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nemoptero (風天)
標題 Re: [問卦]  一例一修明明就很合理
時間 2016-06-29 Wed. 16:51:19


※ 引述《shinbird.》之銘言:
: 手動置底。
: DPP真的是會很打文字仗的政黨。
: 這在以前是好事,因為他們當時在野,才能制衡KMT這個廢物。
: 但不代表DPP上台後,選民也要放著他們升級成KMT2.0。
: 尤其KMT這個廢物即使下野也起不到制衡的力量。
: 現在風聲四起,一堆人連例假>>休息日都不懂。
: 以為例假就不能上班?
: 好笑哩。如果例假強制不能上班的話,
: 那為什麼勞基法還要規定例假要給兩倍薪+事後補假?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
: 第 40 條
: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 於事後補假休息。
: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 關核備。
: 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   勞基法的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
:     勞基法的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
:       勞基法的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
: 只是例假依法得事後追認,顧主賴帳,勞工局事後得查,
: 就像勞動節如果老闆不放你假,叫你來加班又不給雙倍薪的話,
: 那去投訴,勞檢一定得查。
: 不像休息日一樣,勞檢不用來查,因為老闆可以說是勞資雙方合意。
: 結果一堆人在帶風向說例假就不能加班,修法後休息日會比例假好?
: 所以一例一休好棒棒!
: 棒個大頭鬼啦,這麼好的話,那修成一周兩休息日給你要不要?
: 然後DPP立委還一直強調休息日有提高加班費,
: 會增加顧主成本,不會讓他們任意想讓人加班。
: 靠~這就表示他們也知道台灣慣老闆愛強迫加班的事實一直存在,
: 所以才想要用這招以價制量。但這根本就是制標不制本好嗎?
: 先別提七大工商團體協商就直接打臉說休息日提高加班費免想的事了。
: 要制止不良企業違法效應的最好方法,應該是加強勞檢、提高罰金吧?
:           加強勞檢、提高罰金!!
:            加強勞檢、提高罰金!!
:             加強勞檢、提高罰金!!
: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 而且罰金是要高到他們會怕,然後要提供高額檢舉獎金,
: 且保障檢舉勞工私隱,勞工才會敢檢舉。
: 這才是制本的方法。
: 結果咧?DPP除了林淑芬有一直在強調要加強勞檢,提高罰則,
: 慣企業才會怕外。其它根本就是嘴巴惦惦,一個屁都不敢放一聲。
: 不是很挺華航嗎?不是很挺勞工嗎?
: 黨內不是一堆大砲最愛開砲,最愛嗆的嗎?
: 怎麼某大企業放話說工程師加班不給加班費,勞動局也只能依法
: 重罰2萬?
: 哈哈2萬哈哈?
: 他們老闆晚上開宴會的零頭都不只2萬了。
: 你說他們會怕?
: 一直強調修一例一休說要落實週休二日?而且會配套讓老闆不敢亂來?
: 那就表示你們也知道這修下去,老闆一定會想辦法亂來啊。
: 結果咧?有提到要加強勞檢,有提到要修法提高罰金嗎?
: 完全沒有~!!!
:     重覆一次,完全沒有~!!!!
: 這樣要叫人民怎麼信賴他們的修法是真的為人民好?
: 而不是大開勞工後門給資方肛爽爽?
: ==
: 補充: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
: 第 40 條
: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 於事後補假休息。
: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 關核備。
: 還在帶風向說例假除了天災地變不能上班喔?
: 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這條開這麼大,
: 是沒看到喔?
: 旺季趕出貨缺人算不算突發事項?老闆認為有繼續工作之必要,
: 一樣可以叫你例假來上班啦~!!

根本並非你說的這回事,法條要查請全部查好嗎?只查你想看的法條,不看所有修改法條?
說真的想帶風向的是你吧?

「目前36條只有每週一例」的休假,DPP推的是修改後「一休一例」。
你說的勞基法「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同樣都有一例,修改後你是會少什麼?

你會有週休二日是因為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正因為這曖昧不清的規定,導致很多勞工被平日上班七小時,禮拜六再去上班五小時。現在DPP要修法把這東西改掉,雖然沒有兩例,但至少他把目前不合宜的規定修改了。

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去認真看DPP修改了甚麼?都只看網路消息?媒體消息?

2016/06勞動部《勞動基準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
http://www.eventsinfocus.org/issues/713

勞基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拜託去看一下好嗎?


--
※ 作者: anemoptero 時間: 2016-06-29 16:51:19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9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505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jo00012, SKT1022, artabs881131, cga423, clisan, m78a30, Freerunner, vvanan, sin8143 共 9 個人 說讚!
1樓 時間: 2016-06-29 18:09:05 (台灣)
  06-29 18:09 TW
ptt 那邊太年輕,恐怕上班的人沒幾個,不然就是軍公教一堆,無法理解目前的 勞基法對應下來的公司工時規定。
2樓 時間: 2016-06-29 18:17:41 (台灣)
  06-29 18:17 TW
3樓 時間: 2016-06-29 22:36:41 (台灣)
  06-29 22:36 TW
不對吧,DPP上台後說會推動真正的周休二日,問題是一例一休就是假周休二日阿,
何況,勞動部現在「可能」會因為有了「一例一休」要刪除國定七天假,
最後的結果是,不但沒有實施真正的「周休二日」還要被刪除七天假,這樣你懂了嗎?
我記得DPP說的是落實「週休二日」並非「週休二例」。當然某種程度上我認同你所說的這是假週休二日,但請去了解現在的勞基法、再去理解DPP想修改的法案,很明顯的可以感受出雖然並非100分的「二例」、但好歹也有70分。很多東西本來就不是一步能到位,現在DPP才剛起頭,正在逐步修改舊有的不合理法案,我真的看不懂在別人嘗試改變困頓的處境時,卻因為情況不合自己胃口就瘋狂的批評到底是什麼心態?還是說你們要勞基法維持現狀,讓勞方繼續利用漏洞來讓人週六上班?然後沒加班費?
至於刪除七天假是舊政府原本就有的政策,DPP只是試圖要拿回七天休假協商未果,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