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標題 Re: [討論] 憲法第37條時間 Thu Dec 11 06:32:28 2025
※ 引述《kuijun228 (Daoko小粉絲)》之銘言:
: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 這句是兩行為吧?
: 1.依法要公布法律
: 2.命令需要行政院院長副署
: 這也是緊急命令需要先行政院院會決議同意後才能發,畢竟沒同意沒副署命令也會無效,應該是這樣。
: 那現在在洗行政院可以不副署的
: 是在把三讀法案當命令在再一起騙人嗎?
: 有沒有法律專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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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須經
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
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這條只規定到總統,並沒有規定到 行院院
第 57 條
三
行政院對於
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
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
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
分之二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二、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
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原本憲法規定,如果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失敗的話, 行政院院長應該接受,不然就要辭職
修憲後
覆議失敗,
行政院院長應該接受… ,然後…沒了
憲法(增修條件)沒有說,行政院院長不接受會怎麼樣…
所以說這樣是違法還是違憲,會產生問題
行政院和立法院間有問題,可以送憲法法庭來解釋
( 立法院也可以提不信任案)
但憲法法庭也被藍白給卡死了…
結論:
我認為
民進黨現在的做法,就是 卡Bug
他投票投不贏,但他就是不理藍白,藍白也不想倒閣啊
修憲訴法時,就有人說過了
藍白這樣卡憲法法庭,到時候
民進黨政府不執行, 就沒有其他手段可反制了…
現在這種局面,早在大罷免前就很多人建議了…
就算 32:0 也改變不了…
對DPP來說就是, 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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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whung 2025-12-11 06: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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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憲法第37條
12-11 06:32 rwhung
推 kuijun228: 所以都在違憲 還好意思說對方 點點點1F 123.241.38.200 台灣 12/11 06:38
推 cg323: 笑死~最後帳就算到總統頭上 XD
也不想想行政院長怎麼產生的 XD2F 61.224.80.38 台灣 12/11 06:52
推 quid1121: 支持對抗 做對的事4F 111.254.66.132 台灣 12/11 06:55
推 flyclud: 所以覆議失敗,行政院就應該接受啊5F 1.168.196.25 台灣 12/11 07:07
推 kuijun228: 不接受就辭職 還那邊不副署 點點點6F 123.241.38.200 台灣 12/11 07:08
修憲後就沒規定要自請辭職了
推 junnn: 只要詐騙党全面落選 是不是就沒這情況了7F 211.72.50.19 台灣 12/11 07:09
※ 編輯: rwhung (1.174.49.239 臺灣), 12/11/2025 07:11:22
推 catgod: 就空轉到下一次選舉,賴硬頸也不是一兩天8F 101.8.233.118 台灣 12/11 07:45
推 alex2009: Bug 的地方解釋的很清楚9F 111.83.76.203 台灣 12/11 08:02
推 Orisinal: 覆議失敗就應該接受 沒有可以選擇的空間 沒有要求辭職是因為行政院長總統可以完全任免 要求辭職沒有意義10F 38.21.187.224 加拿大 12/11 08:04
噓 finhisky: 用狗法官反制民進党違憲? 反智喔13F 101.8.225.205 台灣 12/11 08:05
推 Orisinal: 根本沒有選擇 不叫卡 bug 這叫違反憲法14F 38.21.187.224 加拿大 12/11 08:06
推 hcwang1126: 其實就是犯錯了 沒有罰責 超級大總統制
廠商說有毒沒毒 驗了才算 就算你看到我加了不該加的東西 法律沒規定 就算加了有毒的 也沒罰責 這就是講給支持者聽的 我就是要對幹 沒辦法說服其它人 民進黨這個招牌 不需要商譽了
再來可能就是執政黨號召人民上街頭救國的套路15F 220.136.151.54 台灣 12/11 08:07
推 q123212: 所以違憲的是綠共 果然做賊喊抓賊24F 223.138.89.134 台灣 12/11 08:18
推 zxcasd848: 感謝桌榮泰犧牲自己 等到換屆政府這些違法行為都會被追究 為了救國救黨犧牲25F 36.238.200.85 台灣 12/11 08:20
→ xra686: 有GG的 就趕快倒閣啦 廢物52+827F 182.233.140.79 台灣 12/1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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