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不再是建商購地+建造成本+建商應得的,
而是,購屋人全家大小不吃不喝40年能賺的總額。
先把錢搞出來,在建商手上」
不是沒看到建商應得,而這整段話看起來,我覺得你想表達除了硬成本之外,其他都是建商跟政客炒作出來的,如果我有誤解,你可以在解說更清楚一點。
再來,「把折舊與預期房價包含在稅金裡」,增加交易稅只有墊高房價的作用之外,毫無意義,看看精美的奢侈稅跟房地合一稅,執行後房價都直接彈射起步。
我們討論房價高低沒什麼用處,除非你想要炒房,否則我們應該討論的是「如何讓平民百姓在合理的價格內,能夠安穩長久的居住。」
公宅、地上權建物、甚至是新加坡公共組屋,租賃法規的修正,閒置不動產(空屋稅)持有稅增加,這些才是對於人民的居住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