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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4 11:16: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pipwrong (Guess)
標題 [新聞] 小開狂砍女176刀遭判死 最高檢提非常上訴
時間 Mon Mar 13 10:24:57 2017



17年前,新北市淡水區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單戀情殺案,建商小開王鴻偉因追求遭拒,竟
將年輕女子撞昏後塞入後車廂,再將她砍殺176刀後棄屍,事後還企圖取巧脫罪因此被判
處死刑,最高檢認為這起死刑案件,最高法院特別排除被告有無「教化可能性」之事證調
查,違反歷年判決死刑的慣例,以及平等及比例原則,因此在今天提起非常上訴。


2000年8月,當時20歲的張雅玲經友人介紹認識王鴻偉(33歲),兩人曾一起出遊,但因
張女拒絕王追求引發爭吵。同年9月26日張女出門上班時,發現王開著白色賓士車等在家
門口,張女因拒絕上車激怒王,王於是開車撞昏張女,並將其抱上車放進後車廂開車離開

途中王一度停車開後車廂察看,發現張女甦醒,王竟持西瓜刀猛砍張女頭、頸部4刀,然
後關上車廂繼續開車。後來王到淡水商工路旁草叢打算棄屍,發現張女還有呼吸,於是再
拿刀朝其頭、頸部狂砍96刀,張女脖子幾乎被砍斷,王才停手駕車逃離。


全案纏訟9年,經最高法院於2009年5月14日,以王鴻偉行兇手段兇殘為由,判決死刑定讞
,當時張女父親得知判決結果後說:「好啊,判死刑就好。」

不過最高檢檢察官在調卷研議後認為王鴻偉是因突遭情變的刺激而殺人,與有嗜血、謀財
、性癮或其他卑鄙動機,且事前預謀的蓄意殺人有別,且王也沒有無故意無端虐殺、滅門
、接續殺人或在公共場所無分別殺人的「其他極端嚴重的殺人罪刑」的情形。


檢察官也認為,這個死刑判決,違反歷年最高法院為死刑判決的慣例,特別排除被告有無
「教化可能性」的事證調查,與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有違。再者,王鴻偉在案發後不久,
經其母勸說下自動投案且自白犯罪,在看守所期間與父母接見,也不斷表示悔意,請求家
人設法賠償死者家屬並且已賠償 816 萬元,因此認為王男並非毫無倫常、泯滅天良、窮
凶極惡、罪無可逭之人。


檢察官認為,原判決竟認定王鴻偉從無悔意,顯然與卷證內的資料不相符,另外,又將他
蒐集證據的防禦權行使,誤解為犯罪後無悔意的心證理由,因此認為量處死刑,顯然有判
決理由不備及矛盾的違法,而全案經檢察總長顏大和核定後,已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
上訴。

-------------------------------------------------http://tinyurl.com/hhrtqed
【有片】砍女176刀判死未查「教化可能性」 總長提非常上訴 | 即時新聞 | 20170313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動新聞)17年前新北市淡水區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單戀情殺案,建商小開王鴻偉因追求遭拒,竟將年輕女子撞昏後塞入後車廂,再將她砍殺176刀後棄屍,事後還企圖取巧脫罪因此被判處死刑,最高檢認為這起死刑 ...

 
台灣法官跟檢察官腦袋都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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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31.150
※ 文章代碼(AID): #1OnWByT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371900.A.761.html
※ 編輯: ipipwrong (123.195.131.150), 03/13/2017 10:27:20
yolasiku 
yolasiku: 人家母豬就愛這一味1F 03/13 10:25
Rrrxddd 
Rrrxddd: 新北沒上色調失敗2F 03/13 10:25
aeug2005: 這男的是交保在外?3F 03/13 10:25
chocoball: 台男不意外 只會砍女的4F 03/13 10:25
XP1: 這小開,應該不帥。追求不成,惱羞成怒。不帥,人氣-15F 03/13 10:26
Nicehb: 英雄6F 03/13 10:26
k44754 
k44754: 87%是垃圾檢O官的問題7F 03/13 10:26
akway: 台灣司法不改革 台灣不會好8F 03/13 10:26
Krishna: 你知道為什麼是176刀不是177刀?就是因為他可教化9F 03/13 10:26
Killercat: 我倒覺得1.有賠2.家屬認為可不判死 就可以了10F 03/13 10:27
Killercat: 其他什麼有沒有教化可能那些都是多講的
MeowDeLay: 恐怖情人都可以當司改委員了,這會奇怪嗎?12F 03/13 10:27
TKOSAYA: 竟然無教化可能性! 人本快出來救援喔13F 03/13 10:27
MeowDeLay: "因突遭情變的刺激而殺人"14F 03/13 10:27
hsunting2000: 連老爸都放生了 問題是放生出來亂砍死人是怎樣15F 03/13 10:27
mj2124: 司改委員不意外啊,同類人16F 03/13 10:27
solsol: 要維護殺一個不會判死的鐵律啊17F 03/13 10:28
mj2124: 沒交往也可以情變18F 03/13 10:28
moecao14: 好久囉~那時棄屍在半山腰。放學時因為SNG車太多,塞車19F 03/13 10:28
ndr: 八嘎板千古名言:腦殘沒藥醫!20F 03/13 10:28
xsexyx: 搞什麼啊?他還活著21F 03/13 10:28
Heiken: 台灣的司法要改變,感覺像是不可能的事情嗎22F 03/13 10:28
seabox: 司改會有個砍女友幾十刀的人渣23F 03/13 10:29
xsexyx: 台男真是U質24F 03/13 10:29
seabox: 建議這個小開也納入司改會25F 03/13 10:29
heat0204: 廢死真的會下地獄 這樣折磨家屬很造孽26F 03/13 10:29
yanli2: 有教化可能  U質27F 03/13 10:31
drigo: 有殺人律師當司改委員後,死刑都轉彎了28F 03/13 10:31
andy2011: 所以說為什麼台灣人對司法沒信心29F 03/13 10:32
ndr: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啊!大概要等那個檢查棺小孩被砍176刀時30F 03/13 10:33
Newtype: 司改委員名額+131F 03/13 10:33
ndr: 那檢察棺才會開始用大腦想吧32F 03/13 10:33
darkdixen: 恐怖情人都可以當司改委員了,這會奇怪嗎? +133F 03/13 10:34
HwaSIn 
HwaSIn: 好奇幾刀怎麼算了34F 03/13 10:34
darkdixen: 哪天委員一字排開 比誰砍比較多刀 砍斷多少部位 我都35F 03/13 10:34
darkdixen: 不意外
g8330330: 煩不煩  正常人一刀都砍不下去37F 03/13 10:35
iung: 撞昏又準備刀砍人叫沒預謀喔?是我認知太奇怪還是法官太奇怪38F 03/13 10:35
seon520: 現在法官判死刑,檢察官覺得判太重的意思嗎?39F 03/13 10:37
mnb1234: 法官都判死了 這次變成檢察官來亂?40F 03/13 10:38
jonahlin: 追求被拒絕怎麼會是情變  法官對情變的定義是什麼41F 03/13 10:38
andy2011: 不跟我統一就武力解放台灣也是遭刺激不得已可教化42F 03/13 10:38
hkcdc: 受刺激 殺人 所以可教化43F 03/13 10:38
seon520: 讚成死刑的應請立委修法,把法官及檢察官的裁量權收回44F 03/13 10:40
ndr: 高中時老師就說過她的鄰居是個法官,完全100%不食人間煙火的45F 03/13 10:40
jonahlin: 對  沒有虐殺只是砍了176刀  以前凌遲殺千刀還要分三天46F 03/13 10:40
wateryou: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 國家還會養你耶47F 03/13 10:40
ndr: 連八嘎板眾都懂的事,法官竟不懂??? 是靠啥當到法棺的?48F 03/13 10:42
hw1: 可以加入司改委員了 恭喜49F 03/13 10:42
uini: 幹50F 03/13 10:43
Kosmosinsel: 不給追就殺人不叫卑鄙叫可教化 台灣法官真棒51F 03/13 10:45
ndr: 那法棺爛到連被罵幹的資格也沒有吧52F 03/13 10:45
jonahlin: 目小看錯  這是檢察官提非常上訴的理由53F 03/13 10:46
jeter17: 狗屁啦之前記仇燒機車燒死六人都判死了這個動機更可惡54F 03/13 10:49
wyvernlee: 恐龍:砍死的不是我家人,有教化可能。55F 03/13 10:49
cvnn: 這檢察官是原告 還是被告 現認清自己角色 當自己是收錢的律56F 03/13 10:49
cvnn: 師?
koyuri: 這位小開不是有叫家人不要賠錢給對方?免得人財兩失,這種58F 03/13 10:50
andy2011: 機車六人這個一人所以可教化啦59F 03/13 10:51
koyuri: 人可教化個屁!176刀都被剁成肉醬了還不夠凶殘?60F 03/13 10:51
peine: 呵呵,用我們的稅金,養了這畜牲17年了嗎61F 03/13 10:51
InfocusM510: 有錢真好62F 03/13 10:52
ndr: 這些廢渣恐怕連想申請去台科大門口要飯的資格也沒有!63F 03/13 10:53
koyuri: 原來小英的司革就是要讓殺人犯都可以不用被判死的司改!幹64F 03/13 10:53
andy2011: 砍176刀時是森七七了不能算故意啦65F 03/13 10:54
yuyun0724: 誰他媽的跟你情變,女的根本不理他就被幹掉了66F 03/13 10:54
XSZX: 白痴智障檢查官!67F 03/13 10:56
neilisme: 想也知道檢察官哪有那麼無聊 應該是廢死的小瑛去施壓的68F 03/13 11:01
emilio0209: 呵呵69F 03/13 11:05
g8330330: 根本沒必要上訴  反正又不會執行死刑70F 03/13 11:05
uini: 教化個屁71F 03/13 11:05
EvilPrada: 張女因拒絕上車激怒王 <= 以前都是狗法官用這條來認定72F 03/13 11:07
EvilPrada: 兇嫌非預謀而是臨時起義  現在換狗檢察官在用這條  糙
lom0120: 賠錢就是有悔意 幹去死好嗎74F 03/13 11:09
LaHu: 女方似乎從頭到尾都拒絕男方追求  男的仗著有錢就強來75F 03/13 11:11
Tattoo: 這檢察官有點怪怪的76F 03/13 11:12
xxxg00w0: 情變你娘啦 都直接拒絕了哪來的情好變?77F 03/13 11:13
LaHu: 要不是廢死運作 依照那時風氣早就解決了 我猜捐不少78F 03/13 11:14
sluttervagen: 浪費時間79F 03/13 11:15
cynthiajul: 鬼島司法不意外80F 03/13 11:17
LaHu: 最讓人生氣的除了砍很多刀外 就是發現沒死還砍第二次81F 03/13 11:19
itw5566: 廉政署在幹嘛?82F 03/13 11:21
whynotwhy:83F 03/13 11:26
cynthiajul: 看了wiki,男方真的不是普通的渣…84F 03/13 11:26
dimmy1001: 希望未來受害者都是廢死和廢死的家人,這樣才有天理85F 03/13 11:27
rapnose: 最可怕的是,在廢死的眼中,挺死者比殘暴殺人犯還不如。86F 03/13 11:28
akiyamatt: 王鴻偉當時25歲,現在42歲;記者連這都搞錯...87F 03/13 11:41
piece1: 改判就快可以假釋了!88F 03/13 12:08
lodosskiss: 因為死改裡有個殺死情人只判12年的大律師在啊89F 03/13 15:15
kixer2005: 台灣司法就是個破麻90F 03/13 15:37
kixer2005: 只要你有錢都可操台灣司法  看你要正面來還是後面來
okwep: 情殺砍100多刀還說可以教化,這檢察官沒救了,浪費司法資92F 03/13 18:19
okwep: 源
common5566: 你媽的咧..這種廢物還活著???94F 03/13 18:32
jewish123: 狗幹出來的垃圾檢察官95F 03/14 06:59
frankochris: 你帶你小孩去教化這畜生啊,浪費司法資源,非常上訴勒96F 03/14 07:13
Ahao: 有顏大和在,台灣這種事只怕會越來越多!97F 03/14 07:36
Tachiman: 去看看那篇輔導牧師的訪問,看完超火大。98F 03/14 07:55
stevegoy22: 沒有交往,叫做情變?99F 03/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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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T27954, klin1 說瞎!
1樓 時間: 2017-03-14 11:26:44 (台灣)
  03-14 11:26 TW
臺灣司法沒救!蔡政府也沒救了!
2樓 時間: 2017-03-14 11:34:49 (台灣)
+1 03-14 11:34 TW
砍176刀耶,光用想的就覺得累。
3樓 時間: 2017-03-14 11:35:17 (台灣)
+1 03-14 11:35 TW
司改國是會議整個樓歪! 司改國是會議核心都是廢死盟和民間司改會的. 
死刑不停發回更審,定讞後又不執行, 又冷不防提個非常上訴, 這背後都是廢死盟在運作.
司改國是會議又通過個大法官可審違憲案, 可能也是幫死刑犯脫罪的門路.
這樣搞下去, 犯重罪都不用受罰. 只要可教化就好啦.  以後被害者家屬都不要找法院了.  直接私刑比較快.!
4樓 時間: 2017-03-14 11:38:21 (台灣)
+1 03-14 11:38 TW
廢死盟真的是亂源之一 提高審判品質比廢不廢死重要多了
5樓 時間: 2017-03-14 11:40:40 (台灣)
+1 03-14 11:40 TW
我是覺得還算正常程序啦,法官也符合大眾期待判了死刑啊~
但檢察總長有沒有收受什麼利益就不得而知了,畢竟犯人家滿有錢der
6樓 時間: 2017-03-14 11:51:10 (台灣)
  03-14 11:51 TW
又是可教化....
7樓 時間: 2017-03-14 11:58:04 (台灣)
  03-14 11:58 TW
台灣充斥著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狗官 殺人 酒駕都能當司改委員了 你對司法還有期待?
8樓 時間: 2017-03-14 12:02:12 (台灣)
  03-14 12:02 TW
這種很明顯的蓄意殺人犯可以直接槍斃掉
9樓 時間: 2017-03-14 12:13:45 (台灣)
  03-14 12:13 TW
現在缺電,多蓋幾個監獄弄人力發電給囚犯去踩唄,雖然杯水車薪
10樓 時間: 2017-03-14 14:20:36 (台灣)
  03-14 14:20 TW
本案符合有教化可能減刑法~~~
11樓 時間: 2017-03-14 14:49:10 (台灣)
  03-14 14:49 TW
用錢教化法官嗎?
被殺死活該是嗎?
12樓 時間: 2017-03-14 23:18:25 (台灣)
     (編輯過) TW
砍176刀說還有教化的可能?你怎麼不自己讓這「垃圾」砍看看?這很明顯是由愛生恨!若非極大的憤怒,那做得出來!別的不說,自己做揮刀揮176下,一般人不到一半手就感覺快斷掉了!這已經恨到連疲勞都感覺不到了!最好笑的是,「正常」檢察官應該是站在加害者的對立面才對,怎麼台灣的檢察官就跟其他國家不同,超愛跟加害者站在同一邊!替加害者找脫罪的理由!難怪台灣的司法信任度這麼低!殘不殘忍、能不能教化都他們認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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