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標題 [爆卦] 輔大事件疑似自爆時間 Tue Sep 27 04:13:58 2016
昨天新聞面對面的內容,以下都在9月26日新聞面對面最後2分鐘,有興趣可以上youtube
找:
http://I.imgur.com/IJapQRj.jpg
http://I.imgur.com/lpVW0Uo.jpg
http://I.imgur.com/DVkgfMz.jpg
http://I.imgur.com/5CUWHwT.jpg
http://I.imgur.com/JLqBCwa.jpg
http://I.imgur.com/l2WSpl7.jpg
http://I.imgur.com/o0CJoj0.jpg
http://I.imgur.com/Hr7S9US.jpg
懶人包:夏林清說被害人希望嫌疑人道歉,那麼既然他做錯事願意道歉,這是好事
重點:疑似承認嫌疑人「做錯事」,網路正妹問她「加害人?」,她竟然還說「對」
網路正妹無心挖洞,她竟然就跳下去了,疑似承認嫌疑人是加害人
第二部分截圖:
http://I.imgur.com/qP9tINI.jpg
http://I.imgur.com/51ZHuEN.jpg
http://I.imgur.com/iTaLJyO.jpg
http://I.imgur.com/hgBLtHJ.jpg
http://I.imgur.com/qnOjnm4.jpg
http://I.imgur.com/pEVb971.jpg
http://I.imgur.com/7x8gzO8.jpg
http://I.imgur.com/flUI7bD.jpg
http://I.imgur.com/Hqds3Vz.jpg
以下給懶得點圖的人看文字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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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8月中到9月的時候,說實在,男同學本來願意的,但是因為已經走司法了,所以律師
很清楚,這是親口他們跟我們主任說的,就是說不能夠道歉,這樣道歉的話就好像在司法
上,就是認你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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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疑似轉述被告自白犯罪
不然道歉為什麼會被認為有罪?這是個問題
個人意見認為有必要傳訊夏女士和系主任出庭作證,證明被告有無自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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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6.246
※ 文章代碼(AID): #1NwO68D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920840.A.356.html
推 ienari: 所以夏他們一直逼受害者承認是情慾流動 就是要幫王脫罪啊2F 09/27 04:15
推 QQMMWA: 煩不煩啊 吵多久了4F 09/27 04:15
推 mattiswe098: 這前面有一篇論點跟你一樣了,她一定要說加害人想道歉,不然就是上節目唬爛或偽證罪了!5F 09/27 04:16
推 talrasha: 「情欲的流動」 夏的哪篇文章有提到,剛看完面對面7F 09/27 04:17
推 ohrring: 人家一時情慾流動講錯話不算啦~8F 09/27 04:17
推 cov: 她會說你的版本是不實的 然後哭哭霸淩9F 09/27 04:17
推 Mocca0728: 最重要的是證明了輔心這個共犯結構想搓湯圓的事實11F 09/27 04:18
→ ERQQ: 你誤讀 要還原版本跟脈絡12F 09/27 04:18
推 talrasha: 有人可以分享一下原文連結嗎?13F 09/27 04:18
推 ienari: 逐字稿裡有提到 夏也沒否認14F 09/27 04:18
推 cov: 她說她fb沒寫流動說那是朱生講的卻沒否認她有說過15F 09/27 04:19
→ lien: 後 你不懂受害者培力不知道版本啦16F 09/27 04:19
→ ienari: 最重要的是他最新的FB自己講情慾流動了 科科
不是在節目上講的很屌 我哪一些FB文章說到情慾流動?17F 09/27 04:19
推 Mocca0728: 我覺得如果退縮,就是言論自由被限縮。 by 夏
點讚都不行了還有臉談言論自由19F 09/27 04:21
推 Szss: 哇 誰找誰談啊 靠杯啊21F 09/27 04:22
→ ienari: 她自己有無上的自由,別人就沒有自由了 邪教就是這樣
還好教主是女的 不然早就開後官 科科22F 09/27 04:22
推 swgun: 這是傳聞證據啊 要傳的應該是主任不是夏24F 09/27 04:22
推 minamix: 什麼認罪,法庭上講的才算數其他都是傳聞證據。感覺夏是在硬凹25F 09/27 04:23
推 Szss: 哈哈 有人要為教主犧牲啦 XDDDD28F 09/27 04:24
推 wwwqoo: 你再好好wording 一下30F 09/27 04:26
推 talrasha: 腦補法院攻防也太累....31F 09/27 04:26
推 Viviak: 快傳夏老師出庭作證吧32F 09/27 04:26
推 lslayer: 可能今明天就會看到夏西夏井出來說被節目設局欺騙 喊冤囉38F 09/27 04:41
噓 roccqqck: 所以夏就知道是強姦 跟律師 王犯人串證 意圖讓巫合意性交39F 09/27 04:49
推 tetsu2008: 可以請夏 旁邊的高 不要一直眨眼嗎 還是說謊才有的反應(?42F 09/27 04:55
→ roccqqck: 犯人都跟夏自白了 夏還創工作小組說巫 酒後亂性 就是刻意導向合意性交啊 這就是串證啊44F 09/27 04:57
推 evil3216:
加害人「本來願意道歉」,但是因為已經走司法了才不道歉這就很明顯了50F 09/27 05:03
推 Bastain: 其實夏林清很擺明就是不會坦王生53F 09/27 05:06
→ evil3216: 沒做的話,應該是說 「根本沒做的事情 為什麼要道歉?」而不是 「因為已經走司法了,道歉會不利」 才不道歉
再者,「因為已經走司法了,道歉會不利」,才不道歉
表示 若在走司法之前,或者說是若可以不走司法,才願意道歉 意思就是 要能河蟹到不走司法 才願意道歉
也就是說 不但有犯罪事實 而且所謂的本來想道歉
也只是為了把事情壓下來的表面功夫
既然壓不下來 己經走司法了,道歉會不利,鬼才要道歉
的一個概念54F 09/27 05:07
推 jessicali: 又不是承認強姦只是願意道歉,這為什麼是傳聞證據?64F 09/27 05:29
→ showind: 這就是台灣高等教育...不意外台灣一直向下沉淪68F 09/27 05:39
推 evenblue: 夏沒明確說是要為了性侵道歉 性侵都可以講成猥褻了 道歉也可以說是為了其他情節較輕的事由69F 09/27 05:43
推 minamix: 傳聞證據原則上就不是證據啦… 例外法律有5條,定義自己去查刑訴159啦== 我真的覺得她拿律師的話來講哪裡怪,一來非當事人為何要跟律師討論除非是有要當證人71F 09/27 05:44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6.246), 09/27/2016 06:00:27
我覺得輔大很不錯,心理系不要拖輔大下水,那個夏林清和她的快樂夥伴趕快都開除掉,
退休金也砍掉
另外我覺得他們的教育很有問題,因為我看到他們很多學生的言論有說到「其他系都等著
看我們好戲,其他系都敵視我們,現在被他們抓到把柄,心理系存亡之秋」的類似說法,
顯示這是長久以來的說法
這招叫做「製造假想敵」,事實上其他系根本誰鳥你心理系在幹嘛,要不是你搞出這種人
神共憤的事情,誰鳥你啊
而「製造假想敵」是所謂直銷、老鼠會甚至邪教最愛用的洗腦手法……
他們是心理系,卻濫用這種心理控制手法,我認為非常可惡,不知道還有多少輔大心理系
學生被這種洗腦手法受害,他們真的要整頓,那個夏林清應該被開除。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6.246), 09/27/2016 06:29:36
噓 ct412133: 他律師說什麼關學校什麼事,那麼聽話?78F 09/27 06:22
推 lanwo: 夏有女兒嗎?79F 09/27 06:23
推 twin19890606: 就想河蟹掉最後事情搞大也拉不下臉道歉就變成這個情況吧 早知道當初我也讀輔仁80F 09/27 06:24
推 sanchiya: 那30年來到底壓了多少東西82F 09/27 06:24
推 newesther: 現在每個人聊天都是拿這個來打招呼 說有沒有看到輔大說腐大的新聞有夠噁心看了有夠氣有夠誇張
夏有女兒喔 而且還跟被害人說你太累了不要報警不要筆錄83F 09/27 06:26
→ newesther: 夏的女兒板上不管推文還是發文一堆蠻負面的 自己找吼87F 09/27 06:28
※ 編輯: ilovesumika (114.24.26.246), 09/27/2016 06:37:15
噓 rdmtb: 加害人的律師會鑽法律條文及之前判例以運用,想為加害人脫罪91F 09/27 06:44
推 evevt: 幫高調 真噁心93F 09/27 06:45
→ rdmtb: 那些律師還真是@!@#$$@@。94F 09/27 06:48
推 cbstgb: 所以你選擇當幫兇98F 09/27 07:04
推 error123: 這沒用,律師會說又沒有實際道歉103F 09/27 07:19
→ jones2011: 基本上夏於節目上承述串供情節,能否採用?104F 09/27 07:22
推 rottenapple: 看到現在,我覺得這是老師想要以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方式去解決問題,但此案法律責任還未了,如是原告、被告、還是被害人、受害人的基本事實都還有各說各話的時候,的確不宜介入107F 09/27 07:39
推 rockday: 不就有性侵還說啥情欲流動勒幹111F 09/27 07:40
推 munichuihsin: 哇,還沒開庭,鄉民已經開始模擬法庭攻防了。要不是夏林清那個萬惡的批鬥大會,此事也不會搞到眾人皆知。本魯繼續觀摩112F 09/27 07:40
推 sggs: 檢察官不是最愛剪報分案偵辦了,不過不期待啦115F 09/27 07:45
推 tlsg2: 高調118F 09/27 07:59
推 wwvvkai: 她會說你這個版本不存在119F 09/27 08:02
噓 tksq: 傳換夏嘍120F 09/27 08:06
推 BIGETC: 讚喔 性侵道歉就好了121F 09/27 08:07
推 tksq: 高調補推122F 09/27 08:08
推 v19791119: QQ.. 不我是要推 幹,但不好,只能QQ124F 09/27 08:10
推 yonmi: 高調130F 09/27 08:28
推 anann: 推132F 09/27 08:42
推 uini: 高調推137F 09/27 09:01
推 kinomon: 就是被設計不是?141F 09/27 09:08
推 fukmar: 這女的長好醜=.=144F 09/27 09:09
推 vimeo: 高調146F 09/27 09:09
推 garby: 教主會說你的推論不存在147F 09/27 09:13
→ createspace: 她這樣講太蠢了吧.. 果然象牙塔裡的缺乏社會經驗 應該連她的學生都吊打她148F 09/27 09:19
推 jilluck: 為了權力地位 犧牲被害人.加害人甚至所有人都在所不惜啦153F 09/27 09:51
推 KOYOYO: 豬隊友阿154F 09/27 09:51
推 jilluck: 咦?夏這樣似乎是承認自己"串供"囉! 高調高調158F 09/27 09:55
推 PeikangShin: 文字節錄顯示:律師是全世界最X的行業,文組的,不意外170F 09/2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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