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44444 (我前一世是人你前一世是豬,人和豬差很多很多!!!)
標題 [新聞] 男PO性愛照床單露餡 女友堅稱「這是我」法官遲疑了
時間 Thu May 18 04:28:44 2023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171550

 

2023-05-17 15:33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劉姓男子趁機拍下女友的性愛私密照片,將影像上傳到「Twitter」,還發文「早上來一
炮、射滿滿給熟女姊姊」,女友發現後氣得提告,向法官說「我自己的身體我認得」,但
法官認為,照片女主角無明顯特徵,看不出來到底是不是劉男女友,因無法證明劉男有偷
拍兩人性愛,因此僅依妨害風化罪判徒刑8月。


判決指出,2021年8月30日凌晨1點多,劉男在「Twitter」張貼只有身體、沒有頭像的性
愛照,並發文「早上來一炮、射滿滿給熟女姊姊」。

沒多久女友在劉男「Twitter」上發現該張性愛照,雖然沒有拍到臉,但床單及身體樣貌
讓她驚覺兩人雲雨過程遭劉男偷拍,兩人不僅鬧到分手,女友也跑到警局報案,劉男被依
妨害風化及妨害秘密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有張貼性愛照,但強調照片裡的女主角不是女友,是他的其他
砲友,而且他也經過女方同意,並不是偷拍。

但女友不服,拿出劉男傳訊給她的道歉內容,還回憶當天嘿咻的經過,稱當時兩人有拍攝
同床照片,該張照片與劉男上床的床單花色一樣,她自己的身體很清楚,雖然沒露臉,但
「我的身體我看得出來,可以確定照片裡的人就是我」。


法官勘驗劉男發文時間,發現劉男是在當天凌晨1點多發文,但女友說自己當天上午8點才
到劉男住處發生性行為,因此時間點對不上。

另外,性愛照中的女主角身體無明顯特徵,無法證明影中人就是女友,雖然女友提出兩人
同床照的床單花色佐證,但照片只有日期,沒有詳細時間,只能證明兩人當天合照,無法
證明劉男在當天凌晨1點或上午9點前,趁與女友發生性行為時偷拍。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為無法證明劉男上傳的照片女主角是他女友,最後僅依以網際網路
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劉男徒刑8月,妨害秘密部分無罪。可上訴。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ex:神靈,人靈,高等級的鬼..)才是人!!
           靈魂是低靈(ex:低等級的鬼,動物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35.44 (臺灣)
※ 作者: orz44444 2023-05-18 04:28:44
※ 文章代碼(AID): #1aPJa2WW (sex)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84355330.A.820.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2.235.44 臺灣), 05/18/2023 04:29:42
preisner: 時間對不上就什麼都別想說了1F 05/18 07:40
skipjack: 說不定其他女生2F 05/18 08:11
SilentBob: 對 那時候 我還比較瘦                     那就不是你3F 05/18 09:12
asdfghjklasd: 這法官不知道時差吧4F 05/18 09:31
jason90814: 法官腦??? 不能錄完過一陣子發???5F 05/18 09:47
lunav: 樓上沒看懂中文?男的凌晨1點先發照片,女的七小時後的早上八點去愛愛。6F 05/18 10:05
zzxcasd 
zzxcasd: 5F有事?8F 05/18 11:02
cityhunter04: 未來照片,凌晨拍到早上的照片9F 05/18 11:03
macrose: 男的可能是之前拍的,只是當天才po
但好奇女的怎麼不會懷疑男的真的是跟熟女姐姐做10F 05/18 11:33
wudd: 對不上,這樣也要做牢8個月?12F 05/18 11:44
devil0915: 樓上是不是沒看內文?看一下最後一段13F 05/18 12:20
maplefoxs: 我說這就是我,他說這不是我14F 05/18 12:40
PanaS0Nic: 他們說這不是我,我說這就是我15F 05/18 13:15
kanpfer: 先承認然後索取第一桶金16F 05/18 19:13
sazabijiang: 法官為什麼不傳喚男方聲稱的證人來認呢17F 05/18 20:16
ganzhe1219: 預判你的做愛18F 05/19 01:13
Uingu: 台灣法官可以管到推特上哦? 這麼屌?19F 05/19 05:38

--
作者 orz44444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