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40316 (v40316)
標題 Re: [討論] 釋憲案 白話版 by Claude
時間 Fri Oct 25 17:07:30 2024



: 6. 刑法修正條文
: - 宣告將對立法院為虛偽陳述定為刑事犯罪的條文違憲
: - 認為這不當地將政治責任轉變為刑事責任
: 整體影響:
: 此判決保留了立法院核心的監督權力,但也明確劃定了憲法界限,特別是在權力分立和正當
: 程序方面。這為立法院行使職權與其他憲政機關的互動提供了重要指引。
: 該判決也強調了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的區別,認為某些政治衝突應透過政治程序而非法律制
: 裁來解決。這有助於維護民主憲政體制的正常運作。

以超司雞蛋案為例

請問農業部跟畜產會的頭頭說了幾個謊?

時序、跟誰購買、價錢、蛋的流向

都說謊然後只要付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

那如果今天傳與政府簽約的民間機構來

但是說謊的話

要付什麼政治責任?

所以只要有刑責就違憲欸?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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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49 (臺灣)
※ 作者: v40316 2024-10-25 17:07:30
※ 文章代碼(AID): #1d6r_KQa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9847252.A.6A4.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釋憲案 白話版 by Claude
10-25 17:07 v40316
m82: 超思檢調不是在調查了,你在崩潰甚麼1F 114.32.166.232 台灣 10/25 17:08
拖了一年?一年前農業部說一切合法合規欸?
MicChung: 沒關係,問問綠的要怎麼處理2F 61.228.158.67 台灣 10/25 17:08
linein: 所以以後大家一起說謊就好啦3F 27.242.30.10 台灣 10/25 17:09
fdtu0928: 有責任也不由立法院問責4F 49.216.132.254 台灣 10/25 17:09
刑法定了本來就檢查官問責啊
linein: 綠色大法官要這樣搞,以後大家一起說謊就好啦5F 27.242.30.10 台灣 10/25 17:09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09:30
tombstone: 可憐,大法官的解釋是違反權力分立,官員7F 36.228.234.240 台灣 10/25 17:09
我就好奇不能在立法院說謊違反什麼權力分立
fdtu0928: 由立法院問責就是各黨護短,如民眾黨8F 49.216.132.254 台灣 10/25 17:10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10:02
tombstone: 違法自然有檢調法辦,法盲理盲才會混在9F 36.228.234.240 台灣 10/25 17:10
現在是立院立了一條:不能在立院說謊。跟他說謊要掩蓋的犯罪是兩條罪欸
ddg1802: 狗昌:證據在哪?10F 101.8.33.128 台灣 10/25 17:10
Mradult: 不就下台了,檢調也沒傳,很倒楣耶11F 36.234.108.137 台灣 10/25 17:10
linein: 有責任不是立院問責沒錯,說謊沒有處罰,大家一起說謊搞爛台灣12F 27.242.30.10 台灣 10/25 17:10
tombstone: 一起搞不清楚狀況14F 36.228.234.240 台灣 10/25 17:10
CHENXOX: 唸木可心精 保佑阿貝 安定洨草心靈15F 223.137.88.9 台灣 10/25 17:10
GGFACE: 超思還敢講欸 一開始不是都沒問題不用去查 怎麼可以這麼下幹==16F 124.100.173.200 日本 10/25 17:10
linein: 檢調調查對啦,鄭文燦案子壓七年18F 27.242.30.10 台灣 10/25 17:11
MicChung: 關鍵字林濁水,他媽的爛鳥在爽三小19F 61.228.158.67 台灣 10/25 17:11
fdtu0928: 是不是說謊也不由立法院投票決定。你真20F 49.216.132.254 台灣 10/25 17:11
決定要不要送檢調吧?還是檢調負責啊
fdtu0928: 的法盲21F 49.216.132.254 台灣 10/25 17:11
都違憲了全台只有30%不是法盲
Mradult: 官員現在不止唬爛,對嗆都沒問題,把官員當狗罵的時代過去了22F 36.234.108.137 台灣 10/25 17:12
m82: 京華城案拖了幾年?24F 114.32.166.232 台灣 10/25 17:12
阿燦拖7年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12:18
tombstone: 阿伯一開始拿那麼多錢也都沒問題不用去查 怎麼可以這麼下幹25F 36.228.234.240 台灣 10/25 17:12
ohohohya: 那也不甘你立院的事 有證據請你立委豬27F 111.71.2.90 台灣 10/25 17:13
現在說謊就不犯法送檢調幹嘛?
ohohohya: 公送檢調28F 111.71.2.90 台灣 10/25 17:13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13:14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13:57
linein: 刑法141-1,也是檢察官調查有無陳述虛偽,法官判刑,是哪裡干預司法權,炒尼瑪的民進黨大法官29F 27.242.30.10 台灣 10/25 17:14
Egerice: 人叫要你講綠營立法實例,你扯林濁水32F 118.163.3.247 台灣 10/25 17:14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14:46
Egerice: 憨草崩潰有剩33F 118.163.3.247 台灣 10/25 17:14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15:17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15:56
linein: 你自己去看刑法141-1解釋理由,你看的下去?以後國民黨執政官員都說謊就好啦34F 27.242.30.10 台灣 10/25 17:17
tkucuh: 怎樣叫虛偽陳述?XDDD
刑法客觀事實可以框範圍,國會問答怎麼框36F 211.75.228.7 台灣 10/25 17:20
雞蛋跟誰買的?買多少錢?沒有客觀事實嗎?
kuninaka: 你去告阿 奇怪耶你
明明就有司法機構
為什麼一定要在國會上面才算數38F 36.236.123.112 台灣 10/25 17:22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22:42
kuninaka: 一定要黃國昌當法官才行嗎41F 36.236.123.112 台灣 10/25 17:22
違反刑法是檢調去告法院審理喔
kuninaka: 難怪他這麼想當法務部長
你星期一就去北檢提告不會喔
卡提諾真的害人不淺耶42F 36.236.123.112 台灣 10/25 17:22
※ 編輯: v40316 (101.10.5.49 臺灣), 10/25/2024 17:23:41
chenry: 司法權不歸立法管 少在那搞
立法院可以修法沒說可以當什麼在野特偵組45F 49.216.221.60 台灣 10/2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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