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標題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
時間 Sat Nov  4 00:47:21 2023



萬湖會議是十個人開會,決定六百萬人的命運,
大法官會議是十五個人開會,決定兩千三百萬人的命運,
這兩者在本質上其實沒差吧?

簡單說,如果我們認為萬湖會議是錯的,那又怎能說大法官會議是對的?

如果不立下限制制衡大法官,就只會變成萬湖會議這樣,
十五個沒有民意基礎的僭主,決定兩千三百萬人的生死...


所以我還是認為,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必須要有制衡的機制,

不能任其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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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75.88 (臺灣)
※ 作者: goetz 2023-11-04 00: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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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討論] 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有何差別?
11-04 00:47 goetz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47:35
jason748: 萬湖會議是決定屠殺人類,大法官會議是保障人權,相提並論是啥小?1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0:49

同樣都是不經民意決定多數人權益,在本質上沒有兩樣。

簡單說,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一樣,都是反民主的、壓迫人權的作法。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0:58
tinmar: 這是引進美國的
而且美國大法官是做到死3F 1.160.252.151 台灣 11/04 00:50

所以美國這次羅訴韋德案才會引發這麼大的騷亂啊.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1:28
tinmar: 台灣至少能任期制5F 1.160.252.151 台灣 11/04 00:51
jason748: 像你這樣有躁鬱症病史的,也是萬湖會議該消滅的對象欸6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0:51

所以才說大法官會議跟萬湖會議都是不對的,你懂了吧?

大法官高興釋憲說"吉普賽人的生命不在憲法保障範圍內",
也沒人能管他們,對吧?

jason這樣懂我的意思了吧?

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大法官也可以做出反民主、反人權的釋憲,
這樣你懂嗎?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3:49
tinmar: 那憲法更慘 憲法無法被制衡 因修憲太難8F 1.160.252.151 台灣 11/04 00:54
jason748: 會做這種解釋出來本身就違憲了,你這是假議題9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0:54

錯,問題是能決定違憲的只有大法官,那大法官做出違反人權的釋憲,
誰來制衡?

這不是假議題,是嚴肅的問題。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5:09
tinmar: 美國上次修憲已是遠古時代了
台灣18歲投票被否決11F 1.160.252.151 台灣 11/04 00:54

我上一篇有講到,公投。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5:28
jason748: 你歷史碩士很屌,但要嘴憲法拜至少去旁聽一下法律系吧13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0:55

你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啊,大法官違憲,誰來制衡?

順便一提,法律系今天才有人鬧了大笑話,連鐵路遺失物規定都不知道就亂罵人耶:)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7:01
jason748: 你找給我看世界民主國家,誰在限制憲法法庭的?15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0:56

你該問的是,世界到底有幾個民主國家有成文憲法?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8:06
jason748: 哪天大法官宣告死刑違憲,有點擔心你會不會崩潰到去做傻事啊17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0:58

很好啊,民進黨二十年不用執政而已:)
民進黨如果想被推翻下台,那就宣布死刑違憲,我不反對喔。

我再問一次,大法官違憲,誰來制衡?
不要逃避,回答我喔。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0:59:20
jason748: 世界有獨立憲法法院的國家這麼多,他們怎沒這問題19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00

舉幾個有獨立憲法法院的國家給我看看好嗎?

我等你喔。

而且你還是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話說你不要給我舉南韓喔,我會笑死...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1:45
jason748: 堂堂歷史碩士連維基都不會,真慘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6%86%B2%E6%B3%95%E6%B3%95%E9%99%A221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01

連縮網址都不會是怎樣?

我快笑死了,你舉的這些國家一大半都不是民主國家啊!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3:07
jason748: 連自己谷歌 憲法法院都不會,可憐24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03

所以你要說南韓很民主、印尼很民主、俄羅斯很民主?

打臉結束。

伊朗也有憲法法院,他們民主嗎?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5:13
jason748: 喔對了,沒憲法法院的國家,也有最高法院法官來做違憲審查,人家都好好的,就你一堆毛25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05

你一直在迴避我的問題耶。

而且你說到重點了,如果有別的替代機構,那為什麼一定要大法官?

你還沒回答我,俄羅斯也有憲法法庭,"人家好好的"在哪裡?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7:13
jason748: 扯遠了,你反的不是憲法法院本身,是具備違憲解釋權的法官本身28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07

我認為這種解釋權不能無限制,必須要有所制衡。

還有你的"人家都好好的"已經被我打臉了,不覺得臉腫腫的嗎?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08:35
jason748: 你自始自終害怕的就是死刑宣告違憲的恐懼,那是支撐你十幾年來生存的動力,我確實無法理解30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08

不是,我贊成修改刑法廢死。(我講過N百遍喔)

但我不贊成大法官釋憲廢死,因為這是反民主的作為。

要修,請直接修刑法。

我講得這麼明確,你還要扣我帽子,我無話可說喔。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0:07
SunnyBrian: HBO的Conspiracy(納粹大屠殺 2001)中文譯名跟內容不符(誤),也是講萬湖會議,大多是室內劇的文戲,那時覺得為何納粹那麼搞笑,搞屠殺還要什麼法律程序走一遭,東方人都不講這一套的。33F 223.137.69.21 台灣 11/04 01:10

jason748還是沒搞懂我想講的東西;
我捍衛的不是死刑,是民主。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1:21
jason748: 我是建議你,有需要的話再去尋求醫生幫助,多翻譯點好書轉移注意力造福世人,放下你的執著39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11

你一直在迴避我的問題,而且也沒有搞懂我在講什麼。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1:46
jason748: 不然十幾年後你還是這個樣子42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11
wayne62: "十五個沒有民意基礎的僭主"  看起來,萬湖會議又不是改由民意民主推派15個人就會改變主意 不殺猶太人了,當時德國在納粹的宣傳下,反猶太人是主流民意43F 150.116.177.120 台灣 11/04 01:11

反猶太人不等於要屠殺六百萬人,你還是搞不懂。

我再說一次,我恐懼的不是廢死,而是不經過民意的廢死;
沒有民意的廢死,就是獨裁。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3:08
wayne62: Wiki: http://i.imgur.com/SYsW3mX.jpg47F 150.116.177.120 台灣 11/04 01:13
[圖]

可能會沒收猶太的財產,但不見得會有大屠殺。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5:39
jason748: 要避免萬湖會議的罪行,憲法法院/大法官的存在就能解散這種反民主政黨了你知道嗎?48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16

他們也可以解散社會民主黨跟德國共產黨。(打臉結束)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7:19
wayne62: 多天真 才會以為有民意就不會幹壞事
納粹屠殺猶太人 希特勒也是有民意的51F 150.116.177.120 台灣 11/04 01:18

至少比沒有民意的情況好一點。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18:28
greedycyan: 好53F 182.233.153.53 台灣 11/04 01:18
jason748: 你沒聽過國會縱火法令?54F 114.41.22.155 台灣 11/04 01:19

我知道啊,但這跟我打你的臉無關喔。

jason完全搞不懂問題耶,我都講得這麼清楚了...

你不要一直跳針,我說得很清楚,我反對少數人獨裁,
這少數人不管是皇帝、元首、獨裁總統還是大法官,我都反對。

沒有制衡的權力只會失控,所以大法官也需要制衡,就這麼簡單。

我再問一次: 大法官作出違反人權的裁定,誰來制衡?

請不要逃避,回答我的問題。

這樣吧,我就按著jason的說法來推演:

大法官決議納粹違憲-->解散納粹-->與過半數的德國人為敵,
這樣會引發什麼後果?

請自己想吧。

納粹還只有50%喔,現在死刑是75%,
你要與75%的台灣人民為敵,會有什麼後果?
※ 編輯: goetz (58.114.75.88 臺灣), 11/04/2023 01:30:30
wayne62: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那句名言:「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因法律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力量。」
歷史上 有時民主就只是人們的偏見
比方像 美國黑白種族隔離政策55F 150.116.177.120 台灣 11/04 01:51
jump2j: 差別在於三權分立。
在三權分立下,要主動決定屠殺幾百萬人,這種重大剝奪基本權的行為,屬於立法權的權限,稱為「絕對法律保留」
大法官的職責,就是審查這種立法,是否合乎人權保障。換句話說,大法官不僅跟萬胡會議完全不同,事實上,如果當時納粹存在有效運作的大法官制度,反而可以宣告萬胡會議的決議違憲。
你以納粹為例,正好說明為甚麼人權絕對絕對不能由民意決定。因為納粹就是挾民意破害人權的經典案例,教科書談論多數暴力時必然列舉的範例之一。
大法官不能主動做出侵害人權的裁定,主動侵害人權這件事,只有立法權能做,大法官只能被動審查立法權通過的干預人權的法案是否合憲。
大法官解釋的結果,無非是1) 限制人權的法律合憲、2) 法律違憲無效,回歸未限制人權,兩種情形。換句話說,大法官的判決所能造成最大傷害,無非就是維持現行侵害人權的法規的效力而已,他完全沒有主動侵害人權的職權。
因此讓大法官做出萬胡會議這種決定,在現行三權分立體制下,不可能發生。
反而是縱容易受民族主義情緒操弄的人民公投決定人權,容易像納粹一樣,重蹈萬胡會議的覆轍
你的癥結就是一直擔心大法官侵害人權,但是在三權分立體制下,干預人權的措施只能由立法院發起,大法官唯一的權責就是被動審查。他「沒有」透過解釋主動干預人權的權限。
在三權分立制度下,要屠殺吉普賽人,必須先經過立法院立法,授權行政院執行,當有個幾普賽人對此提起訴訟時,大法官才能被動受理。
也就是,如果今天出現一個「吉普賽人不在生命權保障範圍」的大法官判決,意味著必然存在一個「屠殺吉普賽人的法律案」,還有「依照法律屠殺普賽人的行政措施」,如果不幸真的發生這種情形,說明立法、行政、司法三權都決定要屠殺吉普賽人,說明這個國家的三權分立乃至於憲政制度已經完全崩壞,在這種情形,公投也就不了你,建議你揭竿起義、逃亡避難比較實在61F 61.56.170.19 台灣 11/04 03:59
boat114555: 謝謝樓上J大專業的回覆,但我蠻好奇 如果立法院通過保障人權的法案,但卻被大法官否決,就像美國的羅訴案,這種情形又該如何理解?107F 106.133.43.107 日本 11/04 07:57
wayne62: 羅訴韋德案 是1973年大法官判決要保障各州婦女墮胎權,被2022年的大法官推翻
https://tinyurl.com/3dff38u3 推翻的原111F 150.116.177.120 台灣 11/04 08:23
chiangdapang: 因為大法官手裡沒有兵權和財稅115F 110.30.24.161 台灣 11/04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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