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標題 Re: [閒聊] 北海道積丹町獵友會拒絕出動獵熊時間 Sun Apr 26 10:05:52 2026
https://x.com/livedoornews/status/2048193251879125419
「沒救了,警察和檢察都沒救了」原本應該歸還的獵槍卻被銷毀,
最高法院勝訴的獵人憤怒不已……那是已故友人的遺物
2026年4月26日 9時0分
為了圍繞棕熊(北海道棕熊)撲殺所引發的行政訴訟,整整耗時超過7年才落幕。
3月下旬,隨著最高法院作出確定判決,
恢復持有獵槍許可的北海道獵人回顧這段漫長抗爭,表示「這7年是有意義的」。
然而,就在這場「完全勝利」之後,卻揭露出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實。
被扣押的獵槍之中,最重要的一把——正是用於撲殺棕熊、
也是導致許可被撤銷契機的那把槍,竟然被調查機關「銷毀」了。
這一讓所有相關人士難以置信的情況,使當事人的憤怒難以平息。
本文整理自最高法院判決至今的來龍去脈。
●「把槍還給我」一路抗爭,為何卻被「銷毀」?
「太不可思議了。偏偏是那把無論如何都應該保管好的槍,竟然被銷毀……
怎麼想都不合理吧。」
北海道獵友會砂川支部長池上治男(77歲)憤怒地表示。
他是在4月中旬,從長期代理行政訴訟的律師口中得知此事。
「檢方說已經把槍銷毀了,理由是我同意銷毀。這是在說什麼鬼話?
一個從頭到尾都在說『把槍還給我』,甚至打到法院的人,怎麼可能會同意銷毀。
警察和檢察真的都沒救了。」
半個月前才剛沉浸於勝訴喜悅、以為取回「獵人的靈魂」的池上,
如今再次被深深的失望擊倒。
●曾敗訴,最終在最高法院翻盤的「7年完全勝利」
池上因接受當地砂川市委託撲殺棕熊時的開槍行為,被警方追究責任,
北海道公安委員會撤銷其獵槍持有許可。
此案經過媒體多次報導。
他不服處分,向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一審判決幾乎全面勝訴,命令撤銷處分。
但公安委員會上訴後,案件轉至札幌高等法院,二審卻改判原告敗訴。
池上只得上訴至最高法院。去年底最高法院指定開庭日期,相關人士因此期待再度翻盤。
不出所料,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撤銷二審判決,認定公安委員會的處分無效。
歷經7年以上,終於取得完全勝利。
●終於道歉,但公安委員未現身
判決後,池上與代理律師(札幌的中村憲昭律師、三重的伊藤正朗律師、
東京的平裕介律師)發表聲明,高度評價最高法院「撤銷自判」。
同時要求儘速歸還槍枝並道歉,也希望此判決能讓全國獵人安心。
敗訴確定的北海道公安委員會,在判決當天(3月27日)首次發表正式評論並致歉。
內容大意為:對最高法院判決高度重視,對池上造成的不便與負擔致歉,
將迅速辦理槍枝歸還,並檢討行政處分的適正性,同時持續與地方政府與獵友會合作,
確保對棕熊的對策與居民安全。
●「並不是開心地拿回來」道歉場合的違和感
公安委員會在3天後透過警方聯絡表示願意歸還槍枝。
池上回憶:
「電話是瀧川警署打來的。當初沒收我槍的砂川警署已被併入那裡。
他們說要把槍還給我。我不想之後變成各說各話,所以要求之後都透過律師交涉。」
3月30日,代理律師要求「公開歸還槍枝」與「面對面道歉」。
警方與公安委員會在4月8日同意,並於4月9日在媒體見證下進行道歉。
然而當天,公安委員會成員一人也未出席,只有北海道警察的保安課長到場。
池上當場問:
「不是公安委員會本人來,是代理嗎?」
對方支吾其詞:
「算是代理吧……因為我們負責公安委員會的事務……」
池上表示「看不出真的在反省」。被問到歸還槍枝的感想時,他表情僵硬地說:
「也沒有什麼高興不高興的。」
「因為只是回到原本應該的狀態而已。」
●只歸還了一把……而且「靈魂之槍」消失了
實際上,「原本的狀態」甚至都沒有完全恢復。
被沒收的獵槍共有4把(步槍3把、散彈槍1把)。其中2把早已「歸還」,
但因當時無持有資格,被寄放在當地槍砲店,池上不想增加店家負擔,已將其轉讓。
因此訴訟的對象其實是剩下的2把。
然而4月9日歸還時,警方只帶來1把,另一把沒有任何說明。
而那缺失的一把,正是對池上而言具有特殊意義的「靈魂之槍」。
那是2017年春,一位年輕去世的登山家兼獵人朋友託付給他的步槍。
當時在病床前,朋友請他「能不能用這把槍」,
池上答應「會用來幫助他人」。即使其他槍不還,這一把也一定要拿回來。
隔天(4月10日),律師向札幌地檢詢問,4天後得到令人震驚的回覆:
「已經依法銷毀。」
理由是「已取得放棄所有權的同意書」。
但當要求查看該文件時,卻被告知「屬於不起訴案件資料,無法閱覽或複製」。
至於何時同意、何時銷毀,也一律「無法回答」。
●明明不起訴後仍要求歸還
事件發生於2018年8月的棕熊撲殺。2個月後警方突然以違反槍刀法等罪嫌調查,
並扣押4把槍。
隔年春天移送檢方,但結果是不起訴。
然而被銷毀的那把槍,不僅對池上意義重大,對調查機關而言也是重要證物。
池上憤怒表示:「我不可能同意放棄。2019年3月不起訴後,我還親自去警署要求歸還,
他們卻拒絕。既然知道我想拿回來,怎麼可能會有什麼放棄同意書?如果是真的,那就是
在沒有充分說明下騙我簽字,這是詐欺。」
●如果是在訴訟途中就已銷毀?
時間軸如下:
2018年 8月 撲殺棕熊
2018年10月 警方扣押4把槍
2019年 3月 不起訴,但拒絕歸還
2019年 4月 撤銷持槍許可
2020年 5月 提起行政訴訟
2026年 3月 最高法院判決勝訴
律師推測,該槍可能早在訴訟初期就已被銷毀。
池上也認為:
「可能是槍早就被銷毀,一審卻判我勝訴,他們才不得不上訴。當時應該沒
想到最高法院會翻盤。」
●道歉了,但最關鍵的問題完全沒說明
公安委與警方、檢方的應對始終滯後。
最高法院判決當天的道歉未提及銷毀問題;面對面道歉也未說明;檢方回覆還拖了4天。
這樣的銷毀是否適當?目前仍未有明確說明。
●「絕對不會還你」的處罰心態失控?
中村律師指出:「可以看出調查機關有一種『絕對不會還你』的強烈意志。」
警方當時提交的意見書中,甚至寫有「性格急躁傲慢」「有再犯可能」「缺乏悔意」
等否定人格的內容。
是否正是這種「異常的處罰情緒」累積,導致了此次事件?
為何最重要的一把槍會被銷毀?經過了什麼程序?
池上與律師將透過資訊公開等方式,持續追查真相。
轉推數很高,應該算今日熱議了
看了會生氣的那種
感覺就是在欺負人
http://i.imgur.com/G5ACCqT.jpg
http://i.imgur.com/EGOJeKs.jpg
--
「胡鐵花,我希望你以後知道,世上的女孩子,
並不是每個都像高亞男那麼好對付的,你覺得高亞男好對付,只因為她喜歡你。」
「不錯,從今以後,我再不敢說我會對付女人了,
我現在簡直恨不得跪在高亞男面前,去嗅她的腳。」
《楚留香傳奇‧大沙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44.108 (臺灣)
※ 作者: LABOYS 2026-04-26 10:05:52
※ 文章代碼(AID): #1fxNC5SS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7169157.A.71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北海道積丹町獵友會拒絕出動獵熊
04-26 10:05 LABOYS
推 arrenwu: 「依法銷毀」這個我有點興趣 官司沒打完就能銷毀的法條是啥啊? 設計上感覺就不合理2F 04/26 10:08
推 kurenaiz: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熊的命也是命6F 04/26 10:09
推 qsx889: 日本體系更迂腐10F 04/26 10:09
→ v9896678: 有什麼好意外的,能贏本來就是奇蹟,噁心一下算基操12F 04/26 10:10
→ qaz223gy: 根本還沒到銷毀那一步就把槍銷毀了 根本就是故意要銷毀的 而且還是銷毀最重要的那一把 還說不是故意的15F 04/26 10:10
推 chocobell: 證物還能用這種理由銷毀哦 這公務員也太垃圾17F 04/26 10:10
→ v9896678: 然後沒想到銷毀槍會是什麼遺物,直接踩到雷區事情鬧大。笑死18F 04/26 10:11
→ spfy: 不管有沒有簽名同意 還沒官司還沒打完就銷毀 很猛欸22F 04/26 10:11
推 scott032: 符合影視劇中的日本司法機關23F 04/26 10:11
推 acidrain: 各國的檢警系統都差不多模樣26F 04/26 10:12
推 room1301: 獵人還是放給這些官員自己煩惱怎麼處理熊吧29F 04/26 10:13
→ v9896678: 說真的,要不是這案件沒什麼偽造證物或是強迫認罪的餘地,手法87%只會更噁心30F 04/26 10:13
推 kaj1983: 這是中國公安對吧,笑死32F 04/26 10:13
推 ggway2800: 感覺就中間那個律師說的,訴訟到一半有了那種贏了也不給你好過的念頭就銷毀了33F 04/26 10:13
推 caryamdtom: 為什麼還在走法律途徑就銷毀啊...你們認真的嗎?35F 04/26 10:13
→ room1301: 冒著生命危險幫這幫人賣命幹嘛呢37F 04/26 10:13
推 s9018124: 就算不談這是遺物 這也是案件證據 就這樣銷毀根本有鬼38F 04/26 10:13
推 Lupin97: 扣押證物原來還可以讓辦案的自押自毀噢,好垃圾的處理方式40F 04/26 10:14
→ kaj1983: 日本官僚噁心程度沒有下限的42F 04/26 10:14
→ acidrain: 過了一百年才知道還在封建時代43F 04/26 10:14
→ sistar5566: 建議上繳 相信司法 靜候調查 <=相信這些就是腦袋有洞44F 04/26 10:14
推 whosu: 好扯46F 04/26 10:15
推 Ttei: 站在官員那邊想的話當然是要讓你痛苦萬分啊 小老百姓還敢違抗我啊47F 04/26 10:15
推 RINPE: 很日本50F 04/26 10:15
推 cactus44: 搞到民眾不信司法就是這群人51F 04/26 10:16
推 Heisenberg29: 今年秋冬的日本有好戲看了,獵人本來就很不爽了,不相信他們今年還肯乖乖幹髒活累活還倒貼錢52F 04/26 10:16
推 mabilife: 就算你打贏官司了還是要侮辱你的意思 有夠垃圾……54F 04/26 10:16
推 lolic: 應該是發現官司要打輸了洩憤銷毀吧zzz55F 04/26 10:16
→ mabilife: 最近又有熊目擊情報了 不用等秋冬57F 04/26 10:17
推 room1301: 而且最慘的是,獵人不幫忙獵熊,最有可能影響的不是官僚59F 04/26 10:17
→ room1301: 不是那些把熊當可愛動物的,而是當地的民眾61F 04/26 10:18
推 as920909: 影視中的警察頂多無能 這比較像是目無王法62F 04/26 10:18
→ info1994: 那些昭和老害真的比台灣還扯63F 04/26 10:18
推 stu31305: 人類...應該說○官深不見底的惡意...65F 04/26 10:19
推 idatenjump: 太慘了,要是我最愛的東西在這狀況被消失,那痛苦沒人能理解啊
現在只能永支獵人罷工了66F 04/26 10:19
→ as920909: 接下來要看哪個基層背鍋上吊阿 呵呵70F 04/26 10:19
→ as920909: 再來一句死者為大 不要再罵跟再查了72F 04/26 10:20
推 CowBaoGan: 看起來全世界的警檢都差不多這幅德行 美日台半斤八兩74F 04/26 10:20
推 kinuhata: 獵人真的不用再幫這些廢物做事了,熊害讓他們自己承擔吧75F 04/26 10:21
推 Kowdan: 公安在劇情中都是噁心角色,現實也是很噁78F 04/26 10:22
→ CowBaoGan: 對老百姓重拳出擊 對權貴就唯唯諾諾79F 04/26 10:22
→ Kowdan: 果然叫公安的都是噁心東西80F 04/26 10:22
推 jio846: 窮鄉僻壤+官僚 人類文明能想出最糟的組合之一82F 04/26 10:22
推 shinshu278: 大概以為獵人不會贏所以早就銷毀了吧
有夠噁心的東西83F 04/26 10:24
推 LaAc: 怎麼可能自殺 他們應該整個警署都覺得是小事吧85F 04/26 10:24
推 anpinjou: 就認為區區老百姓怎麼敢跟官鬥86F 04/26 10:25
推 jonh0805: 大概從一開始就沒想過會敗訴89F 04/26 10:25
推 fatdoghusky: 這就是日本的檢警阿 如果你是被冤旺的走進程序會很痛苦91F 04/26 10:26
推 frozenstar: 這種不公又無能為力的事情看了只會更生氣而已94F 04/26 10:26
推 probsk: 法匠不分國界96F 04/26 10:27
推 shintz: 日本的警察是無能,公安機關才真的目無王法97F 04/26 10:27
→ endlesswalk: 還以為最高法院翻盤終於可喜可賀,居然東西已經被銷毀了......100F 04/26 10:28
→ CYL009: 原來本人沒答應但有答應銷毀槍枝啊WWW103F 04/26 10:29
推 ryoma1: 檢警說你同意就是同意,在那叫什麼?104F 04/26 10:29
推 furret: 獵友會:讓北海道官與民感受棕熊的痛苦105F 04/26 10:29
推 WLR: 故意搞他的吧,其他案子的證物會銷毀嗎?106F 04/26 10:29
→ CYL009: 日劇都不敢演這段竟然發生惹107F 04/26 10:29
→ furret: 棕熊:食物在叫甚麼 不要被我遇到110F 04/26 10:30
推 Haqua: ...WTF112F 04/26 10:31
推 CowBaoGan: 現實應該已經沒有人信司法正義這種蠢事了吧114F 04/26 10:32
推 teddy12114: 不會有人覺得日本官方會給這種妄想挑戰公權力的人好果子吃吧?115F 04/26 10:33
→ CowBaoGan: 一群只會保護壞人和權貴的蓋世太保118F 04/26 10:33
→ bamama56: 這不用柯南 放到誰身上都可能是新殺機了119F 04/26 10:34
推 uco330: 雖然贏了但是沒有贏128F 04/26 10:39
推 nekomo: 這感覺真的太過分了 故意噁心人呢 那是好友的遺物耶..129F 04/26 10:39
→ marlonlai: 真是荒謬 難怪人家會覺得你是還不出來才歹戲拖棚130F 04/26 10:39
推 believefate: 就故意不還的啊 官司打贏又怎樣 我檢調就是要弄你131F 04/26 10:40
→ scotttomlee: 貝克街的諾亞是對的 (真的越年長會越認同東方師匠
之前柯南獨眼電影公安做法那麼噁心果然還是有漂白過132F 04/26 10:40
→ trashBF: 吵成這樣,怎麼覺得這把槍可能有點問題在134F 04/26 10:42
推 Ttei: 學中國發動漢獻帝啊135F 04/26 10:43
→ poke001: 不是 官司沒打完是依哪條法銷毀= =136F 04/26 10:44
推 j55888819: 法律人就是社會亂源 成天製造社會問題137F 04/26 10:45
推 OsakaLife: 就說了 日本警察沒了柯南就一無是處139F 04/26 10:46
推 dces6107: 打下去,讓那些高層都丟帽子140F 04/26 10:46
推 NozoxEli: 有問題也不能直接銷毀吧,那東西是證物而且還在跑訴訟142F 04/26 10:46
→ poke001: 這個反告警察能不能讓他們來個天搖地動143F 04/26 10:47
→ poke001: 到底甚麼法律可以"依法"在訴訟期間銷毀證物的 合法滅證阿145F 04/26 10:48
推 LonyIce: 看來全世界的司法都一樣(?147F 04/26 10:49
→ poke001: 台灣警察弄丟證物記得是會被告的 日本我就不知道了149F 04/26 10:53
推 shigurew: 我還以為是,結果是日本啊151F 04/26 10:54
推 maple2378: 證物在訴訟期間要怎麼銷毀?太離譜了吧
槍裡是夾了縣知事的不倫照是不是152F 04/26 10:55
→ scotttomlee: 北海道這個至少沒看到傾全力照三餐打的,雖然也可能日本政黨是很明白司法軍警獨立攻擊也沒用154F 04/26 10:57
→ westgatepark: 那把槍本身有任何問題都應該是官司打完才處理
我是懷疑可能有人拿去偷賣了159F 04/26 10:58
推 willieSin: 看來日車是對的,檢方跟法官早就認定你有罪,早已判刑並執行完畢,只是沒想到被與論逼的繼續上訴到翻盤161F 04/26 10:58
推 westgatepark: 因為如果是先認定獵人打不贏 那應該全部都銷毀 警察也不會知道哪一把是遺物才對165F 04/26 11:01
推 Samurai: 司法系統就是這樣,全世界都一樣,規矩是給老百姓遵守的167F 04/26 11:01
推 kskg: 現在大概在某個黑道手上吧?170F 04/26 11:02
→ CowBaoGan: 想要正義 先問問自己口袋有多深吧(x171F 04/26 11:02
→ Samurai: 過程有錯誤,深表遺憾,嘻嘻172F 04/26 11:02
推 sistar5566: 查無不法 沒有畫面 謝謝指教 下次一定 該死賤民:)178F 04/26 11:03
推 trhrh: 保管中遺失要扛責?講說銷毀就不用或比較少?181F 04/26 11:03
→ poke001: 搞不好把槍是古董之類有收藏價值 已經賣給買家了當然算銷182F 04/26 11:04
推 Samurai: 不可能保管中遺失,就司法系統搞你,不然你想怎樣呵呵185F 04/26 11:04
→ poke001: 應該是真的說遺失要有人扛 用銷毀來甩鍋 不過這更扯
當然如果是故意要搞當事人心態也是一種可能187F 04/26 11:05
推 westgatepark: 先不看情感價值的部分 4把槍只少一把 說是依法程序不是很怪嗎 真的照他們說的「依法」應該沒收的全部處理 被偷去賣可能性最大 然後不想扛責任只好說銷毀了189F 04/26 11:06
推 aa9012: 笑死 果然是日本鬼子194F 04/26 11:09
推 scotttomlee: 問題是公安是片面說獵人同意銷毀才銷毀,所以應該不是擅自銷毀無責,而是卸責給獵人195F 04/26 11:10
推 crisis7287: 一審是獵人贏喔 怎麼有人解讀成警察贏???199F 04/26 11:12
推 bigbeat: 找碴啊 日本人真會玩201F 04/26 11:13
推 pauljet: 這個叫做官威啦 東亞文化 關法律啥事202F 04/26 11:14
推 belucky: 日本體系感覺更扯 果然沒有最爛只有更爛203F 04/26 11:14
推 uohZemllac: 唉 我猜最後也是一直裝死到老爺爺去世 然後無疾而終204F 04/26 11:14
推 sk3s: 他們的檢調也是很扯205F 04/26 11:14
推 Atima: 超級日本人會幹的事情
但我只能說不是日本會這樣幹而已206F 04/26 11:14
→ pauljet: 你說不合法 賠你點錢 官威無價208F 04/26 11:15
→ Atima: 別忘了某人的鍵盤209F 04/26 11:15
推 allmygod: 真的是夠傲慢 還沒判決完就銷毀別人東西210F 04/26 11:15
→ belucky: 果然權力之下只有傲慢阿211F 04/26 11:15
推 Samurai: 全世界都是這樣玩的,先沒收罰你,不爽去打行政訴訟,曠日廢時,僥倖打贏了,不好意思過程出了點意外,東西沒了,真遺憾呵呵212F 04/26 11:17
→ domy1234: 你看對岸炸過法院也槍殺過法官,還不是那官老爺的鳥樣,不過日本這樣玩一輪改善幅度應該比較大215F 04/26 11:18
推 antinua: 全國獵人都應該罷工指責這種行為217F 04/26 11:18
推 belucky: 支持獵人繼續追真相 不是躲起來不面對就能贏 民事官司繼續跟他打 打到他煩 打到他道歉!218F 04/26 11:19
→ Samurai: 有上新聞有關注度的都敢這樣搞,就知道司法平常骯髒事更多220F 04/26 11:19
推 namepurple: 笑死,明明在討論日本公安話題有些人一直崩潰提台灣耶222F 04/26 11:19
推 yu800910: 而且那不是重要的證物嗎?那外界也可以合理懷疑,警察是不是以前也暗中幫助加害者銷毀不利於他的證物223F 04/26 11:19
推 adwn: 民主國家控告國家機器都這麼難了,獨裁國家是想都不用想225F 04/26 11:20
→ laechan: 這可以再提告了吧公務員違法了吧?226F 04/26 11:21
推 holybless: 你爸爹當年只不過給我一塊爛餅 大不了我還你一百倍227F 04/26 11:21
推 Samurai: 可以告,但就罰款了事,老百姓要花大量時間金錢跟政府周旋,律師都會跟你說不划算228F 04/26 11:23
推 a1379: 日本檢警不意外啊 定罪率99%的國家
只要起訴就想辦法噁心你到有罪為止232F 04/26 11:29
推 mc3308321: 從有權勢的人耍官威,到獵人背負莫須有責任,再到關鍵證據的獵槍莫名失蹤。看來比熊還可怕的東西藏在制度裡面234F 04/26 11:30
推 xxxu: 查無不法☺239F 04/26 11:32
推 k798976869: 所以日本人愛開會啊 都是開會照規定的 責任分攤240F 04/26 11:34
推 skhten: 幹真的是機八的要死243F 04/26 11:38
推 twic: 可憐國家 難怪幣值一直貶245F 04/26 11:39
→ jack90352: 真的可悲,你們去找阿席莉帕幫忙獵熊吧248F 04/26 11:41
推 Peurintesa: 日本也會出現神奇的本人被同意喔 這是最噁心的吧249F 04/26 11:43
推 Retangle: 日本公安跟警察完全是不同東250F 04/26 11:43
推 Night: 遺失勒 槍枝能隨便遺失不鬧大?分明就故意毀損251F 04/26 11:44
推 azc3144: 日本公安符合日輕給的形象 不意外 真的是反派252F 04/26 11:44
推 Samurai: 下一步就是搞事的人還會升官,呵呵254F 04/26 11:46
→ Kapenza: 人比熊還要可怕 如果不是去年熊害爆發他們還會繼續這樣幹255F 04/26 11:47
推 BoatLord: 其心可議,就是故意要搞人257F 04/26 11:47
推 Retangle: 今年熊預計只會更多 看政府什麼時候要去下跪259F 04/26 11:49
→ GIGAADSL: 所以日本的律政劇特別紅,公檢法一片廢物260F 04/26 11:49
→ GIGAADSL: 要不是日本民風良善,早就治安炸裂了262F 04/26 11:50
→ Kapenza: 公安說銷毀是真隨便銷毀?不是誰拿去"用過"才不得不銷毀?264F 04/26 11:52
→ Kapenza: 你讓公安沒臉 搞不好哪宗懸案的凶器就會是你的槍了266F 04/26 11:55
推 fouto: 歡迎來到日本wwwww268F 04/26 11:59
推 shoederl: 堅守自己的靈魂做正確的爭取,結果就是被檢方寫上:「性格急躁傲慢」「有再犯可能」「缺乏悔意」嗎270F 04/26 12:00
→ fizzez951: 台灣也沒資格說日本 法律體系就是爛到無可救藥273F 04/26 12:02
推 k798976869: 就不要像台灣一樣 證物的毒品 被偷出去賣XD
只好寫個銷毀275F 04/26 12:03
推 Segal: 他們檢警體系起訴勝率太高了,導致連行政訴訟都覺得穩贏
從而直接當自己終審。一旦翻車就會這樣,沒死人都算還好了277F 04/26 12:04
→ MyPetTankDie: 更陰謀一點如果是因為這樣繼續訴訟那樣浪費這麼多年還真的很可悲284F 04/26 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