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標題 [討論] 現在說黃國昌是小偷,黃嫌告的成嗎 ?
時間 Mon Jan 19 20:25:30 2026


我也不影射了、我就直接指名道姓,黃國昌 就是小偷、竊盜犯

意圖偷取國防機密資料

雖然黃姓嫌犯 說是不小心、只有夾帶出去30秒而已

但這就是偷竊行為,我這樣說 沒錯吧 ?


現在說黃國昌是小偷、被黃姓嫌犯提告 妨礙名譽 告的成嗎 ?

各位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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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12.195 (臺灣)
※ 作者: nicholas0406 2026-01-19 20:25:30
※ 文章代碼(AID): #1fRYAy7T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8825532.A.1DD.html
MVPGGYY: 百分之百可受公評不起訴1F 1.175.224.88 台灣 01/19 20:26
kairi5217: 當然 放心2F 27.247.135.231 台灣 01/19 20:27
onekoni: 可受公評3F 101.10.165.243 台灣 01/19 20:28
h5t6566556: 事實有什麼不能說的?4F 42.79.238.118 台灣 01/19 20:30
catgod: 當然可以,邏輯清晰,鍾小平出動了
不過北檢應該不會理啦5F 101.8.232.25 台灣 01/19 20:30
vaughn: 放心,他fb留言超多人說他小偷,輪不到你大膽一點,黃嫌直接改成黃賊7F 118.150.164.112 台灣 01/19 20:33
iwinlottery: 綠共想用叛國罪辦都可以
黃捷膩9F 115.43.142.51 台灣 01/19 20:37
strikeman: 很好,直接斃了。11F 36.224.86.187 台灣 01/19 20:51
mintex: 現行犯...還想偷偷帶出去..就是偷竊12F 122.100.89.152 台灣 01/19 20:58
ladygaga168: 某委:再問就提告13F 60.248.33.58 台灣 01/19 22:20
eowa: 偷東西是客觀事實 要告什麼14F 61.220.112.243 台灣 01/1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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