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onjack (好冷)
標題 Re: [新聞] 扯!饗食天堂報案吃霸王餐 致歉撤案仍害
時間 Fri Nov 20 11:17:00 2020


※ 引述《free5566 (法老王)》之銘言:
: 麼你會把餐券放在桌上而不是交給服務生?問題就在這裡呀,如果夫妻不放桌上的話,就
: 什麼事都沒有了,饗食天堂何其無辜呀?莫名其妙沒拿到餐費還不能提告?
: 說到提告,餐廳沒拿到餐費,打電話聯絡也不理他,到底有沒有餐券這件事情也沒人知道
: 呀,你說你有放就有放喔?那法老王也說有借錢給比爾蓋茲啊!那他怎麼不還錢給我?換
: 作你是老板,你會爽嗎?你會不提告嗎?如果不提告,以後大家就都來這一招就好了呀,
: 吃爽爽,吃不用錢!那請問饗食天堂何錯之有?

  你在講3小阿,響食要告可以告阿,但舉證責任是響食,不在消費者耶
  消費者根本不用去證明我有付餐券,是響食要去證明他們沒拿到餐券
  這兩個差很多耶


  就這麼簡單而已,因為響食看完監視器後,發現根本拿不出證據,只好趕快認輸
  但後面的程序又弄巧成拙搞得很難看

  你要說你有借錢給比爾蓋茲,舉證責任是誰? 你不覺得你邏輯很爛嗎?

  我覺得犯錯是難免拉,就當作是上一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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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0.9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jpKkN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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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ADA: 不管啦! 我也說我跟周子瑜有婚約啊1F 11/20 11:17
testone: 綠共執政,財團大於賤民,懂
財團說你有罪就有,你要自己證明清白2F 11/20 11:18
ioupoiu: 不知道哪裡學的法律 可憐哪4F 11/20 11:19
dferww55: 消費者自述餐卷放在桌上,而不是交給店員,這樣算有交付嗎5F 11/20 11:20
call5566me: 無罪推定阿  你說他沒付要自己證明沒付6F 11/20 11:20
Shxt: 我開個餐廳,每天告人說大家吃霸王餐不就無敵7F 11/20 11:21
hosen: 消費者都承認沒有親自交付給服務生8F 11/20 11:22

  你只要證明公司沒拿到餐券,就可以提告阿,不是嗎

pchunters: 1樓不要幻想好嗎?周子瑜明跟我結婚9F 11/20 11:22
ioupoiu: 放桌上叫你來拿 端盤仔不來怪我囉?10F 11/20 11:23
xvited945: 但消費者無論主觀或客觀上都沒詐欺的事實,沒有親手交給服務生又如何?就是告不成11F 11/20 11:23
xomega: 以後買房子付頭期款也可以說我整箱錢剛剛放桌上13F 11/20 11:23

  你買房子不會拿收據或紅單嗎?

olaqe: 沒親手交給結帳的服務人員 在桌上可能被別人摸走啊14F 11/20 11:24
KENDO777: 別人沒拿自己也不確認,被告不是活該嗎15F 11/20 11:24

  重點是告人的要拿出證據,不是被告要證明自己沒事
  舉證責人不是被告的人

KENDO777: 不然以後每個想吃霸王餐的人都說自己錢放桌上就好了16F 11/20 11:25
hosen: 說不定放桌上,又自己偷偷收回皮包誰知道?片面之詞17F 11/20 11:25
KENDO777: 爽爽吃18F 11/20 11:25
※ 編輯: sonjack (114.38.0.96 臺灣), 11/20/2020 11:29:45
KENDO777: 反正都是店家自己沒拿,我有放桌上阿(自稱)19F 11/20 11:26
hosen: 提告是因為惱羞成怒,偷雞被抓到也說不一定?20F 11/20 11:26
Dirgo: 饗食剛好可以這樣玩,其他店不見得走的出去,或者統一櫃台結.21F 11/20 11:27
macrose: 台灣並沒有把錢放在桌上就當付帳的習慣,所以很能主張22F 11/20 11:27
keyseelar: 18樓自己發文被嘴翻,不敢回了嗎23F 11/20 11:27
macrose: 很難主張已交付,其他有些國家付錢的確是丟桌上就好
但在台灣一直都沒這樣的作法24F 11/20 11:28
dferww55: 不過他餐卷有序號,雖說極度腦補仍有造假可能,若我是店家26F 11/20 11:29
macrose: 按照饗的標準作業方式,會有人專門每桌去收錢結帳27F 11/20 11:29
xvited945: 某樓自己發文被戰爆躲在別人的文章裡面噓,笑死28F 11/20 11:29
KENDO777: 想吃霸王餐就自稱錢放桌上了,棒棒台灣人29F 11/20 11:29
dferww55: 我會算了,不會再追究,被騙機會很小30F 11/20 11:29
lin900117: 那些人的邏輯就是很奇葩。巷口買麵可能都要結帳時錄影了。不然整天被告詐欺31F 11/20 11:29
macrose: 收餐券雖然沒發票但記得也有其他單據表示已付款(待查證)33F 11/20 11:29
xomega: 發生這個案例是好事,以後就是一律餐前先付杜絕爭議34F 11/20 11:30
milk7054: 講的很好,可惜八卦就是有人懶得動腦35F 11/20 11:30
KENDO777: 巷口買麵也要把錢交付於店家結帳人員,你放桌上等於結帳36F 11/20 11:30
puritylife: 當下沒攔人沒報警 事後告詐欺 店家怎樣都說不過去啦37F 11/20 11:30
KENDO777: 嗎?38F 11/20 11:30
dferww55: 有人每桌去收錢結帳,也是要當面交付阿,不然容易起爭執39F 11/20 11:31
KENDO777: 銀貨兩訖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店家,很難?40F 11/20 11:31
macrose: 今天饗方面的問題就是當天結帳人員到底是對這桌怎麼處理41F 11/20 11:31
KENDO777: 還是教養不好把錢丟桌上就以為自己有結帳了42F 11/20 11:31
macrose: 的?怎麼會沒收到錢還讓人走出去了43F 11/20 11:31
Artymo: 這篇正解,是需要店家證明未交付,而非消費者證明已交付。44F 11/20 11:32
dferww55: 不當面交付,下次我說我放大鈔,而不是剛好,怎沒找錢?45F 11/20 11:32
KENDO777: 餐廳忙的時候不會注意客人進出,服務人員也不見得記得每46F 11/20 11:32
puritylife: 你去巷口買麵 過兩天老闆告你詐欺說你沒付錢47F 11/20 11:32
KENDO777: 一桌的臉48F 11/20 11:32
puritylife: 請問你要如何證明你已經付錢給麵店老闆49F 11/20 11:33
cooljoe1985: 嘴不贏,變成教養問題了XDDD50F 11/20 11:33
KENDO777: 想要蒙混直接走出去不難,想試的人可以自己去試試51F 11/20 11:33
Dirgo: 百貨公司餐廳沒廁所啊,用餐中會出入很正常,不想太龜毛幫客52F 11/20 11:33
dferww55: 來對質阿,我親手交給你的,而此案非當面交付53F 11/20 11:33
Dirgo: 人做記號就會這樣.54F 11/20 11:33
KENDO777: 這本來就是教養問題,結帳是把錢丟桌上拍拍屁股走人喔55F 11/20 11:34
keyseelar: 777夠了啦,自己發的文被嘴翻,承認店家有瑕疵很難嗎56F 11/20 11:34
puritylife: 對質XDDD  麵店老闆就說你沒付阿 對質又如何57F 11/20 11:34
KENDO777: 店家後續處理有瑕疵,但是主因是客人吃霸王餐58F 11/20 11:34
agow: 綠共思維,抹黑別人被害人請自清59F 11/20 11:34
intelb06385: 響食打電話過去顧客已經承認沒交付 而是放桌上60F 11/20 11:35
lin900117: 都吃完離開,不是銀貨兩訖了嗎?巷口買麵,付錢走人回61F 11/20 11:35
call5566me: 麵店確實可以這樣啊  實務上沒人會為了50、100去告你62F 11/20 11:35
lin900117: 到家了。事後老闆跑來你家說沒付錢,這合理嗎?邏輯真63F 11/20 11:35
KENDO777: 這本來就是兩件事情,不會因為餐廳處理方式不好,客人就64F 11/20 11:35
lin900117: 的笑死人65F 11/20 11:35
KENDO777: 變沒錯66F 11/20 11:35
keyseelar: 別人有告知放桌上了,你沒馬上收或制止就是自己也有錯67F 11/20 11:35
intelb06385: 那響食當下就沒收到68F 11/20 11:35
keyseelar: ,不用一直帶風向說別人丟了錢就走,而且別人不是放現69F 11/20 11:35
Dirgo: 這案子來說都會說經理比較有問題啦,不過實情是怎樣,天曉得.71F 11/20 11:36
KENDO777: 你是外場人員不負責結帳,你收了反而有問題72F 11/20 11:36
call5566me: 反正餐廳就是沒畫面  問輸的  管他實情是什麼XD73F 11/20 11:36
KENDO777: 如果結帳人員沒來跟客人確認今天餐點內容結帳核對,客人不該去問?74F 11/20 11:36
puritylife: 沒人知道實情 但此例沒錄影店家就是穩輸76F 11/20 11:37

   是的,拿得出錄影就贏,拿不出來就是輸了

keyseelar: 一直說當下店家很忙,難道是突發很忙嗎,忙是常態,代77F 11/20 11:37
intelb06385: 你放桌上我一定要去那喔 那你告知我到我走過去不見78F 11/20 11:37
keyseelar: 表就是人手不夠多啊79F 11/20 11:37
intelb06385:  算誰的80F 11/20 11:37
dferww55: 你人都離開了,要怎麼馬上收? 你離開瞬間,餐卷已無人看管81F 11/20 11:37
※ 編輯: sonjack (114.38.0.96 臺灣), 11/20/2020 11:39:04
puritylife: 店家穩輸一開始還提告 然後我們來檢討消費者 不奇怪嗎82F 11/20 11:37
KENDO777: 所以把錢丟桌上,不見了是店家的問題?83F 11/20 11:37
intelb06385: 你放幾張我也不知道 當面點清不是常理嗎84F 11/20 11:38
KENDO777: 你把錢丟小吃店桌上,不見了你會找老闆討喔?85F 11/20 11:38
keyseelar: 今天就是沒有餐點要核對,用餐價錢就是固定,不用一直舉不一樣的例子,這個案例就是店家也有瑕疵86F 11/20 11:38
puritylife: 用餐時間到你還沒去看收到錢沒  就放人走了 我的錯囉88F 11/20 11:38
dferww55: 說穩輸的,我只想問問是法律實務經驗,還是你猜的?89F 11/20 11:38
KENDO777: 當面結帳兩清,很難?不是教養問題嗎
餐點要核對人頭,不用核對店家給你算四位可以嗎90F 11/20 11:39
Busufu: 好了啦某窮酸仔 真的沒人好奇你下限多低92F 11/20 11:39
keyseelar: 777就這個例子討論很難嗎,一直舉一些歪理93F 11/20 11:39
mikiworldpea: 餐廳都知道自己理虧 還有人要護航有夠莫名94F 11/20 11:40
cooljoe1985: 餐券有編號的,核銷就好了,之後同號餐券  直接報警95F 11/20 11:40
KENDO777: 討論例子就是沒完成結帳動作,吃霸王餐無誤阿96F 11/20 11:40
lin900117: 你店家當下沒收到,怎麼還讓客人離開。消費者能解讀就97F 11/20 11:40
fim: 跟古裝劇一樣 小二!我碎銀子放桌上了!!98F 11/20 11:40
lin900117: 是你店家收到劵了,我才能吃完飯大搖大擺走出店外,不是嗎?99F 11/20 11:40
keyseelar: 今天就是有服務人員看到他餐券放桌上,不要再說錢丟了就走,777回去自己發文那篇被嘴啦101F 11/20 11:40
KENDO777: 吃飯過程都沒有結帳動作,吃完還有臉直接走出去
看到餐券放桌上,有交付給結帳人員嗎
放桌上等於結完帳?103F 11/20 11:41
intelb06385: 出餐廳 餐廳本來就不會攔人 我吃到飽也常出去抽煙移106F 11/20 11:42
lin900117: 沒付錢,吃完還目送客人離開的店家才好笑吧!事後還沒108F 11/20 11:42
KENDO777: 餐廳裡面有廁所的可能比較少遇到客人外出109F 11/20 11:42
lin900117: 證據證明,笑死110F 11/20 11:42
KENDO777: 但是廁所在外面的,客人進進出出很正常111F 11/20 11:42
dferww55: 沒被攔過,若開在百貨公司更不會,因為廁所常常在外面112F 11/20 11:42
keyseelar: 3777別跳針了,你講的一堆那篇文你都說過了,自己不回篇的來這幹嘛113F 11/20 11:43
KENDO777: 我的論點很簡單就是銀貨兩訖阿115F 11/20 11:43
puritylife: 有人吃吃到飽沒付錢店家也沒去催你付錢的嗎116F 11/20 11:43
keyseelar: 777就這個例子討論,別再說假設了,今天這個案子就是店117F 11/20 11:43
KENDO777: 你怎麼看不懂,你家裡沒教你跟人買東西要算清除喔118F 11/20 11:43
puritylife: 鐵定每隔幾分鐘就過去你桌子 最後直接在桌邊等你湊錢119F 11/20 11:44
keyseelar: 家有瑕疵120F 11/20 11:44
macrose: 我不覺得饗有到穩輸,餐券放在桌上未交付,客人要自己付121F 11/20 11:44
KENDO777: 店家有瑕疵但是客人吃霸王餐,你在跳針嗎122F 11/20 11:44
macrose: 保管責任123F 11/20 11:44
puritylife: 沒付錢沒催讓客人吃到時間到走人我只能說佛心店家
你沒辦法證明我沒掏出餐券 然後告我詐欺還能贏?124F 11/20 11:44
macrose: 饗的教育不會去催客人付錢,也不會趕客人,反正用餐時間126F 11/20 11:45
intelb06385: 響食不怕啊 你跑我告而已 法務錢不能白花127F 11/20 11:45
macrose: 固定的128F 11/20 11:45
puritylife: 那就告阿 縮啥==129F 11/20 11:46
macrose: 有趣的就是客人方面也沒任何證據證明自己有交付啊,饗的130F 11/20 11:46
keyseelar: 那饗食幹嘛要和解,777邏輯在那131F 11/20 11:46
macrose: 瑕疵就是怎麼會沒收到還讓人走132F 11/20 11:46
puritylife: 他今天縮就知道告不贏好嗎133F 11/20 11:46
intelb06385: 響食有打電話給你啊 你也承認沒親自交付 也叫響食告134F 11/20 11:47
puritylife: 我客人證明啥小阿 被告還要我自己證明無罪135F 11/20 11:47
intelb06385:  響食遵從你的意見啊136F 11/20 11:47
keyseelar: 饗食就自以為告的贏啊,客人的確有可能吃霸王餐,但是你沒證據就別那麼大聲啊,搞到自己很難下臺,跟777差在137F 11/20 11:47
call5566me: 本來客人就不用證明阿....139F 11/20 11:47
keyseelar: 那140F 11/20 11:47
magic543: 這篇 正解,要告人 也要拿出證據..沒證據告屁141F 11/20 11:48
puritylife: 如果客人要證明有交付 不然都是詐欺 以後付錢都要錄影大家以後出門吃飯買東西記得都要攝影 不然被告喔142F 11/20 11:48
keyseelar: 777說被告活該,那我嘴饗食跟你有什麼關系,幹嘛一直說饗食很衰,霸王餐好爽144F 11/20 11:48
milk7054: 本來就要證明,抓姦在床,沒證據一直跳針87喔146F 11/20 11:49
k911314x: -.-才多少錢一餐也可以上新聞147F 11/20 11:49
lin900117: 有些人邏輯真的笑死148F 11/20 11:50
keyseelar: 06385今天是饗食說和解撤告,客人又沒怕你告,是你簽了不撤告,又要求保密,那就不要和解告死他啊149F 11/20 11:51
lin900117: 新聞都有播,指控吃霸王餐都拿得出監視器,才敢大聲。151F 11/20 11:52
jim543000: 放桌上=交付 這邏輯...
然後有把當天告知餐券放桌上的服務生找出來嗎?
沒有就是沒證據你有把餐券放桌上阿152F 11/20 11:52
deerdriver: 那付現金的怎麼辦 驗鈔票指紋?155F 11/20 11:54
magic543: 不管餐劵有沒有被收走,你桌邊服務 有本事就提出證據!156F 11/20 11:54
keyseelar: 饗食難看的點在要和解要求不得聲張,並且撤告,被告的人也是怕麻煩才和解,結果簽完還要跑法院,不爽爆出來,今天不管原本告不告的贏,說得到做不到就很難看啦157F 11/20 11:55
Biatch5566: 鄉民不用急著譴責消費者啦 笑死 這麼簡單的話當公司法務部棒槌啊?160F 11/20 11:55
magic543: 你提不出證據 以後就改櫃台買單.監視器照櫃台162F 11/20 11:55
jim543000: 現金服務有發票阿zz163F 11/20 11:57
polyasia: 有道理164F 11/20 11:58
xdgguest: 以後吃東西我也說錢放桌上 沒收到你家的事165F 11/20 12:08
coffee112: ㄟㄟ 我放桌上囉 沒看到你家的事喔166F 11/20 12:10
magic543: 樓上 那有桌邊服務 不是櫃台買單167F 11/20 12:11
coffee112: 剛看新聞 消費者:我確實有放在桌上 沒有拿給服務生
我是真的覺得兩邊都很北爛啦 = = 餐券直接丟桌上喔?168F 11/20 12:21
IiiiIiIIiiM: 一堆文盲170F 11/20 12:22
loking: 不能反告誣告喔?171F 11/20 12:26
brian910615: 告人的要負舉證責任 不然我也可以隨便說你欠我100萬你自己舉證你沒欠我錢==172F 11/20 12:26
spector66: 推174F 11/20 12:32
faultless: 還好啦,現在政治抹黑也是這樣的邏輯175F 11/20 12:33
seths: 消費者有點扯沒錯,但店家更誇張...176F 11/20 12:38
Barbarian123: 原po會覺得跟法盲說話很累嗎177F 11/20 12:40
shinobunodok: 店家沒拿到第一時間要自己和客人講啊178F 11/20 12:42
y800122155: 法盲真多179F 11/20 12:44
EKman: 就一堆沒水準沒念書奴隸命的法盲在那邊搞笑阿,可憐那180F 11/20 12:52
StarCat76: 這是剛剛想問的問題181F 11/20 12:55
target8917: 有啥好嗆的 不懂 好好說話很難?就不要哪天遇到瘋子182F 11/20 12:58
ndtoseooqd: 二樓崩潰了183F 11/20 12:59
JayceYen: 說不定是消費者以為自己有放在桌上 但實際上沒有184F 11/20 13:14
Acce0912: 這麼多人護店家阿 那請店家告到底以正視聽阿 笑話185F 11/20 13:16
magnumcxz: 很有趣,你跟人交易,結果沒拿到貨,你要提告對方 ,那你要提出沒收到貨的證據嗎?186F 11/20 13:21

    你怎會問這智障問題啊? 從出貨到收到貨要經過多少人簽名你知道嗎?

    這很明顯就是店家SOP有問題,後來自己都認輸了,怎還會有人幫店家說話

BreezeMaple: 舉證責任完全講錯 半瓶水喔?188F 11/20 13:24

    這國高中公民課就有教了吧,誰主張誰要負大多的舉證責任

shokuo: 幹什麼一堆法盲189F 11/20 13:27
magnumcxz: https://0rz.tw/gVVdG190F 11/20 13:33
magnumcxz: 讓我想起這張截圖191F 11/20 13:33
huabandd: 饗食的問題很大,不代表餐券放桌上沒問題192F 11/20 13:52
faaQ: 啊人家就是桌邊結 一堆窮酸人沒吃過是在跳針什麼啦193F 11/20 13:58
youarefat: 想說怎麼又在吵 原來是777 不意外194F 11/20 14:08
enjoyyou: 詐欺當然告不贏 但民事債權的部分可不一定就這樣195F 11/20 14:12

   輸的機率還是比較大,主張侵權行為你要負舉證責任,你自己看店家都縮了

yesyesyesyes: 你這種心態是在鼓勵吃霸王餐吧...銀貨兩訖很難懂?不過,如果店家沒證據  真的不好舉證
但是消費者也無法舉證有交券給店家196F 11/20 14:31

   現在除了廁所
   到處都是監視器,誰敢這麼做拉,我是不敢啦,你敢嗎???
※ 編輯: sonjack (114.38.0.96 臺灣), 11/20/2020 14:37:05
meRscliche: 要在餐桌結帳,結果沒有監視器錄餐桌,然後出事告消費者霸王餐,哇!
明顯店家流程有問題,最簡單的就是進店或出店收,然後監視器照這收銀台。這種要在餐桌結帳的又不錄影,那怎知餐券不是被服務生或其他客人幹走?199F 11/20 15:36
aseaeel: 告人的要自己拿出證據XDDDDDDDDDD
阿就沒收到票 要拿什麼證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27/1387981.htm
這個證據你覺得可以嗎 XDDD204F 11/20 15:49
swgun: 其實你這篇以法理來說是有點問題的 這真的走民事訴訟 交付票券事實的舉證責任應該在消費者方不是店家 如果真的沒給餐券你要餐廳怎麼舉證不存在的事實?餐廳最多負事案解明義務把監視器拿出來而已
只是饗食這次處理荒腔走板而已208F 11/20 17:01
yoyo4nima: 推你 巷口吃完麵 老闆告你吃霸王餐
你還要怎麼證明自己有付錢 當然是老闆要舉證213F 11/20 18:33
cyber0305: 你要如何證明你沒收到東西?請舉例。
yoyo4nima,可以要求警察去驗錢上面的指紋啊。215F 11/20 18:35
ewqqwe: 侵權是民事,詐欺是刑事,你搞不清楚別裝懂
而且你怎麼會覺得民事只能主張侵權
你不懂別在裝懂217F 11/20 19:08
cyber0305: 一般這個民事會先主張契約,不會一下就跳的侵權去,不過原po會說侵權,大概是因為店家告了詐欺。220F 11/20 19:42
WrongHole:222F 11/21 03:48
poikz: 我想回一下用吃麵舉例的 吃完麵付錢離開  過兩天老闆說你沒付錢  怎解?  請老闆先提告並解釋為何遲兩天才告知?
我沒辦法舉證我兩天前來吃麵時有付款     但店家要解釋的地方比我更多  像是為何我離開之際沒講?  離開後才發現為何要拖到兩天?  有個名詞叫常情  在法律事務上常會看到『與常情不符』這句  這是說行為已經偏離了一般大眾的行事規則
老闆拖了兩天才說我沒付錢  基本上就是與常情不符 沒有合理的解釋 法官會判麵店老闆輸
饗食這個例子是顧客兩點離開 3點多就接到餐廳詢問電話
拿出通聯記錄 這算是合理的時間差
如果時間拖太久 好幾天才反應  法官應該不會採信餐廳的說法饗食只要拿出3點那通電話通聯 證明自己有積極追討款項
至少誣告這一條就不會成立
饗食太快退縮這點真的很奇怪 如果堅持打官司  顧客很不妙饗食在很短的時間立刻反應、追討   法官心證上會認為真的有欠餐費  如果顧客只能用餐券放桌上來應答 那真的兇多吉少223F 11/21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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