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標題 Re: [新聞] 李東憲戶頭只剩987元人民幣想回台
時間 Fri Sep  4 20:17:18 2026


內政部去年有修改許可辦法

原本可以隨意轉換身份

現在變得相當困難

修正前(從寬認定):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2條,喪失臺灣身分的
人,只要事後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大陸地區護照,原則上即可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
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返回臺灣定居。


修正後(從嚴加嚴):增訂積極要件(三大門檻):申請回復臺灣身分者,必須有具體事證
認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非想取得就能取得:對臺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
大特殊貢獻。有助於臺灣整體利益。基於人道考量。




以前要恢復台灣身份很簡單放棄戶籍就好

現在還增加台獨審查

民進黨真的有夠噁心

這根本違反憲法的遷徙自由

但是憲法法庭判決曠日費時

鄭麗文真的應該出來幫忙

因為法律位階高於命令

立法院要修法去蓋過民進黨那個許可辦法(命令)的效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54.7 (臺灣)
※ 作者: Sinreigensou 2026-09-04 20:17:18
※ 文章代碼(AID): #1gchRGgh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88524240.A.AAB.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李東憲戶頭只剩987元人民幣想回台
09-04 20:17 Sinreigensou
→ daleptt: 淘寶不是有賣汽艇?1F 123.240.244.44 台灣 09/04 20:18
→ kterry01: 你覺得鄭還不夠黑嗎?2F 61.231.222.107 台灣 09/04 20:18
噓 bluenan: 支那人跟精障藍白黨全家去死一死 廢物3F 220.135.127.71 台灣 09/04 20:19
噓 dufflin: w憲法法庭誰收掉的4F 111.251.205.25 台灣 09/04 20:19

不需要憲法法庭

立法院有權要求更正或廢止在委員會審查過程中,如果立法院發現這項許可辦法有以下狀況
:
1.違反、變更或牴觸母法或其他法律。
2.把本來應該用「法律」規定的重要事項,擅自用「行政命令」來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 bluenan: 嘻嘻嘻5F 220.135.127.71 台灣 09/04 20:19
推 onekoni: 憲法法庭勒 不見了6F 101.12.147.136 台灣 09/04 20:19
→ wawaking1: 中國人很髒嗎?為什麼不繼續當個堂堂正正中國人7F 111.252.17.175 台灣 09/04 20:20
噓 ketter: 去跟林毅夫借籃球啊9F 114.44.43.129 台灣 09/04 20:20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4.7 臺灣), 09/04/2026 20:22:47
→ Herbert2021: 中國人身分這麼好,民進黨是為了你們好欸,幫你們下定決心10F 1.168.199.219 台灣 09/04 20:24
噓 ken121: 當支那人最棒了為什麼要放棄戶籍 你矛盾了欸12F 36.224.161.253 台灣 09/04 20:25
噓 bear701107: 看你這麼為支那人打抱不平
卻又不敢搬過去的慫樣真好笑14F 111.254.195.51 台灣 09/04 20:26

台灣就是中國一部分

我就在中國台灣要搬去哪

我又不搞台獨==
→ nostar: 身在福中不知福16F 111.82.220.101 台灣 09/04 20:26
→ ken121: 支那就是天堂了 你在幫他想後路幹嘛 邏輯不對啊17F 36.224.161.253 台灣 09/04 20:26
噓 dufflin: 寫個節略給妳們麗花主席呀w 回推文做啥ww19F 111.251.205.25 台灣 09/04 20:28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4.7 臺灣), 09/04/2026 20:28:14
→ dufflin: 凍結五億都能弄到一場空的團隊耶20F 111.251.205.25 台灣 09/04 20:28
噓 ken121: 台灣水深火熱你害他幹嘛 為什麼要他放棄戶籍21F 36.224.161.253 台灣 09/04 20:28
→ dufflin: 需要您手把手教會它們w23F 111.251.205.25 台灣 09/04 20:29
→ ken121: 你要他放棄戶籍才是台獨思想24F 36.224.161.253 台灣 09/04 20:29

笑死你高雄北漂台北也是台獨喔
→ ken121: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為什麼來台灣要放棄戶籍25F 36.224.161.253 台灣 09/04 20:30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4.7 臺灣), 09/04/2026 20:32:14
噓 ken121: 笑死高雄北漂台北要放棄戶籍是不是27F 36.224.161.253 台灣 09/04 20:33

遷入別的縣市居住達3個月以上,依法應辦理遷入登記,更改戶籍。

遷戶籍規定與時間居住期限:搬到其他鄉鎮市區超過 3個月,就要辦理「遷入登記」。

逾期罰鍰:若無正當理由超過期限未辦理,可能面臨新臺幣 900元以下 罰鍰。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2.154.7 臺灣), 09/04/2026 20:38:06
--
作者 Sinreigensou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