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reShark (幹你媽,我不是教你炸!)
標題 [閒聊] 何不找個人共組家庭呢?
時間 Mon Jan  8 17:26:11 2024


不一定要結婚

更不用一定要生小孩

但為何不找個伴共組個家庭呢?

這個伴不一定要是情侶

也可以找志同道合的同性朋友

或是自己的親生兄弟姊妹也好


回到家有個人可以互動哈啦

其中一方生病了,也有另一方可以照料

也可以成為彼此的心靈依靠

但找一個伴共組家庭不是為了生活中有個人可以互相扶持

前提就是你們很要好很要好,至少是好朋友的關係



不結婚,可是也可以共組一個家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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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婚姻版的好老公很重要嗎?

如果自己的老婆懂互相沒公主病,

當自己老婆的好老公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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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12.110 (臺灣)
※ 作者: WireShark 2024-01-08 17:26:11
※ 文章代碼(AID): #1bcx-rUz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04705973.A.7BD.html
VoV: 很多閨蜜不就醬,租房住一起變老阿姨一輩子1F 196.196.234.130 瑞典 01/08 17:28
spiritman: 韓國好像就有這樣的閨蜜,最後用收養方式建立方式建立法律關係3F 111.241.185.74 台灣 01/08 17:30
lolicone: 就多元成家的一個態樣啊…但被反對掉了5F 111.81.100.227 台灣 01/08 17:31
WireShark: 是哪群人反對呀?7F 1.163.212.110 台灣 01/08 17:32
Nemophila: 伴侶法沒有過 可憐 大概就是支持群眾太不明顯
它不像性向這樣可做文章8F 59.126.91.141 台灣 01/08 17:33
jawen0731: 只要自己舒適就好11F 114.45.162.16 台灣 01/08 17:55
Rrivacy: 確實不錯12F 118.168.164.17 台灣 01/08 18:03
eva19452002: 根本不可行,舉兩個現實中的例子,大家應該很常聽到大學專題或同寢室反目成仇吧,沒有血緣或法律的羈伴,光是公共空間要怎麼處理,就注定不可能在一起,或是其中一人先病了,另一個人絕對不可能去照顧,是你願意照顧沒有血緣的人嗎?13F 118.232.66.139 台灣 01/08 18:40
Nemophila: 你要反過來想 難道男女/男男/女女就一定要走向婚姻嗎?20F 59.126.91.141 台灣 01/08 18:46
eva19452002: 沒有婚姻綁不住人,也不能代為簽名,更不能繼承遺產,很不方便22F 118.232.66.139 台灣 01/08 18:48
Nemophila: 這個東西比較像用法律保障你的次佳方案啦,同婚也通過了,過幾年來看看搞不好結婚率也不一定比異性婚高我是說 結婚未必是問題最完美且唯一解啊24F 59.126.91.141 台灣 01/08 18:50
heavenbeyond: 因為所有人都害怕最後只剩自己被留下來,因此一有機會就搶著跳車脫單。「下錯站也無所謂,至少我不是一個人坐到終點!」
這個世界就是如此運作,對孤單的害怕,害死了你們所有人。29F 179.7.106.42 秘魯 01/08 19:23
minzhangs: 在醫院簽不了名35F 103.135.102.129 香港 01/08 19:25
omaha: 為什麼會覺得這樣的對象比老公/老婆好找呢???36F 123.194.190.129 台灣 01/08 20:10
transiency: 已經提案過,被輿論說成多P,敗壞社會風俗。不知道是誰的腦子這麼精彩38F 1.200.2.139 台灣 01/08 21:34
fishthehuman: 我願意照顧我的知心好友41F 49.216.89.40 台灣 01/08 21:42
littlewren: 寺院和修道院裡面的人不就這樣嗎?這樣的友愛超越了親情和愛情,一般人雖然可能達成但不容易達成。42F 223.137.111.139 台灣 01/08 22:04
Nemophila: 他這種制度設計上應該要可鬆可緊 你都拿去跟夫妻比較當然會覺得很困難45F 59.126.91.141 台灣 01/08 22:08
evelover: 有考慮跟閨蜜結婚,讓對方繼承遺產47F 1.175.6.183 台灣 01/08 23:18
johanzhou: 親兄弟姐妹 不是本來就是一個家庭嗎48F 42.74.54.160 台灣 01/0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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