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otholisi (行動ATM)
標題 [問卦] 速限範圍-鬼島人的認知真棒
時間 Sat Sep 19 08:24:24 2026



鬼島人民素質,看某版就知道

把超速當作理所當然

怪不得鬼島交通,受到10國以上認證(發出旅遊警告)

有卦嗎?



來鬼島旅遊,要注意 鬼島人民普遍素質很x,交通很亂的事實!

丟臉啦!


新北大道泰山貴和站 限速50km/hr

拎北行車記錄器實速52-53km/hr

結果被後方垃圾車主給逼車(閃大燈3秒以上、狂按連續喇叭5秒以上)

拎北把行車記錄器影片上傳yt,前年放在某版

結果某版某一些三寶跳出來說

「那絕對你的問題阿,限速50km/hr,上限是65km/hr」

你為何不騎到65km/hr以上等推文內容(我都有備份啦)


後來拎北把某版的三寶回答,直接跟林口分局交通大隊詢問


林口分局的員警:「限速50km/hr,會放寬到65km/hr才開罰,是因為考量 測速器誤差」

並不代表你可以開(騎)到50km/hr以上



= =


然後我問林口分局員警

那我行車記錄器gpd實速52-53km/hr

我也算超速嗎!?

林口分局員警:算超速行為!

那我為何還會被逼車(垃圾車主認為我騎太慢,狂按喇叭+閃大燈多秒)

我都騎到你說的「超速行為」了,為何後方車主要惡意逼車?


林口分局員警:嗯.........


以上都有全程通話錄音,更敢講!


台灣人素質日常

居然敢把超速當作理所當然

這種交通素質

怪不得榮登10國以上官方認證

來鬼島

要注意人民素質,交通極為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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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59.53 (臺灣)
※ 作者: shotholisi 2026-09-19 08:24:24
※ 文章代碼(AID): #1ghTOwu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9777466.A.E1B.html
推 kent00216: 為什麼是65 我怎麼印象是+10趴的寬限值而已1F 49.215.46.97 台灣 09/19 08:26
噓 syldsk: 看你在哪個車道3F 118.231.192.170 台灣 09/19 08:27
推 carkyoing: 台島人就這樣,把誤差/安全範圍當極限,智障最會把安全車距當可以插進去4F 218.161.24.37 台灣 09/19 08:27
→ syldsk: 還有前後車流情況6F 118.231.192.170 台灣 09/19 08:27
推 lpbrother: 現在可以檢舉逼車了
檢舉達人都不願意檢舉逼車7F 180.176.65.180 台灣 09/19 08:29
推 belucky: 上下寬限值不會超過10km/hr啦9F 27.242.8.208 台灣 09/19 08:30
推 dreamdds: 擋到狗10F 125.230.192.221 台灣 09/19 08:31
推 FannWong: 政府應該開發一種超速證 年繳多少可以換來無限速11F 1.165.26.187 台灣 09/19 08:31
→ druu: 飆仔就是整天把寬限值掛在嘴邊想當免死金牌13F 36.235.66.172 台灣 09/19 08:32
噓 marktak: 你可以撞回去 畢竟我是這麼做的14F 39.10.46.39 台灣 09/19 08:32
推 ncnuboy: 檢舉逼車不容易成立,因為警察也怕被申訴成立,他們反而倒楣!15F 27.247.66.191 台灣 09/1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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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林口分局員警就是這樣子回覆,他說要成立逼車很難

因為 被檢舉人 會投訴(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啦),

他們之前有送幾個像我這種案件,一開始有送出去(只要檢舉都會受理)

結果下場是被投訴,交通裁判單位的法官判 檢舉失敗!


他們分局員警還要寫報告解釋,所以這種影片,只要不構成明顯逼車要件

即使看起來「直觀」就是逼車!他們也不願意受理!

就是法官搞出來的。(鬼島的司法制度就是爛!)


這是他們的說法啦,我是不太相信啦!有通話錄音我有告知,員警也敢講出來!

後來某員警就幫我啦


還要感謝他,他說影片中這種開車方式,確實不當(直接打臉樓下某酸民仔,三小硬拗)

當然還有其它條款可以開罰這名垃圾車主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4/10/22 06:22
違規地點:泰山區新北大道6段與貴陽街口
違規車號:8056-YQ
違規類別:違規轉彎之處罰(48條)
違反法條:第48條第0項第02款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明確,已舉發在案。



→ druu: 然後你的案例 看起來警察懶得理你 只想硬凹?17F 36.235.66.172 台灣 09/1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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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凹是你嗎!我都有行車記錄器畫面,你還在找台階下唷!影片檔連結要給你嗎?

林口分局員警的電話,要不要我給你

咳:呸

※ 編輯: shotholisi (123.192.159.53 臺灣), 09/19/2026 08:37:44
※ 編輯: shotholisi (123.192.159.53 臺灣), 09/19/2026 08:53:57
推 ch333: 台灣人人有怒路症 無解18F 42.73.168.193 台灣 09/19 08:39
→ riker729: 連警察都覺得你在番 這種鳥事也要問?19F 36.228.124.96 台灣 09/19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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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我在番

林口分局某員警還幫忙拎北,用其它條款弄這名車主

後來員警找到這一條弄他亂開車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4/10/22 06:22
違規地點:泰山區新北大道6段與貴陽街口
違規車號:8056-YQ
違規類別:違規轉彎之處罰(48條)
違反法條:第48條第0項第02款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明確,已舉發在案。


林口分局的員警都說了,這種開車方式確實不當!

他會用其它條款開罰!



推 okichan: 鴿子就懶啊20F 1.163.254.172 台灣 09/19 08:42
→ druu: 你超速2km 跟後車超速+逼車 在台灣就是分開處理 獨立事件 台灣人會不知道?21F 36.235.66.172 台灣 09/19 08:48

我的文章意思是

我都已經騎那麼快了,為何還會被逼車

主要還是逼車行為


我請問你是不是故意誤解?

我當初是因為被後方逼車才網路報案

什麼叫兩件事分開

你閱讀能力有毛病嗎?
※ 編輯: shotholisi (123.192.159.53 臺灣), 09/19/2026 08:57:41
推 knik119: 超速跟飆車是不同概念。安全最重要。超速不代表不安全。23F 42.79.127.70 台灣 09/19 08:55
→ asd065: 檢舉達人都會被打了 不意外25F 118.171.14.64 台灣 09/1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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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搬來華亞園區租屋

這事件才是主要動機

媽的,拎北都超過道路限速50km/hr(路面都有標示) 騎到52-53km/hr(gps實速)

結果還被惡意逼車!

※ 編輯: shotholisi (123.192.159.53 臺灣), 09/19/2026 09:01:53
推 JamesForrest: 你就知道這裡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完全能理解你的問題,求助無門
跟警察交手一定要錄音錄影26F 42.72.133.145 台灣 09/19 09:01
→ potionx: 因為那些人沒有自我檢討的能力29F 118.166.65.227 台灣 09/19 09:05
→ druu: 台灣交通就這鳥樣 你要不就閃邊讓他爽
要不就檢舉自己爽 糾結這個根本沒意義30F 36.235.66.172 台灣 09/19 09:11
推 tinuo: 台灣多數民眾 民智未開32F 1.160.224.156 台灣 09/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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