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嶼天聖林)標題 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 毒駕「再犯害死人」最時間 Fri Oct 30 14:31:50 2026
※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銘言:
: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修正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有關毒駕相關規定,三讀條文明定,若
: 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
: 有期徒刑,得併科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 噓 seabox: 直播槍決吧 42.79.31.106 10/30 13:32
: 推 jason911152: 怎不改唯一死刑 39.1.4.207 10/30 13:32
: 推 almanch: 最低死刑再來講 210.202.200.22 10/30 13:32
: 噓 jinx5566: 唯一死刑很難嗎 61.224.22.171 10/30 13:33
講這些話啊,根本都沒意識到:
一、「唯一死刑」早已經被宣告「違憲」了
二、就算是橫行霸道的川普總統,也都不敢同意直播死刑,先不說是否被聯合國、人權團
體等施壓,基本上敢這樣做就是「野蠻」,不會有人支持(甚至還有可能因而成為跛
腳鴨)
三、正當法律手段的重要性
況且在立法院會上,莊瑞雄都說:(自行聽打)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今天的一個修正案,民主進步黨黨團在程序上其實還是要
表達抗議。禮拜三才進行朝野協商,我們知道這整個案子,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一共有五
十六案,逕付二讀的有六案,但今天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提出的共同版本,也就是說六
十二個案子,各委員手上現在拿到的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版本,在十二點三十三分二十
秒就要表決,……這個案子跟禮拜三朝野協商的不一樣,所以我感到非常遺憾的是,這
一部法令本來提出只有三個條文,七月二十二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循答完後,沒有進
入任何一個細項、一個條項裡面曲討論!……」
因此理論上還是「突襲」的狀況、猝不及防
如果是以依法行使權力的背景來看待,未必會獲得苟同... (但倘若有隱瞞的事,則另當
別論吧)
從而,基於這種程序正義的前提設想
假設其中的罰則真的是「唯一死刑」,立法院肯定就不會僅有眼見所見的、只有言語上爭
吵這樣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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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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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6-10-30 1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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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j29871049: 最低無期最高死刑1F 211.72.5.154 台灣 10/30 14:32
→ autumoon: 等台灣變成跟菲律賓一樣的時候就有可能死刑直播了。3F 153.231.20.38 日本 10/30 14:52
噓 miname: 法盲,釋憲的效力就被釋的那一次而已,立法院發錢的時候也沒在管違憲的5F 106.64.81.45 台灣 10/3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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