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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monman (what's wrong with msn?)
標題 Re: [新聞] 健保醫材新制將上路 邱顯智:保險公
時間 Thu Jun 11 16:25:22 2020


自己的文章自己回
對內文說的1、2、3不清楚的麻煩尋找我上一篇文章     
cdmlin: 官方說天花板價格已保留20%利潤給醫療機構 20%不夠嗎?06/11 13:00
我不是專業醫療管理人員,夠或不夠不是我說了算,但是這20%利潤是以現行政府公告金
額來計算,不代表各醫院的原始利潤喔~因為他是以中位數來做計算,表示有一半以上的
醫院在天花板設立後,收現在這20%的利潤可能比原始利潤還低。


a54702: 官方說法的真實性我很懷疑 每個廠牌價格本來就會有所不同 現在硬是要找一個低價的出來說 我有保留利潤給醫療單位這不就變相強制病人只能用特定品牌的的自付差額醫材嗎?06/11 13:04
你說的事情有可能會發生,但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但長期來看能活下來的應該都是台廠

         
MICWAR: 請問分類1.退出為什麼不會到分類2.?06/11 13:19
rcak801: 因為分類一和二現在被限制收費上限了吧 所以廠商覺得利潤不夠 退出一之後 應該也不會選擇到二?06/11 13:21
MICWAR: 醫材價格設上限遭批!健保署澄清:不包含全額自費醫材。若能說明清楚分類1退出為什麼不會到分類2. 這樣論點才合理06/11 13:23
所有的醫療器材能不能進口是衛福部的權責,但是能不能收自費,或要用什麼模式收自費
則要看廠商本身和健保署,原則上只要廠商選3這條路,健保署是管不到的,但是通常廠
商不會選這條路,價格訂太低沒有利潤,價格訂太高沒市場,況且有健保體制在,3這條
路的市場規模注定不會大。


接下來講一下為什麼1退出不能到2

先說結論,就是不行。

我先說明一下,1這個分類是時空環境而產生的一道窄門,除了這次公告的品項之外,未
來也不會有新的特材被歸入這個分類,這類品項有健保碼,當你決定退出的時候健保署會
將該特材的健保碼停掉,從這一刻起,就沒辦法再健保體制內販售,只能朝3的方向走;
而2這個分類的特材比1更早存在,只是一直遊走在灰色地帶,直到數年前健保署賦予自費
暫代碼之後才見於陽光之下。這兩者都由健保署管理。


但不管1或者2,因為健保署都有支付該手術除特材之外的點數(住院、檢查、耗材...等
),所以廠商若決定新進特材不走3這條路,不管要走1或2,都要被強迫送申請進入全額
健保的審查!如果這個新進衛材原本就有舊品在1這個類別中你才能走1,不然就只能走2
這條路。


事實上,健保署的終極目標是將1、2都完全消滅,只是以健保目前的財政支出還吃不下來
而無法徹底執行,也就是你們現在看到所有的自費產品遲早都會變低價健保品,只是不知
道哪一天,只是那天到來之前,通常廠商要馬先跳船不供貨,不然就因為產品生命週期而
有新的產品進來健保體制下的自費市場,所以不存在退出1之後還往2走這條路,等同於假
設全台灣只有一家錢櫃,當你踏入大廳,選了這個包廂,即使你對這個包廂不滿意也不能
換,只能選擇離開這間KTV,但是其實離開你也沒其他地方可以消費,除了花更多錢去X店

說實在話,做這行跟在一般商業製造業沒什麼差別,大家也是要賺錢養家活口,只是扯上
醫療兩個字往往“道德”枷鎖就被扣在肩上,其實健保立意良善,只是政府是否應將健保
究竟是社會保險還是福利先釐清再大刀闊斧做這些百害而僅有少數人得利的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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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jun: 推1F 06/11 16:34
k4653: 跳針全自費的真的是令人頭痛,這篇給推2F 06/11 16:52
longtimens: 推 不過字太多 覺得很多人不會看3F 06/11 17:00
沒辦法,這其中奧妙難以三言兩語解釋,也可能是表達能力太差
palapalanhu: QQ4F 06/11 17:02
Eowyn: 1退出不能到2 1次級品卻能漲到逼近上限 是不是怪怪的
拜託多說一點 戳破建保署想圖利的次級無良商的惡劣手段
                 健*5F 06/11 17:06
debbie1128: 推8F 06/11 17:28
MICWAR: 您提到,有舊品在1這個類別中你才能走1,不然就只能走2。9F 06/11 17:34
chuntien: 講出來民眾才知道健保根本鬼之政策 有夠鬼10F 06/11 17:34
MICWAR: 所以不行的原因的何處呢?
許多廠商不同意核定或新核定或不納入給付,是明列
健保身分自費特材11F 06/11 17:35
2的品項其實有暫時列管的意味在,因為健保核定價格跟廠商談不攏無法完全納入健保給
付,所以先丟在這個類別讓廠商收取自費,定價模式是市場機制;1的品項在這次公告之
前的定價模式也是市場機制,8/1之後就變成跟全健保品幾乎一樣,都是健保署幫市場訂
價格;我上面有提到,不管1還是2都要送健保署審核後才能賣,你進到1之後表示你同意
健保署的核定,你不賣之後,你再跑一次2不就擺明來鬧的?沒廠商會想得罪健保署,健
保署也不會受理,也就只能往3走。
※ 編輯: demonman (223.136.59.77 臺灣), 06/11/2020 18:28:54
cerberi: 推14F 06/11 18:15
MICWAR: 1、2轉換不是兩條路,重新申請,發個文取消即可。
                 需要
廠商行銷策略而定的取消健保給付策略,訂價讓人按其規劃決策購買,也是常見的事。
1不變2,要走離開保險身分的3。這個廠商心態是.....?
更何況2的項目,醫令打F-自費特材項目-不符給付規定。
醫院全額還是收。醫療處置相關費用仍由健保給付
健保署也沒有甚麼得罪問題。八竿子打不著15F 06/11 19:25
changefly: 照原PO的說法,1轉2不單單是廠商的問題,健保署同不同意發文取消,同不同意收件讓廠商從1改成2也是問題
1轉2的主導權根本不在廠商身上23F 06/11 19:46
RealWill: 健保署說你是1你就是1,退出1就是退出市場,不能自己想2就2。26F 06/1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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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nman.): Re: [新聞] 健保醫材新制將上路 邱顯智:保險公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