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標題 Re: [新聞] 他過綠燈「後面冒出路人」 慘吃6000元!
時間 Wed Aug  2 22:10:22 2023


根本不是帝王條款的錯好嗎,

帝王條款有其存在必要性,

是寧可錯殺也不可誤放的概念,

但錯是錯在有些心態莫名其妙的員警拿來亂舉發,

警察應該享有執法的基本判斷舉發或不舉發的權力,

但就是有人不配擁有,

我認為可以限縮民眾檢舉的權力,

但但書是,經由我們專業訓練出來的警察,

需要被我們放大檢視其執法合理性,

以及不執法的合理性(例如違停),

不合理的必須要讓他們受到懲處,

所以建議設計個檢舉警察的制度,

讓執法回歸警察,這本來就是他們存在的目的。

※ 引述 《cjol (勤樸)》 之銘言:
:  
:  
: 作者: yochiya (漂浮)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他過綠燈「後面冒出路人」 慘吃6000元!
: 時間: Tue Aug  1 19:31:04 2023
:  
: 1.媒體來源:
: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2551851
:  
: 2.記者署名:
: 劉維榛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他過綠燈「後面冒出路人」 慘吃6000元!員警回答...更傻眼了
:  
: 4.完整新聞內文:
: 日前行人站在分隔島上,而駕駛綠燈直行卻挨罰6000元,引發爭議!而一名車主則哀喊,
: 同樣是綠燈直行,過完斑馬線後,路人才從後面冒出,殊不知也被開罰6000元,「我怎麼
: 暫停禮讓?開車退後嗎?」事後向相關單位申訴,但警員的回答讓他更無言了。
:  
: 「被開這種罰單很無言!」一名車主在臉書《爆料公社官方專屬》無奈表示,最近收到一
: 張傻眼罰單,7月13日中午行經台11縣86公里,「駕車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 通過」,因此原PO被挨罰6000元。
:  
: https://i.imgur.com/k508H8O.jpg
: https://i.imgur.com/P7PwsIa.jpg
: https://i.imgur.com/xTuLIlQ.jpg
:  
: 對此,原PO也貼出3連拍畫面喊冤,當時是綠燈直行,路人似乎是站在斑馬線的邊緣,因
: 此就被認定「未禮讓行人」。
:  
: 最後,原PO一臉無奈求問,「從此是不是只要行人在邊邊斑馬線上,我們都要停下來,讓
: 行人闖紅燈?我是過斑馬線後,行人才走出來,那我怎麼暫停禮讓?開車退後嗎?我都不
: 知道怎麼開車了。」
:  
: 底下網友也罵翻,「行人地獄升級成行車地獄的概念,紅燈停、綠燈行都不適用了」、「
: 這太矯枉過正了吧= =」、「我也是這樣,在新竹被開單的,申訴無效,目前走行政訴訟
: 」、「汽車是綠燈欸,要是這樣下去,只要斑馬線上有人不管他走不走,不管什麼燈號,
: 所有車輛都不要通行好了」、「申訴!然後提ˇA任警員」。
:  
: 事後,原PO補充後續,已經申訴了,但警員的回答讓他更無言了,表示「同仁都看過評估
: 後,才開出這張罰單」。有苦主則安慰,「行人闖紅燈有帝王條款,你還是要讓~行人站
: 邊邊準備闖紅燈,你更要讓,我被帝王條款弄過了」。
:  
: 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即起上路,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特別製
: 作相關圖表,包含什麼標準構成開罰、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停讓原則,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 行人闖紅燈仍需停讓」,也就是俗稱「帝王條款」。
:  
: 粉專指出「汽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最高罰鍰提高到新台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
: 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而取締關鍵為「行人穿越馬路時,汽車前緣(機車前輪)
: 不能進入行穿線,且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不能少於3公尺」。
:  
:  
: 心得
:  
: 這樣很難判斷是否要禮讓欸!矯枉過正了
: 行人故意檢舉的吧
: 汽車要先停車讓路人闖紅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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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irCondition 2023-08-02 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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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他過綠燈「後面冒出路人」 慘吃6000元!員警回答...更傻眼了
08-02 22:10 AirCondition
shamanlin: 警察照法規啊,那法規有問題你不怪法規怪警察?1F 08/02 22:55
A80211ab: 訂一個可以不用管號誌的爛法讓民眾吵,笑爛2F 08/02 23:03
sazabijiang: 法規在那邊,也是要有人正確的使用,否則也不用律師以後都用ChatGPT就好了3F 08/02 23:12
edchrist: 講講誰都會,罰到你身上就別跳出來哭5F 08/02 23:30
JUSTNONE: 可以申訴啊 申訴成功他記申誡 申訴失敗他記嘉獎6F 08/03 00:55
YCL13: 原PO提的問題應該說是關於警察的裁量,有很多民眾覺得違規的警察覺得沒關係,而有些則是民眾覺得沒關係的小違規這時警察改說自己沒有裁量權只能依法開單,到底警察是不是只能依法開單警察自己也說不清楚7F 08/03 07:37
RealWill: 這個條款的目的是希望開車的人能夠注意行人
不管行人是有意或無意違規走上馬路,駕駛都應盡量避開以保障人身安全為重 這立法沒問題 問題在執行面11F 08/03 08:12
DukeGD666: 警察根本應該要有處罰制度常常亂開單叫你去申訴= =14F 08/03 08:34
Tahuiyuan: 手上拿水果刀的人,要小心不要劃傷周遭的人,行人帝王條款就是這種概念,只要檢察官跟法官別把職業賽車手都無法及時煞停的情境,牽拖到應注意就好。15F 08/0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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