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jnarowski (@wojespn)標題 [新聞] 罕見!高速撞騎樓釀3死 警方殺人罪法辦屁時間 Fri Oct 12 11:19:5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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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高速撞騎樓釀3死 警方殺人罪法辦屁孩
2018-10-12 11:12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台北市男子謝亞軒昨天下午近6時許,駕駛黑色轎車行經南京東路四段,失速撞上騎樓,
造成三人死亡,警方指出,謝與黃姓友人在上班尖峰時段高速駕駛,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依殺人罪嫌將謝男送辦,黃及出借車子的趙、呂姓男子也一併依共犯送辦。
警方指出,
謝男與黃男都無照駕駛,都是向趙等人借車,謝沒有被列管為幫派分子,但曾
有酒駕前科。
謝姓男子供稱,他的車子是友人所租賃,他借來開,他從內線車道要切去外線車道,為了
閃公車道的橋墩,方向盤突然失控打滑,才撞上騎樓。
警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謝和黃男開在公車道上,見到前方有公車,要切入外線時失控
後,一路往右偏,完全沒有剎車跡象,直到撞上騎樓樑柱後才停止,當時人車眾多,粗估
車速至少有六十公里,但光靠監視器無法精準判斷車速。
警方調查,謝姓大樓保全(64歲)昨天請黃姓男子(66歲)和他的許姓妻子(64歲)來資
源回收,黃將車子停在貨車卸貨區,正在搬運垃圾就被撞上,三人被車直接撞上,當場就
無呼吸心跳,治療三小時後不治。
目擊者指出,謝男駕駛黑色轎車與一台白色轎車在公車道上競速才釀禍;但謝姓男子供稱
,他是失速才撞上騎樓,並非與人競速。
死者黃姓夫婦的兒子指出,誰能接受自己的父母,開開心心的出門卻被撞死,如果遇到肇
事者絕對會忍不住揍他,「怎麼會有人如此對待生命?」
黃姓夫婦在台北市某家貨運公司工作四到五年,計畫兩年後退休,育有三名子女,平時一
家人都同住,感情甚篤。
黃的兒子哽咽地說,只能怪我們沒給父母的生活,才讓他們遇上此劫,希望能夠了解肇事
者的背景,釐清為何在路上飆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41762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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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ojnarowski (180.217.106.34), 10/12/2018 11:20:27
→ tony121010: 亂用法條等下又無罪1F 1.164.21.114 台灣 10/12 11:20
→ greg7575: 你才屁孩2F 180.204.147.158 台灣 10/12 11:20
→ dlam002: 判的人是法官不是警察3F 49.219.161.201 台灣 10/12 11:20
→ greg7575: 殺人要有意圖,用這條辦就無罪。幹4F 180.204.147.158 台灣 10/12 11:20
→ linceass: 有甚麼屁用5F 111.241.215.174 台灣 10/12 11:21
噓 Wilkie: 傻鴿以為這樣有用 讓傻民爽一下而已6F 42.75.142.125 台灣 10/12 11:21
推 akway: 兩人都無照尬車哦 台北簡直沒王法了7F 114.42.155.74 台灣 10/12 11:21
→ Lorazin: 看檢方吧......8F 223.140.7.89 台灣 10/12 11:21
推 joyca: 台北。殺戮城市9F 119.14.255.248 台灣 10/12 11:21
→ RRADA: 法庭上哭哭一下 緩刑兩年已經是最重了10F 111.250.147.6 台灣 10/12 11:21
→ FJU597660557: 把屁孩送給柯萊兒估價,摘一摘,把錢賠給人家……11F 1.200.206.194 台灣 10/12 11:21
※ 編輯: Wojnarowski (180.217.106.34), 10/12/2018 11:22:43
→ saisai34: 不知道為什麼車禍撞死人罪都很輕13F 124.8.152.145 台灣 10/12 11:21
→ Wilkie: 這在鬼島就是過失致死 不必再騙了14F 42.75.142.125 台灣 10/12 11:22
→ ash9911911: 法官:好喔 重判三個月15F 112.105.238.2 台灣 10/12 11:22
噓 fantasy15: 這是串通好用錯誤罪名讓闢孩無罪開脫吧16F 118.163.75.223 台灣 10/12 11:22
推 odahawk: 亂用法條移送到時候又罵恐龍法官了17F 60.248.108.32 台灣 10/12 11:22
→ greg7575: 過失致死最多就緩刑兩年18F 180.204.147.158 台灣 10/12 11:22
→ rv0918: 一定是玩命關頭帶壞他們的19F 111.83.5.121 台灣 10/12 11:22
→ greg7575: 絕對不會成立殺人罪20F 180.204.147.158 台灣 10/12 11:22
→ Wilkie: 不比照國外特別訂定危險駕駛致死罪是沒用21F 42.75.142.125 台灣 10/12 11:22
推 eddisontw: 上次那個撞死製茶師的都兩萬交保了22F 59.125.98.167 台灣 10/12 11:22
→ Wilkie: 的23F 42.75.142.125 台灣 10/12 11:22
推 xxxg00w0: 不確定殺人故意啊 阿條能做的都做了 不能怪阿條 就看檢察官和法官那邊有沒有認真想重懲而已了24F 111.82.65.251 台灣 10/12 11:22
→ beartsubaki: 等真‧判決出來 再來看看27F 123.194.132.25 台灣 10/12 11:23
噓 scum5566: 屁孩只要辯沒有殺人意圖 就行了XDDDD28F 111.252.105.72 台灣 10/12 11:23
推 f124: 到法院就被打臉了 誰管你用什麼辦XDD29F 210.64.29.134 台灣 10/12 11:23
推 nowitzki0207: 之前酒駕撞死人也用殺人罪來辦30F 61.231.24.202 台灣 10/12 11:23
→ IHD: 等定讞再說啦 記憶體不夠大 存不了這麼多31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4
推 ymuit: f124 上次台中酒家女酒駕有被以殺人罪九年32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4
→ xxxg00w0: 殺人罪移送至少兩萬交保的機率低很多
不然可以的話以為阿條不想關監視器拖進去“突破心防”嗎33F 111.82.65.251 台灣 10/12 11:24
→ v2608691: 到時候恐龍就簡單帶過36F 114.136.126.100 台灣 10/12 11:25
推 Isveia: 感謝警察,但是鬼島法官:可教化有悔意,37F 61.58.63.135 台灣 10/12 11:25
→ ymuit: 起訴 法官有判到九年 只是還沒定讞38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5
→ IHD: 還好有四輪學說啊 "四輪:你要路權?還是要命?"39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5
→ Isveia: 重判六個月了事40F 61.58.63.135 台灣 10/12 11:25
→ ymuit: 請樓上們不要反串 問你們贊不贊成修法41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5
推 aduijjr: 重判2年42F 36.236.50.129 台灣 10/12 11:26
→ ymuit: 酒駕和毒駕 要多一個是競速 另一個蛇行43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6
→ greg7575: 這就沒喝酒,過失致死而已44F 180.204.147.158 台灣 10/12 11:26
→ IHD: 別人都是笨蛋啊 有交錢的是大爺 不爽不要__?45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6
→ ymuit: 都要修到最輕七年 最重以死刑46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7
推 OAzenO: 公共危險罪47F 125.231.85.9 台灣 10/12 11:27
→ IHD: 自助餐教的這麼好 又是主流 總是要收成的吧??48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7
→ pigofwind: 員警用什麼罪移送根本不是重點好嗎...49F 117.56.51.37 台灣 10/12 11:27
→ ymuit: IHD 加害者沒錢 只有與他競速的黃姓很有錢50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7
噓 GothicMetal: 輿論風頭上的東西看看就好,等判決定51F 59.124.166.19 台灣 10/12 11:27
→ IHD: 換個角度 要被撞死就死刑? 好像就律師有過?52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8
→ ymuit: 不然姓黃回家 他好友以賓士車接他53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8
→ IHD: 有交錢(發薪)的是大爺 慣老闆有沒有發薪啊?55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8
→ ymuit: IHD 只問你 是不是支持修法56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8
→ IHD: 那他有沒有繳稅呢? 依法免繳的話? 算有交吧?57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8
→ ymuit: 不要扯來扯去 覺得你真的不想修法58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9
→ lolic: 人渣59F 223.137.148.213 台灣 10/12 11:29
→ ymuit: IHD 問你有沒有喝酒 吸毒 酒駕 毒駕60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9
→ IHD: 言論自由 不就是大家發表意見嗎? 還是沒有啊?61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29
→ ymuit: 這樣知道你不想支持修法的原因62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29
推 a123454698: 廢死7.77覺青崩潰63F 128.199.124.81 新加坡 10/12 11:30
→ ymuit: 好好回答這個問題 不難64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30
推 seabox: 這種根本不用審了 直接車裂示眾最快65F 114.137.139.137 台灣 10/12 11:30
→ IHD: 你說回答就回答? 你是? 自助餐道德最高嗎??66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0
推 iam0718: 罕見 XD 這是重點嗎67F 36.239.231.238 台灣 10/12 11:30
→ IHD: 怎麼可能這樣就車裂啦 那這樣醫師法官等miss出了人命 不就更慘了? 還是乖乖吃自助餐應該68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1
推 icou: 法學小常識 員警決定不了甚麼的.....70F 123.194.225.199 台灣 10/12 11:32
推 asdf70044: 寫爽的 反正後面還是輕輕放下71F 220.132.137.18 台灣 10/12 11:32
推 ymuit: IHD 你怕什麼 你還是沒回答 是否表示...72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32
→ IHD: 有應該就可以啦 島內最王牌的 樂觀偏誤 搞定!73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2
推 jiaching: 沒殺人犯意哪來的殺人罪 警方法盲嗎74F 114.37.246.71 台灣 10/12 11:32
→ IHD: 你要恐嚇到我怕喔? 這樣好嗎? 不是言論自由??75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2
→ ymuit: 不是恐嚇你 而是你避重就輕哦76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33
→ IHD: 你說避重就輕就避重就輕? 只有你說的才算囉?77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4
推 EGOiST40: 鬼島日常 沒事78F 49.216.180.3 台灣 10/12 11:34
推 hosen: 沒執照,又飆車,撞死三人,不確定故意殺人79F 42.73.254.63 台灣 10/12 11:34
→ ymuit: ji..前一陣子台中酒家女被以殺人罪九年80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34
→ hosen: 法官肯定會判81F 42.73.254.63 台灣 10/12 11:34
推 lml99: 警方亂用法條等下又無罪 很多次了82F 42.73.132.105 台灣 10/12 11:34
推 david31408: 應該驗一下有沒有嗑藥83F 140.109.55.242 台灣 10/12 11:34
→ ymuit: 請問IHD 你是不是支持酒駕 無罪嗎84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35
→ IHD: 我覺得你在恐嚇我喔 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吧?85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5
→ ymuit: 我沒有恐嚇 你 你怕什麼 不過是問一問你支86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36
→ pigofwind: 其實...警方亂用法條只會在檢察官起訴87F 117.56.51.37 台灣 10/12 11:36
→ ymuit: 不支持...88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36
→ s155260: 有悔意89F 114.25.224.238 台灣 10/12 11:36
→ pigofwind: 書提一下移送書寫錯而已,會覺得這樣就搞到整件無罪的真的想太多90F 117.56.51.37 台灣 10/12 11:37
推 qoosky: 哭一哭就好,法官就會說有悔意。92F 123.194.117.20 台灣 10/12 11:37
推 rhs091: 忍一下 下星期就可以回家了啦93F 223.140.166.3 台灣 10/12 11:38
→ pigofwind: 說到底,法條適用本來就不是員警的事94F 117.56.51.37 台灣 10/12 11:38
推 piercingX: 用重罪移送才能把責任推掉 告訴大家我95F 114.136.63.33 台灣 10/12 11:38
→ IHD: 覺得沒悔意的多考不上法官? 那都要怪法官嗎?96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8
→ piercingX: 認為是殺人哦 上面怎麼做就不關我的事97F 114.136.63.33 台灣 10/12 11:38
→ IHD: 降可行? 那以後通通用殺人罪移送讓檢座處理??98F 220.136.41.101 台灣 10/12 11:39
→ yeustream: 法官才不會這樣判99F 118.161.37.104 台灣 10/12 11:39
推 matlab1106: 反觀高雄鴿子100F 36.237.162.159 台灣 10/12 11:40
→ ymuit: 請問某樓 如果你被酒駕致傷 你難道不生氣嗎101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40
推 kerodo: 是有不確定殺人條法。就算檢察官以這起訴。還要經一審二審和最高法院等。被打回機率很大。因這是鬼島102F 36.232.0.67 台灣 10/12 11:40
推 DiMammaMia: 借車的也有事 爽105F 114.136.226.92 台灣 10/12 11:41
無照女酒駕害警員截肢 新北地院判賠1107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女子陳以恩前年7月酒駕上路,在台65線高架道路肇事,酒測值高達0.87毫克,造成警員陳昭宏雙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陳昭宏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陳以恩及借她汽車的陳母洪淑月賠償1107萬餘元,可上訴。陳以恩曾於2014年間酒駕被逮,卻沒學乖,2016年7月16日,她在友人台北市住處喝酒聊天,清晨6點 ...
推 stu25936: 我覺得檢察官或法官那邊就會被改掉了...107F 101.13.180.44 台灣 10/12 11:42
推 lml99: 死三個人當然不可能無罪 我的意思是到了上面不會是殺人罪 就是送爽的送好看的而已108F 42.73.132.105 台灣 10/12 11:43
→ ymuit: 如果無力判重刑 可以照著陳警官以民事告加害者110F 114.39.98.85 台灣 10/12 11:43
推 eric112: 這完全清醒這樣開車確實是故意殺人,但到時候法官又輕判了112F 223.140.193.123 台灣 10/12 11:44
→ GABA: 十萬交保114F 223.137.251.147 台灣 10/12 11:46
→ keny80206: 判死刑再來說啦幹115F 118.150.49.208 台灣 10/12 11:46
推 opfish: 法官 三萬交保116F 218.173.175.24 台灣 10/12 11:48
推 ioupoiu: 五萬元交保117F 110.50.131.113 台灣 10/12 11:49
→ hosen: 殺人罪都不見得判死,這種二級謀殺更不可能判死,最多判9年已經是極限了118F 42.73.254.63 台灣 10/12 11:49
推 adonistao: 條子這招屌,先讓法盲爽一下,到時無罪120F 1.160.61.205 台灣 10/12 11:49
推 Busufu: ...一定不是殺人罪121F 223.137.52.231 台灣 10/12 11:50
→ adonistao: 法官122F 1.160.61.205 台灣 10/12 11:50
推 zero00072: 好像不行,一刀切下去,高速公路一堆。123F 118.163.133.244 台灣 10/12 11:51
→ excia: 這樣起訴的話到時候直接無罪給你看124F 180.217.72.216 台灣 10/12 11:53
推 zero00072: 追究違反交通法規的故意比較重要。125F 118.163.133.244 台灣 10/12 11:53
→ peterw: 推1樓126F 114.136.43.110 台灣 10/12 11:54
推 WeAntiTVBS: 這個案子一定會被拿來當丁姚打柯的
選戰工具之一127F 111.248.243.33 台灣 10/12 11:59
噓 iewix: 法官:無意圖 有悔意 無罪釋放129F 36.224.244.109 台灣 10/12 11:59
→ WeAntiTVBS: 殺人罪的 帶種點應該馬上收押禁見130F 111.248.243.33 台灣 10/12 12:00
推 gb023: 噓1樓131F 27.247.138.141 台灣 10/12 12:04
推 peiring: 早就說算殺人罪了132F 49.219.147.54 台灣 10/12 12:04
→ Atholl: 法官不這樣認為133F 223.136.78.139 台灣 10/12 12:06
→ j900414: 好看用的 到檢方就變更了134F 115.82.83.21 台灣 10/12 12:06
→ acatking98: 亂用法條起訴是該罵檢查官啊,一堆人搞不清楚135F 27.52.38.74 台灣 10/12 12:06
推 peiring: 一堆人不懂什麼叫不確定故意137F 49.219.147.54 台灣 10/12 12:06
推 sars7125889: 酒駕之前就成功了,結果覺得不行的才138F 42.76.174.120 台灣 10/12 12:08
推 swgun: 我覺得別鬧了 用公共危險罪去辦取證都不容139F 114.25.9.47 台灣 10/12 12:08
→ swgun: 易了 用殺人罪去辦會整個糊掉 警察把取證做好拜託141F 114.25.9.47 台灣 10/12 12:09
推 yata4547: 民進黨的司法 最後一定沒事兒143F 36.229.47.228 台灣 10/12 12:10
推 A320: 慘了 這沒有主觀殺人意圖最後如果法官沒有改用別條就無罪了144F 115.82.212.224 台灣 10/12 12:11
推 BF109Pilot: 垃圾飆車電影看太多的結果吧146F 114.24.210.170 台灣 10/12 12:12
→ dragon2000: 槍斃了啦147F 223.140.91.35 台灣 10/12 12:13
→ a8824031: 罕見個屁 本來就蓄意殺人148F 117.19.146.62 台灣 10/12 12:15
噓 taleschia: 關兩年就緩刑了啦149F 49.217.208.105 台灣 10/12 12:15
推 catbaby612: 判決又不是警察,寫爽的而已150F 101.15.68.134 台灣 10/12 12:15
噓 cocabell: 一審重判 二審可教化 三審豬腳麵線151F 110.50.151.228 台灣 10/12 12:16
推 uland26922: 白癡法盲153F 101.13.51.174 台灣 10/12 12:17
噓 CCWck: 殺人起訴 要強制辯護 還要上到三審
只會變成審好幾年154F 61.231.3.30 台灣 10/12 12:20
推 liwmewmew: 這樣會變無罪吧…156F 42.72.254.246 台灣 10/12 12:21
推 mihono: 法官:可教化157F 220.141.218.79 台灣 10/12 12:25
推 koyuri: 最後肯定是檢方:法條錯誤,不起訴~159F 59.124.71.241 台灣 10/12 12:27
推 allan0926: 都沒判死刑了,只是騙騙選票而已160F 180.217.230.93 台灣 10/12 12:27
推 xxctsd: 酒駕超過標準一律故意殺人罪法辦啦,不然又放一些阿薩布魯的人出來161F 49.218.69.105 台灣 10/12 12:28
推 k081756: 台北喔,不意外啊164F 223.138.65.84 台灣 10/12 12:28
→ Ryan823: 真的亂用法條最後無罪出來165F 42.73.72.84 台灣 10/12 12:28
推 ohrring: 殺警的有一個還沒抓到 期待三小166F 42.74.102.218 台灣 10/12 12:31
推 GrowUp: 亂用法條反而判不到,公共危險,酒駕那些刑法改重一點才是最重要的啦167F 223.139.147.143 台灣 10/12 12:32
→ ohrring: 到時候抄個聖經佛經就放出來了169F 42.74.102.218 台灣 10/12 12:32
推 ad46zc13: 葉少爺呢170F 223.138.115.247 台灣 10/12 12:35
推 kimono1022: 政策窗開這麼大該修法了 可惜立委都171F 125.227.80.235 台灣 10/12 12:36
推 ryan21100879: 警察又在亂用法條了 嘻嘻172F 223.136.125.206 台灣 10/12 12:36
推 CozyLife: 跟發言人一樣酒駕咖173F 39.9.97.91 台灣 10/12 12:41
→ dly: 要選舉了先做做假動作判重點給你們看,二個月過後...174F 223.139.124.49 台灣 10/12 12:42
→ yanhsin: 安啦 法官的作用就是幫助罪犯176F 118.167.157.4 台灣 10/12 12:45
→ eayterrr: 真的很可憐...莫名其妙就被撞死
然後法律又給人民不信任感 真的鬼島177F 115.82.5.12 台灣 10/12 12:47
噓 Sinkirou: 有悔意,重罰3個月179F 223.137.70.102 台灣 10/12 12:49
推 ariellllllll: 道歉 流淚 抄佛經 有悔意 沒42沒42過沒多久就回家吃豬腳麵線囉 真棒 <180F 49.216.161.186 台灣 10/12 12:49
→ SupCat: 然後就無罪釋放了182F 117.19.122.101 台灣 10/12 12:50
推 BaGaJones: 有辦法桶那個柯黑FJU嗎 真的煩死了183F 1.200.46.113 台灣 10/12 12:51
推 esspx: 一堆人不懂什麼叫不確定故意184F 110.28.134.169 台灣 10/12 12:51
推 babygiggles: 希望可以真的定罪 不要雷聲大雨點小 過兩年又放出來害人185F 114.136.118.128 台灣 10/12 12:53
推 filaac: 法官表示...無殺人犯意 無罪釋放187F 110.26.34.211 台灣 10/12 12:54
推 infor: 法官重判一年188F 42.72.229.153 台灣 10/12 12:55
推 m7532005: 警方用錯法條就無罪 看到這我笑了 為何不看書再發言 哈哈189F 115.82.34.9 台灣 10/12 12:56
噓 yoyo095235: 法官:可教化 緩刑191F 223.137.38.225 台灣 10/12 12:58
噓 nazo: 殺人意圖???192F 101.15.105.156 台灣 10/12 12:58
推 heat0204: 推一樓 等等變無罪就好笑了193F 49.215.193.79 台灣 10/12 12:58
推 binshin: 幹194F 111.83.91.213 台灣 10/12 13:00
推 kodo555: 同樣開車撞死人,有錢沒錢完全不同195F 223.137.1.104 台灣 10/12 13:00
推 dfast: 被告方律師看到檢方用殺人罪肯定爽死了196F 1.167.48.29 台灣 10/12 13:00
推 OGC218: 中山聯盟的大哥會出來嗎?197F 49.217.246.197 台灣 10/12 13:02
推 smilefred: 說用錯法條就無罪才好笑吧wwwwww198F 223.137.221.128 台灣 10/12 13:05
噓 bengret: 智障法律199F 114.35.111.163 台灣 10/12 13:07
噓 fucKMT5566: 有酒駕前科?ok明天來當發言人200F 118.161.34.43 台灣 10/12 13:07
噓 tryit076187: 輿論壓力?之前的都2萬交保?201F 49.217.148.145 台灣 10/12 13:09
推 oneloveone: 法律人總是站在加害者和不健全法律那202F 223.138.126.5 台灣 10/12 13:11
噓 zxcv40711: 警察辦又不代表檢調意思
一堆法盲203F 114.136.59.148 台灣 10/12 13:11
→ angraer: 殺人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吧,意圖:誰叫我?205F 223.137.158.110 台灣 10/12 13:11
→ oneloveone: 方,嘲笑不懂法的社會大眾206F 223.138.126.5 台灣 10/12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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