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eyaSin365 (365)
標題 [閒聊] 苛政猛於虎-電鍋事件
時間 Tue Dec  2 12:31:25 2025


32元電鍋給拾荒老婦人

該法理分明的時候不法理分明(例如法院“糊里糊塗” 放走詐騙中堅份子)

不該法力分明的時候,計較得要死

貪污罪的精神

是讓國庫的錢被珍惜,善用稅款

這不一定是陷害那個清潔隊員,

只是執法的人,為什麼可以在這種無關緊要的

地方較真得那麼潔癖抓得那麼一絲不苟 仔細?

簡直這整個體系不知道腦子有什麼問題

金額 情節不能定細緻一點嗎?

還好還是緩刑  三年刑期緩刑兩年

三年欸 三峽老翁故意撞死一堆孩子都沒那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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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LeyaSin365 2025-12-02 1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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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2:31 iLeyaSin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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