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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07 11:58: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標題 Re: [閒聊] 插入-吉了狼師會怎樣案例分享
時間 Sat May  6 22:28:36 2017


※ 引述《LawlietLin (艾樂)》之銘言:
: 從告發性侵前的蒐證
: 我媽叫了通信行來裝針孔在我房間內
: 也買了錄音筆藏在枕頭
: 還記得那天老師來到家裡
: 我一如往常在房間看書
: 老師一來
: 爸爸就打手機給我了
: 我只有說在我搖頭的時後來救我
: 我媽在看見老師要我自己脫褲子
: 摸我性器官
: 舔我奶頭的時後
: 就已經打分機電話上來
: 要我下去樓下幫忙店裡的工作
: 當初我說要錄到老師對我口交
: 但我媽已經沒辦法看著監視螢幕讓我繼續受傷害
: 所以我的證據只能算到猥褻
: 口交? 待商榷
: 那天我媽親眼看見了我說的事實
: 我爸也默不坑聲
: 他們都傻了
: 原來自己每次叫老師來輔導兒子的品性
: 是讓老師當成洩慾的對象
: 找律師
: 我完整的講述了過程
: 這四年來的惡夢
: 我見了三個律師
: 我講了三次
: 有的律師很隨便
: 有的律師經驗多知道我證據不足<前身是檢察官或法官之類>
: 三次的挖瘡揭疤
: 我爸我媽都在
: 他們聽到麻痹了
: 他們只問一句
: 告的成嗎
: 被社工關心
: 社工跟我約談
: 談完後跟上面回報身心狀況良好
: 無需輔導
: 法官一度覺得我如老師辯白的
: 想敲詐退休金
: 因為社工覺得我根本正常
: 試問我要崩潰大哭?我要精神異常?才是受害者?
: 我在見社工前已經講述超過五次的事件過程
: 精簡到能十分鐘講完
: 原來表現太好就能說沒問題結案
: 被關說施壓
: 老師直接叫人來家裡
: 是有點頭臉的地方人士
: 直接說你要多少錢
: 我的清白要顧
: 別再抹黑我
: 所有人都說我要騙錢說謊
: 因為我原本就會騙爸媽
: 老師常來家裡都知道
: 這小孩有問題!
: 老師是被陷害的
: 連署上百人替老師的清白做證
: 老師平時春風化雨不可能骯髒下流
: 大欸共 丟唔丟啊
: 簽字喔鄉親阿
: 別讓老師無故受冤枉喔喔!
: 老媽想自殺被爸爸攔住了
: 他們沒告訴我詳情
: 我是在後來的心理諮商才得知部份
: 因為怕我自己不知道怎麼對抗老師
: 我媽才選擇走司法為兒子要一個公平正義
: 提告後
: 偵查庭
: 我又鉅細靡遺的講述著過程
: 前一天我還看著自己曾在律師那寫下的事件經過“複習”
: 深怕交代不清
: 並呈上錄影證據
: 對方並不知道我有錄影
: 原本請了一個律師
: 在偵查庭後多請了三個
: 四個人為他辯護
: 並且輪留透過我方律師開價和解
: 20萬
: 我方律師也說
: 通常都是和解結案
: 因為對方可一直上訴
: 案子拖久了
: 受害者不堪其擾多數會選擇撤告和解
: 我說
: 我要告到他被關我不會放棄
: 三年過去了
: 大概三個月去跟法院泡茶聊天敘敘舊的邀請函總是會來
: 媽媽每出完庭都會崩潰
: 法官說影片中證據薄弱
: 只有猥褻
: 我的好朋友
: 唯一聽我說過事件真相的人
: 出庭幫我做證
: 但無效
: 他有串供之可能
: 空口無憑
: 我們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證明
: 他知道我的事情
: 舅舅曾經看到老師在摸我雞雞
: 但他不說
: 媽媽求了很久
: 舅舅在庭上說
: “我看的不是很清楚,好像有又好像沒有”
: 我媽跟舅舅決裂
: 親姐弟從此不相往來
: 因為舅舅覺得時間長達四年
: 我可能也是自願
: 他說了萬一告輸
: 他會有做偽證嫌疑
: 會惹麻煩
: 所以前天說會幫我說話
: 到了出庭改口
: 因為小孩不是自己的
: 不用替別人擔這個責任
: 高中班導曾多次表示
: 我只愛玩不念書
: 連考事都請假
: 根本不尊重自己身為學生的本份
: 我沒有義務告知老師我在打官司
: 我沒有說什麼
: 教官知道
: 因為社會局會通知
: 教官問了我還好嗎
: 基本關心
: 知道我沒有張揚後
: 換成校長
: 校長希望我加油
: 在外面不要過於張揚事件
: 要保護學校的名聲
: 有任何困難的話都能說
: 會幫助我
: 但我不需要
: 你真的什麼忙都不能幫
: 輔導室我去過
: 我表示我有心理諮商
: 我不要輔導室的資源
: 簡述了事件
: 我就再也沒被叫去見誰
: 後來我在諮商師那裡
: 重拾信心
: 我告訴她我有想考的科系
: 我有我的夢
: 我想讓媽媽知道
: 她兒子的書讀不下去了
: 但他可以做更多
: 我第一年學測放榜沒考上
: 我想重考
: 我不要指考
: 我書唸不下去
: 家人不願意我念藝術
: 但我知道那真正能讓我走出來
: 我在那里會很快樂
: 我說當兵跟重考
: 我只做這兩件事
: 高三下
: 班導才知道了我的事情
: 因為我又在考試時請假去出庭
: 那時已經忘了是開第幾次
: 從地方到跑高等
: 書也不太需要看了
: 我知道那些書對我而言一點用也沒有了
: 班導生氣的約談我
: 我只說
: 老師 請讓我媽媽來跟妳解釋
: 我不方便說太多
: 請妳理解
: 隔天媽媽帶著法院的各種訴狀
: 記錄等
: 老師好像有哭
: 事後老師才諒解了我幹麻都不念書
: 上課就想睡覺
: 但該考大學還是要面對
: 我告訴老師我想考什麼
: 老師說希望我好好的追夢
: 為自己的夢想負責
: 在要重考那個暑假
: 我要求和解
: 因為我的人生
: 白白浪費了
: 我要不到的正義不會天降
: 我當初的憤恨磨盡了
: 我只想考大學
: 我想去念我要的科系
: 我媽我爸也累了
: 該結束了
: 和解金比之前多了
: 但划算嗎?
: 我真的看不見那有什麼補償
: 看完這些告發狼師的心路歷程
: 你還能說幹麻林女不去告發?
: 只有現實會讓你看到真實的絕望
: 妳會知道壞人之所以壞
: 是因為他連無知的人都騙
: 他沒有羞恥
: 他不會認錯
: 連登報道歉的和解要求他都做不到了
: 忘了說
: 他當初被告
: 馬上就脫產了
: 拿著被告的法院信函到處問是誰告他
: 下一步就是靠平常建立的關係替他完全脫產
: 讓國家追繳回他的退休金都沒辦法
: 可惡的人
: 絕對超乎你的想像
: 否則他不會欺負你
: 因為他真的知道自己能安全下莊
: 只是要能厚著臉皮在人海中裝無辜
: 要靠的就只有連自己都騙而已
: 相信自己無罪
: 久了
: 他就真的覺得他是被害的了
: 『測謊』
: 我測謊通過
: 分數九八
: 他測謊沒過
: 但法律法條看測謊
: 只能參考
: 不能用測謊定罪喔!
: 法官可以無視測謊結果喔!
: 開吉真的不是你鍵盤嘴兩句的事
: 那是考驗你有多堅強的開始
即便這篇講的是真的,
可以這樣就說別的案子也是一樣嗎?

如果我聲淚俱下地寫了另一篇被誣告性侵的文章,
請問法官應該相信誰?
依舊是相信有證據的那一方。

即使提了n遍,還是要再提。
最接近當事人的是她父母,林先生夫婦,
從來沒有指名道姓。
所謂的證據,
是文字,被當事人自己稱作非本人經歷的文字。
而所謂的父母聲明,都難以百分百確認是父母所發。
目前被指控的名師,是民代出來發聲,發聲的同時,
民代提了什麼鐵證?至今尚未看見。

再等等看。

不提供證據要定人家罪,本來就是不合理的事。
受害者確實要經歷外人無法體會的痛苦,
而那些或支持或譏諷的“旁觀者”
不也就是這陣子鍵盤柯南們的嘴臉?
怎麼沒人認為某名師受到壓力,怕出面反而更被坐實指控?
又怎麼不先查清指控的真實性再來丟石頭?
名譽損失就不是損失?

話說回來,
這篇寫得很感人,
我還是看看而已,
是不是真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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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3TsM-x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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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tychiu: 還在加班?辛苦了!1F 05/06 22:30
Rainbow5566: 工讀生 去領5002F 05/06 22:31
t90961248: 沒人在意你的想法 真的3F 05/06 22:31
ihsun: 呵呵4F 05/06 22:31
S780122: 我也是看看而已5F 05/06 22:32
[圖]
 
newtonyd: 寫來看看 有名師指導文筆應該很好7F 05/06 22:33
aoi: 陳國星可以跟吳笛一樣找律師告啊8F 05/06 22:34
greedypeople: 朕知道了  你退下八9F 05/06 22:34
sean12345678: 急什麼?一個月後就不能告了嗎?10F 05/06 22:35
sean12345678: 要告也要收集好被告的資訊。
lisa710206: 工讀生假日有加班費嗎12F 05/06 22:37
befly10015: .13F 05/06 22:37
Tatsuya72: 你就照你講的去誣告看看啊?嘴砲廢文沒水準14F 05/06 22:38
sean12345678: 各位就盡量提人家名字,到時候人家如果要告很方便。15F 05/06 22:38
Tatsuya72: 這邊不缺你一堆廢話 滾16F 05/06 22:39
amoya:17F 05/06 22:39
sean12345678: 口說無憑派的,這種水準,難怪只能悲憤。18F 05/06 22:39
Tatsuya72: 口說無憑的人是你吧 你寫出一篇來誣告性侵的來看看19F 05/06 22:40
sean12345678: 光在ptt就講不贏了,還想上法庭定罪?20F 05/06 22:40
Tatsuya72: 線上一萬多人都在看你悲憤啦 笑死人了21F 05/06 22:41
kcamus: 我相信你!       快聲淚俱下22F 05/06 22:41
aoi: 有被誣告性侵,那就寫出來吧23F 05/06 22:43
jerryngu: 你看不懂上一篇24F 05/06 22:45
minaminojill: 廠廠,廢文無須多說25F 05/06 22:47
a123dan456: 嗯26F 05/06 22:47
trueno8686: 廠廠 沒了?27F 05/06 22:50
sean12345678: 會啊,會寫的,大概八九年後吧。呵呵......28F 05/06 22:50
Tatsuya72: 借這篇提醒一下鄉民,要小心可能出現的釣魚文29F 05/06 22:51
a3340597: 哈哈果然文盲,人家有證據還吉不贏喔哈哈哈哈哈30F 05/06 22:51
a3340597: 這還是沒什麼麼勢力的
kruzin: 你是不是搞錯重點?32F 05/06 22:52
sean12345678: 嘿嘿現在才想到釣魚喔?指名道姓說人家是狼師的一堆33F 05/06 22:53
sean12345678: 重點是受害者很痛苦啊
sean12345678: 然後呢?誣告別人的也可以裝的痛苦啊
miney: 喔36F 05/06 22:54
newtonyd: 就這樣? 沒了?37F 05/06 22:54
a3340597: 某樓黑人問號?38F 05/06 22:55
aoi: 被說的還不快出來告?39F 05/06 22:55
a3340597: 有證據還吉不贏喔,更何況是林的案件,叫人家父母吉?40F 05/06 22:56
a3340597: 這中間講述如此多次受害過程,要人家如何承受?
jejeyu: 工讀生?你的行為真讓人噁心。42F 05/06 23:01
babygiggles: 喔43F 05/06 23:08
fujimoto: 講幹話最輕鬆惹44F 05/06 23:12
babygiggles: 真的是噓你最後一段 你沒必要發這種廢文45F 05/06 23:14
tiara: 喔46F 05/06 23:19
JaguarViva: 好理性好棒哦以後出事沒人鳥你放給你自己去死47F 05/06 23:34
newtonyd: 受害者已經死了48F 05/06 23:45
meimei2016: 。49F 05/06 23:56
pinkpig1123: 唉...看不下去,只好用噓表達心情...50F 05/07 00:43
cwind07: 又是一個自以為智賄的 結果是搞錯重點的  真可笑51F 05/07 00:52
gary886: 超過10點加班有沒有加班費?52F 05/07 00:53
mockinbird: 廢文掰53F 05/07 04:14
ELclaire: 我還是噓噓而已54F 05/07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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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klin1, WH3T2014 說瞎!
1樓 時間: 2017-05-07 12:04:02 (台灣)
+2 05-07 12:04 TW
你們要這樣是吧 我繼續貼
我就學你們 繼續貼我的這段話 其實很簡單 作者已經死了 目前沒對證 就像你們沒有證據證明他性侵 你也沒證據證明他沒有 真的要查就只能交給檢方 也希望老天有眼能有留一絲證據
(所以說 一口咬定合意的某些人 你們是從哪裡判斷合意的? 發生性關係的時候你們在場嗎? 邏輯在哪 然後一推人說別的網友小說辦案 加害人到現在沒出來說過一句話 你們從哪裡判斷合意的呢? 還一推人留言一樣的 一直鬼打牆邏輯 證據在哪
而信作家的大部分 都是信小說 信作家FB發言 信林家 信作家生前影片發言 還有邏輯性可言 ) 而PTT鄉民這次的貢獻在哪 PTT無法做最後的判決 但在一個案子被權貴 後台用他的力量 讓藍綠政客都官官相護 新聞全部都很自律不敢報的時候 只剩PTT拼命炒 炒到終於引起社會大眾關注 就算無法治罪 也讓全台灣終於體悟到管理 補習班跟老師資格修法 實名制 公布性侵老師通報網等等 是多重要的一件事 也在提醒所有父母親 不是把小孩送去補習班就好 也讓學子知道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 這些都是這件事件帶來的影響 更不用說案外案 抓出來日創社 假學歷 黑道 官官相護等等 這些都是檢調很明顯可以查 還不快查這些都很容易有證據的 如果不是鄉民的堅持 這件事是不是就被河蟹掉了? 也不會有修法這些後續社會效應了 就個人而言 你不是法官 你也沒資格做出判決 但你是個人 應該有良心? 你只能去選擇你要相信那邊
目前事實看起來 一個人都以死來明志 一邊用躲避 權貴關係來壓新聞 還有一推平常不出現的人跟帳號 開始洗風向 邏輯文筆漏洞百出 請記得說一個謊要用千千萬萬的謊來補 藍綠大團結 台灣新聞平常最沒道德突然都很有道德很自律了 平常公部門效率爛到爆 那天快到還直接跳出來 叫林家不準講 這不是讓人更懷疑這事情更有鬼
最後你如果是普通人 你只能用你的良心 去選擇要相信哪一邊 法律逃的過 逃的過 每個人心裡那個僅存的正義跟悠悠眾口嗎 網路本來就正反兩方都有 我還是那句話 就像你們沒有證據證明他性侵 你也沒證據證明他沒有 法律那套 所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只適用於法律 不適用人心 真的真相 只有老師 被害者 或是關係人士才知道 但相信每個人心理各有一把尺 去選擇相信目前看到的事實 最後請謹記 作家遺言 不要再有第二個房思琪 這才是作家想表達的 她的用心
因為就算最後真的有罪 這優秀的孩子也永遠回不來了 但是甚麼是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人可以幫她做的 大家心裡應該知道 如果你是台灣人 都會希望台灣未來更好 是吧?
2樓 時間: 2017-05-07 12:25:31 (台灣)
     (編輯過) TW
雖然這是疑似工讀生文章,只從法律面去看事情,可以...
我沒經歷過,原本沒資格評論 但是林生前所寫所說,我對於受害者只能用同理心去看, 其中對於相同受害者只有一點看法... 我不認為林自私,而是在事發後走錯了路 這條路就是社會、學校不教和隱晦的兩性關係(包含性、愛和感情) 導致林越陷越深,要回頭,路卻已經走太遠了
看她也努力幾年了(考試、正常生活、當藥罐子),不過還是走不出來,只差沒有躺在加護病房急救的情況(可能有但我不知道),自己和家人都知道極大的機率會是個悲劇
最後她用生命和她遺留下來的文學,控訴、呼籲、提醒社會和家庭,注意和彌補這個漏洞,以求不再發生這類似的問題
3樓 時間: 2017-05-07 13:45:25 (台灣)
     (編輯過) TW
男女共處一室是禁忌.....
算了,對於不會保護自己的人不想浪費唇舌
還給舔奶頭是沙小,幹是北七逆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