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rry1997211 (不好說)
49.215.57.77 (台灣)
2026-03-01 17:40:17 → kkll14: 1. 沒辦法處理好,因為南山沒有“重大傷病”(非精選傷病),的現售商品,兩者保障範圍差很多。
2. 這家目前沒有優勢商品,醫療實支/癌症等等都不是首選,醫療險的部分條款範圍能不能理賠才是重點。 1F 03-01 18:08
作者:
foxban (Black Jacky)
49.215.23.91 (台灣)
2026-02-25 00:36:03 → kkll14: 1. 邦邦就是五萬主約然後搭配醫療實支及意外險即可,其他都不是邦邦的優勢。
2. 嚴格來說醫療實支也不是首選,邦邦實支有年度理賠金的上限,一年內理賠到一定有金額後就不會再理賠了,若遇上花費較高抑或多次事故時較無法有效轉嫁風險。 9F 02-25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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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yz246abc456 (我是老馬)
114.38.97.146 (台灣)
2026-02-24 20:10:15 → kkll14: 1. 診斷疾病名稱是什麼還有後續的追蹤狀況,這才是能不能投保的評估關鍵。
2. 健康告知書一定要據實回答,根據保險法25條及64條,若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兩年內得解除契約並不退還保費。 1F 02-2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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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719006 (Cing)
36.230.75.153 (台灣)
2026-02-12 18:04:49 → kkll14: 1. A方案可以這樣投保但需這兩位業務處理,雖然合併了但商品跟業務系統還是分開。
2. B方案整體的保障其實不會太差,如果預算可到3萬還可以將癌症及重大傷病兩個險種的一次金拉高到670萬/310萬反而更優勢。 1F 02-12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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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523919 (Lily)
60.248.16.91 (台灣)
2026-02-12 10:39:23 → kkll14: 1. 這幾份規劃中第三份為最符合目前醫療環境的組合,但可以做些小修改來讓保障更佳。
2. 理賠主要還是看條款,朋友當然很好但保單本身必須夠優勢,保單是法律契約不是人
情契約,保障夠不夠才是重點,朋友反而會多了人情包袱, 1F 02-1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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