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標題 Re: [新聞] 醫院下班被擄走!新北男性侵24歲女「拖鞋時間 Tue Nov 10 16:29:45 2020
今天最後一篇扣打了 QQ
法官用比較輕的刑度去判刑 真他妹的噁心
鬼島果然是犯罪者的天堂
抓她的頭 用力去撞電線杆,還聚眾圍歐--> 殺人罪
聚眾把人抓到山區性侵還要錢-->聚眾擄人勒贖+性侵
刑法
第 221 條 妨害性自主罪
以強暴其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22 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第 271 條 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7 條 擄人勒贖罪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348-1 條
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
還一堆 共同正犯,甚至可以認定是組織犯罪,刑度還要更加重
以最低刑度來論
性侵7年+殺人10年+擄人勒贖7年
所以
主嫌犯 應該合併判刑24年起跳
而不是輕判 笑死人的刑度 4年跟7年
難怪司法被人看不起
就是有這些拉機恐龍法官
可悲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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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醫院下班被擄走!新北男性侵24歲女「拖鞋
11-10 16:29 wild2012.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0/2020 16:31:46
推 KennethC: 然後還要繼續宣傳說台灣很安全 唉1F 11/10 16:30
→ obdv: 恐龍法條你敢嘴2F 11/10 16:31
推 prettychiu: 真的很恐怖,還結夥,出獄不知道會不會再去找被害人4F 11/10 16:31
推 aiglas0209: 好了啦,不要質疑專業的偉大的天賜的法官好嗎 嘻嘻5F 11/10 16:31
推 iam0718: 很會罵立委智障 但立委立的法不容質疑 XD9F 11/10 16:32
推 KennethC: 毀了一個醫院工作者的未來 然後只判這樣 真屌10F 11/10 16:33
→ weltschmerz: 法官也很為難啦 畢竟監獄要滿了 又沒死刑 而且誰叫你12F 11/10 16:33
你不要她死 那為什麼故意攻擊他的要害 頭部? 就是要她死阿! 不然呢?
強盜 不會把人抓走 OK!?
推 sodistrues: 檢察官就用輕罪起訴啊,法官 檢察官兩個都有問題啦15F 11/10 16:34
推 Tattoo: 台灣法官應該被人民審判16F 11/10 16:35
不管檢察官用甚麼罪起訴,法官都可以當庭要求檢察官 改別的法條起訴
而不是檢察官送什麼就判甚麼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0/2020 16:38:17
→ bamama56: 等開車撞律師就不是這樣判了17F 11/10 16:36
推 s9234032: 兩年假釋再搞一次,然後這次弄死,跟我說社會安全網
然後獄政一直都是問題,也一直不改革,嘴砲治國18F 11/10 16:36
→ shjyug: 公投全民擁槍權,誰敢欺負誰呢?全民國防?反對就不要買槍,嘻22F 11/10 16:38
黑道隨便都能買到槍,一般平民卻沒有,真的很不公平!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0/2020 16:39:58
推 tyifgee: 法官會嗆你法盲 唉唉23F 11/10 16:39
→ b2202761: 美國開放槍枝就沒有這種事情了嗎?24F 11/10 16:39
推 asdf70044: 都是社會教他要擄人強姦 你各位推一把的 大家都是犯人25F 11/10 16:40
噓 TFnight: 臺灣不安全的那位,歡迎去你覺得安全的地方 ^_<27F 11/10 16:40
所以法律上把人抓走 不算是擄人嗎? 真的是挺好笑的!
推 agorabryant: 聽到政府被批評,總是有人跳出來護航,不是說不爽不要吃,就是說不然你去當法官啊31F 11/10 16:42
推 diiky: 台灣就犯罪天堂阿33F 11/10 16:42
推 cul287: 所以檳榔可以隨便槍斃下屬阿34F 11/10 16:42
推 a04775: 認真說,主觀犯意很難證明。你說殺人罪,問題是如果有殺人意圖,那拿頭撞電線竿一次沒死,歹徒怎麼沒撞到他死為止?36F 11/10 16:43
→ ikariamman: 嫌法律太輕 不會修法嗎 人民選什麼立委就有什麼法律38F 11/10 16:44
本案性侵罪 就錶定七年了,結果呢? 法官就是要輕判阿!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0/2020 16:46:34
→ b2202761: 要到殺人未遂至少必須受傷到是有可能死亡的,女生身上39F 11/10 16:44
推 cck525: 所以是撞好玩的嗎40F 11/10 16:44
→ s505015: 不是啊 你不要死 你會拿他頭撞電線桿41F 11/10 16:44
→ b2202761: 的傷是有會威脅到生命?用殺人未遂判?42F 11/10 16:44
→ s505015: 要不然是幹嘛 連頭槌喔 連足球 還是當三角龍44F 11/10 16:45
→ a04775: 擄人勒贖更難了,擄人是有啦,啊勒贖呢?被勒贖人和被綁45F 11/10 16:45
→ s505015: 你攻擊頭部 是有可能啊 你怎知攻擊會不會致死47F 11/10 16:45
→ b2202761: 你得到的資訊都是新聞寫的,實際上怎麼也只能看醫院開的單來判別。48F 11/10 16:45
→ a04775: 的人不能是同一個人,此為三方關係理論。50F 11/10 16:46
推 faiya: 法官就考上後無敵啊,做到老死耶52F 11/10 16:46
→ s505015: 醫院法醫會說 頭部重擊 伴隨可能腦震盪
看有無顱內出血54F 11/10 16:46
推 lasd: 難怪法官被人看不起56F 11/10 16:46
→ s505015: 你知道這些傷都可能死亡嗎
法官就說 喔 沒有致命傷 不算 是不是?57F 11/10 16:46
現在的判法就是 沒死 就不是殺人罪! 忽略了法律條文上明明白白寫著"未遂犯罰之"
你抓她頭用力去撞電線杆 有沒有可能會死? 有嘛! 那你還這麼做!
不就是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嗎? 不然為什麼不是打屁股 打四肢?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0/2020 16:49:47
推 turbomons: 不管拿頭撞什麼 哪怕就算撞死也都是沒殺人意圖59F 11/10 16:47
推 jachan: 應該肉搜加害者,如果只是因為追求不成就聚眾擄人,就超出一般人的想像了。62F 11/10 16:48
→ turbomons: 只要懂得說不是故意 沒有想要殺人 不小心失手64F 11/10 16:48
推 ilovesnow: 1+1+1=1,等你懂你就可以當法官了65F 11/10 16:48
→ b2202761: 法條解釋就是這樣。
不然嚇人也可能會嚇死人要不要嚇人就能判殺人未遂?67F 11/10 16:49
推 s505015: 解釋什麼
你是不是看不懂啊
你攻擊頭部這動作不是要致人重傷69F 11/10 16:49
推 p1227426: 台灣 法官跟記者一樣地位呀72F 11/10 16:50
推 Cecicly: 東亞印度 ,小菸政績74F 11/10 16:50
推 xxxg00w0: 殺人罪那條 法律人會跟你講說沒殺人犯意 人也沒被殺死76F 11/10 16:51
推 kmshy: 不是法律人誰鳥妳 法盲喔78F 11/10 16:51
推 s505015: 那種課要收錢覺得超妙
為何不能直接去考律師執照79F 11/10 16:52
推 Zeroyeu: 國民法官咧? 司法改革咧? 草你媽的小英~81F 11/10 16:52
噓 srxteam0935: 犯罪天堂 應該多宣傳 讓全世界性侵人渣都來台灣享受媽的垃圾法醬 拿別人不幸來作功德 地獄裡都有留這些法醬的特等席 一個也別想跑82F 11/10 16:53
推 dddc: 出獄後女的大概要被報仇了吧86F 11/10 16:54
要是那天關出來又遇到,女的不是自殺就是變神經病,這種例子很多
推 gunfighter: 這個用殺人起訴不好說 不過怎麼看法官都輕判無誤89F 11/10 16:55
屁! 我已經兩次總統 都沒投綠共了!一次投不會贏的宋,一次身分證遺失沒投票!
下次 更不能投 任何一個綠共!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0/2020 16:57:25
推 uligo: 法官的地位已經慢慢跟記者接近了93F 11/10 16:56
噓 oneIneed: 判得重輕可以公評,但是你提的罪名 構成要件該當是你自己幻想隨意認定喔?
打頭拿頭撞牆就是有殺人犯意? 這認定也太寬鬆94F 11/10 16:58
推 joygo: 讓法官有休掉的真制度啊,都不用考績啊97F 11/10 17:00
→ joygo: 毀掉的別人的一生,和殺人又什麼差別99F 11/10 17:00
推 pool3690: 這樣台灣才安全阿,大家都只會犯輕罪,殺人罪等重罪比例急速下降中,啾咪101F 11/10 17:02
噓 basslife: 沒有可教化無罪就不錯了 這次判的真有夠他媽的重105F 11/10 17:03
噓 Pizza1: 不懂裝懂 打人就要殺人未遂109F 11/10 17:06
推 goodtaste: 殺死都可教化了這個又沒死爸爸也不是大官就這樣了不然?111F 11/10 17:06
噓 leoyeh: 台灣的法官就是一群狗娘養的畜牲113F 11/10 17:07
推 errorr: 宣傳台灣很安全,對台男很安全沒錯啊114F 11/10 17:08
→ errorr: 犯了這麼嚴重的罪都可以輕輕罰就好呢116F 11/10 17:09
推 qwerty110: 拿頭撞牆沒殺人犯意 這話真的法匠才講得出來117F 11/10 17:09
噓 QazBank: 應該只要打到頭都算殺人未遂 笑死118F 11/10 17:09
→ bodielu …
推 bodielu: 說個笑話:司法改革成功120F 11/10 17:11
推 kl2991: 蔡菸聞:「自立自強啊!自己跟老闆說嘛」121F 11/10 17:12
一堆宅宅 連女生的手都沒牽過 就這樣毀了一個女生!
這等於是又殺了一個宅宅牽手的機會! 罪該萬死!!!
※ 編輯: wild2012 (59.115.71.25 臺灣), 11/10/2020 17:14:52
→ minlochen: 綠色執政就是給台灣人民這樣的司法改革?122F 11/10 17:13
推 LA24: 小英政績124F 11/10 17:14
→ minlochen: 這種判決根本就是鼓勵人犯罪!太垃圾了125F 11/10 17:14
推 lin961213: 新北不意外 垃圾敗類人渣鬼父集散地127F 11/10 17:18
推 xkso: 可憐阿 女的應該整天恐懼男的放出來時候128F 11/10 17:18
推 asuknow: 別說了 等等徒子徒孫又會來笑我們法盲129F 11/10 17:20
噓 sincere77: 法盲又在我覺得你有殺人意圖了,多讀點書好嗎,刑總刑分書局都有賣130F 11/10 17:22
推 steverxxx: 法官要變更起訴法條不是你想變就變的那麼簡單好嗎132F 11/10 17:23
→ sincere77: 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三個都搞不清楚還在數學加法無知不是錯,無知又秀下限就有錯了133F 11/10 17:23
推 babuza: 判這麼輕到底對誰有好處?136F 11/10 17:26
→ sunwit: 人差點就死了還只判4年.運氣不好那女的已經被埋了138F 11/10 17:27
噓 sincere77: 反正法盲覺得的正義才是正義,如果是讀過書經過國考合格的法官依照法律判決,他們才不屑這種正義,大家丟石頭處死就好了140F 11/10 17:28
推 CFfisher: 等他們出來,感覺那女的真的會死...唉143F 11/10 17:31
推 Dioooo: 連法官一起告啊144F 11/10 17:31
推 rainbow321: 法律也是人訂的不是嗎?什麼都看法條 我請AI來判就好146F 11/10 17:32
推 Coslate: 黃偉哲程度就那樣你應該也知道法官程度了吧148F 11/10 17:32
噓 kkb512sk: 差別是他考上法官你沒考上我也覺得不公平阿150F 11/10 17:33
→ kiergh: 台灣法律系高級人你敢嘴?判生判死半神人耶151F 11/10 17:34
推 x0003: 小英政績啊,犯罪者權益有史以來最好153F 11/10 17:34
推 fundme: 民進黨立委:罵法官就對了 不關法條的事154F 11/10 17:35
噓 kkb512sk: 你覺得不爽可以去投訴看他會不會被送評鑑155F 11/10 17:35
推 a1379: 笑死 法盲這樣看法條的www159F 11/10 17:39
推 saygogo: 啊不然你要投國民黨嗎160F 11/10 17:40
噓 ra9999: 笑死,鍵盤法官逆161F 11/10 17:42
→ shadowlots: 菸黨全力捍衛加害者人權,司改大成功,小菸政績+1啊162F 11/10 17:42
推 wjonz0102: 雖然你打出法條 法律人還是要罵你法盲163F 11/10 17:43
噓 donoh183: 異性戀台男真噁 毀人一生關一下出來繼續性侵166F 11/10 17:46
→ CTUST: 因為未成年不算聚眾的一員 有沒他媽好笑?17跟7歲同樣不算167F 11/10 17:46
推 shinny1206: 除了殺人以外的重罪全犯了 然後四年 可以 很屌170F 11/10 17:47
推 ddd1935: 然後不尊重專業也是法官
看看新竹馬階171F 11/10 17:47
噓 BVerfG: 司法官榜首174F 11/10 17:48
推 lsslz: 他們就愛判這種有爭議的再小圈圈互相安慰說別人法盲 根本歪風177F 11/10 17:50
推 shinkiro: 你綠共立委不想做事,但隨便上179F 11/10 17:51
推 Ryushui: 刻意往頭打,為何沒殺人罪空間180F 11/10 17:52
推 Mood10207: 臺灣法律就是笑話,上次還有個甲甲法律人嗆我法盲181F 11/10 17:52
推 ohrring: 社會保護網不意外184F 11/10 17:56
推 misssquid: 上次有一個背刺一刀10公分,法官說沒有殺人意圖,呵呵187F 11/10 17:58
推 fly3434: 法官根本也是犯罪體系的其中一環189F 11/10 18:01
噓 sincere77: 法盲覺得看得懂法條的中文就能判決啊190F 11/10 18:02
噓 DaDaGG: 我覺得判太輕 但你內容根本在亂講一通...191F 11/10 18:03
推 ajan007: 加害人人權很重要192F 11/10 18:03
推 shiyo729: 台灣法律系幾乎都感染聖母婊的病193F 11/10 18:03
推 cutehale: 被害人就不是法匠法律人,不然就不會判這樣195F 11/10 18:04
推 apreel: 噁心推文圖的人下地獄去吧 凸197F 11/10 18:05
噓 r30385: 法官叫什麼名字?哪間學店的?長怎樣?貼來讓我笑ㄏㄏ198F 11/10 18:06
推 zoo0602: 支持原PO論點,有判決書嗎?想看為何法官從輕
量刑到時再來罵!201F 11/10 18:08
推 Motor: 推206F 11/10 18:10
推 foxvera: 真的無法想像要是我親人被這樣對待,我會怎麼樣處理這些人渣209F 11/10 18:12
→ jfriendtw: 菜英九政績+1,民進黨的婦女部死光了嗎211F 11/10 18:14
→ Ruowind: 法官比嫌犯還垃圾214F 11/10 18:19
推 DDD2002: 讀法律的腦袋還清楚的人有多少?215F 11/10 18:23
→ daye2012: 法官的心證你嘴什麼,反對的都是法盲217F 11/10 18:24
推 nevillechao: 我實在很好奇,到底有多少法律人真心認為這個判刑是合理的218F 11/10 18:24
推 linja: QQ太心痛了221F 11/10 18:25
推 MTBSsales: 這類拉G法官沒有親身經歷這位女性的痛苦無助或其家人的無力感,是不會有覺悟的一天的222F 11/10 18:27
推 blue500: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啊,224F 11/10 18:27
噓 www2967: 司法改革大成功阿 不然你去選阿225F 11/10 18:28
推 tp1107: 法官都是拉基226F 11/10 18:28
→ www2967: 信不信再選一次依樣民進黨大勝利 台灣自己選的拉228F 11/10 18:29
噓 liubug: 好了啦 刑法全部唯一死刑滿意了嗎229F 11/10 18:30
推 jackgn: 不要跟法律人辯論法律,因為法律都是法匠寫的。230F 11/10 18:30
推 cashko: 說個笑話,台灣法律234F 11/10 18:35
→ sheep0121: 早說了台灣法官如果不當一次被害人肯定不能理解自己判235F 11/10 18:36
推 cons: 高調237F 11/10 18:36
推 FishYBoy: 這鍋應該是檢察官的吧 但是他也評估過勝率了239F 11/10 18:37
推 g3sg1: 法盲好了啦 不要再質疑神聖的法律人的判決了好不好243F 11/10 18:40
推 DA3921999: 法官需要他們幾年後出來再犯,律師學長姐們就能再發財245F 11/10 18:42
→ ll1117: 用完摳打,承認自己是托了吧250F 11/10 18:46
推 rXIN: 高調252F 11/10 18:47
→ JH10: 刑法有分想像競合、實質競合、不罰前後行為、特別法等,要看實際情形才能判斷,不是看罪行輕重來判253F 11/10 18:49
推 Tawara: 法律系只顧著玩法 誰看得起?256F 11/10 18:52
推 bill7693782: 爽啦 又一個只會列法條 連有沒有構成要件該當
一行為還是數行為都沒分 判決都沒看 只會嘴判太低 可憐法盲258F 11/10 18:53
→ YALEMY: 法律人又要來崩潰了261F 11/10 18:54
推 Freeven: 這判決真的垃圾,鬼島真的是犯罪天堂263F 11/10 18:55
噓 horry95713: 看你這種用法就知道是法盲 光第一項用殺人罪就快笑死人是有死?還殺人罪咧 重點還一堆人支持 法盲還敢酸恐265F 11/10 18:57
→ Refauth: 啊不然台灣人口那麼多 哪一天才輪到法學界的小孩出頭天?267F 11/10 18:57
→ horry95713: 再來啦 要用殺人未遂請舉證他有殺人的故意啦 每個都無限上綱到殺人未遂 那我打你一拳你受傷也說我殺人未遂270F 11/10 19:00
推 otakunan: 沒弄到法律人都輕判啦,懂?272F 11/10 19:00
→ horry95713: ?以為殺人故意是你說了算喔 法律這麼容易各位鄉民怎麼考不上法官 笑死人273F 11/10 19:00
→ sid3: 法條不是這樣用的 這麼厲害去當法官好了275F 11/10 19:01
→ horry95713: 一堆人嘴法官恐龍 考不上法官的是不是連單細胞生物都不如 笑死276F 11/10 19:01
推 h311013: 希望下一個是法官的小孩278F 11/10 19:02
推 YALEMY: 要不然崩潰仔自己是法官嗎 如果不是的話那也別發表言論了 阿哈哈279F 11/10 19:03
→ horry95713: 我不是法官 我尊重專業啊 你不是法官也尊重判決啊 要嘴也讀點書啦 不要法盲又愛嘴281F 11/10 19:05
推 kgger: 法官都沒家人嗎?284F 11/10 19:05
噓 g5822731: 哇,請問你是看到什麼證據作認定的呀?285F 11/10 19:06
推 dnkofe: 就法官不敢背責任,所以輕判啊287F 11/10 19:07
推 jajoy: 這會一輩子陰影欸288F 11/10 19:09
噓 suckme: 你先去搞清楚什麼叫想像競合好不?擄人勒贖的構成要件讀懂沒?不懂沒關係 但不懂還要出來呱呱叫就真的很可笑了289F 11/10 19:13
→ QhenQi: 恐龍死全家
恐龍最好絕種291F 11/10 19:14
推 linablue: 女的人生就毀了 一輩子恐懼陰影 過幾年再被尋仇殺死 慘294F 11/10 19:17
→ avgirl: 法律人又在嘴人法匠惹,台灣法官94亂源!!!!!295F 11/10 19:19
推 daye87: 可憐 這樣都有人護航判決 難怪法官那麼邱296F 11/10 19:19
推 a8319: 輕判對法官的好處是什麼?297F 11/10 19:19
→ avgirl: ~~法官最好全家意外被酒駕撞!!!!台灣就是犯罪天堂~~~~~~~~298F 11/10 19:20
推 islets: 人家有悔意好嗎 別趕盡殺絕啦 法官:可教化,這算判很重了299F 11/10 19:20
噓 yeng1217: 好了拉法匠,哪天強拉的是法律人就直接判死了301F 11/10 19:24
推 koyo017: 就正常台灣法官的水準啊303F 11/10 19:27
噓 a6321678: 現在都不敢晚上一個人出門了..都不知道會不會遇到壞人304F 11/10 19:28
推 superprada: 中壢版主連法條都亂引用,難怪版規也亂改一通306F 11/10 19:32
推 DARKMS: 今天被害人是法官我一定拍手按讚308F 11/10 19:33
推 huatou: 高調 這判刑真的太扯309F 11/10 19:40
推 Thorvs: 司改政績別嘴哦311F 11/10 19:42
噓 b03012002: 你考不上法官只能鍵盤嘴砲 你最可悲314F 11/10 19:57
噓 s89113477: 唉..每隔幾天都會有這種令人難過的事發生317F 11/10 20:03
推 ert155: 真的需要好好檢討這件事318F 11/10 20:06
推 zuhuei: 這不是犯行重大什麼才是 去你媽的司法改革322F 11/10 20:16
噓 humannature: 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不甘我的事,那我們還選你幹嘛324F 11/10 20:19
推 sushi11: 考上等退休,沒聽說過嗎?326F 11/10 20:22
推 t7556281: 台灣司法超讚啊,法官會幫犯人找輕的法條判328F 11/10 20:25
推 lorrainfu: 高爾夫球棍都拿來打了,還說沒有殺意,還性侵圍毆根本329F 11/10 20:34
→ tmot: 投DPP到底要幹嘛? 保護壞人殘害好人?330F 11/10 20:34
推 a114261: 這種犯罪垃圾剛好都是台男啦333F 11/10 20:34
→ Aidrux …
推 Aidrux: 台南罵偉哲 新北罵小英 橫批是4趴智障仔337F 11/10 20:41
推 leolin2: 凌虐是指長時間的虐待,擄人勒贖則是要有要求金錢,另外殺人你要確定他有殺人的犯意,今天法官或許有輕判,但絕對不是用你說的法條342F 11/10 20:52
推 akwa: 垃圾婦女部又不說話了345F 11/10 20:53
推 tyriel: 洪曉惠王水案只關8年 這判這樣不意外346F 11/10 20:53
→ leolin2: 你是不是認為看得懂中文就會法律了347F 11/10 20:53
→ henn: 臺灣最美麗的地方是人349F 11/10 20:57
→ guepard: 誰叫受害者不是律師350F 11/10 21:04
推 tbes: 炒房黨的專業又不是司法!?355F 11/10 21:11
推 tyriel: 要考量犯人矯治 要找出犯罪原因 要回歸社會 懂?356F 11/10 21:11
推 pearlQQ: 台灣法官真的扯,沒同理心357F 11/10 21:28
推 laal: 機掰法官,幹你X,菜母豬司法改革,幹。363F 11/10 22:04
推 moon1986: 真的超恐怖 才24歲遇到這種事...365F 11/10 22:17
推 lee28119: 你看的判例太少啦 聚眾本來就都判比較輕 呵呵366F 11/10 22:22
噓 top8879576: 我們法官將來是要上天堂的,不能判太重積惡報~367F 11/10 22:22
推 denal: 扯368F 11/10 22:26
推 faultless: 蓄意殺人,恐嚇,擄人,性侵,這些加起來才關4年,19歲關出來又是更大尾369F 11/10 22:26
→ kilhi: 台灣法官就是恐龍371F 11/10 22:27
推 FUNYUN: 不敢修法導致台灣法律如此之可笑 沒一個能看的總統 爛!374F 11/10 22:44
噓 clapton: 垃圾安全網 每項都零分 民進黨立院過半四年了不修法376F 11/10 22:51
→ LPCbaimlly: 誒不是,你講的只有妨礙性自主比較能成立吧,只有擄人沒有勒贖根本不適用,難判斷殺人意圖所以用加重傷害判,判刑的罪名沒什麼問題,要也是檢討刑期好嗎377F 11/10 22:58
噓 Ciaossu: 女的如果體質弱一點早就死了,垃圾司法381F 11/10 23:12
推 chean1020: 一群象牙塔裏的白癡法律賤畜:法盲閉嘴啦382F 11/10 23:29
推 focus78612: 垃圾法官 他媽的甚麼時候要把這些垃圾清除乾淨?389F 11/10 23:49
推 st110261: 今天受害者是法律人,沒個十年可能嗎390F 11/11 00:03
→ fangi66: 司法真的不能信...嘖嘖391F 11/11 00:06
推 shi21: 推392F 11/11 00:24
推 m6cs: 煙粉的天堂啊394F 11/11 00:46
推 a6dddd: 台灣最大的亂源就在法院裡面啊 是因為那些恐龍亂判 治安才那麼差 那麼多好人受害397F 11/11 00:51
→ abasqoo: 這種法官 笑死人403F 11/11 01:04
推 jokerjuju: 反正台灣法界就這個鳥樣 我就在等有一天遇到被害者親屬更狠看你們法界會不會痛404F 11/11 01:34
推 enthused: 小英的承諾:社會安全網、司法改革407F 11/11 01:40
→ jojoberry: 到底為何這麼輕? 我覺得法官有必要出來說明 這些仙人是過著怎麼樣脫離現實的生活?408F 11/11 02:06
→ Blue6: 可悲法官412F 11/11 03:11
→ calpis51: 結夥擄人還性侵,唯一死刑啦417F 11/11 06:46
→ mow1982: 台灣人命也是命,418F 11/11 06:47
→ HsuKathy: 法官:他已經被判重刑了;)420F 11/11 06:51
推 maccty159: 希望判的法官家人可以好好度過餘生422F 11/11 08:02
推 kuo0528: 受害者得是法官親人或是官員議員才有可能改變,別人的事可以中立,自己的無法忍,各位接受這人性吧423F 11/11 08:04
噓 Dia149: 啊你們選的阿這個五個男的有五票女的只有一票425F 11/11 08:13
噓 kkii5566: 如果你這麼氣,怎麼不去考司特?429F 11/11 08:39
推 server: 小英司法改革成功431F 11/11 08:46
噓 kentano: 這樣才能在民代性侵婦女時幫他們脫罪432F 11/11 08:47
推 ymfx000a: 啊...鄉民還不是只會在批踢踢上罵 法官不痛不養434F 11/1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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