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標題 [新聞] 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 前助理偽證認罪獲緩時間 Tue Feb 10 10:23:36 2026
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 前助理偽證認罪獲緩刑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9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
費逾新台幣1412萬元案,依偽證罪起訴前黃姓女助理。台南地院量黃女認罪等情狀,今天
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台南地方法院說明,黃姓被告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林宜瑾及黃
姓服務處主任遭起訴部分將另行審結。
判決指出,黃姓被告自民國99年12月25日起擔任林宜瑾在台南市議員任內的公費助理,
100年3月離職到其他企業任職後,未再受聘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未領取助理薪資,竟基
於偽證犯意,以證人身分做出不實證述,足以影響刑事案件偵查正確性,並妨害國家司法
權正當行使。
判決指出,考量黃姓被告於偵查中即自白犯行,甚有悔意,且先前無其他刑事犯罪紀錄,
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
林宜瑾被控涉嫌從民國98年8月1日至113年8月21日,歷任原台南縣議會第16屆議員、台南
市議會第1屆至第3屆議員及立法院第10屆、第11屆立法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原
台南縣議會、台南市議會及立法院公費助理相關費用共1412萬7388元。
台南地檢署去年10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
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宜瑾、黃姓服務處主任;另依偽證罪嫌起
訴黃姓助理。林宜瑾則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財物,南檢請台南地方法院減輕其刑,量處
適當之刑。(編輯:蕭博文)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209025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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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am168888888 2026-02-10 1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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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km1: 厲害了 偽證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後重判半年還緩刑1F 02/10 10:32
→ bbbing: 黨有說了,助理費是歷史共業2F 02/10 10:36
→ bkm1: 現在討論偽證 不是助理費啊!!!!3F 02/10 10:50
→ bbbing: 凹個大水庫理論說只是申報錯誤改偽證也是共業一環啊-w-4F 02/10 11:02
推 j21802: 早說了貪污就是無本生意 被抓到繳回就好沒被抓到就是爽賺 鬼島司法超爽6F 02/10 11:08
→ oue: 這個真的混帳 立法院推的除罪也是
照現在藍白推的法案 這種貪污變無罪 垃圾9F 02/10 11:32
→ bkm1: 中壢o講到這個 不扯個藍白 好像會被當背骨的一樣XDDD11F 02/10 11:37
推 oue: 可以罵幹嗎 現在提這個垃圾案的就是藍白啊
像另一個四萬以下除罪的 藍綠都提 我都馬但助理費這個就是只有一邊啊
怎麼了 罵了藍的混帳事 就想抹我色喔
一堆民代借人頭幹這種事 你覺得ok?12F 02/10 11:39
推 bkm1: 你的顏色還需要抹喔 笑死17F 02/10 11:42
→ oue: 平常你算很正常理性的 怎麼這次你也這樣...
不然你就回答 你覺得他們這修法對嗎
如果也覺得民代不能這麼貪 那扯啥顏色18F 02/10 11:42
→ bkm1: 我被你說正常理性可一點都不開心 謝謝21F 02/10 11:43
→ oue: 這種事還得看哪個黨提 再決定罵不罵喔 智障嗎22F 02/10 11:43
→ bbbing: 大家都知道犯人是國民黨23F 02/10 11:52
推 oue: 這個明明是民進黨的 樓上眼瞎護航喔
就罵這些政治腦 沒判斷是非能力嗎24F 02/10 11:54
推 kenclyde: 比起立法變無罪,兩個台南前議長都無罪,DPP的司法好笑27F 02/10 12:41
噓 windom: 學那個民眾黨的敗類就好啦 否認 否認 否認到底就好啦
叫家人天天上臉書靠背靠目 從那個下幹黨主席後 台灣再無甚麼財產不明 貪汙 圖利 罪啦不是嘛28F 02/10 12:51
→ brella …
→ brella: 藍白腦奇葩整天在台南板秀下限就夠了,還要繼續崩潰到至31F 02/10 12:52
→ brella: 少2028,柯柯
推 jodojeda: 關最久的黨主席是民進黨的陳水扁
2008年到現在刑期還沒結束33F 02/1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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