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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23 11:13:2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ian19910123 (萊恩)
標題 [問卦] 立專法就=歧視?
時間 Tue Nov 22 14:20:48 2016


為啥同志朋友很堅持政府一定要修民法而不接受立專法,政府會為有立法的想法也代表他
們有聽到你的聲音而且有採取實際行動不是嗎?

而且立法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與時俱進的,一旦社會出現了某些需求,就會有相應的法規修
改甚至新的法條出現,這到底跟歧視有什麼關係呢

說實在的,同志要不要結婚關我們什麼事,要結就去結就好了呀,啊現在政府要立法給你
們結你們又不要,好像整個社會政府機關要做什麼都你們說了算,不照做就是在歧視你們
,是有被歧視妄想症是不是


現在風向是好像一面倒沒錯啦,但你們這種好像誰不支持你,或者誰表達你們不喜歡的看
法就要打的行為,拜託適可而止,你們別忘了你們是在台灣,這種一直仗著自己好像是弱
勢然後一直得寸進尺這裡不滿意哪裡不滿意的行為,風向很快就要往回吹了


沒人無聊到沒事去歧視你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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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24.107
※ 文章代碼(AID): #1OC-F2C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795650.A.316.html
linhsiuwei: 甲甲會噓你歧視1F 11/22 14:21
enthusiasm12: 先補血2F 11/22 14:21
Scion: 就5%都不到的人想要影響規範其他95%的法律3F 11/22 14:21
wayne1027 
wayne1027: 2013年提過,當時不給過說本事改民法4F 11/22 14:22
ilw4e: 因為他們文組沒有學邏輯,不動民法就是歧視5F 11/22 14:22
scores: 沒錯勞基法等於歧視勞工 通通比照公務人員就好了6F 11/22 14:22
a0813: 請大家支持邪教主語錄入法謝謝7F 11/22 14:22
wayne1027 
wayne1027: 現在真的要改又說要立專法,立法把甲甲殺光算了8F 11/22 14:22
Joshliu: 甲甲為何認為專法不好 我也納悶9F 11/22 14:22
wayne62: 其實所謂專法連個影子也沒有也,法務部說最早2月才會出來10F 11/22 14:23
fallheart: 印象是說專法的權利保障不如改民法⊙_⊙11F 11/22 14:23
k03004748549: 玻璃心12F 11/22 14:23
ttping: 那為什麼不幫信基督教的人也立個專法?13F 11/22 14:23
wayne62: 我是還沒看過專法. 我個人覺得教會覺得專法好,就一定有詐14F 11/22 14:23
hugr85: 特別法...會不如? 甲甲 大將嗎 快出來15F 11/22 14:24
zzing: 以前提過 結果反對的叫他們去修民法 現在修民法又說要立專16F 11/22 14:24
zzing: 法 反正反對者永遠有意見
Joshliu: 結婚後甲甲認養的小孩會不受影響嗎? 有什麼嚴謹的研究18F 11/22 14:24
Joshliu: 成果嗎?
a0813: 大家一起推行邪教主語錄當作立法基準,國民教育也要求要讀20F 11/22 14:25
a0813: ,大家一起遵守不就沒爭議了嗎
nojydia: 原住民22F 11/22 14:25
wemee: 民法應該規定男跟男 女跟女結婚 其他異性戀 人獸戀立專法23F 11/22 14:25
zzing: 只是在拖時間的藉口罷了 真的有專法到時候又會有其他反對理24F 11/22 14:25
ilw4e: 專法應該大多全抄,把婚生部分砍掉父母夫妻用詞改掉,剩下25F 11/22 14:25
ilw4e: 要增刪什麼可以好好討論
yyc1217: 那也可以幫原住民立一個專法嗎27F 11/22 14:26
DIDIMIN: 一樣都是婚姻為什麼同婚適用不同法?卡細漢逆28F 11/22 14:26
sibom: 也幫基督徒立一個好不29F 11/22 14:26
Yanpos: 應該要有原住民專用廁所,一想到要和蕃仔上廁所覺得不自在30F 11/22 14:26
pqoiwe1994: 原住民專法就是歧視啊 早該廢了31F 11/22 14:27
garry5566: 先修公投法,再直接公投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就好了32F 11/22 14:27
a0813: 就乾脆一步到位直接把邪教主語錄編進教育裡面省得邪教老是33F 11/22 14:27
wayne62: 好好討論,也太樂觀了,不合意又300教徒硬闖立法院,34F 11/22 14:27
chengweirh: 先補血35F 11/22 14:27
a0813: 要派邪教奴上來帶風向不是比較乾脆?36F 11/22 14:27
illreal: 動民法結婚年齡改18歲,本來能娶的16歲妹就不能娶了37F 11/22 14:27
ilw4e: “一樣是婚姻”這前提就錯了,你要先看怎麼定義婚姻38F 11/22 14:27
Yanpos: 外勞也是,全身髒兮兮的,說那種聽不懂的話,好可怕39F 11/22 14:27
piece1: 我也不懂專案哪裡不好!就人少給個專案還OK吧40F 11/22 14:28
wayne62: 更正 不合意又300牧師率1.5基督教徒硬闖立法院41F 11/22 14:28
Scion: 人少又不巴結一點,好像其他95%的人都欠它們的42F 11/22 14:28
Yanpos: 臺鐵可以幫外勞設置專用車廂嗎?台女被強奸怎麽辦?43F 11/22 14:28
jcellery: https://goo.gl/Vf5qtC44F 11/22 14:29
 
kissa0924307: 肥宅結婚也可以立專法嗎?45F 11/22 14:29
wayne62: 這其實可以科學社會實驗驗証,國外開放同婚的經驗可參考46F 11/22 14:29
illreal: 事實就是專法一開始就同志族群提的,後來卻說別人假友善47F 11/22 14:29
btlcylin: 你都沒深入研究比較過你怎知立專法不會有歧視?48F 11/22 14:29
Sunnyfu: 對啊 專法就是歧視阿49F 11/22 14:29
ilw4e: 不動民法你以為邪教作法會有那麼多人參加?如果你刻意不用50F 11/22 14:30
dodo8511: 現在大多數立委是支持修法  立專法是少數立委的意見51F 11/22 14:30
ilw4e: “婚姻”這個詞邪教真的也可以說關他屁事不用管了52F 11/22 14:30
jcellery: 同意ilw4e大大說的53F 11/22 14:30
ilw4e: “大多立委”還不就是dpp黨團風向54F 11/22 14:30
nnn84114: 給你的腦子立個專法如何?55F 11/22 14:31
a0813: 對啊你們不知道台灣除了5%臭甲以外其他95%不是邪教奴就是56F 11/22 14:31
a0813: 支持邪教奴立場的嗎?還不趕快抓緊風向站對邊
a0813: 不然試試別用宗教立場動員不造謠抹黑跳針,凱道會剩多少人
abcpoppo: 甲就噁心有病屎尿多啊59F 11/22 14:32
Yanpos: 民法是大家的民法,不是邪教徒的民法。修法是擴大保障對象60F 11/22 14:32
hank81177: 推 以後蓋個肥宅專區 不然臭酸味飄得滿街都是61F 11/22 14:32
a0813: 抗議囉62F 11/22 14:32
brownmay: 我支持多元成家啦!為什麼只為同志立法63F 11/22 14:32
Yanpos: 修法不影響原有族群的權益64F 11/22 14:32
ilw4e: “婚姻”這詞保障本來就有侷限的突然說要擴大就擴大?65F 11/22 14:32
dodo8511: ilw4e大 國民黨也有提案人且包括王金平等人也有連署喔66F 11/22 14:33
a0813: 邪教想歧視誰就歧視誰,解釋就是壓迫言論自由,懂?67F 11/22 14:33
koiopolo2: 以前甲甲大戰西斯版的時候 也有人提議開個西斯甲版68F 11/22 14:34
Yanpos: 別把宗教的眼光帶入世俗。民法上的婚姻兩個成年人的契約。69F 11/22 14:34
koiopolo2: 然後甲甲拒絕 還是繼續鬧 真是有夠難看的70F 11/22 14:34
koiopolo2: 那時候看文章看到甲甲文真不爽
Yanpos: 婚姻的神聖性請留在聖經裏自己爽,民法不是為邪教徒服務的72F 11/22 14:35
kinki999: 在這版上,我以為反對的人都「叫」基督徒,科科73F 11/22 14:35
sam36388: 浪費時間 內容還不是都一樣 修三小專法74F 11/22 14:36
adampolo: 甲甲結婚就結婚,你把父母男女全部都改掉是怎樣?75F 11/22 14:36
a0813: 小心到時候又有人說婚姻制度他們家發明的再吵不給結喔76F 11/22 14:36
hh800315: 八卦甲甲超多77F 11/22 14:37
kinki999: 把父母拿掉是因為玻璃心破碎,怕自已跟別人不一樣啊78F 11/22 14:37
adampolo: 修300多條民法跟我講沒影響到別人.79F 11/22 14:37
a0813: 人家號召力超強的可以強勢包圍立法院擋法案唷80F 11/22 14:37
ilw4e: 從頭到尾沒講神聖性,哪裡冒出婚姻神聖的?81F 11/22 14:37
a0813: 畢竟教主可是拿根拐杖指著台灣海峽台灣海峽就分成兩半的厲82F 11/22 14:38
a0813: 害角色呢
kinki999: 因為某族群想要把反對者當成邪教徒在攻擊啊~~科科84F 11/22 14:38
Yanpos: 還在跳針父母稱謂是遇到什麽困難?85F 11/22 14:38
yyc1217: 請問影響到誰? 有看過修正條文前後對照比較表嗎86F 11/22 14:39
kinki999: 被那些人害得全台灣只剩下挺甲者跟基督徒了。這二種人87F 11/22 14:39
windersword: 立專法就是歧視,不然立基督教聖潔婚姻法好嗎88F 11/22 14:39
a0813: 氣氛太嚴肅了啦,來講個我聽了好幾次還是覺得很好笑的笑話89F 11/22 14:40
a0813: :邪教奴最不愛反串
post91: 反正現在不挺同就是老古板就是該打就是歧視91F 11/22 14:40
Yanpos: 請告訴我異性戀家庭的權益會因修法而哪裏受損,願聞其詳92F 11/22 14:40
adampolo: 結婚年齡都要被修掉了,還跟我講沒影響?93F 11/22 14:41
kinki999: 立專法又受什麼損了? 可能損的是心態吧94F 11/22 14:41
bnb89225: 同性戀自以為自己很偉大,一定要別人想法跟他一樣95F 11/22 14:41
IHD: 跟慣老闆的開放仙丹有87%像 只是站的位置不一樣 所以開放啦96F 11/22 14:41
Yanpos: 這豈不是擴大保障?97F 11/22 14:42
a0813: 「哼~本來支持你們獨立的,結果你們竟然無視26共識,現在98F 11/22 14:42
kinki999: 不是啊,有分三種,一種就反對,一種就專法,一種就民法99F 11/22 14:42
a0813: 我反對獨立!」100F 11/22 14:42
adampolo: 條文修正你看的是一條還是300多條?101F 11/22 14:42
jiunyee: 只是要平等 不是要特權 這跟原住民補助之類的不同102F 11/22 14:42
Yanpos: 修了三百多條稱謂,只造成男女婚齡平等,就這樣嗎?103F 11/22 14:42
kinki999: 其中二個都是同戀婚姻有利的,在那邊靠爸東靠爸西在幹嘛104F 11/22 14:43
Yanpos: 回文告訴我到底造成異性戀家庭有什麽「權益受損」。105F 11/22 14:43
kinki999: 原以為只是要婚姻就好,現在風向搞得是自助餐106F 11/22 14:43
a0813: 吃自助餐這點不去問問邪教就不對了,畢竟邪教可是教義自助107F 11/22 14:45
a0813: 餐吃得開心唷
kinki999: 台灣傳統宗教也一堆啊,老一輩都是邪教徒就對了,哼109F 11/22 14:46
kinki999: 沒幾句就想拉邪教來救援,就像恐同拉愛滋一樣,科科
kinki999: 一樣沒水準,還敢在那邊囂張什流
garry5566: 那立專法是造成同性戀家庭什麼權益受損了?自己怎麼不112F 11/22 14:47
garry5566: 講?
kinki999: 我可以幫他們講,因為這是歧視114F 11/22 14:49
Yanpos: 專法=歧視這不講了很多次了嗎115F 11/22 14:49
   專法=歧視這個邏輯是怎麼得出來的?
waynejw: GAY甲好多,好怕!116F 11/22 14:49
a0813: 對啊我也覺得很奇怪,明明好的宗教有一堆為什麼偏偏要去信117F 11/22 14:49
a0813: 邪教然後再來吃教義自助餐呢?
garry5566: 別忘了現在根本沒有同性婚的相關法條,不管是立專法或修119F 11/22 14:49
garry5566: 民法,對同性戀家庭權益只有進步沒有退步.所以再問一次,
garry5566: 立專法是怎樣權益受損了?自尊心嗎?
adampolo: 保留民法父母,男女有很困難?122F 11/22 14:50
Yanpos: 歧視當然是自尊心受損。有疑義?123F 11/22 14:50
garry5566: 歧視喔  所以寧可不修法也不要立專法是吧?124F 11/22 14:50
kinki999: 那我只好拉吸毒、濫交、愛滋甲甲來救援! 來亂吧125F 11/22 14:51
a0813: 有關係啊,現在推的就是修民法,既然你們認為兩者都一樣,126F 11/22 14:51
garry5566: 自尊心受損不會砍掉重練嗎?我們天天被罵肥宅有自尊心127F 11/22 14:51
garry5566: 受損怎樣了嗎?
a0813: 那為什麼要把已經進行到一半的路線打掉叫人繞別條呢?中間129F 11/22 14:51
a0813: 拖的這段時間你要負責嗎?
kinki999: 好好的人不當,當個愛滋吸毒約砲甲甲,偏偏還要尊重131F 11/22 14:52
Yanpos: 修法立出了一間黑人廁所,這屎我是不拉的啦。132F 11/22 14:52
cursedsoul: 給你黑人獨立的廁所與公車不是很好了嗎?你還嫌133F 11/22 14:52
garry5566: 不要在那邊講些五四三的鬼話  全亞洲沒有一個國家像台134F 11/22 14:53
garry5566: 灣對同性婚議題這麼開放的啦 要是覺得專法是歧視 看你
garry5566: 要移民還是重新投胎隨便你啦
cursedsoul: https://goo.gl/5RecBa 專法像這樣我就接受啊137F 11/22 14:53
hugr85: 這樣黑人超爽 一般廁所能用 黑人廁所也能用138F 11/22 14:53
Yanpos: 眼光可以看高一點?139F 11/22 14:54
cursedsoul: 跟全亞洲有什麼關係?別人有的我們也要有,別人沒有我140F 11/22 14:54
hugr85: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都不懂 拉黑人來救援~141F 11/22 14:54
cursedsoul: 們也不能有的意思?142F 11/22 14:54
a0813: 對啊當個愛滋吸毒約炮甲還想討邪教奴的認可到底是怎麼回事143F 11/22 14:54
a0813: 呢
a0813: 畢竟人家忙著吃教義自助餐哪有空管臭甲
a0813: 假單都寫不完了
cursedsoul: 你說先個異性戀不會犯而只有同性戀會犯的罪再來說嘴吧147F 11/22 14:55
garry5566: 你就生在台灣啊  這麼不爽怎麼投胎不投準一點148F 11/22 14:55
XXXXDICK: 給你們結婚是底限149F 11/22 14:55
adampolo: 原來男生有自己的專用廁所,不能去女廁也是歧視男生.150F 11/22 14:55
empireisme: 哈哈151F 11/22 14:56
Yanpos: 真? 不爭取你自己的權益是你家的事152F 11/22 14:56
tukry: 全部人都可以用 某些人必需被限制去特定的 不是歧視是啥153F 11/22 14:57
adampolo: 教職員有自己的專用廁所和辦公室,就是歧視教職員.154F 11/22 14:57
a0813: 是歧視學生吧155F 11/22 14:58
garry5566: 不要在那邊雞雞歪歪啦  有本事就辦公投  看公投結果是156F 11/22 14:58
garry5566: 什麼就怎麼做
kinki999: 對啊,愛滋吸毒濫交甲還想爭尊重,快去吃健保錢吧158F 11/22 14:58
a0813: 所以林昶佐不是也說伴侶法可以推,但異性戀不想結婚卻有一159F 11/22 14:58
a0813: 定關係的也適用啊
tokimeki: 推,不懂為什麼專法不行161F 11/22 14:59
Yanpos: 這的確是歧視啊,有疑義?162F 11/22 14:59
  我覺得立專法只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罷了
garry5566: 就算我投修民法一票, 8成也還是多數人認為要立專法163F 11/22 14:59
a0813: 去查查看之前說要推專法時擋的人是誰吧164F 11/22 15:00
garry5566: 動不動就歧視歧視, 你以為我們會在乎嗎? 八卦版還歧視165F 11/22 15:01
 說真的真的沒有那麼多人在乎你們要幹嘛,更不用說去歧視
garry5566: 肥宅歧視公主病咧166F 11/22 15:01
GOBS: 專法=歧視?? 論台灣人的法學素養 ㄏ_ㄏ167F 11/22 15:01
a0813: 立專法怎麼會是歧視,我支持為特定族群打造神聖婚姻法啊168F 11/22 15:05
Ebergies: 2013 專法被擋, 說你們改民法就好啊169F 11/22 15:05
Ebergies: 2016 改民法, 又說你們幹嘛不用專法要動民法
a0813: 簡直跟幸福城市的某人議長嗆說你們低劈劈去多選幾席啦一樣171F 11/22 15:07
GOBS: 問題根本不是專法 而是想要藉由該其他法來拖時間的政客好嗎?172F 11/22 15:07
GOBS: ?
a0813: 某任174F 11/22 15:07
garry5566: 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我沒太多意見啦  但要把立專法說成175F 11/22 15:08
garry5566: 歧視就是討戰啦
cursedsoul: 憲法就說了人人平等不得因性別而有所不同,這不是歧視177F 11/22 15:09
  專法讓你們擁有一樣的權利難道不是平等? 還是用一樣的法就是平等?
cursedsoul: 不然什麼叫歧視?178F 11/22 15:09
jcellery: 2013哪是專法,那時候就說要改972了啊179F 11/22 15:10
GOBS: 專法的目的本來就是相對於普通法處理特殊議題啊 要是今天台180F 11/22 15:10
GOBS: 灣絕大多數的家庭都是同志再來改民法才對吧
yudofu: 建議我大美利堅履新皇帝川普陛下,馬上訂定黑奴尼哥法、黃182F 11/22 15:11
peiring: 支持另立護家盟婚姻專法183F 11/22 15:11
yudofu: 毛猿猴法、老墨烙餅法、印地紅番法,根據不同人種訂出專法184F 11/22 15:12
cursedsoul: 宗教神聖婚姻法,信教者在結婚前不得自慰也不能請假185F 11/22 15:12
cursedsoul: 結婚後不能離婚不能戴保險套不能墮胎,每天都要打一炮
ponguy: 說你騎士就騎士187F 11/22 15:13
cursedsoul: 而且還不能體外射精跟吃避孕藥188F 11/22 15:13
GOBS: 說人人平等的 你懂實質平等嗎 怎不想想真要平等怎麼會有保障189F 11/22 15:13
yudofu: ,不但能維護大白人血統純淨,也能顯示我大美利堅反歧視的190F 11/22 15:13
GOBS: 勞工 保障身障者權益的特別法??191F 11/22 15:13
ponguy: 現在新戰法是把種族跟性別一起戰192F 11/22 15:14
cursedsoul: 被發現自慰者最低3年徒刑,離婚及外遇者死刑,如何?193F 11/22 15:14
yudofu: 精神,尤其建議台灣訂定基督徒專法,不要污染台灣一般住民194F 11/22 15:14
a0813: 宗教才是該立專法的對象吧,怎麼可以吃教義自助餐還免稅195F 11/22 15:15
wayne62: 像"保障身障者權益的特別法"那同婚法是要保障啥特別權益?196F 11/22 15:15
op111925: 這篇中肯到甲甲一堆噓還能有40幾推,戰力太猛了197F 11/22 15:17
GOBS: 保障同性戀結婚 並且承認其法定關係啊198F 11/22 15:17
GOBS: 用特別法補充現行法令的不足又不是啥奇怪的事
cursedsoul: 那就跟民法一樣,何必另立專法?只差在性別的部分而已200F 11/22 15:18
a0813: 那跟異性婚姻有什麼不同?201F 11/22 15:19
aa708: 立個異性婚姻法202F 11/22 15:19
cursedsoul: 我們沒要特別優待,與異性婚姻只差在性別問題而已203F 11/22 15:19
aa708: 基督教婚姻法204F 11/22 15:19
cursedsoul: 哪像邪教要求得比較多,所以該另立邪教神聖婚姻法205F 11/22 15:20
GOBS: 修改法律和另立新法難度差多少你知道嗎 法律的穩定性就在它206F 11/22 15:20
GOBS: 改變的困難度
cursedsoul: 既然立專法沒差,同志用民法972,另立異性婚姻法如何?208F 11/22 15:21
 如果環境是你們變成了主流,換我們們需要異性婚姻法,相信我,不會有太多人反彈,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享有一樣的權利
Arkadas: 可以啊 往後也比照辦理立基督徒專法 穆斯林專法你覺得?209F 11/22 15:21
immoi: 因為根本沒專法草案,跟30場公聽會一樣,都是萌萌拖延戰術210F 11/22 15:21
mecca: 就跟一粒一休一樣啊  要一步到位 懂嗎?211F 11/22 15:21
cursedsoul: 很好啊,另立異性戀婚姻法,還有臉大族群婚姻法212F 11/22 15:21
zhalao: 都是正常人有什麼理由立專法保障?先天殘障?偏鄉?資源213F 11/22 15:22
zhalao: 分佈不均?
xxsnake: 好像要掌控超越所有政治和醫學,政治要全聽討論同志基因215F 11/22 15:22
GOBS: 就跟你說普通法是處理普片情況 現在同志家庭是台灣家庭結構216F 11/22 15:22
GOBS: 的多數嗎?
immoi: 而且就德國經驗,兩個法令幾乎一樣,分開徒增困擾。218F 11/22 15:23
xxsnake: 問題就敏感說歧視219F 11/22 15:23
cursedsoul: 我不特殊,我不需補償優待,我只要一般普通該有的權利220F 11/22 15:23
cursedsoul: 我們的愛情跟異性戀一樣,很普遍啊
kayamoli: 現在已經有修民法的草案出來 請問反對修法的理由又是?222F 11/22 15:26
GOBS: 現在不是跟你講愛情觀 在講法理啊223F 11/22 15:26
cursedsoul: https://goo.gl/4VW0Z9 …觀察到德國曾經立專法,但最224F 11/22 15:26
cursedsoul: 後浪費很大的司法資源在財產繼承、地位認定等官司訴訟225F 11/22 15:26
xupmc: 是阿  沒歧視幹嘛立專法? 用一般法就好啦226F 11/22 15:27
cursedsoul: 一樣是為了保障相愛兩人的權利,為何需要差別待遇?227F 11/22 15:27
cursedsoul: 我也沒要跟你講愛情觀啊,都一樣的,有好人也有爛人
guitar0225: 藍十字會:229F 11/22 15:28
kayamoli: 呵但是同性需要的權利跟法律保障跟異性一樣啊230F 11/22 15:29
cursedsoul: https://hotline.org.tw/blog/1036為何不推同性伴侶法231F 11/22 15:29
cursedsoul: 明明一查就一堆資料了232F 11/22 15:29
a0813: 不管啦我說不是歧視就不是歧視啦,但甲甲想立反歧視法我們233F 11/22 15:31
a0813: 堅決反對,這樣要我們怎麼教小孩?
lesnaree2: 婦女座位 原住民保障也是歧視嗎? 當然不是235F 11/22 15:32
dsa888888: 補血236F 11/22 15:33
glow0531: 直接修法後那以後非同性戀的男男女女能否結婚呢?會不會237F 11/22 15:34
glow0531: 有更多法律漏洞問題衍生呢?
a0813: 婦女座位跟原住民保障都是提供更良好的福利為了避免被濫用239F 11/22 15:36
a0813: 才立專法,給甲甲結婚有什麼比異性戀更優惠的講幾個來聞香
wlsh5566: 很多人預設歧視一定是惡意的 但未必 歧視是指差別待遇241F 11/22 15:36
exilianstar: 煩死了,不然幫你們立個神聖婚姻法好了,要是處男處242F 11/22 15:36
exilianstar: 婚後不準避孕如何,開心嗎?現在的婚姻制度就給一般
a0813: 一下244F 11/22 15:36
exilianstar: 世俗之人用就好了245F 11/22 15:37
exilianstar: 立專法曠日費時又沒有意義。如果你真的平等的對待同
exilianstar: 志,同性伴侶法不就是照抄目前的婚姻制度嗎?何必浪
exilianstar: 費資源?
shane: 舉例,今天亞洲國家與西方國家的用餐文化、習慣、禮節不同249F 11/22 15:38
shane: 今天某國規定亞洲人到餐廳用餐需坐在另闢的用餐專區
tiefblau: 不知道都給他們講嗎? 你歧視、落後、滑坡謬論 一大堆阿~251F 11/22 15:40
shane: 不可與西方人同坐,不然西方人會不知如何教孩子用餐禮儀252F 11/22 15:40
zhalao: 應該被給予的還另外說:我「特別」給你專法。「你們」就253F 11/22 15:40
zhalao: 走專法,「我們」是神聖婚姻
shane: 請問這沒有歧視嗎?255F 11/22 15:40
hotplayer: 同志要的就是跟大家一樣,結果你立一個專法讓同志跟大256F 11/22 15:42
hotplayer: 家不一樣。到底給弱勢族群該有的權益有什麼不好?新住
hotplayer: 民以前也吵很久,大家都是這個社會的一環,為何要分這
hotplayer: 麼多?然後請問到底同志結婚迫害到異性結婚什麼?反而
hotplayer: 上星期審法案退回投票程序才真正破壞民主
GOBS: ㄏ_ㄏ 光是扯到結婚年齡和結婚時血親限制就有得吵了 直接改261F 11/22 15:42
GOBS: 民法根本難到爆好嗎
e11gary30200: 黑人專用車廂跟泳池不好嗎,這不是歧視是福利欸263F 11/22 15:43
GOBS: 一堆以為民法好改的拜託去讀一下條文好嗎264F 11/22 15:43
BASEGO: 去看看朱家安寫的專欄ㄅ265F 11/22 15:43
e11gary30200: 都是沒有分隔才會有對立啦 叭叭266F 11/22 15:44
linhsiuwei: 好多偉恩267F 11/22 15:45
apteekki: 肥宅結婚法268F 11/22 15:45
f124:269F 11/22 15:47
Flammis: 我支持肥宅結婚立專法 肥宅噁心、社會少數又帶壞小孩270F 11/22 15:48
※ 編輯: rian19910123 (220.132.224.107), 11/22/2016 15:50:41
Flammis: 我支持肥宅結婚 但是不能影響95%人 你也不能說我歧視你271F 11/22 15:49
e7660239 
e7660239: 機歪族群阿整天雞雞歪歪的那個也不行這個也不行就桶肛272F 11/22 15:49
※ 編輯: rian19910123 (220.132.224.107), 11/22/2016 16:06:51
s01714: 兇甲又來人身攻擊囉273F 11/22 16:06
s01714: 就說了,甲甲只是要社會大眾跟他們玩扮家家酒
Hanbor: 教會覺得專法好就一定有詐 媽的 甲甲不要專法是不是有病?275F 11/22 16:10
Hanbor: 搞得台灣人只剩甲甲跟基督甲 北七
Hanbor: 不然照甲甲的法理邏輯 不需要勞動法了啊 通通用民法解決
Hanbor: 老闆欠薪不給加班費用刑法侵占解決 也不錯啦
bolu0401: ㄊㄨㄟ279F 11/22 16:17
Hanbor: 講浪費社會資源的 那一個覺得就算通過民法就不浪費社會資280F 11/22 16:17
Hanbor: 源? 爭吵那麼久的社會成本都甲的
Shermie: 那異性戀也要立專法?282F 11/22 16:18
pigmimicat: 專法跟歧視有甚麼關係...283F 11/22 16:19
gidens: 但是為什麼要立專法284F 11/22 16:19
gidens: 立專法是反對的人拿來以拖待變用的 下一個修正案出來
gidens: 又會有別的毛
Hanbor: 一男一女就是一男一女 跨性別的也不要耍白痴 該切的切完怎287F 11/22 16:20
Hanbor: 麼快速走完認定程序 改為女性那才比較有意義吧?
glow0531: 非同男男能不能結婚?289F 11/22 16:20
gidens: 同性戀跟變性是兩回事喔 我朋友都還是覺得自己是男生290F 11/22 16:21
Hanbor: 就誰常態誰非常態 都搞不清楚 講新住民的 人家還是女的勒291F 11/22 16:22
glow0531: 於情於理可以不分,但於法就該分啊,法律不是可以便宜292F 11/22 16:22
glow0531: 行事的
lastevil: ptt兇甲真的好多294F 11/22 16:22
Hanbor: 所以到底是多元成家 還是甲甲自助餐? 其他族群吃屎比較快295F 11/22 16:22
Hanbor: ?
Hanbor: 就除了一般常態男女意外的族群 太多樣態 你要怎麼用民法規
Hanbor: 範啦
murosaora: 甲甲屁眼越來越大 心眼卻越來越小299F 11/22 16:24
gidens: 就是因為太多樣態 所以直接把結婚改成雙方同意就好300F 11/22 16:25
Hanbor: 有想剁懶叫的 還有想裝假龜頭的 一大堆少數301F 11/22 16:25
gidens: 只要是自然人有行為能力 雙方合意即可接婚 這樣不是很簡單302F 11/22 16:25
Hanbor: 簡單那為什麼不過 自己想想303F 11/22 16:26
sivir: 不然把婚姻從民法拿掉,另設異性婚姻法跟同性婚姻法好了304F 11/22 16:27
gidens: 沒有不過啊 都還沒表決305F 11/22 16:27
sivir: 這樣應該大家都沒話說了吧306F 11/22 16:27
glow0531: 只要雙方同意就好,這樣會衍生很多社會問題好嗎,那乾307F 11/22 16:27
glow0531: 脆廢除婚姻相關法律以及權利義務你說好不好
gidens: 真的要講自然  婚姻才是非自然的309F 11/22 16:27
Hanbor: 一例一休也很簡單啊 勞工跟資方雙方同意加班就好了 還可以310F 11/22 16:27
Hanbor: 吵那麼久
glow0531: 天才312F 11/22 16:28
gidens: 莊子:神農之世,臥則居居,起則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313F 11/22 16:28
Hanbor: 想幫基督設專法也行啊 要有人提案 沒人反對314F 11/22 16:29
keric7: 拖時間的藉口而已跟他認真幹嘛315F 11/22 16:30
Hanbor: 族群一堆 反對的都當人家基督教比較智障 要幫基督立專法快316F 11/22 16:30
Hanbor: 去 哈
xz35s8pq: 聖療術318F 11/22 16:31
glow0531: 哇塞,莊子那位,你不知道那句話的時空背景嗎?319F 11/22 16:35
ljqq: 你的言論就散發滿滿的歧視了,先試著理解有很難?320F 11/22 16:35
beaune: 抱歉啦 現在不挺會被嗆噓一下321F 11/22 16:35
glow0531: 你怎不說藍綠藻更自然?322F 11/22 16:36
gidens: 真的要講自然當然要回到氏族社會去討論啊323F 11/22 16:37
gidens: 藍綠藻和人類生物學上差太多惹 不在討論的基準上
musha1989: 的確是歧視啊 因為性向就硬要區分人類不就是要隔開異325F 11/22 16:38
musha1989: 己嗎?不要腦補把歧視變得可怕
musha1989: 當然發展成”歧視行為“ 又是不同嚴重程度了
glow0531: 先無論有沒有理,護家盟說的違背自然是說同性戀不是說328F 11/22 16:39
glow0531: 結婚
Abby530424: 只是護家盟過度強調這種生殖的自然了330F 11/22 16:40
Abby530424: 談到生殖自然會得跟著提到平衡的概念
glow0531: 無論有無婚姻,交配是需要一男一女,這才是所討論的自然332F 11/22 16:41
Abby530424: 但是他們直接忽略掉自然狀態控制數量的舉動333F 11/22 16:42
Abby530424: 自然自助餐XD
glow0531: 畢竟人類無法無性生殖好嗎335F 11/22 16:42
gidens: 性行為不需要一男一女啊 左右手或R20也可以達到同等效果336F 11/22 16:42
gidens: 所以有效的複製DNA才是生命的意義 而相愛不是 是這樣嗎?
minami77: 身心障礙權益法廢掉好了  免得被罵歧視338F 11/22 16:44
gidens: 如果人的意義不是只體現在自我複製的話 那同性戀有何不可339F 11/22 16:45
glow0531: 性行為不用啊,交配要啊,你兒子是R20生的嗎?340F 11/22 16:45
f124: 同志都是R20生的 選我正解341F 11/22 16:46
gidens: 但是在生殖與否已經可以自由選擇的現代 用交配的有效性來342F 11/22 16:47
gidens: 回頭規範人  這樣是滿不必要的
glow0531: 交配和相愛本來就是兩件事,所以自古以來不用相愛也能344F 11/22 16:53
befly10015: 我也不理解同志一直說專法是歧視 但同志一直以來都沒345F 11/22 16:53
glow0531: 交配,相愛也不一定需要能交配,婚姻本來就不是為了交配346F 11/22 16:53
glow0531: 而成立,不然同性戀們真的不用爭了好嗎,於情於理,同
glow0531: 性戀當然可以結婚,但於法需要設專法啊,說什麼現在民法
glow0531: 並沒有不適用的地方,拜託那還修屁啊,直接用啊
befly10015: 納入 現在何必硬要納入 就立個專法就好了 這樣互+盟350F 11/22 16:54
befly10015: 也不會吵 大家和和平平 同志也受法律保障 不是很好?
befly10015: 現在同志一直說專法=歧視 我也一直相當不能理解
glow0531: 設專法量身打造同性婚姻的需求不好嗎,要在那邊改來改去353F 11/22 16:56
glow0531: 的是為什麼?
player15: 為什麼要特別立專法?一視同仁不行嗎355F 11/22 16:57
a23521323: 甲甲會說你歧視 幫補血356F 11/22 16:58
poeoe: 設專法就是為了保障 歧視什麼?357F 11/22 16:58
gidens: 專法不一定等於歧視 但通常專法還會規範許多額外的權利...358F 11/22 17:05
gidens: 沒有要多給的話 在普通法內用一兩條解決才是最簡約的
smpian: 所以修民法對你也沒有損益吧,但是專法有人覺得受辱啊360F 11/22 17:07
glow0531: 機車公司為女性設計符合女性習慣的專用車,結果被罵歧361F 11/22 17:08
glow0531: 視女性,沒有一視同仁,你會不會覺得有病?
Mr23: 你的歧視定義真特別,好棒棒363F 11/22 17:09
maderfucker: 為了法律系學生好啊 不然多專法他們又要多讀很不方便364F 11/22 17:10
chochosan: Blablabla365F 11/22 17:12
terry910333: 幫補366F 11/22 17:16
poeoe: 就是沒辦法只改一兩條啦367F 11/22 17:16
glow0531: 是不是很多人以為結婚就是領張結婚證書而已啊368F 11/22 17:19
poeoe: 我們國家特別法這麼多 如果都因為有人感覺不爽就要修到普通369F 11/22 17:21
poeoe: 法 可以看看民法會有2000條還是3000條
kkman2: 不會歧視啊,我支持幫基督教也立個專法來管理,才不會影響371F 11/22 17:39
kkman2: 到其他人
gowaa: 不是本來就要立宗教法了373F 11/22 17:42
qwer338859: 噁甲工讀生會噓你374F 11/22 17:50
molle: 這想法也不是沒道理 話說 修民法的成本應該也低於立專法 這375F 11/22 18:07
Runna: 特別法三問,法效適用、法體系為何、是否依普通法為母法、376F 11/22 18:07
Runna: 權益保障之優劣?
molle: 項主張算是對大家都好378F 11/22 18:08
Runna: 民法修十幾次是有增加到1500條嗎?379F 11/22 18:08
BoAstala: 也幫肥宅立個專法吧380F 11/22 18:08
Runna: 如果你立特別法給同性婚特別優待時,難道不會造成異性婚保381F 11/22 18:09
Runna: 護不周嗎?
lovecollyi: 要不要幫你也立個專法?383F 11/22 18:10
molle: 制定專法比較花時間 整體成本比修法高 幫國家省錢不是很好384F 11/22 18:10
Runna: 如果你特別法權益卻跟民法有87%以上同等甚至於到100%時,為385F 11/22 18:11
Runna: 什麼要多立個專法幾百條??
Runna: 說要立專法先提提專法怎麼界定結婚要件、財產制、贍養費等
Runna: 條文來看看,看跟現行親屬有多不一樣
Runna: 今天除非同性婚方要求優於現行親屬編更好的結婚財產繼承程
Runna: 序才有談立專法的問題,但今天就是沒有
Runna: 要求同等權益卻立專法,10頁增加到13頁的事你卻跟我說要寫2
Runna: 0~25頁才對,麻煩解惑一下好嗎?
psychicaler: ===========德國立專法,有哪個德國人被歧視?======393F 11/22 18:23
uno48: 當你把名詞單獨拿出來談,基本上就歧視了。就像「我把你們394F 11/22 18:23
uno48: 當人看」
Runna: 德國的專法存在不平等你知道嗎??396F 11/22 18:30
psychicaler: 請R大提出證據397F 11/22 18:35
Runna: 生活伴侶關係先(2001)在2010年才透過聯邦憲法法院判決生活398F 11/22 18:39
Runna: 伴侶(同性婚姻)所負擔的遺產稅應於異性婚姻相同,在此之前
Runna: ,異性婚遺產稅7~30%;同性生活伴侶遺產稅17~50%
Runna: 立法到宣判:10年,這你要跟我說立了專法能確立平等嗎??
psychicaler: 像五等親條例只適用於異性婚姻,不能刪除也侵害同性402F 11/22 18:41
psychicaler: 婚姻權利。立專法反而保障同性婚姻避免原法條對異性
ksksks: 不立專法 但能增加子項擴大解釋404F 11/22 18:42
psychicaler: 合理,對同性不合理的情況405F 11/22 18:42
Runna: 你說的「只適用異性婚姻=的前提下為什麼是侵害同性婚姻??406F 11/22 18:43
Runna: 近親婚保護目的為何是什麼??
psychicaler: 優生學,性婚姻沒這問題408F 11/22 18:45
SHIU0315: 這樣還不先幫肥宅立個專法?409F 11/22 18:45
psychicaler:         ^同410F 11/22 18:45
molle: 同性戀者可能就是寧願放棄部分權力也要跟異性戀一樣吧 有411F 11/22 18:46
psychicaler: 你們認為歧視是針對同性或異性,那立子項針對就不是?412F 11/22 18:46
molle: 骨氣不自助餐不是很好嗎413F 11/22 18:46
psychicaler: 你舉的例子,子項也有可能發生414F 11/22 18:47
Runna: 同性婚方願意接受此束縛呢?如果他們要求開放,那你要針對415F 11/22 18:48
Runna: 此特定事項另立專法囉?
psychicaler: 歧視與否來自於國會議員問題417F 11/22 18:48
Runna: 同法之下依照不同性質處理有何問題,法解釋邏輯一體適用,418F 11/22 18:49
Runna: 專法是嗎??
Runna: 專法體系是否屬民法性質,是否屬民法特別法,權益保障優劣
psychicaler: 接受此束縛已違反憲法,一開始就該分開來立法421F 11/22 18:51
Runna: 為何??422F 11/22 18:51
Runna: 違憲法哪條??
psychicaler: 沒有先天五等親問題,為何要阻止同性結婚?424F 11/22 18:53
Runna: 還有國外早有因優生學數據並不足以為近親婚存在之理由而改425F 11/22 18:54
Runna: 變,你干災??
Runna: 現在最強力的近親婚是家庭親屬構成會否絮亂才是強力理由
addt0089: 同同:不管啦 甲甲 基督徒自己選一個貼啦428F 11/22 18:56
Runna: 家庭親屬制難道在同性婚不存在嗎??429F 11/22 18:56
Runna: 德國可近親婚你干災?
psychicaler: 數據請放上來    別文字講講431F 11/22 18:59
Runna: The New York Times "Shaking Off the Shame"432F 11/22 19:05
Runna: 文中指出近親婚生出缺陷兒機會率僅高於非近親者(3%~4%)1.7
Runna: ~2.8%,以總體人類來看,仍有93%沒問題
gotohikaru: 你可以去看公視有話好說南非前大法官的專訪 瞭解為何435F 11/22 19:13
Runna: 研究由美國全國基因顧問協會進行(JOURNAL OF GENETIC COUNS436F 11/22 19:13
Runna: ELING)
gotohikaru: 是歧視 不過有趣的是 當時訪問他的主播就是陳信聰438F 11/22 19:13
psychicaler: 1.7%很低喔,兩三個班級就有一兩個有缺陷439F 11/22 19:14
psychicaler: 設立五等親是保障下一代權利,不是異性婚姻
psychicaler: 還有100-2.8 怎麼會是93 ??? ......................
psychicaler: 不對,你怎麼會用 100-(4+2.8)來算...
psychicaler: 先不論要不要立,所以專法到底歧視點在哪
Runna: 非近親3~4%就沒有兩三個班級一兩個缺陷兒O_o,你當非近親444F 11/22 19:18
Runna: 沒基因缺陷?
Runna: 非近親婚產下缺陷兒3~4%,近親者多出2~3%,有問題嗎?
amiwry: 黑人公車跟黑人廁所拿出來想想好嗎447F 11/22 19:20
Runna: 你專法權益是高於民法親屬還是低於?448F 11/22 19:20
psychicaler: 所以增加下一代風險的合理性在哪449F 11/22 19:20
psychicaler: 軍人、警察法也是歧視軍人、警察嗎?兩個標準高但要
psychicaler: 求不一樣,犯法刑責不一樣
Runna: 高於的話難道不歧視異性婚嗎?低於的話難道不是歧視同性?452F 11/22 19:22
Runna: 等於的話,那權益相等立專法實益是什麼?
Runna: 軍人法警察法是公法,關民法啥事??軍警的人不能主張民法
Runna: 權益喔?
psychicaler: 所以專法到底歧視在哪456F 11/22 19:23
psychicaler: 黑人是種族,明顯違反憲法。同性婚姻違反哪條
Runna: 拿出「專法」內容來談啊,如果你優於保障同性婚,我看跳腳458F 11/22 19:25
Runna: 的會是誰
Runna: 完全等於則是不歧視,但根本是疊床架屋立法,效益懂不懂啊
Runna: ?
m4tl6: 少數異於常人的族群立專法才是真保障也不會引起爭議462F 11/22 19:27
psychicaler: 疊床架屋這形容有BUG,誰睡上鋪,哪裡平等463F 11/22 19:28
Runna: 不然把親屬繼承編複製貼上專法如何?如果這樣能滿足挺尬464F 11/22 19:29
psychicaler: 複製貼上啊~ 修法才好修,尤其未來的代理孕母465F 11/22 19:31
Runna: 完全平等卻立二法,這還不疊床架屋,把平等的東西講成優先466F 11/22 19:31
Runna: 保障,這還不搞笑??
Runna: 好修??每次修300條跟每次修600條叫好修,真的尬
NavyWind: 說你歧視就歧視阿469F 11/22 19:33
psychicaler: 人類法律只會複雜不會簡單啦470F 11/22 19:34
Runna: 這樣搞民事法變相多出300條,恭喜離2000條不遠矣471F 11/22 19:34
psychicaler: 法條破萬,千年內一定會做得到472F 11/22 19:35
Runna: 能簡而不簡之,放棄思考為論外。473F 11/22 19:35
psychicaler: 好不好修跟歧視點關聯???????474F 11/22 19:36
psychicaler: 有電腦軟體支持,我本來就可以少思考一些
Runna: 民事修十幾次,不見破1300476F 11/22 19:37
Runna: 我論點的歧視權益兩者有否優劣,若沒有就不歧視,我上文有
Runna: 提啊
Runna: 不歧視卻惡搞修法,豈不可笑?
harrison1474: 立專法當然是歧視阿 跟婦女保障名額一樣是歧視480F 11/22 19:40
psychicaler: 未來法官判決同性婚姻案例,拿異性婚姻舉證481F 11/22 19:42
psychicaler: 同性婚方別跳腳喔
Runna: 千年你還活著嗎?民法從民國19年以來總條文1225條,其間經483F 11/22 19:42
Runna: 過增刪,也不見有第1226條
Runna: 你的進度條可能連5%都沒達成,登呢。
psychicaler: 怎麼可能完全複製貼上  男女性別不一樣就有生理假486F 11/22 19:47
psychicaler: 還不是一樣要分開考慮
Runna: 如果都列入婚姻,何不能做比較?如果是立專法不適用本身卻488F 11/22 19:49
Runna: 拿他規範規制,這誰不跳腳??
Runna: 性別不同的不同處理現在不存在???
psychicaler: 在同一個法,拿異性舉證同性法律判決就能100%合理???491F 11/22 19:50
Runna: 有立生理假法嗎??492F 11/22 19:51
psychicaler: 現在討論的是歧視點啊493F 11/22 19:51
psychicaler: 別跳針了,就沒完全複製貼上這東西
Runna: 你為什麼要拿異性婚舉例?你要正相關聯結啊495F 11/22 19:52
psychicaler: 德國修那麼多次,有100%一樣嗎496F 11/22 19:52
Runna: 能接受複製貼上的又不是我497F 11/22 19:52
Runna: 所以德國出現不平等狀況,最後透過法院才處理回平等
psychicaler: 處理完那一條,其他還是完全一樣???????499F 11/22 19:54
psychicaler: 其他不一樣的法條,不平等在哪????
Runna: 10遺產稅的不平等,就算貼數據也無視,科科。501F 11/22 19:54
psychicaler: 現實就是有沒完全一樣的專法,哪來複製貼上502F 11/22 19:55
Runna: *10年遺產稅503F 11/22 19:55
psychicaler: 時間過這麼久了,那條沒修法嗎504F 11/22 19:55
psychicaler: 其他不一樣的法條咧???????
Runna: 自己接受的問自己然後自己回答,啊不是電腦讓你少思考了嗎506F 11/22 19:56
Runna: ?
Triassic: 立個神聖婚姻法 只有教徒能結508F 11/22 19:57
Runna: 10年不平等就是無視,科科。509F 11/22 19:57
psychicaler: 歧視要被動方有感受才會發生,沒發生不就有沒歧視的510F 11/22 19:58
Runna: 好像法院判了就讓10年的不平等歷史改變耶511F 11/22 19:58
psychicaler: 專法?512F 11/22 19:58
Runna: 所以不就有人感受出來說了O_o513F 11/22 19:59
psychicaler: 那德國為什麼不併回去????514F 11/22 19:59
psychicaler: 歧視點還存在不就應該修成同一法
psychicaler: 把有歧視的法條修掉了,為何還有歧視????
Runna: 因為立法案的基民黨主政啊,這你也不知喔?517F 11/22 20:00
Runna: 前提預備差太多,我寧可戰逃,讓你有些成就感:)
psychicaler: 。519F 11/22 20:02
Runna: 吃飯皇帝大,掰~520F 11/22 20:02
peterpankk: 前幾篇爆文  說明很多人很無聊  邏輯也有問題521F 11/22 20:20
lucy3352118: 專法如果保障的權益等同於婚姻 那多設專法意義為何?522F 11/22 20:30
kyouya: 八卦明明一堆在歧視同性戀的523F 11/22 20:59
soslow: 推不同聲音524F 11/22 21:08
billy097032: 真的有夠難伺候525F 11/22 21:15
inpresent: 推 專法不是歧視526F 11/22 21:17
regular: 專法可以解決問題何嘗不可527F 11/22 21:30
nsaids: 既然保障的權利一樣,立啥鬼專法?是他馬專在哪?528F 11/22 23:17
nsaids: 從字面看 有不同於一般的保障才需要"專法"吧?難道同性婚
nsaids: 好處要修的比異性戀多?專個屁啦
nsaids: 恐同就這麼怕被入侵神聖領域是不是?心胸不必那麼狹窄 還
 是真的如你所說恐同害怕神聖領域被入侵,還是某個族群喜歡把“歧視”到處亂扣呢,
你們不能結婚是我們歧視,當初要立專法的也是你們,然後立了又說假友善,說實在的要
修要立對我們來說真的沒什麼差,倒是你們對於字面上表面上的事好像特別敏感
nsaids: 一副施捨的嘴臉 自己照照鏡子有多醜532F 11/22 23:26
rian19910123: 說實在的我這篇只想說大多數的人只把專法視為解決533F 11/22 23:37
※ 編輯: rian19910123 (42.73.113.105), 11/22/2016 23:44:08
nsaids: 明明一堆人不是唸法律的 在那很會534F 11/22 23:41
  不是法律系-->憑什麼對修法立法提出見解,是這個意思嗎? 請問閣下是否已經對樓上
的志朋友也做過教育背景調查了呢? 如果某些同志朋友也不是唸法律的,可能他們也不
適合參與修法立法這方面的討論。
※ 編輯: rian19910123 (42.73.113.105), 11/22/2016 23:49:23
nsaids: 怪了我有說自己同性戀來著?法律分類用字本來就要很精確535F 11/22 23:49
 法律用字要很精確,然後呢? 你不是同性戀那就不是,我不在乎
※ 編輯: rian19910123 (42.73.113.105), 11/22/2016 23:54:47
ericleft: 2013年推伴侶法  還不是同一群人在反對靠腰536F 11/22 23:51
ericleft: 現在不立專法 也再靠腰  就是任性啦
nsaids: 法怎麼修是立委的專業 只要求平等這樣很過份?明明一樣的538F 11/22 23:53
nsaids: 權利義務 涵蓋進去就好 為什麼要獨立出來?
  修法這種專業的事我想就交給立委,我相信他們會有他們全面的考量,但不管最後是涵
蓋還是獨立出來,我相信本質上一定會讓不同的族群擁有一樣的權利,我們這些不是法律
專才的人也不要在一旁瞎給意見了,我們都不是很會,但還是謝謝你非常積極的替我們同
志朋友發聲~

※ 編輯: rian19910123 (42.73.113.105), 11/23/2016 00:01:42
ttttde: 如果沒有不一樣不要立專法好嗎,又多一個要背很麻煩540F 11/22 23:55
nsaids: 2013我沒在關注 現在看到一樣的權利義務還得獨立立法覺得541F 11/23 00:01
nsaids: 特蠢不能噓?看到恐同嘴臉很噁不能噓?幹
你都先噓了才在問“不能噓?”,下次好歹先給個箭頭嘛^^
※ 編輯: rian19910123 (42.73.113.105), 11/23/2016 00:03:55
nsaids: 好啦給你一個推啦!槓543F 11/23 00:06
yoyokame: 如果同性異性婚姻效力相同,立專法意義何在呢544F 11/23 00:07
s5347: 幫補血啦!545F 11/23 00:08
jauruyu: 反對的只能拿聖經說嘴 國家的世俗法有必要牽就宗教法?546F 11/23 00:11
jauruyu: 開了一個先例 以後大家連拿香拜拜都會被禁止
jauruyu: 我們又不是神權國 什麼時候輪到基督徒來決定法律定制的
jauruyu: 方式? 個人對同志議題不予置評 但邪教徒的行為不可取
a5245242003: 推550F 11/23 00:45
TiggerLin: 本法最初限男性可以投票,後來改成男女都可以投票,請551F 11/23 01:55
TiggerLin: 問有特別設立"女性投票法"嗎??
TiggerLin: 法條幾個字做變動 就能收到完整效果 何須立專法??
TiggerLin: 當本法不足以涵蓋更多細節性/技術性問題時 才需要特別
TiggerLin: 法。 如家暴法補足刑法之不足、兒少法更為促進兒童權益
TiggerLin: 簡單的結婚問題 你另訂專法 但本法卻排除其權益 這樣豈
TiggerLin: 不本末倒置??
disappearair: 補血558F 11/23 02:31
netboy789: 基督教好阿,佛教立法全部都不用結婚,穆斯林表示:我們559F 11/23 02:49
netboy789: 世界沒有百合和甲甲
gm0936: 最近發現周圍同事反對但是不敢講的超多561F 11/23 03:19
gm0936: 不覺得一面倒
bp6jo30111: 爭什麼爭,交付公投!就醬563F 11/23 05:08
torpon: 就是歧視564F 11/23 06:54
torpon: 民法是普遍適用在所有人民身上的法律。只要是人,就該受到
torpon: 民法的規範、享受民法賦予的權利。但是反同婚陣營卻要求為
torpon: 同性戀者訂立專法,這暴露出「你跟我就是不一樣」、「我不
torpon: 想跟你平起平坐」、「我尊重你的權利,但請不要出現在我的
torpon: 世界」
torpon: 為什麼專法不可行?因為專法是無理由的區隔,這樣的區隔本
torpon: 身就足以讓人感到恥辱--南非憲法法庭
Hanbor: 又拉非洲出來救援了 是有多愛非洲572F 11/23 07:32
yudofu: 建議設置異性戀專法跟基督徒專法,尤其基督徒讓我噁心,寧573F 11/23 08:19
yudofu: 願增加十個同性戀也不要增加一個基督徒。
GodMuii: 戰!575F 11/23 09:01
Munro: 3k黨表示:設立有色人種專用廁所不是歧視576F 11/23 09:13
Munro: 為什麼要跟我們白人搶廁所?
torpon: 沒什麼救援不救援的,事實勝於雄辯578F 11/23 10:28
sonnnnylin: 噁579F 11/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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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11-22 15:50:40 (台灣)
+1 11-22 15:50 TW
基督教也是少數,替基督教另立一個基督鳥法
2樓 時間: 2016-11-22 15:54:03 (台灣)
  11-22 15:54 TW
205F的邪教神聖婚姻法似乎也不錯XDD
3樓 時間: 2016-11-22 16:54:52 (台灣)
  11-22 16:54 TW
基督教很奇怪,人家又不信你教卻要受你管控,不如另立一個規範基督教法,規定信基督教的同性戀不得結婚,不就好了。
4樓 時間: 2016-11-22 17:02:23 (台灣)
+1 11-22 17:02 TW
同志要的是「平等」就是要跟異性戀一樣是要有同樣的待遇,獨立出來不就等於說它們是異類所以才要立專法?這樣只是看似平等但其實是變相的歧視
5樓 時間: 2016-11-22 18:04:39 (台灣)
  11-22 18:04 TW
我比較想知道為什麼要立專法?
夫妻改成雙方你就會受不了跑去當甲甲?
6樓 時間: 2016-11-22 18:08:24 (台灣)
  11-22 18:08 TW
歧不歧不知道,所謂專法呢,就是考試加分,工作上,甚至選舉都有保障名額這種,同志有需要用到這樣性質的專法嗎? 可以想一下
7樓 時間: 2016-11-22 18:12:23 (台灣)
  11-22 18:12 TW
婚姻親屬繼承問題,在民法就能解決了,為何要特別立專法,支持者應該是想減低阻力,「袋住先」吧?
8樓 時間: 2016-11-22 18:48:49 (台灣)
  11-22 18:48 TW
歧視這種東西又不是有事沒事就去做的事情  而是內心的心理狀態吧
9樓 時間: 2016-11-22 18:50:56 (台灣)
+2 11-22 18:50 TW
專法 = 歧視
那麼簡單的邏輯都不懂
10樓 時間: 2016-11-22 23:10:01 (台灣)
     (編輯過) TW
先回答我兩個問題
1.領養的小孩要怎麼稱呼所謂的"雙方"?
2.怎麼讓小孩去認同"雙方"這個關係
對我來說,一修改之後變成每個都是獨立個體 也就是變成沒有兩性(男女)的稱呼
就同性會發生的問題有兩種 第一是婚約,其次是撫養小孩 一想到同性要面對撫養的部分,就會產生好多的社會問題
11樓 時間: 2016-11-23 09:18:26 (台灣)
     (編輯過) TW
挺同團體本來就想利用修民法來解決同志群體的「被社會認同」問題嘍。問題恁北就不認同啊~社會上很多人也不認同啊。以前討論的方向都是另立專法,這很多人都不反對~忽然間就跳到要去修改民法親屬篇?幹~是誰開始挑起對同性戀的反感?根本是挺同團體自己「吃快弄破碗」~怪誰啊。恁北反對為同性戀去修民法親屬篇!更反對開放同性戀領養小孩的權利!
12樓 時間: 2016-11-23 10:10:47 (台灣)
  11-23 10:10 TW
沒專法=沒歧視....?  這種邏輯讓人發笑
13樓 時間: 2016-11-23 10:15:12 (台灣)
  11-23 10:15 TW
歧視不會因為改法或立專法而消失,當然你要自我催眠也行
但是為了自我催眠,去動到90%的人正在使用的法條
我只想問邏輯在哪裡?
14樓 時間: 2016-11-23 10:27:31 (台灣)
+1 11-23 10:27 TW
樓上專門硬ㄠ,還再跟人講邏輯
15樓 時間: 2016-11-23 11:31:08 (台灣)
     (編輯過) TW
沒專法=沒歧視....? 請問這句話你是怎麼自我延伸出來的!自己扎稻草人,然後自己打得開心,又自我滿足的講邏輯,好像很爽很厲害喔!
專法=歧視 不代表 沒專法=沒歧視,大一通識邏輯課前幾章應該就有教,既A既B,不代表非A既非B。
另外,專法=歧視 ,這是因支持立專法人本身抱著歧視,師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歧視不會因為改法或立專法而消失",對這句話說得真對,就是有你這種人存在,歧視永遠不會消失。 說要立專法本來就不是為了讓歧視消失,而是為了滿足歧視而存在。
16樓 時間: 2016-11-23 10:52:53 (台灣)
  11-23 10:52 TW
當他人說 專法 = 歧視 時,你到底是怎麼延伸出 沒專法=沒歧視; 又怎自我延伸自我辯解的說出,"歧視不會因為改法或立專法而消失"?
你偷換概念的手段越來越粗糙低淺。請問專法 = 歧視 與 專法與否,歧視不會消失 兩者何干? 立專法歧視不會消失 這句話成立時, 專法 = 歧視 難道就會不成立?
不會,一樣成立,即使你偷換概念,一樣成立。
17樓 時間: 2016-11-23 11:10:39 (台灣)
     (編輯過) TW
一個人講話是否有邏輯,不是自我滿足嘲諷別人邏輯的說"...這種邏輯讓人發笑",更不是"......我只想問邏輯在哪裡?"先說不代表先贏,不用強調自身很有邏輯。
當他人說專法 = 歧視 時,如果真有邏輯,應就 專法是否是歧視 來討論;倘若跳到另一個環節,引用一個有共識,不,應該說是廢話,"歧視不會因為改法或立專法而消失"來辯解,這樣的辯解方式,早就在"專法 = 歧視"這塊棄械而逃,然後逃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另立旗幟。
18樓 時間: 2016-11-23 15:34:02 (台灣)
  11-23 15:34 TW
樓上同理~修改了一般正常多數人適用的婚姻法律,這樣少數的同性戀就不會被社會上其他人歧視???那另立了專法,就代表肯定一定會被歧視???你的邏輯反過來講也是會成立的。挺不挺同?本來就是看你信仰的價值,和所持的立場而定。不是你挺同,就代表你不歧視。挺同團體對立專法的排斥意見,本身就已經帶有歧視同志的意味。
19樓 時間: 2016-11-23 16:13:37 (台灣)
     (編輯過) TW
同理? 抱歉,哪個地方同理?我不懂,所以向你請教,是否能更說明清楚一點。
另外,你說"修改了一般正常多數人適用的婚姻法律,這樣少數的同性戀就不會被社會上其他人歧視?" 追求公平正義人權應該現今普世價值,另立專法是歧視,為了避免歧視,才會希望直接修改民法而非專法。
不該做的行為被要求不要做,與,這樣的行為不會消失,是兩件事情。 如同 禁止殺人 與 殺人行為不會消失,是兩件事情。
這句"歧視不會因為改法或立專法而消失"廢話,也可以改成"殺人行為不會因為立法而消失",同樣是廢話;然而不會消失,不代表不該被禁止被反對。
再者,你說"那另立了專法,就代表肯定一定會被歧視???"我不懂,也很難理解你是如何延伸出這個說法的,立專法是歧視,跟,立專法會被歧視,似乎天差地遠,能否告訴我你是如何得到這結論,令人好奇呢。
至於你後面跳調,說"挺同團體對立專法的排斥意見,本身就已經帶有歧視同志的意味。"如何延伸出這想法,很有趣,願聞其詳?
20樓 時間: 2016-11-23 16:44:49 (台灣)
  11-23 16:44 TW
為什麼會對"歧視"有這麼大的誤解啊?
產生歧視的行為,向來都是正義魔人造成的
這種人,正反意見都會有
團體代表就像護家盟,個人代表就像炎P (純舉例)
一個排斥同性戀,傳統才是正途
一個獨尊同性戀,人權才是正解
在我看來這兩種都是歧視,也會加深社會裂痕
我們說的另立專法基本並不是反同,也尊重原本的異性戀
再配合原本的社會包容
這才不是什麼"袋住先"
反而刻意強調修改民法的,我才認為是真正不想讓它通過的人
光是夫妻兩字就能涵蓋稅務、金融、保險 等等相關法規
不單單只是民法婚姻篇
如果只修改這個,坦白說也只有結婚的權利
其他依然無效,婚姻依然只是一張紙
沒有全面的規範,不過是走走形式,應付一下社會聲浪而已
21樓 時間: 2016-11-23 17:02:57 (台灣)
  11-23 17:02 TW
至於我說那令人發笑,因為我真的笑了
22樓 時間: 2016-11-23 17:07:03 (台灣)
  11-23 17:07 TW
專法就像訂購一台新車,就算設計是舊的,但零件都是新的
防護比較全面,也比較順暢
但修改民法就像是把老車的零件拿來小改
說這樣比較習慣舒適
我說你只是想省錢省工吧
23樓 時間: 2016-11-23 17:11:04 (台灣)
  11-23 17:11 TW
法本身不會歧視人,另外一篇我也回你
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這種專法是帶有歧視而訂立的嗎?
公務員的專法更多更細,考績法、俸給法、任用法、退休法
全國都歧視公務員嗎?
24樓 時間: 2016-11-23 17:13:06 (台灣)
  11-23 17:13 TW
你如果也認同歧視不會因為修改民法或立專法而消除
那更完整的規範不是更加適合同性戀族群嗎?
25樓 時間: 2016-11-23 17:40:06 (台灣)
+1 11-23 17:40 TW
某人根本完全曲解並且無限上綱專法的立法目的
26樓 時間: 2016-11-23 18:21:51 (台灣)
+1 11-23 18:21 TW
https://disp.cc/b/163-9JXv
重複在這篇19F的回應
.....另立特別法,例如公務人員與私人企業員工在貪汙部分,法律並不平等對之,這是因為對公務人員特殊身分的特別要求。
然而對同性戀另立特別法的理由是? 如果有很好的理由,深獲支持理所當然,若沒有好的理由,被砲也剛好。
以及23F的回應:另外,若同性戀婚姻要立專法,那麼同性戀兵役、同性戀稅法是不是也要另立專法,權利與義務,所有該付的義務同性戀並沒有與你我不同,該享的權利卻被要求另立專法? why?
而你卻在25F回應: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你覺得這兩部法是基於歧視訂出來的? 公務人員有考績法、任用法、俸給法、任用法、保障法,規定更細 這些都是專法 這些族群都跟我們一樣有基本人權 但也因為各自的特性而被專法保護 我看不出他們因為立專法而被歧視
就說你一直在硬ㄠ,跳過歧視的質疑,如果要另立特別法必須有其理由,你說不出理由,卻扯 "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你覺得這兩部法是基於歧視訂出來的?"到底是誰說過"這兩部法是基於歧視訂出來的?"莫名其妙的自己延伸,然後當成目標打,這叫扎稻草人打法,自爽用的。
面對質疑,卻只能不斷的扎稻草人,很可悲!另立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有其正當理由,你可以參考其立法精神以及依據。而你要為同性戀立專法的依據是?
27樓 時間: 2016-11-23 18:43:51 (台灣)
     (編輯過) TW
你不覺得自己一直重複跳針硬ㄠ嗎? 我在那篇19F已經說過另立特別法要有原由,如果沒有理由,不是歧視是甚麼?
然後你又跳針回說 ..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你覺得這兩部法是基於歧視訂出來的?....
另外你這句 "我看不出他們因為立專法而被歧視",你不覺得就是我上面已經回答的:立專法是歧視,跟,立專法"會"被歧視,似乎天差地遠....
將[因為立專法而被歧視]取代[立專法"會"被歧視],其實是一樣說法換句話說而已。然而人們說的是位同性戀立婚姻專法"是"歧視,而不是說"將因立專法而被歧視"。
是不是與會不會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為何你要一直跳針,然後我要重複回答你...
28樓 時間: 2016-11-23 18:59:15 (台灣)
     (編輯過) TW
看張鳳書的言論,同性戀立專法,不要動到我們的民法;深深的歧視與排擠,你們,我們的,分門別類。一部民法何時變成私群的?基督教徒都這麼自私嗎?
然而真正推動修改民法的,又不是只有同性戀,這樣區分除了深深的歧見外,還剩甚麼?說的好像民法修不得,立法諸公是領錢領開心的嗎? 我是異性戀,我支持修改"我們的"民法。
29樓 時間: 2016-11-23 20:29:40 (台灣)
     (編輯過) TW
為何會有甲甲出來? 基因跟一般人不一樣? 那為何不替同志辦個殘障輔助專案? 殘障主因是基因缺陷,要多元成家卻只替同志做配套,其他就都是個屁囉? 樓上攻擊宗教言論都這樣了,為何還要在乎別人歧視你們? 自己都在攻擊反對派了
30樓 時間: 2016-11-23 20:36:22 (台灣)
  11-23 20:36 TW
看不出來哪裡被歧視,是甲甲自尊心過度膨脹,還是自卑而自大呢??
31樓 時間: 2016-11-23 21:35:07 (台灣)
     (編輯過) TW
suegengen,請問一下你到底在同性這個議題上面想表達的是什麼?
還是只想喇低賽?
針對修改民法還是立專法? 婚姻權? 親權? 宗教?
我想說的是 立法目的會考慮當下的時空背景狀況而產生 往後因應需求修正或增訂條文
剛看了一下客家或原住民的基本法的首條 最後一句寫的是,"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 為什麼不能將此立法精神套用在同性族群的議題上?
我一直不能明白強渡關山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特立專法一套完整的法律到底有什麼問題?
至於,專法=歧視,根本是脫褲子放屁
我不是基督徒,我支持自己找廁所 男女廁所共用你覺得OK不代表我能接受 同性戀依然是建立在男女身分身上,所以到底修改有什麼意義 難道要建一個同性廁所嗎? 阿然後裡面要變成大眾池? 還是怎樣?
男女有別,分開有理
32樓 時間: 2016-11-23 21:43:53 (台灣)
  11-23 21:43 TW
男同性戀者法定身分是男性還是女性,女同性戀者法定身分是男性還女性,就這麼簡單有甚麼問題嗎?
33樓 時間: 2016-11-23 22:48:25 (台灣)
  11-23 22:48 TW
既然挺同是「追求正義公平人權」為前提?那社會上反同的意見,難道就該被漠視,就該被貼標籤?~那還真是跟你們挺同的前提相違背勒。政治修法本就是個處處妥協的產物,何況是高爭議的議題?挺同團體~表現一付要就得照單全收,不然台灣就是歧視沒人權~真不知道你們要爭的是什麼?~這種論點,恁北根本無法認同。別搞到連專法都沒人挺的時候,再來到處靠夭別人歧視!同婚議題,在歐美先進自由民主國家,都還是個爭論無止盡的議題勒~台灣能弄個專法出來,保障同性戀的權益,這已經算社會上給予很大的容忍度了。
34樓 時間: 2016-11-24 00:07:00 (台灣)
  11-24 00:07 TW
35樓 時間: 2016-11-24 00:08:48 (台灣)
  11-24 00:08 TW
愛滋病跟其他性病及所有傳染病是完全不一樣的,因為它不可治癒,也就是愛滋病患者要吃一輩子的藥,如果愛滋年輕化,那就要吃30~50年的藥,其他傳染病療程最長如肺結核也只藥服藥1-2年就完治了,愛滋卻須由全民負擔HIV患者一輩子的雞尾酒藥費,合理嗎?這樣的支出已經排擠到其他的疾病防治費用,如果其他傳染病無法防治好如流感等,就會造成蝴蝶效應,更何況每年支出愛滋藥費都在成長16%,你覺得這樣下去不嚴重嗎?
36樓 時間: 2016-11-24 00:10:50 (台灣)
  11-24 00:10 TW
合法個屁 這法要是過菜就吃屎吧
37樓 時間: 2016-11-24 00:11:03 (台灣)
  11-24 00:11 TW
酒駕都有重罰與刑責,危險性行為卻爽爽有國家付一輩子藥錢,我不爽啦
38樓 時間: 2016-11-24 00:15:55 (台灣)
  11-24 00:15 TW
理性上我尊重同性族群但是會盡量不去接觸,這是不是歧視?
39樓 時間: 2016-11-24 00:18:27 (台灣)
  11-24 00:18 TW
立專法/修法我覺得都可以,人人平等嘛! 反正看情況都會立/修法,再說給他們事做也好
40樓 時間: 2016-11-24 02:18:54 (台灣)
  11-24 02:18 TW
1.領養的小孩要怎麼稱呼所謂的"雙方"?
看他們要教導小孩兩位都稱呼媽媽或爸爸,或是學美國稱呼姓名。
2.怎麼讓小孩去認同"雙方"這個關係?
正好可以機會教育小孩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己的性傾向,教導小孩尊重別人的性向來達到減少霸凌。
41樓 時間: 2016-11-24 05:15:48 (台灣)
     (編輯過) TW
week3019 喔,攻擊宗教言論? 基督教不代表整個或者唯一宗教信仰,且基督教可以欺負同性戀,我就不能看不慣幫同志講話,不能指出其自私?信仰是你家的事,別糟蹋別人的人權!
替基督教立 神聖婚姻鳥法 是反諷,他們認為沒歧視,那替基督教立 神聖婚姻鳥法,他們也應該認為沒歧視,更應該以身作則支持,相反的我會替他們抱不平幫它們喊這是歧視。即使他們認為這不是歧視。
42樓 時間: 2016-11-24 04:52:47 (台灣)
  11-24 04:52 TW
janchun 這篇主題是 針對同性戀立專法就=歧視?
然而你說,專法=歧視,根本是脫褲子放屁 
這還要討論嗎?
如果立專法的理由不重要,是不是歧視不重要,那 替基督教立 神聖婚姻鳥法 也無須理由。
43樓 時間: 2016-11-24 05:28:09 (台灣)
  11-24 05:28 TW
支持同志婚姻跟支持同性戀兩者似乎不盡相同。在討論是否歧視時,看上面waliaaa的言論,我想人們為了滿足歧視天性,拼命地找對方的缺失來撻伐,如果這世上沒有愛滋病,難道你們就不會歧視了?不過就是個合理化歧視的藉口。更何況愛滋病絕大多數是因為不安全的性行為與針頭共用,與是否為同性戀無關。也有人是因異性配偶在外跟其他異性性行為而感染。不過這些話都是老生常談,無法理解的,我想說再多也沒用。
44樓 時間: 2016-11-24 06:21:17 (台灣)
  11-24 06:21 TW
要拿愛滋反同志婚姻的話 先看這數據,在台灣2010年的累計感染率有20801人,感染途徑分布為男男間性行為有8817例、占44%為最高、其他依序為注射藥癮者6448例(32%)、異性性行為4403例(22%)、血友病患53例、母子垂直感染29例、接受輸血21例、資料不詳286例。
把剩下的資料都全歸類為女女好了, (20801 -8817 -6448 -4403 -53 -29 -21 -286)/20801=0.035 要不,把資料不詳286例也歸類女女,(20801 - 8817 - 6448 - 4403 - 53 - 29 - 21 )/20801=0.049,當5%好了 女女感染愛滋遠低於異性戀的22%。 單看數據,要不要反過來反對異性戀,支持百合阿?
其實不安全性行為才是禍首.....
45樓 時間: 2016-11-24 09:05:3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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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專法不是歧視,反而是重視( 我也懶得說多了,反正你都認為我打轉 )
舉那些例子是在強調專法的合理性
結果是你在迴避討論專法的保障跟可行性,這方面我就當你認同了
張鳳書的言論,的確可能會有人感到歧視排擠,但一部分也是現況 廁所分男女是以性別分,但也是會有人把女同當男的看 男的進女廁總是讓人不自在,女同本人進女廁會不會興奮我就不清楚了 民法本身是一部通用法 但是因為同性婚姻要入法,所以"必須"修改民法中的用字 這就表示民法對於同性戀,是一部異性戀專法 不然也就沒有修改的必要了
愛滋問題在同性戀來說就是男男的不安全性行為啊,女女沒器官可以互捅啊 如果只看同性戀,用你算的數據 男男同性戀的愛滋病感染率是同性戀圈子(男+女)的90% 也就是10個愛滋病同志中,9個是男的 但是愛滋病患者同志人數佔多少百分比我就不知
我po文的目的不是說服你 而是闡述合理性的同時,看文的人也能澄清思路 不要落入那種互相歧視的非理性情緒 反對修民法不是反同婚,也不是歧視
46樓 時間: 2016-11-24 13:23:0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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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到到你對這個標題的正式討論
參考了原住民基本法跟客家基本法
試問,這些不就是為了因應不同族群立的專法嗎? 
難道認為那一言論的人認為這就是歧視?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立專法很重要,歧視到底是從何而來?
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扯到宗教?
兒少法也是針對兒童及少年立的專法,難道這是歧視? 
有沒有玻璃心到這種程度啊?
另外至於解釋雙方這名詞,不管什麼年齡層接受反對都有 有的人會認為無法接受的就算招開二十次公聽會還是無法接受 會接受的就是會接受,也有可能透過幾次就會認同這種解釋或接受同性關係
即便是國外的小孩也不會直接稱呼長輩姓名 這是倫理的通則,我是不知道國外的同性領養的小朋友是不是真的直呼名諱 如果是真的,這不是好的開始跟現象,直接造成家庭觀念的破壞 倫理不存自然什麼都不重要,就像我之前說的變成每個都是獨立的個體 不分長幼,這樣的改變是好事嗎?
可以尊重性傾向,但如果失去家庭觀念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47樓 時間: 2016-11-25 10:11:27 (台灣)
  11-25 10:11 TW
為了尊重異性戀者,支持設立"神聖婚姻法"給異性戀者使用,離婚者唯一死刑,未成年者發生性行為死刑,未成年結婚死刑,無法生育者死刑,亂倫者死刑,外遇者死刑!
48樓 時間: 2016-11-25 10:14:47 (台灣)
  11-25 10:14 TW
補充:無婚姻關係者發生性行為死刑!
49樓 時間: 2016-11-26 02:10:21 (台灣)
  11-26 02:10 TW
耶樓上,所以只要有婚姻關係者,都可以找有婚姻關係之人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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