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82 (辱華被祖光宗耀祖)
標題 Re: [討論] 代理孕母相關法條-完整修法條文內容
時間 Mon Jan 12 15:51:27 2026


※ 引述《jacklyl (青雉)》之銘言:
: 例如
: 1.有錢人以後小孩都用買的
: ->你要先是病友才行
王大陸案好像才發生沒多久?
: 2.隨便一個人都可以去當代孕(被逼代孕)
: ->代孕者生理、心理、家庭需要經過專業機構評估,評估機構由主管機關訂定
你如果有在醫院工作過就會知道,再專業的評估
都很難擋下家族中的情勒、錢砸出來的半推半就、虛假的承諾...等"合法偽造"的意願書
而且就算專業人員依照經驗法則判斷這是高風險個案
也很難以合法的方式取得證據來否決,只能依照主管機關規定的評估程序跟項目完成評估
: 3.中國要透過外配洗人口 or 外勞是受害者..等
: ->已經規定要是本國籍才能當代理孕母
中國想洗人口有一千種方法,我們不需要幫他們多開一道門
: 4.不婚不生 被逼去當代理孕母
: ->已經規定至少要有生產經驗才能當代理孕母
: 5.真的出事了 保大還是保小??
: ->已經規定 對孕婦有危險的情況 依照優生保健法概念 代理孕母可自行終止
: 如果是小朋友基因檢測(對母親不危害)有問題 則要雙方同意 或事前約定
真的出事了,契約內所訂定的保險內容是否足以承接代孕者的損害?
如果代孕者因為產後大出血、顱內出血、子癲前症等併發症
造成終生臥床、洗腎等嚴重後遺症,超過保險內容的花費要由誰來承擔?
由代孕者及其家人承擔,是否是變相剝削代孕者
由受術者承擔,是否會產生道德風險,讓代孕者臥床越久家屬領越多?
: 6.立法者的機構發大財
: ->通過法案哪些機構能接 也是主管機關決定
立法者可以去關說、去施壓,政黨輪替後,執政黨跟立法者變成同黨
: 7.靠代理孕母賺大錢
: ->營養金、交通、保險..上限金額由主管機關訂定
上限由主管機關訂定反而更糟糕,等於是風險溢價由政府決定
扭曲市場運作的結果通常不會太好
: 這法案老實說大多數人用不到
: 要不要給少數有遇到問題的人一個選擇而已
: 與其說有多大多大的問題 不如說反對的在找多極端多極端的案例
剴剴案算不算是極端案例? 我們可是為了這個案例修法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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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chxxxshl8<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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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82 2026-01-12 15:51:27
※ 文章代碼(AID): #1fPAW2tp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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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代理孕母相關法條-完整修法條文內容
01-12 15:51 m82
DIDIMIN: 會走代孕的,那些一堆自費檢查都不會少吧還需要強制規定嗎1F 140.134.85.11 台灣 01/12 15:52
bbbing: 對,情勒出來的自然受孕已經快淹沒台彎了代孕會被情勒,那想必婚姻與自然受孕不會還得要先有自然受孕順產經驗以取得資格3F 60.250.191.138 台灣 01/12 15:53
因為酒駕的已經很多了,所以再開放個大麻跟Etomidate也沒關係吧

就是因為不想被情勒的女生越來越多,所以生育率越來越低XDDDD
bbbing: 欸,可是代孕法不是會讓情勒變的超多嗎6F 60.250.191.138 台灣 01/12 15:56
qber: 果然無限上綱滑坡出現了7F 223.141.148.125 台灣 01/12 15:59
我講的都是自己醫療現場的經歷:)
busman214: 這哪是無限上綱,m大是醫生,這是他的現場經驗欸= =8F 42.79.60.147 台灣 01/12 16:02
HodorDragon: 法條只是文字 真正的變數都是“人”10F 39.14.22.140 台灣 01/12 16:07
endingbn: 腦性麻痺發生率是千分之3.4 而且無法在產檢查出。 到時候製造ㄧ堆遺棄問題11F 220.132.33.19 台灣 01/12 16:11
calase: 然後也不要推給保險,道德風險這麼高的業務保險業者通常不會想碰的13F 111.71.70.45 台灣 01/12 16:55
※ 編輯: m82 (114.32.166.232 臺灣), 01/12/2026 1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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