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tonyxfg (tonyxfg)標題 Re: [閒聊] 看到路人跌倒真的不要去扶?時間 Wed Oct 14 20:07:54 2026
※ 引述《k300plus (神不存在 所以我要成為神)》之銘言:
: 看到這個新聞
: 有老翁自摔跌倒,結果10分鐘過去50個路人經過沒人敢扶,因為怕是碰瓷仔敲詐
: https://i.imgur.com/dHpKVSh.jpeg
: 想到這季新番《世界最強後衛》也有類似劇情
: 男主要去攙扶倒在路邊的女孩兒
: https://i.imgur.com/MafHYLW.jpeg
: 結果女孩兒說要是敢亂來就要告男主
: https://i.imgur.com/rwVBj9h.jpeg
: 原來動畫都是真的(?)
: 所以看到有路人跌倒真的不要多管閒事去扶嗎?
真的,而且連幫忙撥打119都可能會被誣賴。
昨天晚上的的案例,而且發生地點就在台灣,所以別再說台灣沒有這種碰瓷案例了。
想救人,要嘛先準備好行車紀錄器,要嘛就準備賠償金或律師費吧。
新聞標題(不附連結了,自行google搜尋標題就有)
埔里阿北騎車自摔 好心男救人遭反咬「你撞的」 急求行車紀錄器還清白
內容節錄:
晚上看見路人倒地,該不該救?這個問題曾在網路上掀起熱議,如今南投埔里又發生一起
好心協助摔車騎士送醫,卻反遭指稱是肇事者的案例。所幸有熱心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影
像,警方調閱相關畫面後,初步研判是騎士自摔,讓伸出援手的陳姓民眾暫時鬆了一口氣
。
29歲陳姓民眾昨(13)晚8時50分左右,騎機車行經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崎下往愛
蘭交流道方向時,遇到一名65歲騎士摔車,便停下來協助撥打119。沒想到,對方竟指稱
是遭陳男撞倒,讓陳男急得在埔里各大臉書社團發文求助,希望民眾能提供當晚該路段的
行車紀錄器畫面,還原事發經過、釐清責任。
所幸貼文發布後,有熱心民眾提供影像,讓陳男鬆了一口氣。他感嘆:「為眾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直言這次經歷讓他有深刻體會。網友也紛紛留言,有人表示「以
後別好心幫忙了」,有人提醒「以後要裝行車紀錄器」,也有人建議「告他誣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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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60.163 (臺灣)
※ 作者: tonyxfg 2026-10-14 20:07:54
※ 文章代碼(AID): #1gpt2TCv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91979677.A.339.html
推 yam30336: 不能,誣告非常難成立,不是你覺得他們亂咬就算2F 10/14 20:10
→ yam30336: 誣告要證明他們一開始就很明確的要使無罪的人有罪4F 10/14 20:11
推 angel6502: 就真的別亂扶 除非有把握有其他證據不是你弄的6F 10/14 20:11
→ yam30336: 光是這個「一開始就有意」就非常難舉證8F 10/14 20:11
→ angel6502: 當然你好心到不管這些破事的話那就你爽就好9F 10/14 20:11
→ angel6502: 以前我也有遇過類似情況 就真的很可笑 好心幫人還要自證無罪簡直是笑話11F 10/14 20:12
推 lslayer: 台灣要告誣告要成立有一個要點 對方知道自己是誣告 這點13F 10/14 20:12
→ yam30336: 誣告成立也不難啦...弄到法律人就..14F 10/14 20:12
→ lslayer: 老實說有夠難成立的 哪一個正常人會說出自己是誣告的啦16F 10/14 20:13
推 mashiroro: 人類太多了,非親非故非工作需求,請一律無視18F 10/14 20:15
推 yankeefat: 這要告成也很難啦 碰撞一定會留痕跡的20F 10/14 20:17
→ siro0207: 這篇不就是幫忙打電話而已 有靠近嗎?21F 10/14 20:17
→ c121125: 開三四千件案件只有遇過一件誣告是成立的,而中間遇到誣告案件大概不到30件23F 10/14 20:18
→ c121125: 你就知道誣告的起訴難度、定罪難度有多高ㄌ26F 10/14 20:19
推 MK23: 嘻嘻,誣告這回事要說難很難要說簡單很簡單28F 10/14 20:19
推 adolphjong: 我也碰過,前面一個自摔我跟旁邊兩台摩托車停下來幫忙扶起他,結果他一下說是我撞的一下說是另外一個人撞的,幸好他後來也沒硬要咬我們不然有夠麻煩的,而且那是還沒有行車記錄器的年代。29F 10/14 20:20
推 yankeefat: 誣告簡單也不行 那會讓很多原告不敢提出告訴34F 10/14 20:21
→ zw39107: 不用告成啊,你跑警察局法院最後判無罪就被浪費多少時間精力了35F 10/14 20:21
→ c121125: 警局跑一次做筆錄,地檢署跑一次做筆錄,起訴之後法院再跑至少準備程序一次,之後還可能要審理程序一次37F 10/14 20:22
推 breadf: 最重要的是對方沒成本,有拿賺到,沒拿沒損失,被誣賴的卻要花時間力氣去面對39F 10/14 20:24
→ king9122: 講敲詐就好,台灣沒人在用碰瓷...41F 10/14 20:24
推 weiyilan: 遇到一次就夠你受的,所以最簡單就是冷眼旁觀了42F 10/14 20:24
→ a12073311: 對方告你沒成本啊 你扶一次光自證無罪跑來跑去就飽了43F 10/14 20:25
→ a12073311: 如果運氣不好沒有行車紀錄器 民事賠償可能還跑不掉45F 10/14 20:26
推 GAOTT: 重點不是誣告會不會成立 而是你需要浪費時間力氣金錢自證46F 10/14 20:26
→ jio846: 誣告很難啊 除非你是自己改證據的天才48F 10/14 20:27
→ GAOTT: 如果知道天上會掉石頭砸你腦袋 哪怕傷口很小 你也不想被砸49F 10/14 20:27
→ GAOTT: 你不幫忙 對你的人生毫無影響/你幫忙 一句謝謝就讓你爽一天然後從你的人生消失/幫忙 被賴上 就算只花幾天處理這件事你也會記一輩子51F 10/14 20:29
→ hamayuu: 不幫忙沒你事,幫了還要賭對面人品= =54F 10/14 20:31
推 iam0718: 反正相信台灣沒這種事的多的是55F 10/14 20:36
→ spfy: 這他媽超扯59F 10/14 20:38
→ pili955030: 我記得之前好像有案例,當下沒事,對方也感謝,但是家屬事後告幫忙的人60F 10/14 20:41
推 archer389: 記得有案例是撿到錢包送警局留個資結果施主反手告對方有偷錢,這被弄真的很煩62F 10/14 20:46
推 roger2623900: 但這社會好人還是很多 還是會有人見義勇為 只是也是這類人付出成本64F 10/14 20:47
推 BEDA: 都有好心送醫被家屬打的新聞過了,別被啥最美麗的風景騙到。66F 10/14 20:47
推 Erurize: 誣告要成立 惹到4-11可能才能成立吧67F 10/14 20:51
→ spfy: 我爸以前的工作照顧榮民 同事去單身老榮民家裡處理事情事後被檢舉偷了幾根黃金 吵到差點家破人亡後來老人自己找到了68F 10/14 20:52
推 meowcat: 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70F 10/14 20:57
→ c121125: 我遇到誣告被判有罪那件是被告自己留太多東西71F 10/14 21:01
→ c121125: 檢察官辦完他告人的案件之後就自己起訴他誣告了
加上當事人自己有警覺心有錄音73F 10/14 21:01
→ etvalen: 幫人成本越來越高,有夠幸福==75F 10/14 21:10
→ kusotoripeko: "對方知道自己在誣告",腦子正常的都會堅持非誣告吧不相信有多少這種的會為了贖罪心態而自願承認76F 10/14 21:23
→ wxtab019: 你沒打也會被告阿 之前就有路過沒幫的全都告一輪
就算最後無罪 你還是要花時間跟他耗78F 10/14 21:26
推 Fargen: 這種亂告的案子很多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連法院都不用去
例如被誣告偷傘的某格鬥主播80F 10/14 21:26
推 ayuhb: 也是有檢察官懶得理甩給法官的82F 10/14 21:35
→ c121125: 很常遇到懶的判斷就丟給法院的啊83F 10/14 21:37
推 xczv3567: 扶,這種事還能成新聞就是少數,一旦這種事太平常當不成新聞的社會你們不會想過的,養成風氣從你我開始。84F 10/14 21:40
推 ffaatt: 不知道被誰撞 很正常86F 10/14 21:40
噓 Satomisan: 台灣這種垃圾地方還要幫人只能說活該87F 10/14 21:41
推 siro0207: 然後當大家都不幫的時候就變成:不是你撞的為什麼不幫扶?88F 10/14 21:41
推 lslayer: 對阿 所以對方只要說我不知道搞錯了 基本上就擺脫誣告了90F 10/14 21:46
推 sai007788: 大家都不幫為什麼你會被點名,那麼多人不幫91F 10/14 21:47
→ hamayuu: 不是說不能幫,但你要讓人知道幫了可能要面對什麼= =92F 10/14 21:51
→ siro0207: 就所有不幫的人全告啊
亂槍打鳥總有會中的93F 10/14 21:51
→ hamayuu: 虛無縹緲一句有好薩瑪利亞人法會幫你吧啦吧啦的屁用沒用95F 10/14 21:52
推 lslayer: 現在都說幫之前都要開啟手機錄影 多找幾個路人一起作證才敢去幫 最好等警察到場把錄影當證據現場秀給警察看96F 10/14 21:52
→ tony15899: 錄影沒屁用 除非你錄下包含事發經過98F 10/14 22:22
推 gunfighter: 家人也是扶後被賴上 逼和解不和解就告肇事逃逸 最後嫌麻煩就給了2萬 所有談判還都在警察局內 就這麼離譜99F 10/14 22:46
推 lslayer: 2萬塊可以買兩三個行車紀錄器包安裝了吧 現在真的必備 就101F 10/14 22:55
推 wiork: 警方調沿路監視器就能釐清了102F 10/1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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