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1-17 23:58: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opoallan ()
標題 [爆卦] 管碧玲FB
時間 Mon Nov 17 22:53:12 2014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http://ppt.cc/g20G


推動「危險犯」入法ㄧ整年,成功了,聊堪自慰!



2013年10月24日,我提出「危險犯」納入食安法管制的修法版本,隨後於10月27日對江宜

樺、邱文達提出質詢,我舉美國三年前通過的「食品安全現代化法」為例,指出該法案授

權政府官員只要「合理相信」食品成分不實或偽造,可採立即下架的強制處分,而無須待

證明對人體有害。我認為新的食品安全法令典範已轉移,台灣應該接受我所提食安法修正

案,加入對危險犯的處罰,呼籲政府腳步要加快,否則黑心食品有利可圖就會源源不斷。


時隔一年,今天朝野協商確定了我的主張,「危險犯」納入為重罰的對象,只要「情節


重大且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罰和「結果犯」ㄧ樣重。確定的條文如下:



//第四十九條 

 有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七款、第十款或第十六條第一款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臺幣八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第四十四條至前條行為,情節重大且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

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

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下

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一項

至第三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以各該項十倍以下之罰金。

 科罰金時,應審酌刑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83.195.2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6235995.A.871.html
YU0158: 管媽推1F 11/17 22:55
ian90911:2F 11/17 22:55
anakine: 高調3F 11/17 22:56
saint01:4F 11/17 22:56
CharleneTsai: 給推5F 11/17 22:56
iKelly: GOOD6F 11/17 22:57
silentence: 到時國民黨又要開記者會搶功  蠢民就高潮了7F 11/17 22:57
verydisco:8F 11/17 22:57
patato2: 管媽強9F 11/17 22:57
awesomeSS66: 台灣人被毒害很久了 一堆與KMT勾結的大廠是該被肅清10F 11/17 22:57
geniusturtle:11F 11/17 23:00
bug001: 推!12F 11/17 23:00
jansan: 刑罰對比國外還是太低了13F 11/17 23:01
Omara: 辛苦了14F 11/17 23:01
m9100612: 推15F 11/17 23:01
ferocious: 推16F 11/17 23:01
a0652qj: 推!!17F 11/17 23:02
dearjohn: 不過算是進步...雖然代價就是全國人都喝了一堆黑油~給推18F 11/17 23:02
luoren: 推 不過刑罰還是太輕 犯罪所得應該全部沒收19F 11/17 23:02
hamburg12: 讚20F 11/17 23:03
yinling0105: 推21F 11/17 23:03
hoe1101: 推22F 11/17 23:03
tsubakiten: 推23F 11/17 23:04
SourireMask: 推 管媽真的做很多事24F 11/17 23:05
luoren: 最高應該死刑25F 11/17 23:05
www8787: 管神 管神26F 11/17 23:07
lucy07030703: 給推27F 11/17 23:08
kixer2005: 影響公共安全本來就應該升級為危險犯  實害犯太難舉證28F 11/17 23:08
Su22: push29F 11/17 23:10
shinway:30F 11/17 23:10
rangting: ㄊㄨㄟ31F 11/17 23:10
OoJudyoO: 有做事32F 11/17 23:11
MrNext: 真正好立委33F 11/17 23:11
xoyster: 推34F 11/17 23:12
theoneneo:35F 11/17 23:13
myrzr: 然後合法業者的被下架先,愈毒的在架上愈久....36F 11/17 23:13
stiles: 至少有進度了 再嚴格一點馬政府也會擋37F 11/17 23:13
jaguars33: 推38F 11/17 23:13
higameboy: 推39F 11/17 23:13
minaminojill: 推管媽40F 11/17 23:15
cty78221: 加油41F 11/17 23:15
rotusea: 推!42F 11/17 23:15
tonykingtwo: 推43F 11/17 23:16
doomhydra: 推!!44F 11/17 23:17
inunoya: 管媽推45F 11/17 23:17
mvpdirk712: 管媽 真的謝謝你了46F 11/17 23:19
CP543: 爽,但過幾年會變成連勝文的功勞47F 11/17 23:19
pftmax: 黨中國船的護台管媽!  謝謝當初選你的選民!!48F 11/17 23:19
weimr: 推推49F 11/17 23:21
tbi33: 感覺就是到後來這條會被一些黑心官員拿來濫用...50F 11/17 23:22
wl760713: 推51F 11/17 23:23
z09211290:52F 11/17 23:25
MW1220: 推管媽!53F 11/17 23:31
jlcfr025: PUSH!54F 11/17 23:38
kis28519: 推55F 11/17 23:39
cttw19: 推56F 11/17 23:39
CLRIS: 漂亮57F 11/17 23:42
loki1789:58F 11/17 23:43
jsmith: push59F 11/17 23:45
regeirk:60F 11/17 23:50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250 
作者 popoalla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Sifox, microken, bruceXD 說讚!
1樓 時間: 2014-11-18 00:30:02 (台灣)
  11-18 00:30 TW
雖說還是太低,但總算跨出一步!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