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hart (醜天蠍)
118.160.137.242 (台灣)
2024-03-22 23:46:53 推 supertjf: 要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5 或 16 條告去工務局 用妨礙防空避難設施使用 或違反約定專用之停車用途 舉證明確工務局一定要處理 18F 03-23 00:59
作者:
tenrehte (140.XXX)
111.253.17.186 (台灣)
2024-03-07 16:47:11 推 supertjf: 有土斯有財 能力夠就趕快置產 未來你的子孫都會感謝你 335F 03-08 02:51
作者:
TyuzuChou (潤潤潤)
150.117.175.27 (台灣)
2024-02-20 21:46:55 → supertjf: 不過話說回來 台灣學校沒在教理財 在填鴨教育習慣有標準答案的僵化思考下 借錢買房以外的投資通常都是災難 37F 02-21 00:58
作者:
Sapphirevan8 (sapphire)
223.140.217.248 (台灣)
2024-02-18 13:25:43 推 supertjf: 一個想買大樓一個想買公寓無解 爸媽想買就給他們買 你不住就是當投資 收的房租也可以cover房貸 以後八成也是會過給你 財務我覺得不用擔心 你自己喜歡大樓就存錢自己買即可 不必硬住自己不喜歡的地方 51F 02-1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