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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1-03 21:13: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標題 Re: [新聞] 禁亂漲房租 德國躲過炒房危機
時間 Fri Oct 24 10:57:50 2014


※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德國那套目前拿在台灣來打房根本是沒有用,重點是台灣人有不買房就會死的病
基本上您講的九成以上都對
只是針對這一點
其實不是台灣人不買房就會死
而是台灣的房東往往給租客的權力太小
而政府又懶得管
就變成現在這樣
比如說..
如果你要遷入戶籍.有多少房東"允許"
如果房客想要長租.房東能接受簽約簽多久
延續上一題在無法長租的情形下 房客想要變更格局有多少房東肯
再來.真正的包租公在大城市裏面慢慢地變成少數 租房只為了閃奢侈稅 沒多久就要賣
搬家很麻煩
如果你住的是社區大樓,你交管理費 有多少房東會讓你參加住戶所有權人大會
種種的限制下
讓租客租地很不安穩
進而希望能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
租客沒有安全感才是不買房就會死得病因
如果房東大多數都跟你我的老爸老媽
每個月定期供養就不會趕你出家門
誰會希望揹著一個月房租三倍四倍的房貸背二三十年....

上面那些例子並不是合法非法這簡單可以解釋的
你不同意連房子都沒得租

政府最該開始作的其實就是戶籍普查
落實住籍合一
長住在哪戶籍就該在哪
像是那些長年居住在國外的台商
戶籍根本就該遷出的
那些長年在台北打拼的 戶籍也該遷出
不管房東是否願意 政府該直接介入強迫促成這件事情
讓租戶更安心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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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48.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4119473.A.91D.html
thirteenflor: 遷戶籍方法很多  可以不用房東同意1F 10/24 10:59
thirteenflor: 戶政人員現地勘查有居住事實就可以遷
deann 
deann: 又不用房東同意  [url]http://ppt.cc/gjFw[/url]3F 10/24 11:02
不是都說了別扯啥合法不合法
房東請你走完全沒有不合法
不就又落到要搬家要換屋 直到換到肯照規定來的房東才行?
這就是現況
就知道你會跳針不用房東同意...
就因為這樣所以才要由政府直接查
查到就直接遷入
整天談法
卻不看法外有更多的東西會造成房客的不安
就是這樣的想法
才造成你以為的不買房會死得病症
thirteenflor: 我是都會先講 要遷可以要加錢 通常都會接受加錢4F 10/24 11:04
thirteenflor: 反正到時候沒居注事實要踢走也很簡單
※ 編輯: smalltwo (113.196.48.18), 10/24/2014 11:23:44
realmask: 房客把戶籍遷進去 房東的負擔會增加6F 10/24 11:53
realmask: 不過戶籍的問題向來不是太重要
smalltwo: 地方政府施政最重要的依據就是戶籍..偏偏政府不重視..8F 10/2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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