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武)標題 [新聞] 酒駕6犯辯「參加廟會不小心」 駕駛求免 時間 Sat Jan 31 11:28:38 2026
酒駕6犯辯「參加廟會不小心」 駕駛求免關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駕駛阿城(化名)因第6次酒駕,被法院判刑有期徒刑6個月,執行檢察官經審核後不准他
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阿城向法院聲明異議,表明自己會改過自新、從事公益,但未
獲得台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判敗訴。
判決書中記載,阿城2025年9月間在台南市某廟宇飲用啤酒,大約3個小時後騎車上路,行
經永康區永二街與永勝街路口時,因闖紅燈被警員攔查,並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
升0.64毫克。
由於這是阿城第6次酒駕被抓,法院審理之後,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
;判決確定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執行,但執行檢察官經過初步審核,不同意讓他易科罰金或
易服社會勞動。阿豪表明自己是參加廟會不慎觸法,「我是不小心的」,但檢方覆核後,
仍以相同理由不准他聲請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阿城這才決定向法院聲明異議,他表示,本案酒駕並未肇事致人受傷,還是希望能獲得易
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他會立即改過自新、從事公益。
不過,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經查,檢方在作成本案執行指揮處分之前,已經給過阿城充分
陳述意見的機會,執行程序正當合法;而阿城6犯酒駕,酒測值不低,可見根本沒有記取先
前的教訓,若不執行自由刑,恐怕難收矯正之效。
最終,法官沒有採信阿城的說詞,裁定駁回聲明異議,全案仍可抗告。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31/3110875.htm#ettod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56.168 (臺灣)
※ 作者: whj0530 2026-01-31 11:28:38
※ 文章代碼(AID): #1fVNRjsb (Tain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69830125.A.DA5.html
噓 StMax: 酒駕死好1F 01/31 11:49
推 nptrj: 沒事,下次就算撞死人也可教化2F 01/31 12:25
→ pyrolith: 不是說要修法鞭刑嗎 還是都只是說說而已3F 01/31 12:27
推 SeTeVen: 是四輪的話就沒關係了,台南垃圾廢物米蟲只會抓二輪4F 01/31 12:44
推 tzhau: 被關就在怕 可想而知鞭刑和死刑絕對有用6F 01/31 12:58
推 qq204: 廟會就是垃圾聚集地7F 01/31 13:02
→ suyisan: 難怪中分龜頭賴整天往廟跑8F 01/31 13:08
推 ddshu: 六次酒駕應該判死刑了 關出來也是繼續喝繼續撞11F 01/31 13:40
推 kmkr122719: 二個多月前安平有人被抓到第11次酒駕,也才判1年3個月酒駕罰責實在是太輕了12F 01/31 14:03
推 oue: 這次推法官 多關幾次應該多少有效14F 01/31 14:07
推 ATTwo: 5次還逍遙法外?15F 01/31 14:10
推 oue: 其實未肇事最高可判三年以下徒刑了
行政罰鍰累犯也可判九萬以上 這篇沒提到
判關加重罰 判例提高 應該可以有改善機會吧16F 01/31 14:26
噓 KOFKOF: 判死就好了19F 01/31 14:38
推 Swave: 講錯通關密語了,下次要講「抗中保台」20F 01/31 14:51
→ brella …
→ brella: 莫忘民眾黨員酒駕在慶平路高速撞死無辜女清潔員21F 01/31 15:30
→ Q0314: 撞死人然後又說不小心的26F 01/31 18:45
→ bkm1: 光看標題就知道魯鳥書記仔一定又會出現了 笑死XDDD
讀書有比盯著在野黨用功 也不會考四年才上四萬書記仔 可憐..原來台南第一志願的文組這麼爛 我到現在才知道....27F 01/31 19:37
→ anaujv: 它老婆知不知道它煉銅?!30F 01/31 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