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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9-10 18:50: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標題 Re: [FB] 劉靜怡 誰在說謊?柯辦和4年前說法相衝突
時間 Mon Sep 10 12:38:13 2018


我記得很多法律系的對這種作法非常感冒
也一直在打這個叫作活體移植  假死人之類的道德爭議
所以之前這些作法還在醫界引發了很多道德辯論的樣子

我記得李茂生好像也是狗幹派的

柯文哲當初好像有協助這類的發展與應用  所以很多法律人好像都普遍很賭爛柯文哲
當年就賭爛了  不用等到當市長後

但是醫界作器官移植的  想的是幹器官多珍貴  又不是死你家的人
能盡量延長救人的機會就想嘗試

我記得最後還是有一個SOP確定死者到哪一種程度才能做這樣的處置
但是這些法律人基本上就是覺得甚麼都不該作  一點寬鬆的機會都不該有

可能他們身體都比較好吧  比較不用擔心吧



※ 引述《bluwind1 (藍天的風)》之銘言:
: 這是說 器官捐贈者雖然已經死亡
: 裝上葉克膜 還可以延長維持器官的生理機能
: 宣判死亡後 讓捐贈者的身體和器官延長維持生理機能一段時間
: 就可以有多一點時間運送
:   可以有多一點時間準備器官移植手術
: : 者,卻也因此很難進行死亡判定,團隊設計以氣球將捐贈者動脈血管堵塞,讓血流僅在下
: : 半身循環,保持腎臟功能。】#誰說謊
: 這一段就是一樣的意思
: 例如捐贈腎臟從死亡時間開始算  假設只能維持48小時的生理活性
: 也就是48小時內必須完成移植手術  腎臟才可以正常使用
: 中間加入了葉克膜  延長捐贈者的生理機能時間
: 讓腎臟在器捐者身上多「活」了24小時
: 可能將48小時  延長成72小時
: 但是這仍然和器官移植手術無關
: 器官移植手術還是必須由專科醫師操刀
: 柯文哲負責的仍是術後照顧
: 這樣文組的看得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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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30.181
※ 文章代碼(AID): #1RbVKt9N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6554295.A.257.html
VVizZ: 阿災 你身體可能比較差吧1F 211.21.120.163 台灣 09/10 12:39
Arthurseed: 這就是理組跟文組 想法上的差異?2F 118.166.7.207 台灣 09/10 12:40
yak141: 可是日本也是這樣作耶3F 139.223.43.17 台灣 09/10 12:42
formatted: 湯元讚讚4F 38.142.231.154 美國 09/10 12:43
ers545: 那一天換這些法律人或是大教授自己親人需5F 118.170.68.48 台灣 09/10 12:44
ers545: 要器官時,標準就會變了
just206: 某樓完美示範 祝他全家身體健康7F 223.136.133.48 台灣 09/10 12:44
VVizZ: 祝大家都身體健康8F 211.21.120.163 台灣 09/10 12:45
NCUking: 文組只讀過國中生物 當然不懂9F 42.72.82.132 台灣 09/10 12:46
sunyeah: 我真心祝大家身體健康10F 118.163.130.181 台灣 09/10 12:46
VVizZ: 我虛情假意祝大家身體健康11F 211.21.120.163 台灣 09/10 12:47
sunyeah: 姚粉顆黑不EY12F 118.163.130.181 台灣 09/10 12:47
ericsonzhen: 他們大概都想安樂死不想續命吧 不過13F 223.136.184.145 台灣 09/10 12:49
ericsonzhen: 到時候自己遇到又是另一套說法了
vow70: 人家以後遇到時,絕對不會用別人捐贈的器官15F 128.199.99.114 新加坡 09/10 12:49
ypj520: 法律人就是聖人 懂嗎16F 223.139.155.68 台灣 09/10 12:50
adminc: 法律人?呵呵,不食人間煙火17F 180.217.190.213 台灣 09/10 12:58
alldust: 這道德爭論是很大的議題 正反方會一直辯18F 222.154.79.81 紐西蘭 09/10 12:59
alldust: 但拿來檢視柯的私德會有爭議 標準怎麼定
gamer: 所以活人摘器管沒問題?死刑犯器捐也沒問題20F 39.12.197.31 台灣 09/10 13:03
gamer: ?真的是兩岸一家親,連想法都親。
yyff: 可能有人就是無法同理想救人的心吧22F 210.69.13.1 台灣 09/10 13:05
yyff: 但是當他們自己遇到這種情況,大概就會轉彎
yyff: 惹,科科
alldust: 這是在台灣發生的唷 跟之前討論的活摘25F 222.154.79.81 紐西蘭 09/10 13:07
alldust: 沒有關係 劉靜怡只是想打柯的臉而已
kuromai: 某樓不要偷黑安樂死,我安樂死後器官隨便27F 111.83.45.188 台灣 09/10 13:10
kuromai: 大家拿去用,但沒安樂死這些器官能不能保
kuromai: 全就很難說
sbw0115: 祝某樓身體健康,永遠不需器捐。30F 36.232.79.116 台灣 09/10 14:01
takeyourtime: 如果是自願捐贈的這些沒問題31F 202.86.133.252 澳門 09/10 14:26
takeyourtime: 法律的觀點也沒錯
takeyourtime: 這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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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tsukiyumi 說讚! ( ̄︿ ̄)p fishbone1965 說瞎!
1樓 時間: 2018-09-10 19:20:07 (台灣)
  09-10 19:20 TW
有一點點類似家屬放棄/不放棄急救的道理
心臟停還是腦死 才能界定死亡的定義
要不要繼續讓患者承受那種救不回來偏又要拖時間的療程
這種爭論通常沒有絕對正確者
2樓 時間: 2018-09-10 19:29:40 (台灣)
  09-10 19:29 TW
當他們需要的時候 法律人就會狗幹說為什麼你器官來的那麼慢,不然以後排隊等器官的可以選擇多簽一個阿 ,確定移植者器官全部停止功能自己才自願接受,
3樓 時間: 2018-09-10 19:30:58 (台灣)
  09-10 19:30 TW
不過我想應該是沒有人的名額會想用開始敗壞的器官....喔 不然支持劉教授的都先簽如何  畢竟人有旦夕禍福 先簽再說好嗎
4樓 時間: 2018-09-11 09:04:44 (台灣)
     (編輯過) TW
是,這是最原始的爭議點,如何判定死亡,何時可以摘除器官。
一開始醫生也分推進派與慎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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