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標題 Re: [討論] NET事件 幾個疑點
時間 Fri Feb 23 10:54:43 2024



強制執行,請先上法院
這個命令要由法院來發布,然後會找法院的人跟你一起強制執行
請問是誰給警察命令讓他可以去這樣搞?

如果警察只是被叫去看戲
那現場有強盜現行犯,請問警察怎麼沒有馬上逮捕現行犯?

行政是行政,司法是司法,你以為還是國民黨以前黨國一體可以瞎搞嗎
司法沒有給你判決完,你行政就是不能自己變成司法單位去亂搞
行政就是要照著司法判決去執行,不是自己能判決
藍白糞不是最講求民主法治,現在又不法治了

※ 引述《CenaC (王葛格加油!!)》之銘言:
: ※ 引述《platinum500a》之銘言
: : 合約裡面都寫得清清楚楚
: : 期滿要搬遷跟點交
: : 我看好多人都說點交前還是合法佔有
: : 不能叫警察破門或強制執行
: : 可是這論點很奇怪欸
: : 你逾期不點交不搬走
: : 我也只能找警察來強制點交吧
: : 不然你「賴」著不點交不搬遷
: : 我不就卡死了?
: : 這跟法院那邊審理也沒關係
: : 當初合約就載明了出租房的權利
: : 我叫警察去強制點交 怎麼會有問題?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5.
: 不知道有沒有綠粉是以下這種情形
: 因為衛福部頒訂的防疫措施不敢出門而造成家人死
: 而且去吃麵發現麵裡有蟑螂 被店家嗆你沒找到第二隻就是你的錯
: 自己租出去的房被二房東租給一個合約到期賴著不走的租客
: 那時候的他應該是這樣
: 先跟政府打一個防疫措施官司
: 再檢舉麵店老闆食安問題
: 最後再告二房東的租客死賴著不走
: 若都發生在綠粉身上 說是報應也不為過吧
: ----
: Sent from BePTT

--
[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41.137 (臺灣)
※ 作者: ketter 2024-02-23 10:54:43
※ 文章代碼(AID): #1bs0ZrQ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8656885.A.68C.html
※ 同主題文章:
02-23 08:44 platinum500a
Re: [討論] NET事件 幾個疑點
02-23 10:54 ketter
※ 編輯: ketter (114.44.41.137 臺灣), 02/23/2024 10:57:26
okgod: 藍腦會說他去你家蓋違建可以嗎1F 42.79.195.20 台灣 02/23 10:57
patiger: 其實還真的可以,要趕很麻煩而已2F 42.77.225.209 台灣 02/23 11:07
kevin190: 說是蓋違建結果起造人還是基隆市府3F 42.74.124.225 台灣 02/23 11:09
Chen73: 藍營有選票支持 法院算什麼東西4F 111.83.113.187 台灣 02/23 11:14
cfetan: 合約載明逕自取回,對方似乎也同意在前5F 106.64.104.171 台灣 02/23 11:48
arc25610147: 基隆市政府就沒有產權,或說“還”沒有產權也行,目前產權就沒有登記,法院判決還未確定,這時候哪來取回的標的物啊6F 111.246.156.238 台灣 02/23 12:00

--
作者 ketter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