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Re: [新聞] 史上首例!前中油執行長徐漢「剪斷電子腳時間 Mon Mar 23 15:53:43 2026
※ 引述《kuninaka ()》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P77TuLhO-g
: 記者 盧品皓 / 攝影 徐記宏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 前中油執行長徐漢涉嫌收賄2700多萬元,當時法院裁定限制住居、出海及出境,甚至配戴
: 電子腳鐐監控,沒想到,原定23號一審宣判,徐漢竟開車逃到屏東萬巒,剪斷電子腳鐐後
: 棄保潛逃,成為史上首例,行蹤至今成謎。
結果今天第一審判決出爐了,難怪會想潛逃,是預知會遭遇的刑罰了嗎?而且直到宣判當
天也沒到庭,真的夠天才的...
剛剛出爐的橋頭地院一一一年度金訴字第八十六號刑事判決摘要:
判決主文
一、被告徐漢等二十四人所犯罪數、應執行刑、褫奪公權及沒收總整理:
*備註:編號十八至二十二所示被告前經本院於一一三年二月二日判決;編號二十三、二
十四所示被告則經本院於一一三年二月五日判決,均已確定。
二、被告徐漢等二十四人所犯各罪之簡要事實、罪名、刑度:
一:RFCC大修案
(一)決標金額:1億9,900萬元。
(二)事實:執行長徐漢透過公關課管理員陳俊佑,與文祥公司顧問黃建源期約賄賂150萬
元。嗣文祥公司得標,黃建源於108年7月5日在大林煉油廠旁加油站將現金120萬元賄款交
給陳俊佑後,陳俊佑再前往徐漢在中油公司的執行長宿舍交給徐漢。之後,因徐漢要求補
足尾款,黃建源遂再於108年9月19日將現金30萬元輾轉經由下包商川禎公司副總經理高進
源、總務主任黃耀恩,透過陳俊佑轉交給徐漢。而徐漢念及陳俊佑經濟困窘,遂將該30萬
元尾款分給陳俊佑。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9年。
2. 陳俊佑: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2年10月。
3. 黃建源: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符合自首要件,免刑。
4. 高進源: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7月。
5. 黃耀恩: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7月。
二:冰水機案
(一)決標金額:1億7,257萬2,750元。
(二)事實:執行長徐漢透過白手套劉睿麟,與惟原公司負責人李永浩、顧問黃立良聯繫,
並透過其執行長管理監督及人事權,撤換原冰水機案承辦人及工務組經理,改由工程師黃
榮泰(於本案後升任經理)擔任,共同將冰水機案預算金額,從3千萬元浮報至2億元(徐
漢擔任執行長所具有之核定權上限),黃榮泰、李永浩、黃立良為確保惟原公司能得標,
另委請川菱公司副總經理林聖傑以川菱公司名義,及透過郭世哲居間牽線,委請沛群公司
負責人籃建國以沛群公司名義,進行陪標、圍標。嗣惟原公司得標,並領得第一期6成驗
收款後,李永浩乃於111年1月25日在左營高鐵站,將裝有1千4百萬元現金的行李箱交給白
手套劉睿麟,劉睿麟自己留下現金610萬元後,將餘款現金790萬元賄款拿到徐漢辦公室交
給徐漢。另劉睿麟為答謝中油公司工務組經理歐文豐協助驗收,乃招待歐文豐至有女陪侍
之大帝國舞廳消費。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4年。
2. 黃榮泰:犯購辦公用器材浮報價額罪,處有期徒刑6年。
3. 劉睿麟: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又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
交付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8月。
4. 李永浩:犯購辦公用器材浮報價額罪,處有期徒刑7年。
5. 黃立良:犯購辦公用器材浮報價額罪,處有期徒刑4年。
6. 歐文豐:犯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
7. 林聖傑:犯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1年。
8. 籃建國:犯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11月。
9. 郭世哲:犯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10月。
10. 惟原公司:因代表人執行業務犯妨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50萬元。
11. 川菱公司:因受雇人執行業務犯妨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
12. 沛群公司:因代表人執行業務犯妨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18萬元。
三:★五媒組塗料工作案
★塗料零星工作案
(一)五媒組塗料工作案之決標金額:1,300萬元。
塗料零星工作案之決標金額:1,438萬1,548元。
(二)事實:柏榮公司負責人石明正為得標大林煉油廠塗料採購案以承作牟利,請執行長徐
漢督促第五媒組工場提出上開2個塗料工作採購案。嗣柏榮公司就上開2個標案均得標後,
石明正於109年9月間,在徐漢辦公室內,共交付現金120萬元賄款給徐漢。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共2罪,每1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10月。
2. 石明正:起訴後死亡,公訴不受理。
四:十二蒸塗料工作案
(一)決標金額:1,700萬元。
(二)事實:柏榮公司負責人石明正為得標大林煉油廠塗料採購案以承作牟利,請執行長徐
漢督促所屬推動十二蒸塗料工作採購案,並告知採購進度。嗣柏榮公司得標後,石明正於
110年10月21日上午,在徐漢辦公室內交付現金130萬元賄款給徐漢。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8年。
2. 石明正:起訴後死亡,公訴不受理。
五:桃廠RDS2案
(一)決標金額:9,400萬元。
(二)事實:執行長徐漢因不喜文祥公司得標桃廠RDS2案,透過工務室修護組機械工程師張
子房(於本案後升任經理)勸退文祥公司顧問黃建源未果,竟於文祥公司得標後,轉而透
過張子房向黃建源索賄,黃建源為求順利履約驗收,避免徐漢安插下包廠商,乃於110年2
月9日透過張子房轉交現金40萬元賄賂給徐漢,張子房於同日將40萬元現金拿到中油公司
宏南宿舍區小公園交給徐漢,徐漢當場從中分出13萬2千元給張子房。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8年。
2. 張子房: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
3. 黃建源: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符合自首要件,免刑。
六:共融公園案
(一)決標金額:3,000萬元。
(二)事實:米平方公司負責人黃宗聖因工程延宕、請款遭刁難,向執行長徐漢請求協助,
徐漢藉機向黃宗聖索賄,黃宗聖為順利履約請款,乃於111年1月24日取得第3期工程款後
,在徐漢辦公室旁會議室,將現金100萬元賄款交給徐漢。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8年。
2. 黃宗聖: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0月。
七:十二蒸餾工場換熱器案
(一)決標金額:8,279萬9,850元。
(二)事實:葳閣公司實際負責人王懿昇為求將來得標後,能配合中油公司停爐時間安裝交
貨,請求執行長徐漢協助加快十二蒸餾工場換熱器案採購時程,徐漢為此請託不知情之採
購處長加快採購速度,該標案果然迅速辦理決標,並由葳閣公司得標。王懿昇因而於111
年1月間,將現金200萬元賄款裝在水果禮盒中,拿到中油宿舍區執行長招待所外的圓環交
給徐漢。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8年4月。
2. 王懿昇: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年。
八:RFCC隔離閥案
(一)預算金額:9,450萬元。
(二)RFCC隔離閥案承辦人陳俊佑,為使葳閣公司得標,將採購規範書、預估金額核定單等
內部採購文件電子檔,直接交由葳閣公司員工黃生輝繕打製作,藉以綁定葳閣公司獨家代
理之隔離閥規格及提早得知預算及底價預估金額。陳俊佑並藉此向葳閣公司實際負責人王
懿昇索賄,王懿昇乃指派黃生輝於110年12月10日晚間,前往高雄市林園區沿海路之有女
陪侍的「玲瓏緣小吃部」,幫陳俊佑買單3萬2,800元。
(三)罪名及刑度:
1. 陳俊佑:犯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6年。
2. 王懿昇:犯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3. 黃生輝:犯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九:興建純水案
(一)預算金額:9,500萬元。
(二)事實:興建純水案承辦人陳俊佑為安插其熟識之廠商擔任下包商,於110年12月7日洩
漏大林煉油廠即將招標興建純水案之消息給正三公司負責人曾正宏,並於隔(8)日在高
雄市林園區沿海路的「玲瓏緣小吃部」,將內部採購資料及圖說,提供給曾正宏閱覽及拍
照。
(三)罪名及刑度:
1. 陳俊佑: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處有期徒刑1年。
十:A群組換熱器案
(一)決標金額:1億6,921萬6,640元。
(二)事實:因川禎公司負責人黃秋興向執行長徐漢表達欲得標A群組換熱器案,徐漢乃透
過陳俊佑與黃秋興期約索賄300萬元。嗣廣慶隆公司負責人蕭惠文透過與徐漢熟識之陳太
煌,也向徐漢表達欲得標之意,徐漢竟再與蕭惠文期約索賄200萬元。
之後A群組換熱器案由廣慶隆公司得標,蕭惠文因而於110年8月28日、9月25日、10月底、
11月26日,分4次將現金400萬元(每次交付100萬元)交給陳太煌後,陳太煌分別於同年8
月29日、9月26日,在中油公司執行長招待所外車棚,將其中現金200萬元賄款交給徐漢,
剩餘200萬元則留作自己的報酬。
黃秋興則因川禎公司未得標,而未交付原先約定的賄賂給徐漢及陳俊佑。
(三)罪名及刑度:
1. 徐漢:就川禎公司部分,犯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處有期徒刑8年6月;又就廣慶隆
公司部分,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9年2月。
2. 陳俊佑:犯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處有期徒刑2年4月。
3. 陳太煌: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2年。
4. 蕭惠文: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
5. 黃秋興:於起訴後死亡,公訴不受理。
十一:財產來源不明
(一)事實:偵查機關於111年1月26日持搜索票前往徐漢辦公室進行搜索,當場扣得現金
2,710萬元,經檢察官命徐漢說明,徐漢謊稱其中300萬元是中興公司為請其協助取得俊鼎
公司分包工程而於事成後交付,另其中330萬元為其母親奠儀云云,而違反說明財產來源
之義務。
查扣之現金2,710萬元中,經扣除徐漢所收受之前述賄賂現金共1,686萬8千元、經徐漢提
出合理說明之550萬元後,餘款473萬2千元均屬其犯財產來源不明罪之犯罪所得。
(二)罪名及刑度
1. 徐漢: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同時通稿還提到職權告發事項:
「被告徐漢經本院命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經本院傳喚應於本案宣判時到庭
聽判,卻無正當理由未遵期到庭,且經本院發布通緝,已涉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
棄保潛逃罪,因而於宣判同時,依職權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告發。」
本案由審判長兼受命法官張瑋珍、陪席法官洪欣昇、陪席法官陳凱翔,合議判決。
所以到底是誰通風報信,讓他得以逃避這「二十五年」呢?
而且嗣後是否能合法提起上訴,大概已經有疑慮了(畢竟第二審有規定,「被告經合法傳
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真搞不懂這人到底在想什麼...
且以阿北的情況來看,被求了二十八年半有期徒刑,當然有更高誘因逃亡,所以慶幸北院
已經擋下來,才沒讓奸計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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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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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60 (馬來西亞)
※ 作者: laptic 2026-03-23 15:53:43
※ 文章代碼(AID): #1fmF6Bmu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4252427.A.C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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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史上首例!前中油執行長徐漢「剪斷電子腳
03-23 15:53 laptic
→ webster1112: 政府賺一筆保釋金+免供養25年
身為納稅人 我接受這比較省錢方案!!!(台灣監獄很舒適+養生的 逃亡很危險1F 118.168.62.248 台灣 03/23 15:55
推 c24253994: 你為什麼這麼會找法院判決?4F 110.28.41.209 台灣 03/23 15:57
→ webster1112: 還高成本 不值得 )5F 118.168.62.248 台灣 03/23 15:57
推 antistar: 原來綠醋鼓勵貪污逃跑呢6F 49.216.51.149 台灣 03/23 15:58
→ laptic: 大多時候有在看司法院的資料 (?)7F 180.74.218.160 馬來西亞 03/23 16:09
推 dodomessage: 綠粉 柯屁不能跑 但綠友友可以跑
跑了 不用國家養 真好!。 綠粉的
腦迴路總是不讓人失望8F 42.70.201.29 台灣 03/23 16:25
推 kevin190: 如果知道會被關25年,跑走好像比較值得11F 114.137.42.115 台灣 03/23 16:28
推 nostar: 逆說泥 小楊桃12F 111.83.165.56 台灣 03/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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