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ield739 (波莉)
標題 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時間 Wed May 10 13:05:10 2023


原文恕刪。


1. 權責相當性-

版主為常任職位,選任有一定法定程序及門檻(姑且不討論版主選任門檻的適當與否-私
以為有改善空間,惟非本次組務提出之議題,故暫不討論。),且觀本版數任版主,其日
常言行均受組務、版友公評監督,尚具權責相符的性質。


然研擬中之陪審團成員(下稱陪審員)係由不特定多數版友中隨機抽選,做成判決或性質
類似判決之意見時無需檢附理由、無需與版主討論,做成判決或類似判決之意見後即卸下
其職責回歸普通版友身分,似無約束其行為之機制,恐淪於有權無責之職位而遭恣意使用
,造成有異議之判決數量不減反增。



2. 受判決人程序利益-

承上,因陪審員本質為隨機抽選,受判決人如有不服,申覆時陪審員是否亦需就其判決中
同意或不同意見進行答辯?判決後可能經過一段時間,亦無法保證陪審員上站次數、頻率
如同版主一般頻繁,如此,恐怕有造成受判決人在程序上反而相較於版主單獨判決,處於
一更為不利益之地位。



3. 訴訟成本-

更有甚者,如引入陪審制,水桶案件需先抽選陪審員,抽選後對該陪審員站內信通知,陪
審員若不同意參與則需重新抽選。陪審員如同意,應也須花費額外時間審閱版規及檢舉事
證(不能合理期待所有版友對版規皆熟稔)。


如此一來,自檢舉案件成立到做出判決,所需花費之時間恐遠大於版主單獨判決,本版檢
舉案件有一定數量,如此衍生之作業成本,以及給版主、乃至組務造成之行政上負擔,值
得三思。


退萬步言,縱使上述制度能順利運行,陪審員人選之遴選,如單單以發文次數為標準,是
否容易造成洗文帳號容易中選之不平等;如採平等抽選,是否會有抽選中之版友時常不在
站上而造成實務上作業困難之疑慮?此等問題亦需納入考量。



其餘仍有其他版友提出之諸多關於平等性、公正性之疑慮,於此恕不一一贅述。

故此,個人以一位活躍版友之身分,建議不推行陪審制,還望  組務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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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21.112 (臺灣)
※ 作者: shield739 2023-05-10 13:05:10
※ 文章代碼(AID): #1aMoO8Il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83695112.A.4AF.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05-10 13:05 shield739
linco1201: 推,陪審制完全不實際,個人覺得水桶附議制即可1F 05/10 13:12
gogoegg: 沒可行性啦 版主要是有三個 用附議制的最保險2F 05/10 13:15
qwas65166516: 陪審制有其他板採用嗎? 不然怎麼突然冒出這個提議3F 05/10 13:15
frozenmoon: 不如盡早再找一個版主上任比較實際4F 05/10 13:18
annechu: 非常感謝您的建言:)5F 05/10 13:22
frozenmoon: 推6F 05/10 13:26
zivking: 笑死,我就問原原po有沒有想過陪審員選任程序要怎麼玩?果真臺灣法盲思想
m板主判決都有教示救濟程序,已經非常保障受判決的板友了7F 05/10 13:28
allen3407: 推 有條理11F 05/10 13:36
p161930: 陪審團就是找人一起擔責任用的12F 05/10 13:36
ctw01: 同意,還不如多找幾個會上線的板主就好13F 05/10 13:52
wedffcss0020: 推14F 05/10 13:53
frozenmoon: 真的還不如再盡快徵選出兩個版上
真的還不如再盡快徵選出兩個版主上任
若是新版主管理有問題,再按照現有程序處理就好15F 05/10 13:54
zivking: 下一篇:若軍事板引進參審制;再下一篇:若軍事板採用觀審制18F 05/10 13:56
neutrino: 完全同意。陪審制度不適合管版因為1)辯論、共識決等陪審制度核心,難以在此實行;但若無此等設計,則失去陪審帶來的正面利益;2)即使排除萬難實施,訴訟成本恐不相稱,有心鬧板者可以輕易ddos使討論區本身或板務實質失能20F 05/10 14:00
Fari: 推25F 05/10 14:16
steelgate: 認同這篇的作法 應該是現階段比較可行的作法26F 05/10 14:24
kawumwx0228: 3f說得對,有其他板是用陪審制嗎?27F 05/10 14:40
hahabis: 贊成盡快選版主減輕現版主負擔28F 05/10 14:43
satheni: 不要說版友,這種不知道哪裡來的陪審團本來就不可信,陪審團的公正性是誰來擔保?判決有爭議最後還是版主擦屁股啊29F 05/10 15:10
ashrum: 這是在寫訴狀嗎32F 05/10 15:37
henrytsai: 同意這篇的論點33F 05/10 15:54
berserkman: 推這篇,想東想西還不如趕快選新版主34F 05/1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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