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eng1300905 (sheng)標題 [新聞] 修正道交條例10項微罪 5情況民眾可檢舉時間 Mon Apr 29 13:48: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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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93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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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道交條例10項微罪 5情況民眾可檢舉最快6月上路
2024-04-29 12:38 聯合報/ 記者
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4/29/realtime/29562222.jpg
今天交通委員會一讀通過,確定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
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逆向停車等5項維持開放民眾檢舉。聯合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日前研議交通違規罰款1200元以下不開放民眾檢舉也不記點,引發爭議,經立法院
交通委員會審查後,今天一讀通過,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
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逆向停車等5項維持開放民眾檢舉,其餘都不開放。交
通部表示,本會期順利三讀通過,預計最快6月上路實施。
交通部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上路,放寬民眾檢舉及記點項目,卻導致檢舉數量暴增,交
通部日前再研擬修正10項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包含消防車5公尺內臨停
、人行道與快車道臨停、駕駛人手持香菸、逆向或併排臨停、騎車拿手機、未戴安全帽、
占用身心障礙車位、公設出入口停車、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倒車不注意行人等。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六
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逐條審查,大多立委對於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占用身心障礙車格、逆向停車等均有共識,維持民眾可檢舉項目。
但人行道及行穿線違規停車部分,部分委員意見不同。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質疑不應將騎樓
及機車排除,恐影響地方政府規範權責;但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認為,考量城鄉差異,中南
部目前仍有許多民眾將騎樓視為停車空間,因此提出汽車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可檢舉,
希望騎樓不在此限。
經委員會討論後,最終決議道交條例第63條及第63條之二維持政院版本,也就是記點部分
,原則上只能由警察當場攔檢,確認駕駛人才能記點,其他舉報包含民眾檢舉、科技執法
等,無法當場確認駕駛人的話就不納入記點。
另外,1年內累計達12點即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部分,現行規範1年有1次可以扣抵2點的規
定,這次也增加1次抵扣2點,也就是1年可以自費講習扣抵4點;
交通部表示,今天一讀審查通過,後續送委員會二讀,若本會期三讀順利通過,預計最快
6月上路實施。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今天討論主要針對渉及安全有關項目,包含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
障礙停車位,以及汽車違停人行道及行穿線但不包含騎樓等修正,對於各項修正案於整體
平衡中還能接受;政院擬投入新台幣400億元改善人車安全,加上道交條例,盼把交通整
頓好,未來針對道安及行人設施也會持續進行。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所以違停的部分
目前看起來只剩下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和逆向停車可以檢舉
併排臨停等都要不開放了是嗎?
不過現在是一讀通過
說不定三讀時還會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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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heng1300905 2024-04-29 13: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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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ueyang: 開放檢舉不反對..但是應該要有考照制度1F 04/29 13:49
→ dslite: 方向燈可以檢舉嗎?2F 04/29 13:49
推 st210113: 開放還不是刁難要起拍滿三分鐘影片5F 04/29 13:55
推 eddisontw: 小巷子其實逆向停車也很常見 但很少看到被開單的6F 04/29 14:03
→ Lowpapa: 快車道跟紅線照樣可以停8F 04/29 14:12
推 Kowdan: 怎麼有違規魔人躲在推文啊,笑死9F 04/29 14:15
推 lota: 很簡單,看罰單錢收走,就請那個出來負責開單12F 04/29 14:25
噓 charles0939: 事後的檢舉完全沒用,人都要僥倖心理,科技執法才能事前預防
都有*16F 04/29 14:44
噓 rrroooqqq: 讚喔,三角窗店面有救了,路口停好停滿,轉彎撞違停先吃應注意而未注意三成責任19F 04/29 14:45
→ auir: 文章說臨停還是維持可檢舉啊21F 04/29 14:52
推 strive: 併排停車滿三分鐘罰2400 本來就還是可以檢舉22F 04/29 14:56
推 saru20279: 有政府真安心!違規爆量?那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就好23F 04/29 14:57
噓 BASEGO: 紅線停起來老鐵們24F 04/29 15:18
→ pippen2002: 改來改去事怎樣啦? 有夠爛! 爛透!
人行道/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好喔!停騎樓人行道/行穿線違停或臨停<--目前不給檢舉喔? 可惡!
併排停車滿三分鐘?臨停可檢舉??? 3Q25F 04/29 15:56
噓 Catalyst: 所以公車站跟路口還是停車場囉?29F 04/29 16:08
噓 k7881683: 路口違停?併排停車?這類最影響視線的不管31F 04/29 16:31
推 arcross: 不排除動員千萬運將包圍總統府34F 04/29 16:56
噓 windlll: 駕駛路邊並排停車閃雙黃,鴿子還不是無視騎過去35F 04/29 17:00
推 HarukaLM: 抽菸不給檢舉的 有夠機八的...36F 04/29 17:05
→ auir: 25樓,目前都還沒改39F 04/29 17:37
推 george31708: 警察攔停開單才能計點影響比較大吧?那高速公路超速被照相也不能計點了
你各位上次遇到警察攔停開單是什麼時候?40F 04/29 17:44
推 pardini: 高速公路超速最低也高於1200元,會計點43F 04/29 17:48
推 george31708: 樓上文章看清楚點,低於1200是不開放檢舉。另外一個修法重點是攔停可以確定駕駛人身分才能計點。照相無法確定駕駛人啊!
這是委員會最終決議,所以應該八九不離十了44F 04/29 17:51
推 cafb2720: 買晚餐可以直接把騎樓當得來速通道?48F 04/29 18:16
噓 sm981512: 安全帽不開放ok不愛戴自身的問題而已
結果騎車拿手機滑整路的公共危險限縮
腦袋還好嗎==49F 04/29 18:27
噓 wavier: 消防栓、公車站可以停車了。騎車可以用手機了,爽。有政府好安心54F 04/29 19:35
推 gta1999: 台灣人的烏托邦,世界怎麼跟的上台灣56F 04/29 20:16
推 ymy7171: 併排都不行檢舉了阿57F 04/29 20:35
推 lusifa2007: 很讚 以後看到別人家騎樓直接停進去 反正不能檢舉58F 04/29 21:18
→ GOPOL: 就知道一定會轉彎 垃圾交通部 哈~
併排應該也要開放檢舉吧 這會死人的59F 04/29 21:36
推 jei01: 消防栓很容易拖吊,有錢有閒可以試試61F 04/29 21:46
推 BlackCoal: 那要不要開放開車不繫安全帶給民眾檢舉
騎車不戴安全帽是有什麼重大違規嗎?62F 04/29 21:55
→ ariesd: 問藍白立委阿,幹嘛不嚴格一點
只改這5點65F 04/30 00:00
噓 RONC: 法規一堆星號真的是法治國家嗎?67F 04/30 00:08
噓 louis903: 人行道不能停但騎樓可以???68F 04/3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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