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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onald0981 (Donald)
標題 Re: [新聞] 出國渡假卻在機場被抓 男子沒去教召變成
時間 2016-02-25 Thu. 10:54:17


※ 引述《ANava.》之銘言:
: Nownews
: https://goo.gl/SZlAH6
:
出國渡假卻在機場被抓 男子沒去教召變成通緝犯 - Yahoo奇摩新聞
:
[圖]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出國渡假卻在機場被抓 男子沒去教召變成通緝犯」。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在今年2月間,打算帶著女朋友和媽媽一起出國渡假,沒想到在松山機場正準備出境時,王男卻被海關通報航警局發現通緝犯,當場被押走。後來才發現,原來是去年,王男被抽到教召,但由於戶籍地已遷移,而沒有收到教召通知,因此才變成通緝犯。 ...


:  

: 出國渡假卻在機場被抓 男子沒去教召變成通緝犯
: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在今年2月間,打算帶著女朋友和媽媽一起出國渡假,沒想到在松
: 山機場正準備出境時,王男卻被海關通報航警局發現通緝犯,當場被押走。後來才發現,
: 原來是去年王男被抽到教召,但由於戶籍地已遷移,而沒有收到教召通知,因此才變成通
: 緝犯。
: 好好的出國渡假計畫,卻一夕泡湯。
: 本月1日時,王姓男子原本打算帶著女友和媽媽一起出國過年假,沒想到在機場準備出境
: 時,卻被海關通報發現通緝犯,當場航警二話不說就把王男給押走,不清楚狀況的家屬們
: 當場嚇傻了,王母直呼兒子真的很乖,也沒做錯甚麼事,想不通怎麼會被通報為通緝犯。
: 事後經過調查,發現原來是去年6月時,王男被抽到教召,但由於王家戶籍地的房子早已
: 變賣,全家都搬走另外租屋,而租的房子無法遷戶籍,所以原戶籍無人收信,造成王男始
: 終沒有收到教召通知,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通緝犯。
: 雖然罪行不重不至於被收押,然而王男仍被以妨害兵役移送地檢歸案後被飭回,並且有可
: 能揹上前科。
: 沒收到也要被關
: 有夠落後的公家體系


這一點
我真的感同身受啊

我們國家的郵政體系到底有多落後...

政府單位發出來的掛號信
按照流程就是

郵局會到你家大喊 XXX 掛號信
然後你拿印章身分證出來領..

萬一人不再家
郵局就會貼張紙條在你的信箱上
通知你來郵局領...

好啦
問題出在哪

我自己遇到的問題是
因為我一個人住
所以我家沒有人幫我收信

所以郵差都會貼通知
然後都亂貼...

更扯的是
 這個動作
貼上就算你領了...

夠神奇吧
偉大的郵政系統....

我問說
如果我人在國外
會怎麼樣
郵局會說
幫忙保管三個月後退回原寄址..

保管三個月......
呵呵......



--
※ 作者: donald0981 時間: 2016-02-25 10:54:17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312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6-02-25 11:07:32 (台灣)
  02-25 11:07 TW
有聽過某類會送派出所,真的嗎?
我也聽說過 但從沒遇過 都是叫我去郵局領 我的掛號信主要是稅單 大概都集中在那幾個月 其它大概就紅單了
2樓 時間: 2016-02-25 11:22:25 (台灣)
  02-25 11:22 TW
台灣的很多公家系統根本就已經老死了,死不找人更新死不找人跟上時代規劃還硬是說自己是已開發國家 我現在看到都很想笑
3樓 時間: 2016-02-25 11:25:41 (台灣)
  02-25 11:25 TW
所以柯P說郵局可以去死一死了,宅配都會先打電話確認時間
4樓 時間: 2016-02-25 11:27:31 (台灣)
  02-25 11:27 TW
米國也是這樣阿.你在國外要怪誰?你出國有跟郵局說嗎?
所以 申請憑證卡時 登記的電子郵件是登記爽的???
5樓 時間: 2016-02-25 11:37:32 (台灣)
  02-25 11:37 TW
時代進步,制度僵化,該想的是如何改善 (對掛號信很感冒..
6樓 時間: 2016-02-25 11:40:40 (台灣)
  02-25 11:40 TW
關於宅配會事先打電話一事,說實話我碰過都不打電話的......,
很奇怪的就是你打溝的那個選向上明明就是有保留電話號碼,
只是真的就是沒有人打電話來通知你包裹已經送達,
最後的方法就是去附近便利商店詢問,此時此刻,
才發現包裹已經來了兩天以上............。 (傻眼)
7樓 時間: 2016-02-25 11:40:53 (台灣)
  02-25 11:40 TW
真的很落後,應該要有人臉辨識系統,各式各樣的監控,確保你人在哪都能通知到那
我覺得GPS建置成本會比人臉辨識系統低
8樓 時間: 2016-02-25 11:45:04 (台灣)
  02-25 11:45 TW
重點不是我在國外 而是那個保管三個月 根本就超過時間了好嗎...
9樓 時間: 2016-02-25 11:46:00 (台灣)
  02-25 11:46 TW
而且 在更重要的一點  聽說我們國家有在推動電子憑證卡耶.......
10樓 時間: 2016-02-25 13:27:56 (台灣)
     (編輯過) TW
這是依據「行政程序法」做的,請見裡面的「送達」這一章節!電子憑證仍然有其缺點,因為不可能100%每個人都有電子憑證,也不可能100%每個人都有電腦、讀卡機,再者,行政機關是不可能知道「住居所」、「電話」,最多只能向戶政查詢「戶籍地址」,每個人一定會有「戶籍地址」,雖然人不一定住戶籍地址,行政機關不可能為了「通知繳費之類的事」要警察機關調查「你的住居所」,而且這樣不就把人當「罪犯」看嗎?很多個人資料,必須自己「主動」提供給公務機關才行,很多事情都必須考量「現實」層面的問題!再說一點好了,你願意讓政府「每天監控」,不見得其他人會願意!這也牽涉到隱私權的問題,只有「極權」國家才會想做「監控」人民。另外,關於「寄存送達」,有些機關其實只要提供不住在「寄送地址」的證明,罰單的部分還是可以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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