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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ericsson (pa)
標題 [新聞] 趙震雄因未成年犯罪引退 揭發記者被律師
時間 Mon Dec  8 17:26:06 2025


媒體名稱:
自由時報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5271513
趙震雄因未成年犯罪引退 揭發記者被律師舉報違反少年法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南韓演員趙震雄,在知名韓劇《Signal 信號》續集《第二個信號》殺青、即將於明年播出時,被爆出未成年時期犯下強盜、強姦等案件,旋即宣布退出演藝圈。不過,揭發此事的記者被律師舉報違反《少年法》規定。據《韓聯社》報導,律師金敬浩指出,《少年法》第70條裡禁止政府機關洩露未成年案件,但從網路上流傳的內容 ...

 

記者姓名: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趙震雄因未成年犯罪引退 揭發記者被律師舉報違反少年法
 
南韓演員趙震雄,在知名韓劇《Signal 信號》續集《第二個信號》殺青、即將於明年播
出時,被爆出未成年時期犯下強盜、強姦等案件,旋即宣布退出演藝圈。不過,揭發此事
的記者被律師舉報違反《少年法》規定。


據《韓聯社》報導,律師金敬浩指出,《少年法》第70條裡禁止政府機關洩露未成年案件
,但從網路上流傳的內容來看,最初揭發趙震雄犯案行為的《Dispatch》2名記者,應是
從法院內部取得資料,因此他透過「國民申聞鼓」系統舉報記者。


在趙震雄事件發生後,金敬浩曾強調《少年法》之所以禁止外界查閱案件,是因為這可能
會讓人社會性死亡。金敬浩說,《少年法》當然不是掩蓋犯罪的盾牌,但可以幫助走上歪
路的青少年回到社會、避免被污名化。


金敬浩認為,深入挖掘30年前高中生犯下的錯誤,並非民眾真正所需要的知情權,如果為
了點閱率就能破壞法律所禁止的事項,那麼矯正體系就會崩潰,導致犯錯1次就會被終身
究責。


在《韓聯社》這則新聞下方湧入不少南韓網友留言,從中可以看到正反意見兩極,有人支
持金敬浩的看法,直指記者確實不應該違反法律;也有人痛批趙震雄既然選擇成為公眾人
物,那麼公眾就應該有知情權,而且先前已有一些明星因為校園霸凌案退出演藝圈,那些
人犯案時也是未成年,並為此付出代價。


心得或評論(選填):


現在是要追殺記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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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57.153 (臺灣)
※ 作者: paericsson 2025-12-08 17:26:06
※ 文章代碼(AID): #1fDfcmY3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65185968.A.883.html
puritylife: 屬真那就真的違法啊 有啥好說1F 211.20.88.40 台灣 12/08 17:33
ys1995: 事實上 不只一次 ^^2F 42.73.146.242 台灣 12/08 17:38
puritylife: 總不能一邊追殺人 反過來就說被追殺3F 211.20.88.40 台灣 12/08 17:40
Queenie7: 怎麼以前那麼多人被爆校爆的時候律師沒出來主持正義?另外D社資料來源明明是檢舉人,詳細內容的新聞是網友找到的4F 172.56.233.145 美國 12/08 17:40
BunnyBerry22: 這樣還可以說追殺趙喔 不要笑死人了7F 49.216.161.211 台灣 12/08 17:41
catsondbs: 程序正義的部份8F 101.78.192.38 香港 12/08 17:42
puritylife: 不然勒 這不是追殺啥是
不是人多就不算追殺耶
很多霸凌案我一樣也覺得很搞笑...9F 211.20.88.40 台灣 12/08 17:42
BunnyBerry22: 哪件是不是他做的?12F 49.216.161.211 台灣 12/08 17:43
puritylife: 實際上就是霸凌回來 而且可能還更過火喔~ 他以前有違法被關過 就不算追殺但記者現在如果有違法 還是算追殺記者13F 211.20.88.40 台灣 12/08 17:43
w06yk6m4: Dispatch當初的新聞有寫到已確認犯罪前科與實際罪名,這部分目前來看是違法,除非說這些都是被害者提供的,但看起來也不是16F 223.136.165.21 台灣 12/08 17:45
yzupj: 文中寫「從法院內部取得資料」?算是實錘嗎?
我一直猜測是當年犯罪同夥爆料20F 27.51.9.182 台灣 12/08 17:46
Heisenberg23: 這種那麼久且那麼大的事件不可能只聽爆料人幾句話說說,肯定會透過關系跟執法機關要資料做最後確認吧!23F 223.137.237.96 台灣 12/08 17:55
Mugen0413: 就保守派現在不演了,你們那邊的一堆爛污我要全掀出來了,反正都要死乾脆賭一把,看是要被凌遲還是斬首隨便你^^,保守派沒有必要賭啊^^你們天生贏家欸^^我只有一個願望,有用過保守派資本成功的全家爆炸^^26F 58.115.112.176 台灣 12/08 17:56
isanasanai: 真不要臉,反拿本來對少年案的善意設計當擋劍牌.32F 1.175.47.59 台灣 12/08 17:59
djdjchu: 每次在韓星版看到政治推都好違和34F 223.143.229.165 台灣 12/08 18:03
yzupj: 好奇如果韓國未成年犯罪紀錄只有當事人可以查,不知當事人同夥是否會全呈現在同一份紀錄上?所以原以為資料來源可能是犯罪同夥?35F 27.51.9.182 台灣 12/08 18:11
w06yk6m4: 不過記者違法部分看起來是還好,可能最後也是罰金,有問題的是流出的機關人員,判刑確定可能沒工作囉39F 223.136.165.21 台灣 12/08 18:12
l3537309: 真的是給臉還不要臉的活廣告...42F 42.75.132.68 台灣 12/08 18:29
yesonline: 校園霸凌案的加害者紛紛提出行政訴訟要消除不利紀錄,光是首爾地區就出現數百件了...43F 220.133.253.85 台灣 12/08 18:29
pocky0511: 自損10 傷敵一萬46F 1.162.65.201 台灣 12/08 18:32
Mugen0413: 哎呀 進步派不會因為這件事傷筋動骨的^^ 現在看著保守派這樣胡搞感覺好可憐^^就像國民黨在翻桌一樣^^47F 58.115.112.176 台灣 12/08 18:35
juju1019: 那些加害人就抱持著法律都保護未成年人了,學校憑什麼留著紀錄影響他們升學就50F 223.140.130.176 台灣 12/08 18:36
Mugen0413: 這些人都是可以犧牲的,但這樣打是把對手打團結了,票更鞏固,還有充分的回擊能力,所以真的好可憐,真的很可
韓網男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不痛不癢,打死了叫我出來看即可53F 58.115.112.176 台灣 12/08 18:37
relax1129: 希望這記者能好好活著
政府保密文件這樣外洩今天是明星之
後就是政敵了59F 111.71.215.149 台灣 12/08 18:53
lusifa2007: 違法就違法 這種事情扛不住當啥記者 對記者來說這是功勳好嗎62F 114.42.212.253 台灣 12/08 18:59
yzupj: 對耶...會不會變成爆料記者被自殺?XD64F 27.51.9.182 台灣 12/08 19:01
emissary: 嗯嗯,解決發現問題的人最快了65F 122.121.221.13 台灣 12/08 19:04
Daehunny: 之前台灣土城國中生被刺死時,媒體也出現相同的事在論戰,有媒體說不怕被主管機關處罰幾次都沒關係,硬是要報導~66F 123.192.216.136 台灣 12/08 19:09
zaxlove520: 少年法庭可以翻拍這個嗎69F 42.72.3.241 台灣 12/08 19:13
Mugen0413: 是數位保存的話,理論上誰調的都知道,除非韓國這方面漏洞太多^^70F 27.242.125.83 台灣 12/08 19:23
makihara: 有法律人可以解釋下嗎?72F 220.132.139.142 台灣 12/08 19:31
linkmusic: 這會成喔確實未成年犯罪法律是有保護紀錄不可外洩的73F 114.34.228.188 台灣 12/08 19:33
tallhigh: 我也覺得記者沒被告不算甚麼 XD75F 49.158.79.55 台灣 12/08 19:35
linkmusic: 之前看美國的未成年犯罪紀錄片也是犯罪服完刑後出社會案底是被洗掉外界是查不到的,甚至可以改名整容都沒問題。所以紀錄片只追到審判犯罪的後續完全追不到76F 114.34.228.188 台灣 12/08 19:37
CaminoI: 有版友分享韓國記者寫犯罪案件時不時被罪犯提告 甚至搞到要用化名
不過那個不是未成年保護 是事實毀損名譽他可以選擇要不要舉報 但馬上舉報不就擺明要處理發聲的人?
剛好某黨政治人物聯袂挺趙 很難不做聯想81F 114.38.90.57 台灣 12/08 19:39
yzupj: 這是否證明強暴是真的?否則若沒做應該是告毀謗?87F 27.51.9.182 台灣 12/08 19:41
CaminoI: 依照韓國法律 犯罪事事實也可以提告
「是」事實89F 114.38.90.57 台灣 12/08 19:41
Mugen0413: 已經是道德大戰了,保守派要打下去會很慘的^^91F 27.242.125.83 台灣 12/08 19:42
CaminoI: 所以之前某金戀童癖才被其他韓國律師分析說 告民事穩賺不賠 只要改告事實毀損名譽一樣能判受害者遺屬罰款93F 114.38.90.57 台灣 12/08 19:42
bolovema: 感謝偉大記者的犧牲讓大眾不用再看到噁男的作品了!法律上付出代價是牠家的事,而選擇要不要看到垃圾演出的作品則是觀眾的事。96F 114.43.145.106 台灣 12/08 19:43
CaminoI: 只是他承認戀童癖 他演藝工作做不下去100F 114.38.90.57 台灣 12/08 19:43
yzupj: 原來如此,感謝解惑101F 27.51.9.182 台灣 12/08 19:44
linkmusic: 不論是什麼案底少年保護法那類的都規定媒體不得揭露個資且我記得案底紀錄外人是查不到的,並不是只有性侵等重犯,這部份台灣也是一樣的。102F 114.34.228.188 台灣 12/08 19:48
Mugen0413: 還偉大的記者勒 ^^,就是個可以棄掉的棄子,兩邊都準備很多,偉大?噗106F 27.242.125.83 台灣 12/08 19:48
linkmusic: 跟金秀賢不一樣,趙犯罪時未成年所以受少年保護法保護個資。108F 114.34.228.188 台灣 12/08 19:50
Mugen0413: 台灣這邊是連承辦人員都看不到,韓國不清楚,連經手都不可能要如何知情?這手很黑歐^^110F 27.242.125.83 台灣 12/08 19:50
CaminoI: 對 我有寫不是未成年保護 但是現在也有挖出來 過去網上疑似同學爆料 這樣有算洩漏未成年犯罪史嗎?因為不是調閱紀錄 而是親身目擊/聽說
而且記者其實沒有寫得那麼清楚 很像是口說轉述 是網友比對年份去挖出當年新聞113F 114.38.90.57 台灣 12/08 19:51
linkmusic: 如果d社這樣自信爆料的來源是來自公家機關留出的案底紀錄,那流出的公務人員大概要失業了。但若這是為了蓋什麼政商的醜聞故意爆了,那或許沒事兒cc
不過少保法好像還是禁止媒體報導任何未成年犯罪的個資不論來源為何,所以d社應該無論如何會被懲處。119F 114.34.228.188 台灣 12/08 19:55
Mugen0413: 現在是進步派完全執政,票基穩固,D社我看要被衝本部了,可確保戰爭不會停火^^126F 27.242.125.83 台灣 12/08 20:05
aunt: 老噁男們互相包庇129F 106.155.4.126 日本 12/08 20:06
Mugen0413: 是縝密布局的連棄子都不會有,會把線切的乾乾淨淨,這一定上升的啦,我等了一輩子就等這個大場面^^130F 27.242.125.83 台灣 12/08 20:10
ChrisDavis: 揭露跟違法這是兩回事,未成年本來就有封存的狀況133F 114.136.209.113 台灣 12/08 20:55
ctie: 看起來記者也是等了好幾年,如果評估後只是罰錢應該還是會報導。135F 36.236.124.201 台灣 12/08 21:02
mimimoumou: D社敢爆應該就是有跟法務商量過了,韓國檢警要辦也不一定找得到洩密來源,媒體本來就可以保護消息來源137F 114.140.65.115 台灣 12/08 21:10
Shaddock0820: 計程車司機都需要無前科了,演員是什麼最底層的職業嗎?完全不用審查140F 114.45.178.193 台灣 12/08 21:10
justid: 那既然這樣,不能雙標喔~信號幹嘛還要改編“密陽”案,那些也都是少年犯,幹嘛又舊事重提搞得那些“改過自新”‘’一時失
誤‘’的加害者被人挖出來,不得安寧(反
串要註明)143F 116.241.205.29 台灣 12/08 21:24
AHEAD099: 密陽案大條多了吧 不只是少年犯 整個調查過程都有問題148F 111.243.108.113 台灣 12/08 21:40
Mugen0413: 沒說我差點忘記了,揭露密陽案的爆料者記得不了了之了,保守派當政時期的國防布一點也不客氣^^150F 27.242.125.83 台灣 12/0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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