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eddy50301 (忠孝帝君萬壽帝君)
標題 Re: [討論] 原來版主犯罪連懲處都沒有喔?
時間 Sun Dec  7 10:37:04 2025


※ 引述《ssjayss (舔舔老二泡泡茶)》之銘言:
: 昨天政黑前版主鬧出這麼大的事情
: 結果只是被解職
: 甚至沒有被水桶
: 我們一般鄉民發文少了幾個字
: 或是說錯話
: 甚至主題不對
: 都等著被版主水桶
: 甚至退文
: 結果版主揚言要對未成年人不利
: 卻沒有任何懲處?


你講這個我真的不知道說什麼
要水桶懲處
也必須要有板規作為依據

目前啦
就沒有亂改版標會有什麼罰則
板標就是板主想怎麼改 就怎麼改
當然前提是不要搞到炎上

你把有明確罰則的違規
和這種引發炎上的事件來做對比
顯然有不妥之處

當然你有什麼意見
也應該去政檢討論
畢竟你是想討論板規啦

不過特殊時期我也不會跟你計較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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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mgur.com/a/NHXlH2q
 https://imgur.com/a/BndUu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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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92.102 (臺灣)
※ 作者: freddy50301 2025-12-07 10:37:04
※ 文章代碼(AID): #1fDEXLnS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5075029.A.C5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原來版主犯罪連懲處都沒有喔?
12-07 10:37 freddy50301
xxxcv: 3-4不算嗎?1F 223.140.156.39 台灣 12/07 10:39
           整個第三章規範的是推文跟發文
xxxcv: 4-4沒踩到?2F 223.140.156.39 台灣 12/07 10:41
           4-4也是推文跟發文阿 自己去看好不好
※ 編輯: freddy50301 (218.166.92.102 臺灣), 12/07/2025 10:42:44
※ 編輯: freddy50301 (218.166.92.102 臺灣), 12/07/2025 10:43:54
scott01: 規則是有權的人訂的3F 114.137.0.58 台灣 12/07 10:44
xxxcv: 3-1就跟你講適用範圍是本板,還是版標不屬於本版?4F 223.140.156.39 台灣 12/07 10:44
laptic: 建議問小組長怎樣處理吧 明顯犯法但板規不能罰啊 = =
而且文字都說「發文」「推噓文」,但選情報導?其他可見地方(如板標)?
犯法 → 有犯法嫌疑6F 180.74.218.178 馬來西亞 12/07 10:44
xxxcv: 3-1語意是包括但不限於推發文吧不然只准版主找bug作亂敗壞風氣?
版標就是版主意思表示的發文阿,不然你說說版標性質是什麼11F 223.140.156.39 台灣 12/07 10:48
           板標就是沒有規範阿  什麼叫明顯犯法= = 就沒有針對板標的罰則
           當然你要去小組生一個那就可以當成參考啦
c24253994: PTT 最大的懲處就是身敗名裂啊?什麼水桶大家不會在乎好不好?15F 110.28.32.25 台灣 12/07 10:59
※ 編輯: freddy50301 (218.166.92.102 臺灣), 12/07/2025 11: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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