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mbj (顆顆)標題 [新聞] 快訊/32元回收電鍋送拾荒嬤煮熱粥 清時間 Tue Dec 2 18:51:4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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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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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ETtoday新聞雲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32元回收電鍋送拾荒嬤煮熱粥 清潔員涉貪污一審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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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北市1名任職逾30年的黃姓清潔隊員,因將回收車上的舊電鍋測試後轉送給拾荒老婦,被依
《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當時,《ETtoday新聞雲》獨家訪問黃員,他眼眶泛紅、聲音哽咽
,吐露「我很後悔,好人無法做…真的」。這件案更視為「善意與法條」正面衝突的指標性
案例,士林地院今(2)日11點宣判,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今上午11時宣判,法官審酌黃員沒有不法所得、動機出於助人、涉案金額極低且已自首,從
輕量刑,判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全案起源於2024年7月,黃男在執勤時發現資源回收車上一只電鍋外觀完整、疑似仍可使用
,遂先搬回家確認功能,隔日再轉送給一名靠撿回收維生的老婦人。他坦言,當時只是想到
對方常吃冷飯,想讓人「至少有熱飯可吃」。
事後,清潔隊內出現「有人私拿回收物」的傳聞,主管調閱監視器後鎖定黃員,要求他將電
鍋繳回。黃員因不好意思向老婦人取回,自掏腰包買了一個新的電鍋換回舊品,再親自交還
環保局。後於政風室約談時,他選擇主動向廉政署自首,全案調查中亦全盤自白。
該電鍋經回收商估價僅32.56元,但依北市環保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回收物一旦上車
即屬市府所掌管之財物,清潔隊員不得擅自占有或處分。檢方認定,黃員係「利用職務上機
會擅自取走回收物」,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的職務侵占罪構成,依法必
須起訴。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也表達求情意見,指黃男自首、自白,涉案金額低微,依同條例第8條及
第12條規定,可依法減輕其刑。然而,由於職務侵占罪為重大罪名,仍應交由法院審酌是否
緩刑、減刑。
今年9月9日首開庭時,《ETtoday新聞雲》獨家專訪黃員。當天,他剛從法庭走出來,情緒
仍相當緊繃。他說,執勤時看見回收車上有一只仍可使用的電鍋,心想家中附近有位靠拾荒
維生的阿桑常吃冷飯,便萌生念頭:「如果她有電鍋,至少能煮粥,日子好過一點。」於是
才會帶回家測試後轉送給對方。
沒想到此舉被其他人看到並檢舉,分隊要求他將電鍋歸還,並啟動調查。黃男當時在鏡頭前
語帶哽咽:「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10月14日第二次開庭時,審判長詢問黃員是否找得到那名老婦出庭作證。黃員低聲回答:「
我也很想找,但真的很久沒看到她,也不知道她住哪。」法官接著問他是否留有購買新電鍋
的發票,他則坦言沒有。談到案情如何曝光,他無奈表示:「應該是被檢舉吧,有人說我把
回收物拿回家,傳到分隊長那裡…。」
公訴檢察官在法庭上則指出,縱使被告主張動機助人,但「慷他人之慨仍是不法」,強調法
治社會不應鼓吹「廖添丁義賊」的觀念,並表示本案雖然金額極低、損害輕微,又有自白、
自首等情狀,但仍應「依法減刑,不得免刑」,避免社會大眾誤認此類行為可被容許。
法扶律師則為黃員辯護,強調他服務超過30年,從未違紀,這次確屬善意誤觸法網,涉案金
額僅32.56元,典型「情輕法重」,請求法院從寬量刑,並給予緩刑機會。審判長最後詢問
黃員是否有話想說,他沉默片刻,聲音沙啞:「好人難做…沒想到拿不要的東西送人也有罪
。」
本案也凸顯制度性問題,依環保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回收物上車後即屬市府資產,不
得擅自處分。然而,法務部今年已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法草案,針對「小額貪污」設置
更高彈性,包括刑期可減輕甚至免刑、擴大緩起訴適用範圍,讓處理更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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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註、心得、想法︰
有沒有人能解釋一下這個判決是怎麼回事?
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這樣真的沒毛病嗎?
這個是各位心目中想要台灣的樣子嗎?
那些很愛叫人家相信司法去看判決書起訴書的
能不能解釋一下這個判決是怎麼回事?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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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mbj 2025-12-02 18:51:49
※ 文章代碼(AID): #1fBiJ9T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4672713.A.776.html
推 Berotec: 啥怎麼回事
你覺得哪裡有問題2F 59.125.132.151 台灣 12/02 18:53
推 KONAMI: 不然你想怎麼判
這個要抓進去關喔4F 220.142.159.5 台灣 12/02 18:54
→ Berotec: 真的不太懂 哪裡有問題6F 59.125.132.151 台灣 12/02 18:55
推 ShockG: 所以這是公訴罪,不告也不行嗎?不然檢察官可以撤案吧7F 125.229.48.16 台灣 12/02 18:55
→ Berotec: 非告訴乃論9F 59.125.132.151 台灣 12/02 18:56
推 b08297: 這判決哪裡有問題這個電鍋又不是他的不能因為人家老就能貪污緩刑很好了啦10F 49.216.21.129 台灣 12/02 18:57
→ amelet: 覺得判決很正確,不是你的東西本就不該拿,就算拿去送人也一樣12F 118.167.208.94 台灣 12/02 18:57
推 KONAMI: 重點在於舉報的吧
不能私下講嗎吃飽太閒嗎14F 220.142.159.5 台灣 12/02 18:58
推 oscarwu3041: 法官依法判決啊,如果結果不合理就修法,法務部也說要修16F 106.64.33.201 台灣 12/02 18:58
噓 s8510785107: 貪污藍白仔不用被關就該燒高香惹,18F 182.233.96.29 台灣 12/02 18:58
→ KONAMI: 有那麼嚴重嗎19F 220.142.159.5 台灣 12/02 18:58
→ s8510785107: 還想裝受害者搞鄉愿啊?20F 182.233.96.29 台灣 12/02 18:58
推 kairi5217: …已經判很輕了 法律條文就擺在那 不然就是修法21F 110.30.24.242 台灣 12/02 18:59
推 Zenryaku: 出於善心但犯法就犯法,緩刑很合理阿23F 39.14.72.238 台灣 12/02 18:59
→ amelet: 更何況法官已經罕見的連用四次減刑規定幫'24F 118.167.208.94 台灣 12/02 18:59
→ Berotec: 噓的老兄有病吧 這也扯藍白25F 59.125.132.151 台灣 12/02 18:59
→ amelet: 他減刑,然後再給緩刑,對他很仁慈了26F 118.167.208.94 台灣 12/02 19:00
→ Berotec: 私下講啥 他先帶回家測試 誰知道啊27F 59.125.132.151 台灣 12/02 19:01
→ amelet: 這還要抱怨就不分是非了28F 118.167.208.94 台灣 12/02 19:01
→ Berotec: 舉報的人又不知道她最後送老婦
看內文好不好 他先帶回家29F 59.125.132.151 台灣 12/02 19:01
→ dix: 重點是有人檢舉 檢察官不辦就違法31F 223.137.208.12 台灣 12/02 19:11
推 kaishaochen: 拾荒老婦從頭到尾沒現身,誰知道是不是清潔隊員因被監視器抓到後虛構出來的32F 61.222.141.154 台灣 12/02 19:11
→ dix: 這案從檢察官到法官都盡力幫忙了 還要苛責司法就真的是法盲35F 223.137.208.12 台灣 12/02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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