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shua0606 (joshua0606)標題 Re: [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時間 Fri Oct 10 22:26:29 2025
※ 引述《analysis5566 (analysis5566)》之銘言:
: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
: 根據公司法第75條,新新併之後,新壽所有的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但蔣萬安卻認為已
: 經全部消滅了。
: 不好意思地說,蔣萬安畢業於政大法律系、美國賓州法學博士,還曾擁有美國加州律師執
: 照,這學歷跟黃國昌87%像。
: (條文內容)
: 第75條
: 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
: https://i.imgur.com/SQgQLEj.jpeg
: 新壽拿到這塊地本來就是柯文哲任內的決策,契約是依都市更新與地上權規定簽訂的,不
: 是說「法人消滅」就能片面解約,蔣萬安市長口口聲聲說要「依法終止」,卻避談契約細
: 節與賠償責任,這種法律理解根本經不起檢驗,看起來只是想政治操作一波。
: 更現實的是,若市府真要收回土地,解約、訴訟、行政救濟流程一層接一層,少說得拖個
: 五到十年,輝達是全球晶片超級大巨頭,怎麼可能為了台北市的拖延劇一直等?
: 蔣萬安講這些漂亮話,只會讓人更確定他對行政和法律時程完全沒概念。
以下是我猜的啦
應該是把合約終止放先位訴訟
然後賠錢解約當成備位訴訟
反正起訴先申請個假處分
讓輝達動工就算贏了
後面先位那個不可能贏的訴訟輸了也沒差
反正備位解約判多少賠多少
法院判的誰敢說我違法也不會吃圖利
搞不好人家算盤打的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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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16.97 (臺灣)
※ 作者: joshua0606 2025-10-10 2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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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shua0606 (101.8.116.97 臺灣), 10/10/2025 22:33:43
推 lepidoptera: 老黃還是不要去碰這塊有問題的地比較好..快換地點吧1F 36.231.90.132 台灣 10/10 22:35
推 mimimoumou: 新光也可以提假處分吧?不覺得輝達想跟北市府攪和這陀爛泥巴裡3F 27.51.19.131 台灣 10/10 22:39
推 netboy789: 美商又不是塑膠,到時候被告商業詐欺等等的罪5F 203.204.231.138 台灣 10/10 22:46
推 Supasizeit: 他標案的條款跟合約如果有明訂不得轉移 是要怎麼告贏9F 203.204.195.174 台灣 10/10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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