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作者 yokann (我怕練太壯)標題 [新聞] 偽裝港商!中國OnePlus董座跨海挖角70台時間 Wed Jan 14 07:32:59 2026
偽裝港商!中國OnePlus董座跨海挖角70台灣工程師 6年匯入23億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08552
中國知名手機品牌「OnePlus(一加)」董事長劉作虎,涉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便繞道
香港在台設立分公司,實則為深圳母公司從事手機軟體研發與人才招攬,利用港商名義規
避法律審查,6年間砸下7293萬美元(約新台幣23億元),大規模挖角台灣70多位頂尖研
發工程師。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台籍鄭姓、林姓2名幹部提起
公訴;劉作虎則另行通緝。
起訴書指出,深圳萬普拉斯(OnePlus)公司董事長劉作虎為組建台灣研發團隊,與鄭女
、林男達成協議。自2014年起,先在香港成立「一加公司」,隔年再以港商身分來台設立
分公司(後更名為聲赫公司)。
檢方調查發現,該台灣分公司名義上是港資顧問公司,實際唯一的業務就是幫深圳母公司
的「OnePlus」手機研發軟體與測試。為了維持運作,深圳母公司及相關企業自2015年
2021年,6年間陸續匯入高達7293萬餘美元(約台幣23億元)的巨額資金,作為發放薪資
與採購研發設備之用。
林男在偵訊時供稱,他受劉作虎指示擔任研發部門負責人,陸續面試並聘雇了 70 多位台
灣研發工程師。儘管這群工程師領的是台灣分公司的薪水,但其開發出的軟體全數應用在
OnePlus手機上,且行政、財務等營運細節,皆須向深圳母公司的主管匯報,年終獎金發
放甚至要經過劉作虎點頭才能決定。
鄭姓負責人則辯稱,自己僅是掛名負責人,負責稅務規劃,並不了解具體業務,但檢方根
據員工證詞與外匯紀錄,認定其對公司承接深圳業務一事知情。
檢方認為,中國地區營利事業非經許可,不得在台從事營利業務活動,被告等人卻透過「
偽裝外資」的方式,未經投審會許可便在台設立研發據點,不僅擾亂市場競爭,更涉及非
法招攬台灣高科技人才,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台籍鄭姓、林姓2名幹部提起公訴;
劉作虎則另行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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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來這個挖角遮羞費給的不算少哇
錢給的到位,就算是陸資也很多人願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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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36.89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6-01-14 07:32:59
※ 文章代碼(AID): #1fPjOk5F (Tech_Job)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768347182.A.14F.html
推 atliberty: 1+當時可是提供蠻優渥的薪水,吸走不少好工程師1F 61.231.43.190 台灣 01/14 07:36
推 fju0911: 工作不就是為了錢?4F 192.19.247.250 台灣 01/14 08:14
噓 w840122: 笑死人,打詐有這麼認真就好了.5F 27.53.25.88 台灣 01/14 08:21
噓 G8AJ: 人家薪水給的比台廠高 所以犯法了?6F 123.194.156.174 台灣 01/14 08:43
→ Brioni: 台灣工程師這麼值錢?8F 223.136.73.124 台灣 01/14 09:10
推 FK6819: 平均每人每年470萬,這也能叫高薪?笑死!9F 203.66.245.242 台灣 01/14 09:25
推 ntuanada: 美日搶偷台積電有處理嗎11F 61.220.64.119 台灣 01/14 09:34
推 gn01216674: 470萬是每人支出費用的話,實際工程師入手薪資只剩7-8成,還有其他非薪資費用。算起來是挖三百多萬的人吧,看起來是一般資深等級E8-E912F 42.72.184.63 台灣 01/14 09:35
→ stolencake: 不檢討為什麼挖的走16F 111.254.0.42 台灣 01/14 09:36
推 ayianayian: 23億/6年=3800萬/年,再分給70人...17F 42.73.206.94 台灣 01/14 09:36
→ gn01216674: 我是不認為這薪水挖得到什麼關鍵人才18F 42.72.184.63 台灣 01/14 09:36
→ ayianayian: 喔不,算錯,少一個零,想說這麼少是要挖個西瓜XD19F 42.73.206.94 台灣 01/14 09:38
推 eetug: 23億含設備 房租 運作費用,這個你不能推人員薪水啊21F 39.15.24.180 台灣 01/14 09:45
推 DellSale999: 數學老師 時常請假23F 220.138.108.250 台灣 01/14 09:47
推 eetug: 而且有的公司會給兩份 ,一份境外 一份境內,不確定一加有沒有這樣搞,所以只有他們才知道薪水優不優
這個法律就真的要改,中國要給你錢,讓你在台灣上班,沒有道理不賺,這70人的所得稅支出 都是實際台灣賺走的,而且也不算核心業務24F 39.15.24.180 台灣 01/14 09:49
推 Hack: 樓上的數學老師表示...31F 111.71.35.218 台灣 01/14 10:28
推 gn01216674: 人倒不一定是重點,可能另一目的是在台設立公司繞過美國對中國的制裁,例如EDA軟體、量測儀器、製程限制、銷售...等
要抓這種喔 政府可多去台元繞繞...連計程車司機都稱台元是匪區XDDDD32F 1.164.73.166 台灣 01/14 10:41
→ final01: 他們在南港之前搞的不錯吧38F 27.53.128.215 台灣 01/14 10:52
→ bearkitten: 奇怪了,工作不為了錢那圖什麼?你要抗中是你家的事,不讓我賺錢,那我就拆你的家!39F 118.167.218.127 台灣 01/14 11:27
→ lwamp …
推 lwamp: 只有党能去中國賺,台灣人如果都跑去中國43F 42.70.193.104 台灣 01/14 11:50
→ lwamp: 那党還怎麼割韭菜
噓 cityhunter04: 港商不就中商?有這樣分開算的嗎?一堆不看內文的,抓是抓公司負責人未經審查,在台成立中資公司…..還在啥工程師有錢不賺?45F 42.70.97.140 台灣 01/14 11:54
→ bnn: 畢竟再怎麼抓都台幹又沒法抓到中國公司老闆你分得出來港資和開曼群島背後還有中資嗎49F 125.227.13.36 台灣 01/14 12:00
推 jumber: 這樣也不行?51F 42.79.122.217 台灣 01/14 12:06
→ flash789: 當年很多htc的跳過去52F 42.77.136.208 台灣 01/14 12:34
噓 chunfo: 陸資就陸資不就是外商而已53F 111.83.2.27 台灣 01/14 12:36
→ dobeqoo: 叛國不要臉54F 36.231.169.157 台灣 01/14 12:42
推 foxy0311: 合法申請再招募不就好了55F 101.12.144.9 台灣 01/14 12:50
推 r40491101: 會去的都有問題吧= =? 中資不都只能挖台灣找不到工作的嗎 跟賭博業一樣56F 89.187.187.67 美國 01/14 13:01
推 gn01216674: 如果在台設立公司是透過四大會計,基本上他們都會做嚴格的背景調查,查每個董事會成員背景,因為要負連帶責任。
母公司開曼群島也會查,港商更不用講,更嚴謹58F 42.73.111.62 台灣 01/14 13:16
推 hu23054405: Lenovo和Inspur表示:64F 27.240.177.41 台灣 01/14 13:21
推 gn01216674: btw樓上是跑步哥 只是想讓大家知道65F 42.73.111.62 台灣 01/14 13:22
→ DrTech: 頂尖研發工程師會去 OnePlus這種爛公司?66F 42.73.2.184 台灣 01/14 13:29
推 physicsdk: 同樣的事情其他國家根本見怪不怪 一堆香港商背後是誰都很明顯 只能說台灣只要還沒政黨輪替 去中資就是很冒險 需要選票的時候就找理由捅你一下67F 218.161.13.66 台灣 01/14 13:36
推 lukuA: 黃仁勳西裝筆挺跑去中國會晤中共高階官員,所以NV在台灣要不要順便禁一禁?71F 39.12.137.0 台灣 01/14 14:00
推 fxp87117: 好久以前面過,薪資以當時的水平是真的開得不錯73F 101.12.114.197 台灣 01/14 14:01
→ lukuA: NV在台灣還收了很多中國國企陸資聯想Lenovo跳槽的工程師喔,這樣算不算叛國?
Google也收了很多陸資Lenovo跳槽的工程師,要順便抓一抓嗎?75F 27.53.168.46 台灣 01/14 14:05
噓 cityhunter04: 黃是美國人……..搞不清楚情況喔!79F 42.70.97.140 台灣 01/14 14:16
推 lukuA: 說穿了就是抓小的 搭配一下媒體網軍炒作一下統獨話題 聯想這種純北京企業抓了看黃仁勳會不會跳腳
聯想是北京企業啊,董事長楊元慶還是中國人大代表,那聯想在台灣也是招幾千個工程師啊80F 27.53.168.46 台灣 01/14 14:23
→ young000: 就台灣政策亂搞 XD
到目前為止,對台灣做出最大威脅是日商86F 220.151.8.114 日本 01/14 14:39
推 supersu1a: 聯想有合法啊88F 49.216.185.156 台灣 01/14 14:40
→ young000: 要禁咩? 不禁就是瀆職 XD89F 220.151.8.114 日本 01/14 14:41
推 MisterSmile: 欺負勞工最簡單,最軟的那塊,嘻嘻90F 219.91.18.105 台灣 01/14 14:43
推 is1128: 不過確實台灣聯想都能過,為何 OnePlus 會怕投審會不讓他落地?91F 123.51.164.217 台灣 01/14 15:19
→ s869225: 抓負責人很合理啊 又不是抓員工 誰叫你負責人不照規定 說真的啦 不少公司都這樣搞 比如人掛在台灣公司 但實際上付薪水的中國公司 兩間公司互有商業往來93F 101.10.85.96 台灣 01/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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