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72條 總統不公布行政院長部副署 法令依樣自動生效"
這被AI打臉ㄟ~
還有一個重點是有講到總統應公布,沒寫行政院"應"副署....而沒副署就不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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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總統若不公布法律或行政院長不副署,法令並不會自動生效。法律的公布與副署是其正式生效的形式要件,缺乏此程序將導致法律無法產生法效力。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相關規定:
憲法第37條明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這個「副署」制度的主要目的在於落實行政責任,確保行政部門對法律的執行負責。
憲法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這裡的「應」字在法律上具有強制性,表示總統有公布法律的義務。
如果發生總統不公布或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情況:
法律無法形式上生效:法律必須經過總統公布的程序才能正式生效。如果總統拒絕公布,該法律案就無法完成法定程序,形同被「卡關」,無法產生法律效力。
憲政爭議與解決機制:這種情況會引發嚴重的憲政爭議。此時,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解決:
政治協商:府院之間進行溝通與協商。
移請覆議:行政院若認為法律案窒礙難行,可以在總統公布前,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若覆議案未通過,行政院長可能需考慮辭職或倒閣。
憲法訴訟:相關機關(例如立法院或行政院)可向憲法法庭提出訴訟(例如機關爭議訴訟),請求解釋憲法並裁決此憲政僵局。
總結來說,法令不會因為總統不公布或行政院長不副署而自動生效。這是憲法設計的權責分擔機制,旨在避免單一機關的專斷,並確保行政與立法之間的制衡得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