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ynecode (韋恩咖啡)
標題 [黑特] 震撼!朱富美大法官也贊成處罰說謊官員!
時間 Tue Oct 29 10:37:04 2024




幹幹幹幹幹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想說幹這怎麼可能

但除了詹森林大法官之外

朱富美大法官,都公開贊成官員說謊應該處以刑責!!

以下節錄:

https://reurl.cc/YqAg3O

 

 朱富美在不同意見書中指出,立法委員透過調查聽證或聽證程序,可履行多項關鍵職責
,如監督施政、瞭解行政部門是否撙節並有效執行預算等。出席聽證會之行政首長或政府
人員,如明知而故意為虛偽陳述,影響、阻礙國會對於重要施政之監督或議決法律案、預
算案之決定,對國家社會造成之損害及影響,可能遠超過傷害罪、詐欺罪等司法個案偽證
對司法權正確行使之危害,刑罰手段屬適當且必要手段。


朱富美引用美國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偉大的憲法規定並未建立和劃分黑白領域」,她
語重心長指出,如何保持權力分立原則之靈活性,關鍵應在制衡,避免將政府機關及其功
能劃分為密不透風的隔間。


==========================================================

看來真,大法官除了詹森林之外,還要再加一個朱富美!

她說的很好! 公務員應對國家與人民效忠

為了避免公務員與行政官員對國家不忠,對人民說謊,造成國家社會危害!

刑罰手段屬適當且必要手段! 對!

國家是國家! 民進黨是民進黨!

行政官員應該效忠的是國家跟人民,不是民進黨!

憲法規定立委有言論免責權,官員沒有! 是因為立法院代表人民!

謝謝朱富美大法官支持人民!

反觀政黑綠狗們,領納稅金護航行政官員走向獨裁,可恥!!

賴清德,可恥!!

--
對於側翼網軍引起人民反感的質疑,林錫耀指出,任何政黨它的體制,而民進黨的體制與
工作人員都很明確,「側翼網軍都不是民進黨主要成員。
https://reurl.cc/DlqxL5

- 恩,原來政黑網軍就連在民進黨都屬於底層w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65.252 (臺灣)
※ 作者: waynecode 2024-10-29 10:37:04
※ 文章代碼(AID): #1d84fLXt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0169429.A.877.html
tony121010: 處罰也不是立法院處罰啊
是要移送司法監察單位吧1F 111.243.215.77 台灣 10/29 10:37
釋字585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sevenfeet: https://i.imgur.com/sffGHpr.jpeg3F 101.10.60.143 台灣 10/29 10:38
[圖]
tony121010: 藍白自己立的爛法,始終也沒搞清楚狀4F 111.243.215.77 台灣 10/29 10:38
sevenfeet: 朱富美請立刻制裁馬英九!5F 101.10.60.143 台灣 10/29 10:38
papagenoyi: 你到底看不看得懂釋憲還有大家在討論的事情6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0:39
釋字585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9/2024 10:40:24
xulzj524: 沒辦法大法官共識決比人多的
死刑你就承受民進黨 廢死的魔力吧
搞一個一致決直接給你實質廢死
大法官辦不到的一致決 要求下面的法官要一致決8F 220.133.154.96 台灣 10/29 10:39
ferb: 明知而故意為虛偽陳述,這就和圖利一樣啊13F 101.44.82.154 香港 10/29 10:40
amovie:        刑責是法官判 不是立法委員
            知道嗎  雜草14F 61.216.178.86 台灣 10/29 10:41
ferb: 所以看綠醋因為要用圖利關柯而興奮16F 101.44.82.154 香港 10/29 10:41
jkhz: 40%就乖乖連廢死一起吞,不要像巨嬰只想爽17F 1.165.99.152 台灣 10/29 10:41
ferb: 但碰到說謊官員在哪裡跳針不能處罰,簡直是舔黨舔到新高度18F 101.44.82.154 香港 10/29 10:41
papagenoyi: 就講幾次了,識字585是在限縮國會調查權,在限縮立法院權利,你節的這段就有下半文,看不懂就說好嗎?20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0:42
社會底層不要亂解讀,釋字585: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
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
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
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ferb: 反正這些都記下來,政黨輪替時候,這些綠醋敢出來就叫他們先把以前的屎吃了就對了23F 101.44.82.154 香港 10/29 10:42
jkhz: 看到廢死支持度不到20%非常傻眼,青鳥沒飛?25F 1.165.99.152 台灣 10/29 10:42
sevenfeet: 必須立刻制裁馬英九!26F 101.10.60.143 台灣 10/29 10:42
s81048112: 怯戰昌和小草:綠色大法官27F 39.15.32.196 台灣 10/29 10:43
papagenoyi: 識字585「不是」在擴張立法院權利,不是藍白法案在強推的擴張國會權利,這已經討論到爛掉了28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0:43
 那本來就是立法院的權力,社會底層,不要亂解讀好嗎?
 釋字585號: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
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
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
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tony121010: 你整個釋憲文看完好嘛31F 111.243.215.77 台灣 10/29 10:44
papagenoyi: 這次大法官釋憲「沒有說」不能處罰說謊官員,是說「不是由立法院」去認定32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0:44
tony121010: 裡面就說有侵犯司法跟監察權問題了34F 111.243.215.77 台灣 10/29 10:45
papagenoyi: 到底搞不搞得清楚狀況35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0:45
 哪有侵犯司法跟監察權? 社會底層不要亂解讀
 釋字585號: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
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
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
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tim1112: 釋字585是在說真調會違憲,不是給你國會擴權的。
否則藍白黨現在怎麼不敢講釋字585?36F 111.80.247.92 台灣 10/29 10:45
deadliness: 司馬權跟處女一樣這麼怕被侵犯喔39F 42.73.142.197 台灣 10/29 10:45
tony121010: 馬當然怕你去侵犯他啊40F 111.243.215.77 台灣 10/29 10:46
yuta02: 欸欸你真的是淡江的哦?41F 116.241.146.180 台灣 10/29 10:46
ZhaiMan: 別再自慰了42F 180.217.76.25 台灣 10/29 10:46
yudofu: 說很多次了,釋憲是在解釋立法院立的法的內容,不是在個人是否贊成他們的想法43F 101.10.143.32 台灣 10/29 10:46
papagenoyi: 如果由立法院去認定、去處罰官員作出虛偽陳述,這叫做球員兼裁判,這樣可以理解嗎?45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0:46
tony121010: 不過馬英九可能會很樂意,你問問他48F 111.243.215.77 台灣 10/29 10:46
neverfly: "科處罰鍰之範圍內"→釋字585說最多罰
錢,你識字嗎?49F 42.73.83.198 台灣 10/29 10:47
 只要是實質的刑罰我都支持,罰鍰也支持
vega790205: 調查權行使跟立委質詢時官員說謊根本就不一樣好不好 藍白仔中文是不是不及格阿51F 111.81.246.159 台灣 10/29 10:47
herrowui: 邪教徒的浮木現在變成最討厭的美國憲法54F 223.138.9.35 台灣 10/29 10:47
tony121010: 應該是卡提諾法學院沒有國文課吧56F 111.243.215.77 台灣 10/29 10:48
yichen1234: 本來憲法法庭就不是一言堂57F 101.12.178.82 台灣 10/29 10:48
owen91: 又就本條規定所欲處罰之公務員虛偽陳述行為而言,行政首長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院會、委員會或調查(聽證)程序為陳述,於涉及事實性陳述部分,固須據實為之,不得為虛偽陳述,惟其就陳述內容所負責任,仍屬政治責任,無涉法律責任。行政首長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之陳述內容,涉有虛偽陳述致引發爭議者,乃屬政治性爭議,其本人自應受到民主問責,最嚴重之情形,即為去職以示負責。58F 111.242.51.238 台灣 10/29 10:48
papagenoyi: 官員做出虛偽陳述要負的責任是政治責任,若生其他法律責任,那是司法跟監察的事,不是說虛偽陳述無罪,而是這是兩條線、兩個不同階層的事情,到底有沒有搞懂釋憲在講什麼68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0:48
  那是綠狗大法官自己的解讀ww
  釋字585說很明白了,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
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藐視國會罪就是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詹森林大法官,跟朱富美大法官都支持!

amovie:         雜草知道刑責不是立委宣判嗎73F 61.216.178.86 台灣 10/29 10:49
scimonster: 怪怪的 她不想繼續撈了嗎???74F 223.140.112.106 台灣 10/29 10:49
gunseed: 說謊 跟 現在不能講 怎麼分75F 211.22.203.181 台灣 10/29 10:50
ohohohya: 白痴一個 又只拿585前段在那邊狗叫76F 223.136.17.55 台灣 10/29 10:51
deadliness: 政治責任?當然是抓進去關到漏尿才爽77F 42.73.142.197 台灣 10/29 10:52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9/2024 10:54:46
nnkj: 震撼 廢死大法官支持官員有說謊免責權78F 180.217.46.119 台灣 10/29 10:53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9/2024 11:00:04
jkhz: 党的政治責任不就喊一句我負責...就沒了79F 1.165.99.152 台灣 10/29 10:55
Asasin: 現在爭議不就是官員說謊沒刑責嗎XD80F 59.120.181.149 台灣 10/29 10:55
barbarian506: 哈哈哈,你藍白總統選贏不就好了,對國家有重大影響,還不輪替喔,有正常流程不會走,專搞些有的沒的,智障草81F 27.53.56.84 台灣 10/29 10:55
rogerlarger: 奇怪了如果發現官員說謊不能去法院告發他嗎?85F 223.139.222.23 台灣 10/29 10:55
jskblack: 立委說謊也要處罰 不是代表人民就沒事87F 111.243.93.39 台灣 10/29 10:55
  不行,憲法規定立委有言論免責權,才能有效監督政府
Hoty69: 下一篇是蔡彩貞嗎88F 101.10.107.21 台灣 10/29 10:56
yor: 藍白沒派你去辯論真是太可惜了89F 124.6.31.106 台灣 10/29 10:56
ke0119: 可悲 還在找浮木90F 220.150.249.176 日本 10/29 10:56
papagenoyi: 認為官員虛偽陳述致使可能有貪污瀆職之情事,要做的是去告發他由司法監察介入調查,而不是立法院的職務範圍,這到底有什麼難懂的?91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1:01
  詹森林大法官,跟朱富美大法官認同這是立法院的職務範圍。

  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這也都是立法院或國會的職務範圍。

  日本美國德國法國都是,請別硬要獨裁,謝謝。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9/2024 11:03:53
misslover: 怎麼了?不是說大法官都民進黨的95F 118.163.99.229 台灣 10/29 11:03
mizuhara: 所以就兩個認同其他不認同
你把其他不認同的當死人是不是?www96F 118.167.143.118 台灣 10/29 11:05
 支持獨裁,反對世界民主國家制度的綠狗大法官,跟死人有啥不同?
papagenoyi: 你到底要不要完整看完釋字?98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1:05
 詹森林大法官,跟朱富美大法官認同這是立法院的職務範圍。

  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這也都是立法院或國會的職務範圍。

  日本美國德國法國都是,請別硬要獨裁,謝謝。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9/2024 11:06:47
papagenoyi: 釋字本文原意就不是你掐頭去尾的意思你是不是字沒辦法看超過三行?99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1:06
WINDHEAD: 建議你自己認真去讀一下判決
不同意見書的主旨是指出他認為判決主文不夠嚴謹的地方, 不一定表示他覺得合憲101F 114.36.60.115 台灣 10/29 11:06
  就是合憲,謝謝!
linnx: 大法官會議本來就會有不同意見,少見多怪還特地發文真的完全展現白藍支持者的水準104F 61.227.199.88 台灣 10/29 11:08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9/2024 11:08:22
WINDHEAD: 合憲個鬼頭,那你怎麼看好幾個大法官的106F 114.36.60.115 台灣 10/29 11:09
papagenoyi: 扯日美德法更好笑,制度一樣嗎?他們有監察院嗎?好啊,不要監察院,就提107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1:09
WINDHEAD: 不同意見書認為判決主文太寬鬆了109F 114.36.60.115 台灣 10/29 11:09
papagenoyi: 修憲啊!藍白多數黨欸,到底有沒有搞懂法位階跟權力分立原則啊?110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1:09
  詹森林大法官,跟朱富美大法官都認定沒有權力分立原則的問題

  全世界民主國家,也都沒有權力分立的問題。

  只有獨裁國家會有,謝謝
WINDHEAD: 應該要全部違憲才對的
你根本沒搞清楚不同意見書的功能啊112F 114.36.60.115 台灣 10/29 11:09
papagenoyi: 全部混在一起談,黃國昌口水吃太多?114F 223.136.242.15 台灣 10/29 11:10
worse77: 我看到了另一種社會底層的解釋115F 61.219.69.98 台灣 10/29 11:13
leoheart1686: 這年頭讀書識字犯法了116F 49.97.25.184 日本 10/29 11:14
tactics2100: 說 只負政治責任 也是政治語言 跟 發誓不得好死 一樣 都只是個屁 沒啥小路用117F 27.53.113.237 台灣 10/29 11:15
iisaviorii: 難怪被黑單,585只說一半,就說請藍白修憲,5權改3權120F 42.73.109.21 台灣 10/29 11:16
WTF55665566: 贊成有刑責 但不代表認同由立院片面認定喔 搞清楚 立法權伸手過來就是違憲 懂?122F 111.71.34.228 台灣 10/29 11:19
蔡彩貞大法官則主張,舉行聽證會是立法院的職權,且藉由《刑法》「藐視國會罪」嚇阻當事人
故意進行虛偽陳述,可以確保聽證會的正確性,她認為刑罰與否應交由法院審理,「沒有
罪責不相當而有過剩的情形」。
※ 編輯: waynecode (60.250.65.252 臺灣), 10/29/2024 11:22:30
papagenoyi: 你真的看不懂欸?「她認為刑罰與否應交由「法院」審理」這兩個字是什麼?你到底知不知道藍白提出的法案內容是什麼啊?125F 223.137.251.139 台灣 10/29 11:27
Orisinal: 政治責任在台灣只是個笑話129F 38.21.187.224 加拿大 10/29 11:29
bryan910015: 喝咖啡就去對習近平效忠就好了 滾130F 61.221.15.193 台灣 10/29 11:35
czplus: 「民意則為最終依歸,刑罰手段並非屬追究政治責任之適當手段。」這也不是沒有道理,民意才是最後的裁決者
另外,多數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都是想要對構成要件砍上好幾刀的131F 114.34.58.2 台灣 10/29 11:47
DDG1000: 真能曲解。136F 42.75.11.255 台灣 10/29 11:50
czplus: 「應指明公務員所為虛假、虛構或欺騙之陳述,對聽證會所欲達成之目的或解決之問題,具有改變、阻礙、勸阻等影響立法委員妥適行使憲法權限之效果。」
「由此可知,該條禁止者,並非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所為之一切陳述,嗣後被發現與事實不符者,均會受到處罰。
蓋依其構成要件,必須是公務員所為之虛為陳述,係其「所知」且與受詢問之問題「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且有「虛偽陳述」之主觀犯意,方會構成。」
上面這兩段就是不同意見書的看法
多數意見和少數意見都同意虛偽陳述的危害,但對於民意代表有沒有權限開罰有差異
換言之,立法委員真的能拿民意給自己臉上貼金嗎?137F 114.34.58.2 台灣 10/29 11:50
anomic24: 是要洗幾篇153F 111.248.197.151 台灣 10/29 11:55
czplus: 蔡彩貞的說法也很有趣,就是「考慮到法院可以只處罰金,好像也不是很嚴重的樣子」154F 114.34.58.2 台灣 10/29 12:00
mizuhara: 民主就少數服從多數,不然咧??真要獨裁那也是60%民意選出來的藍白利痿賦予DPP搞獨裁的權利.要怪去怪去準備把大法官砍到無法運作的60%主流民意啊www156F 118.167.168.241 台灣 10/29 12:01
czplus: 立院內部是少數服從多數,但三/五權分立不160F 114.34.58.2 台灣 10/29 12:03
mizuhara: 另外~~雜草最崇拜的看門狗7~8年前也投贊162F 118.167.168.241 台灣 10/29 12:03
czplus: 三權分立講求的是各司其職(憲法忠誠義務163F 114.34.58.2 台灣 10/29 12:04
mizuhara: 成票給現任大法官喔~~所以問題是出在誰164F 118.167.168.241 台灣 10/29 12:04
czplus: )165F 114.34.58.2 台灣 10/29 12:04
mizuhara: 身上??166F 118.167.168.241 台灣 10/29 12:04
pcchuckwu: 你想騙人嗎?167F 42.79.145.133 台灣 10/29 12:04
mizuhara: 各司其職??螉上人都明言不甩釋憲結果了好意思講要各司其職??先去搞定螉上人3寶再說吧www168F 118.167.168.241 台灣 10/29 12:04
czplus: 他們現在的行為就是沒有在各司其職啊,目的就是癱瘓其他機關171F 114.34.58.2 台灣 10/29 12:07
mizuhara: 不過也不能強求雜草有腦能判斷是非善惡w173F 118.167.168.241 台灣 10/29 12:07
czplus: 唯一的問題是,制度上沒有可以罷免不分區立委的規定,等於他們不用負擔即時政治責
現有制度上的洞不是一般的多174F 114.34.58.2 台灣 10/29 12:08
johnsnow: 有些法盲就喜歡節錄自己想看的片段,然後不尊重現在最新的釋字
名字大概會取名什麼咖啡之類的178F 101.10.93.69 台灣 10/29 12:13

--
作者 waynecode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