞死 重傷的話 出險只會理賠一些 其他金額都要自己另外承擔 賠的比撞死人還多6F 101.9.117.130 台灣 09/08 20:25
※ 編輯: dayinout (36.231.100.13 臺灣), 09/08/2026 20:26:03
→ CORSA: 這樣的話會很容易見到司法院長去立法院備詢9F 36.236.68.139 台灣 09/08 20:27
→ a7788783: 殺一個人本來就不會判死刑,不過最起碼這種行為被揭發這要當殺人或謀殺去辦吧,這麼簡單正義在我國都不會實現10F 42.71.54.23 台灣 09/08 20:27
→ babuarea: 最近有印象就吊車壓肉泥跟公車倒車碾頭13F 123.110.254.137 台灣 09/08 20:28
→ lolggqq: 撞死雖然不會死刑也會判關久一點 值得嗎14F 42.72.243.141 台灣 09/0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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