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討論] 大法官沒當過法官?
時間 Sat Jul 20 09:43:16 2024


※ 引述《teeo (teeo逾200間中資企業列T )》之銘言:
: 看有人推文說
: 這次的大法官有人沒做過法官?
: 真的嗎?
: 那這樣的人
: 懂得法律運作嗎?
: 懂得法律優先於一切嗎?
: 還有
: 這樣的人出的意見
: 法官會信服嗎?

《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
    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因此只要身居法律界專業,不管是否擔任過法官、或從內部擢升

只要符合實務執業年期資格,便可出任(只是特定單一類別的人數不得超過十五人的三分
之一),且有任期限制。



至於給出的判決能否令人信服

這是其他法律同行的事,吾等一般凡人干涉不來,只能當「吃瓜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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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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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4-07-20 09: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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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25k1719: 大法官就是國家的GM…信不信服是你家的1F 39.9.34.59 台灣 07/20 09:45
fallinlove15: 連這種漏洞都鑽 後果就是準備浪費至少一年了
賴缺德 目前至少一年罵不得3F 122.254.22.104 台灣 07/20 09:45
ilovptt: 藍白下一步就修司法院組織法,不要不信6F 49.217.58.80 台灣 07/2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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