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01 09:44: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llenHuang (∴'☆:∵★.\:)
標題 [新聞] 林益世輕判7年4月 收賄6300萬 法官認不構
時間 Wed May  1 09:08:15 2013


林益世輕判7年4月 收賄6300萬 法官認不構成貪汙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353/112013050100072.html
林益世輕判7年4月 收賄6300萬 法官認不構成貪汙|焦點新聞|中時電子報
[圖]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台北地院昨日宣判。合議庭認定林收賄「喬」民間公司合約,不是公務員職務上行為,所以不構成檢方起訴的貪汙罪,變更起訴法條,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機會犯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判刑七年四月,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五八○萬元。 ...
 

一刀沒斃命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昨日一審宣判,林被判7年4個月;圖為
林益世至派出所簽到,對於一審宣判結果不願表示任何意見。(陳卓邦攝)

2013-05-01 01:23 中國時報 【王己由、林偉信、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台北地院昨日宣判。合議庭認定林收賄「喬」民
間公司合約,不是公務員職務上行為,所以不構成檢方起訴的貪汙罪,變更起訴
法條,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機會犯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判刑七年四
月,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五八○萬元。


四名家人涉案 統統獲判無罪

林益世另被訴不違背職務要求賄賂、洗錢兩罪,均獲判無罪。同案被告沈若蘭、
彭愛佳、沈煥章、沈煥瑤四人,分別被訴不違背職務要求賄賂及洗錢等罪,都判
決無罪。


林益世無法解釋從妻子、舅舅銀行保管箱扣得的一五八○萬元來源,成為首位被
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的被告,並因此併科同額罰金。

合議庭認定林益世藉恫嚇獲不法利益新台幣二三○○萬元、美金卅一萬七五○○
元,共計新台幣三三○○萬元,應全部追繳沒收,比檢方認定收賄六三○○萬元
少了三○○○萬元。合議庭認定三○○○萬是「喬」合約獲利,非貪汙所得。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說,判決違背國民法律感情,收到判決書後,會研議提出上訴
。林益世則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他絕對沒有恐嚇行為,將提出上訴尋求救濟。

特偵組批判決 違背國民感情

特偵組起訴林益世,在九十九年立委任內,收受陳啟祥交付六三○○萬元賄賂,
另在去年行政院祕書長任內,索賄八三○○萬元未遂,依「實質影響力說」的職
務行為,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與職務上要求賄賂貪汙重罪。公訴檢察官辯論時
,更以「豺狼當道,安問狐狸」典故,狠批林益世貪腐,求判無期徒刑。


本案歷經近半年的密集審理,由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
皇組成的合議庭審結,在昨日下午四時宣判。

法官稱喬合約 不屬公務行為

合議庭認同檢方所提實質影響說見解,但認為公務員收賄罪中所定職務行為,必
須和公務性質有關。林益世為陳啟祥的地勇公司,去向中鋼、中聯請託、施壓,
都是在「喬」民間公司合約,不屬公務性質行為,不構成貪汙罪。


合議庭認為,林益世立委任內,曾為地勇轉爐石合約,在地勇資格審查未過後,
假借立委職務對經濟部選派的中鋼、中聯公司高層人事有間接影響力的權力及機
會,揚言撤換人事,涉及恫嚇,從中獲利三三○○萬元。


合議庭雖未認同檢方見解,但在判決理由嚴厲批判以反貪為訴求的林益世,無視
人民託付及廉能政府要求,假借立委權勢對他人施加恐嚇,行為無異將公股事業
視作囊中禁臠及業外收入的生財工具。犯罪動機和目的,只為滿足自己的權勢與
金錢慾望,不值得憫恕。


判決理由還說,林益世在媒體第一時間披露他犯罪端倪之初,猶大言不慚否認認
識陳啟祥、否認收過任何款項,直到收取鉅款的鐵證漸次浮現無法抵賴,才在偵
查中自白若干犯行,但在審理中,始終否認有施加恫嚇行為,犯罪後一再避重就
輕、推諉卸責,難認有悔意。


讓林益世「一刀斃命」的錄音光碟,合議庭認定部分內容確曾經剪接,但有關祕
書長任內索賄八三○○萬,數字是陳啟祥提出,不是林主動開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04.36
sevenny:真是皆大歡喜啊1F 05/01 09:09
agong:3323是愛的數字2F 05/01 09:09
gbcowandy:黨證無敵洩洩指教3F 05/01 09:09
OPWaug:回家完老婆慶祝4F 05/01 09:09
qilar:快來辦黨證!5F 05/01 09:09
OmegaWind:看蘋果頭版林益世笑得好開心  真感謝司法沒冤枉黨員 :)6F 05/01 09:09
VVizZ:還賺三千萬回來阿7F 05/01 09:09
qwer1988:唉  準備申請加入國民黨8F 05/01 09:09
lovefall0707:鬼島法律,頗呵9F 05/01 09:09
flysonics:結論:快去辦黨證10F 05/01 09:10
Marty:因為民營所以不算收賄 高捷也用過一次11F 05/01 09:10
vickyshan:不和邏輯,橋民間公司合約本來就是立委職務上行為阿12F 05/01 09:10
iam0718:先例一開 後患無窮13F 05/01 09:10
Tuscany:   http://ppt.cc/5fmb    輕判7年4月 直擊林益世爽歪歪14F 05/01 09:10
輕判7年4月 直擊林益世爽歪歪|蘋果動新聞|Apple Daily
[圖]
【綜合報導】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向爐渣業者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去年遭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等4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昨推翻特偵組見解,認定林益世沒貪污,僅是接受選民請託辦事趁機恐嚇拿錢,改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輕判他7年4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折合台幣3300萬元的不法所得沒收,至於原先被認定是貪污共犯、涉洗錢罪的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與兩名舅舅,則全部獲判無罪。 ...
 
shiriri:黨證無敵15F 05/01 09:10
vickyshan:台灣立委的本職就是施壓靠背,而不是立法,這不是新聞吧16F 05/01 09:10
Mahoutsukai:請問要去哪邊學喬合約的技能? 魯蛇能靠學這招翻身嗎??17F 05/01 09:11
vickyshan:哪個法官判的阿?18F 05/01 09:11
rookiecop:有燒錢 沒洗錢 無罪19F 05/01 09:11
purpose:中國時報造反了嗎20F 05/01 09:11
nextpage:顏射症雀21F 05/01 09:11
vickyshan:你選上立委就會了,根本不用學22F 05/01 09:12
headcase:謝謝馬英狗總統 以後官員收紅包態度會很好 不然會恐嚇唷23F 05/01 09:12
nightwing:依照014案這樣的判法 KMT連想要貪汙都很難 是個清廉政黨24F 05/01 09:12
vickyshan:怎麼好像沒看到鄉民貼出法官是哪位?25F 05/01 09:12
hu6111:幹!26F 05/01 09:13
jonahlin:所以3323是014在報明牌嗎?27F 05/01 09:13
kgb1019:法院開示 喬合約 熊度不佳才有罪哦28F 05/01 09:13
headcase:老子一大早就去馬英狗臉書幹譙了29F 05/01 09:13
vizjeco:  清廉政黨 沒貪污唷 黨證無敵又一例30F 05/01 09:13
vickyshan:合議庭又是哪些人?不太像八卦版鄉民的風格阿31F 05/01 09:13
ikoyumi:司法的解釋好寬廣喔~32F 05/01 09:14
rufugy:   法院都證明無罪了   以後狗黨立委可以安心污錢了   萬歲33F 05/01 09:14
lepidoptera:賴素如:超爽的啦 我一定沒事34F 05/01 09:14
spfd:689:明年只好再讓KMT大贏 來證明這判決的公正性35F 05/01 09:14
QQdragon:蔡屎訊:審判長為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36F 05/01 09:14
flysonics:           依這種標準 賴素如可以等著回家吃豬腳麵線了37F 05/01 09:15
AllenHuang:賴素如大概直接無罪了  不愧是馬英九38F 05/01 09:15
headcase:有推文說阿扁和014是同一個承審法官39F 05/01 09:15
steven211:法官真是.......40F 05/01 09:15
hirorei:XDDDDDDDDDDDDDDDDDDDD41F 05/01 09:15
ytomodel:喬合約獲利不是貪污超爽的...42F 05/01 09:16
Drzyoyo:依法污錢  謝謝指教43F 05/01 09:16
flysonics:                          不要讓對岸笑我們貪汙 好嗎?44F 05/01 09:16
kgb1019:成立新部門 喬合約課  態度很好哦45F 05/01 09:16
goldman0204:KMT法院認證 "合法貪汙" 懂不懂阿你們46F 05/01 09:16
ilyhotm:這樣阿扁應該也無罪吧~47F 05/01 09:16
flysonics:                      不要讓對岸笑我們法律無用 好嗎?48F 05/01 09:16
misu2718:賴宿儒..我拿的都不到014的零頭..應該無罪..還要國賠.哼49F 05/01 09:18
Green9527:幹你娘爛判決50F 05/01 09:18
KINGTIGERX:以後可以正大光明喬了!!XD51F 05/01 09:18
flysonics:           台灣三大先知 : 莊國榮  九品芝麻官  古阿明52F 05/01 09:19
luxm:dpp 郭瑤琪表示:53F 05/01 09:19
Huntelaar:以後大家可以放心橋啦 ^__^54F 05/01 09:19
ace000888:國民黨員貪汙都沒事,幹你娘爛政府!55F 05/01 09:20
roader28:黨證無敵,歡迎貪汙56F 05/01 09:20
no5566:輕判還想繼續上訴呢 01457F 05/01 09:20
shin0910:看來連法官也被喬了58F 05/01 09:20
mizuirosyo:再怎麼無恥還是有人挺這些垃圾  狗屁民主59F 05/01 09:20
sunray100:總之就是在幫林找下台階 何必講些冠冕堂皇的理由?60F 05/01 09:20
patoo:689:讓我們繼續返貪腐61F 05/01 09:21
Sinbios123:當然要上訴,法律會還馬總統愛將清白^^62F 05/01 09:21
nokcp3:純噓廢物馬  連坑都不吭一聲  還說不是他提拔  幹63F 05/01 09:21
Tuscany:=====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64F 05/01 09:21
aevealy:吃相難看65F 05/01 09:21
luxmore:沒有飯益! 輕判有理! 我按!66F 05/01 09:21
ANOTHERK:又是黨證的大勝利67F 05/01 09:22
headcase:廉政公署很忙 還在送禮啦 http://ppt.cc/KpRW68F 05/01 09:22
年花百萬送禮 立委批廉政署太慷慨 - Yahoo!奇摩新聞
[圖]
廉政署一年編列百萬預算,採買贈送外賓的禮品,陶瓷隨身碟還有預儲金額的悠遊卡,但立委質疑上頭只有落款,根本沒政策宣導,顯得送禮太慷慨,廉政署強調一次採買2到3年的禮品 ... ...
 
jil:法官 直接判無罪不就好了  浪費時間69F 05/01 09:22
eowa:8300最好是陳啟祥提出的 主動加碼2000萬真是佛心來的70F 05/01 09:22
vickyshan:打電話去罵一下也爽啦71F 05/01 09:22
DickChen:法官:貪污罪的部份會加到阿扁的刑期裡,務求勿枉勿縱72F 05/01 09:23
qoobaa:朝爽der73F 05/01 09:23
checktime: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嗎  以為人民智商很低? 很好騙嗎?74F 05/01 09:24
iversones:超爽的  果然是鬼島法官 不過黨證無敵啦75F 05/01 09:24
atntogn:法官集體貪瀆案都沒後續了,期待司法伸張正義頗天真76F 05/01 09:24
flysonics:            黨證BUFF 法官身分BUFF 在法庭很好用的好嗎77F 05/01 09:25
KINGTIGERX:淘寶買得到黨證嗎?團購一下不錯!78F 05/01 09:25
xyz1981:簡單來說 邏輯是正確的 只是結果不符合人民期待79F 05/01 09:25
g8330330:馬的~ 真的是混蛋80F 05/01 09:27
reloading:台灣司法已死81F 05/01 09:27
andersontom:有人說法官邏輯是正確的 這三小??82F 05/01 09:27
nightwing:硬坳的邏輯 = =83F 05/01 09:27
goodtire:......84F 05/01 09:28
jackythere:含狗有三星~台灣有馬狗集團!財團治國!85F 05/01 09:28
Tuscany:合法拿錢的邏輯啊  狗黨黨眾就是在等這個認證86F 05/01 09:28
atntogn:象牙塔裡的邏輯,隨便挑個勉強說得通的角度切入輕判很容易87F 05/01 09:28
g8330330:這邏輯讓我開始支持吳淑珍是無辜的88F 05/01 09:28
kickmeout:要知道法官是誰..google 判決書查詢就好了89F 05/01 09:29
howwong:不算貪污結果判刑  看來二審就無罪了XD90F 05/01 09:29
pal1231:台灣將亡 必有妖孽 趕快人肉搜鎖法官啦91F 05/01 09:29
VVizZ:最好是象牙塔  這是上級指示 象牙塔的人根本考不上法官92F 05/01 09:29
jxyz:幹拎娘93F 05/01 09:30
weihome:法官的邏輯就是騜的國民黨是不會貪污的 蟹蟹指教94F 05/01 09:30
TheDark:幹,黨政無敵…95F 05/01 09:31
uyn:太離譜了96F 05/01 09:32
query:法官愛黨 相當讚97F 05/01 09:33
Mariano42:看到一堆鄉民 被氣死 還蠻好笑的98F 05/01 09:33
asjlk:反正只有阿扁會貪污,其他的藍營的都沒有啦99F 05/01 09:34
patoo:反貪腐的689?笑掉人大牙100F 05/01 09:35
nfsong:太離譜了101F 05/01 09:35
asjlk:陳水扁沒有直接關聯都判貪污了   014這麼明顯居然沒有貪汙??102F 05/01 09:37
humorforever:邱意瑩,你這時候去踹014家門踹爆,我以後都投給你103F 05/01 09:38
kopfschuss:笑死人104F 05/01 09:38
Gavina:法院關一關算了~105F 05/01 09:38
flysonics:現在哪個立委願意去踹014或是司法院門 以後一定大紅!!!106F 05/01 09:39
serene469:幹107F 05/01 09:39
vizjeco:反觀阿扁...關到死XDD108F 05/01 09:39
gca00631:超☆爽☆的109F 05/01 09:40
checktime:紅衫軍還在嗎110F 05/01 09:40
jon817:..,.111F 05/01 09:41
egain:王丹的臉書評論滿有意思的:我不明白,其實我已經明白了,我112F 05/01 09:41
egain:不想說,其實我已經說了
iamgyfan:呵呵114F 05/01 09:43

--
※ 看板: Doracacazin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71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