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bboy0223 (逼逼)標題 [新聞] 李玟雨辦繼女戶籍遇難關 「要前夫同意」時間 Sun Oct 12 20:46:39 2025
媒體名稱:mydaily
新聞連結:
https://v.daum.net/v/20251011095512650
https://luvkpop.com/news/tv/66505/ 翻譯來源
記者姓名:姜多允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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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成員李玟雨宣布結婚喜訊後,外界原本一片祝賀,卻隨即因準新娘是單親媽媽、仍陷
與前夫的法律糾紛而掀起熱議。複雜的背景讓許多人難以單純送上祝福,反而更多的是擔
憂與不安。而在最新播出的《做家務的男人們》中,李玟雨為替繼女辦理戶籍手續,被告
知要讓女兒正式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必須「經過親生父親同意」,再度碰上層層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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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中,李玟雨一家迎來「合住生活」的第 15 天,他和準新娘、女兒一同外出,開心地
計畫拜訪婦產科、月子中心與幼稚園,一家三口畫面相當溫馨。沒想到在前往居民中心申
請證件時,當李玟雨問到:「戶籍謄本上也會顯示準新娘和女兒嗎?」時,公務員的一句
話卻讓現場氣氛瞬間凝重:「要先辦理收養手續」。
面對意想不到的陌生詞彙,李玟雨愣住,連一旁的白智英都驚訝地說:「原來即使結婚,
在文件上也還不能算是你女兒啊」。準新娘似乎對「收養」這個詞不太了解,反而顯得若
無其事。李玟雨坦言:「我擔心這個詞會讓美醬(女兒)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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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釐清程序,夫妻倆帶著美醬諮詢家事法專業律師。律師解釋,若選擇「親養子收養」
,孩子的親生父將在法律上完全失去關係,李玟雨則正式成為小美的父親。不過,這項程
序必須得到「親生父的同意」,聽到這句話後,準新娘神情瞬間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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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進一步詢問:「親生父有提供撫養費嗎?還常見孩子嗎?」她冷冷地回答:「沒有,
沒有」。隨後在談到「前夫的立場」時,終於忍不住落下眼淚。她哽咽表示:「我一個人
撫養小美,整理戶籍、爭取撫養權,花了很多時間。現在又被告知還要他同意……我本來
就知道再婚不容易,真的很感謝一直包容我的玟雨歐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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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李雅美是日籍韓裔第三代,職業是皮拉提斯講師。她與前夫育有一名 6 歲女兒,
目前獨自撫養。現正懷有李玟雨的孩子,預計 12 月將迎來第二胎。自出演《做家務的男
人們》後,她因神似日本名模矢野志保與演員李珉廷的清秀外貌而引發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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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boy0223 2025-10-12 2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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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K47: 上一篇還沒完成離婚 這篇已經進展到要收養?1F 36.235.224.4 台灣 10/12 21:01
推 GoodMemory: 這也太劇本了吧 覺得不要讓小孩露臉比較好2F 223.137.2.9 台灣 10/12 21:06
→ fujisakimomo: 額 不是一開始就能預料的嗎
上節目哭是?
好假喔4F 36.234.221.11 台灣 10/12 21:08
推 hooniya: 小孩這樣 去上學不會被霸凌嗎?7F 49.216.164.4 台灣 10/12 21:28
推 LLchiler: 現在韓國電視台的節目都是轉主攻長輩
5、60代+,這應該就是符合他們習慣的
敘事感性,喜歡、想要看的內容
兼順便"衛教"再婚的法律限制和難處8F 101.12.154.29 台灣 10/12 21:30
推 hooniya: 家庭形象好的孩子都會被霸凌了
嘴上說孩子聽到這個詞 擔心她會不舒服
但卻在電視上 讓全國都能對她指指點點?12F 49.216.164.4 台灣 10/12 21:30
推 LLchiler: 而且前夫不撫養、不放人又潛水失蹤
「聯繫不上」本來就真的讓人無力15F 101.12.154.29 台灣 10/12 21:32
→ Sanish: 原則上要生父同意這算常識吧?不然離個婚,女兒就變人家女兒不是很奇怪嗎?讓女兒露臉也很傻眼+117F 118.171.201.245 台灣 10/12 21:32
→ MK47: 上一篇連離婚都還沒完成 那個「前夫」實際上是現役 只是他失蹤 如果不是像分手擂台亂拍而是事實的話 這女的問題超大20F 36.235.224.4 台灣 10/12 21:40
→ flora807: 看到鐘國馬上把老婆照片刪除,這邊是讓老婆小孩露臉上節目,差別有點大...23F 118.168.182.179 台灣 10/12 21:44
推 emmi1102: 自己跟新婚妻上節目賣慘人生,但讓無辜的孩子一起被迫去陪大人演..真的對他觀感非常差!然後還要老爸老媽陪著演出一家和樂...明明都知道有鏡頭在拍!實在很假!25F 1.163.26.242 台灣 10/12 21:50
→ tigeryugo: 這樣讓小孩露臉不太好30F 42.72.17.139 台灣 10/12 21:51
→ flora807: 藝人來賓有些應該內心對他不以為然吧31F 118.168.182.179 台灣 10/12 21:54
→ bulls: 不應該讓小孩露臉+132F 114.34.205.4 台灣 10/12 23:07
推 CaminoI: 事實上並不是前夫 照他們單方面說法其實是婚姻關係持續中 在法律上 哪有現任老公的女兒要入男友戶籍這種事?
他們大人要上節目賣慘就算了 拖小孩下水出來是什麼意思?就連童星演戲都必須有嚴格規範了33F 61.224.185.230 台灣 10/12 23:11
→ feny1002: 我看了cut,預告疑似的說詞 節目中沒放出來,女主持倒是有說在小孩2歲時離婚。照別人說的來推算重逢交往也才一年
以後小女兒出生 大女兒內心會更有困難點吧39F 1.174.172.112 台灣 10/12 23:39
推 ibaby: 就算當事人沒法律常識 電視台不可能不知道是想用輿論施壓吧 小孩露臉也是44F 114.136.228.75 台灣 10/13 01:07
推 amazingwow: 賣成這樣 小孩還露臉?46F 223.143.194.220 台灣 10/13 01:15
推 dg7158: 所以這個女的跟他丈夫的婚姻關係結束了嗎?
不過有一說一李為了復出這張悲情牌打的有些過頭了47F 27.247.188.54 台灣 10/13 01:15
推 mimimoumou: 感覺劇本味很濃,就是要拍出每一集都遇到一個難關,然後順便教教大家再婚法律常識,不然大人這麼沒常識也是很難誒,不幫小孩打馬賽克直接入鏡真的不ok51F 27.51.19.131 台灣 10/13 01:43
推 yunsuk011: 所以李的人設是包容妻子的過去且好屋及屋的好丈夫?56F 36.228.133.63 台灣 10/13 02:10
推 zhtsai: 收養程序:收養需要雙方父母同意或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若父親未行使扶養義務,且經法院認定父親的扶養義務已經喪失或父親已經放棄扶養責任,法院可核准收養
未盡扶養義務就走法院程序,法院同意即可58F 61.227.57.163 台灣 10/13 04:06
推 deeeplove: 這啥爛法律63F 27.247.5.68 台灣 10/13 07:05
→ amanda0ray: 跟前夫還沒離婚兩人就交往?這怪怪的吧……64F 39.15.65.210 台灣 10/13 07:11
推 dg7158: 不是餒,女方跟他丈夫都還沒離婚就不叫前夫餒66F 27.247.188.54 台灣 10/13 07:14
推 winnie1206: 兩個大人都蠻不負責任的 自己的感情問題跟經濟問題處理得一團糟 然後上節目讓小孩就這樣露臉
應該就是女方跟前夫實質分居很久了 問題是還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 兩個人還敢懷孕然後上節目真的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 到時候被告證據還都是自己給的68F 220.138.117.35 台灣 10/13 10:14
推 feny1002: 依照新聞 7年後重逢(大女兒現6歲),交往3個月懷孕(預計12月生產。搜了下李去年6月就有跟爸媽上過這節目。怎麼看都是對女方大女兒很大的挑戰 (有人近期還遇過私下李濟州家族旅行 經濟可能是沒那麼好但也沒到完全拿不出錢的地步75F 114.47.162.63 台灣 10/13 11:38
→ giantbody: 看了本片 女方確實已實際離婚了 是重組家庭女方帶子女 要跑繼親收養程序
需要取得小孩原生父母同意 以台灣來說如果原生父母有棄養或虐待等等疑慮 走法律程序不需取得同意就能收養82F 111.246.122.172 台灣 10/13 13:06
噓 Joyoung31: 好難看87F 14.39.249.12 南韓 10/13 14:41
推 AAAdolph: 看起來是法律上站不住腳,才上節目情勒88F 36.233.56.154 台灣 10/13 15:15
推 bobo919: 夫妻自己去法律諮詢就可以了吧 在孩子面前這樣小孩會有壓力89F 27.51.17.221 台灣 10/13 15:57
推 girafa: 孩子要馬賽克+1不然就不要上鏡頭 以為收養是常識 沒想到這對父母居然不知…91F 42.75.5.229 台灣 10/13 17:04
推 CaminoI: 可能韓國法律和台灣的不同 或是有什麼他們沒有老實交代的原因 導致無法收養女兒整個「劇情」推敲下來就明顯有漏洞阿93F 61.224.185.230 台灣 10/1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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