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標題 [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時間 Fri May 12 00:02:36 2017
自由時報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說八道」
2017-05-11 23: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被指控為狼師,他日前發表聲明否
認性侵,並表示與林奕含僅短暫交往兩個月,林罹患憂鬱症與他無關。立委林俊憲則在節
目上引述林奕含生前的部落格日記,指出林奕含在高二時就遭到陳星性侵,痛批陳星的聲
明「胡說八道」。
林俊憲在三立《新台灣加油》透過電話連線表示,看到陳星亂寫的聲明,讓他忍不住要引
述林奕含的部落格日記來反駁。林俊憲提到,有網友解鎖了林奕含的個人部落格,部分內
容提到,陳星在林奕含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邀她到台北看美術展,隨後在小公寓裡性侵林奕
含。
林俊憲指出,林奕含高三時和陳星交往,但上大學後,陳星竟邀林奕含和另一名女朋友見
面,要她們「一起愛陳國星」,導致林奕含第一次自殺、開始住院。對於陳星聲明中提到
的交往時間及林奕含的病情,林俊憲認為都是胡說八道。
林俊憲也提到,林奕含生前曾留下許多日記及加密的部落格文字,這些資料具有一定的證
據力,林奕含的父母與檢方應朝這方面去追查,不能因為陳星一紙聲明就買單。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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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說八道」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被指控為狼師,他日前發表聲明否認性侵,並表示與林奕含僅短暫交往兩個月,林罹患憂鬱症與他無關。立委林俊憲則在節目上引述林奕含生前的部落格日記,指出林奕含在高二時就遭到陳星性侵,痛批陳星的聲明「胡說八道」。林俊憲在三立《新台灣加油》透過電話連線表示,看到陳星亂寫的聲明,讓他忍不 ...
剛剛有篇說coco爆料個人部落格破解了 應該是真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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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
05-12 00:02 bill0205.
05-12 05:21 g6m3kimo5566.
→ deepdish: 部落格密碼應該很容易暴力破解 沒啥難度2F 05/12 00:03
→ benza: 日記當證據,笑話3F 05/12 00:03
→ jetbike: 陳國星要再發一次聲明嗎?證明妻女的清白?4F 05/12 00:04
推 chong17: https://goo.gl/Dl60RN8F 05/12 00:04
→ wtfbt: 五樓覆蓋一張陷阱卡結束這回合10F 05/12 00:04
→ chong17: 20170511【新台灣加油完整版】高二就受害! 網友找到證據直指陳星聲明胡說八道?|廖筱君主持|三立新聞台 - YouTube11F 05/12 00:04
推 Trup: 工讀生會說那是幻想日記14F 05/12 00:05
→ amos30627: 為啥16歲的妹子會喜歡老男人 真不懂= =16F 05/12 00:05
→ fujioqq: 好了 換邊出牌 請接招19F 05/12 00:05
推 sawkuanwoo: 靠,這樣是犯法的吧,狼師還沒判刑,人就先進去了那個21F 05/12 00:06
推 wmigrant: 陳不會再回應了吧 除非林家要追23F 05/12 00:06
推 kinki999: 水喔~隨隨便便就相信陳星聲明稿是在想什麼25F 05/12 00:06
推 gta1999: 先幫推 以免工讀生27F 05/12 00:06
推 jetbike: 那些挺陳國星的PTTer是不是該面對了?還是風向又變了???28F 05/12 00:07
推 makapaka: 這個不就前兩天有個自稱林奕含好友但是被查出是公關公司29F 05/12 00:07
→ d90493: 怕被改掉內容,破壞證據31F 05/12 00:07
→ makapaka: 的傢伙講的,不過他完全講相反,他說是林奕含18歲高中畢業的暑假主動約老師去看美術展。所以陳星完全知道這32F 05/12 00:07
→ wmigrant: 再回什麼只是漏洞更多 而且看蘋果報導 應該被切割了34F 05/12 00:07
→ d90493: 最好趕快備份35F 05/12 00:07
→ makapaka: 些事會被挖出來嘛,先派人出來造謠。老謀深算啊!36F 05/12 00:07
→ chong17: 我希望網友不要將解密的文章公布出來,一方面是林女隱私37F 05/12 00:07
推 solsol: 通姦的案子 台灣法官對妨害秘密的證據常常接受38F 05/12 00:07
→ chong17: ,一方面不要給陳興亂凹發聲明稿,誤導辦案39F 05/12 00:07
→ solsol: 這種就不知道40F 05/12 00:08
→ fujioqq: 不是說會送到檢察官那邊?49F 05/12 00:09
→ chong17: 反正 解密的一百多篇日記 , 林立委直接交給檢察官偵辦51F 05/12 00:09
推 makapaka: 看展不稀奇,捏造年齡、捏造女方主動才噁心54F 05/12 00:09
推 lianhua: 問題是剛剛有些人有說 貌似不是什麼新掛58F 05/12 00:10
推 kinki999: 聲明稿一寫就看出避重就輕了~二位律師不是詢問假的60F 05/12 00:10
→ chong17: 陳興還玩3P. 真變態61F 05/12 00:10
→ u304027: 我是覺得他引述的是我的文章,不是部落格的內容63F 05/12 00:10
推 s90011: 日記上寫 陳老師 你好猛喔 射出來那麼多 鄉民臉往哪擺?64F 05/12 00:10
推 s90011: 樓上 台灣根本沒所謂的證據排除法則 這原則玩假的70F 05/12 00:11
→ MrLi: 他一定沒想到才女大部分都有寫日記的習慣72F 05/12 00:11
推 deepdish: 什麼毒樹果實那種雪花苗苗的講法早就被打臉73F 05/12 00:11
→ chong17: 林女高一升高二暑假就被陳興強姦了75F 05/12 00:11
→ s90011: 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 非法的證據法官也可以採信 顆顆77F 05/12 00:12
推 makapaka: 法院辦不辦他,都已經被社會抹殺了,被判刑也只是槓上開花,我不是很有興趣了。說真的抓進去關太便宜他,不了了之然後社會的制裁與排斥才大,那可是一輩子的事。老婆78F 05/12 00:12
→ crocker: 毒果樹理論不是每個法律人都認同的81F 05/12 00:12
→ makapaka: 幫忙掩蓋、女兒高高在上嘲諷網友,這家人有夠相配。82F 05/12 00:12
推 evaji548: 起風啦 檢查官有種就擺爛阿~~~83F 05/12 00:12
→ chong17: 關鍵是其他被害人可以做證的話,日記的可信度大幅提高喔85F 05/12 00:13
推 s90011: 台灣根本沒有這理論 根本就是玩假的啦87F 05/12 00:13
推 ERT312: 這篇比較合理 有些智障真的對陳星的聲明照單全收88F 05/12 00:13
→ s90011: 媽的 搜索其實根本也可以不用搜索票89F 05/12 00:14
噓 wkheinz: 日記再法院雖然可能不是證據 但連日記都可以掰成幻想的人90F 05/12 00:14
推 uyrmb47: 台灣就沒毒樹果 天天毒樹毒樹 美國沒加蓋91F 05/12 00:14
推 DREE: 跑馬燈還寫~~還有獨白影片喔~~93F 05/12 00:14
→ chong17: 陳興聲明稿整個唬爛!94F 05/12 00:14
推 deepdish: 狼師會等三年畢業喔?鬼才信啦 要我等三年都會受不了96F 05/12 00:14
→ trywish: 看起來真的是你那篇耶,除了沒提到誰主動外,內容和新聞97F 05/12 00:15
推 jetbike: 工讀生:沒有這則新聞啦98F 05/12 00:15
推 jiayuan: 哇靠原來可以用部落格辦案99F 05/12 00:15
→ s90011: 日記要跟其他東西兜的起來啦 如果加上父母或是更多人指認100F 05/12 00:15
→ wkheinz: 女兒不會相信自己老爸幹一個高中生啦 會崩潰好不好101F 05/12 00:15
推 Pcinereus: 完了 陳星XDDDDDDDDDD102F 05/12 00:15
→ s90011: 日記的證據力就強很多 如果都沒人出來 那就沒鳥用105F 05/12 00:15
→ trywish: 差不多。不過說不定是其他往有整理給他爆料的。107F 05/12 00:15
→ wkheinz: 酸小說辦案合理 酸部落格辦案的 不知道是有多不要臉109F 05/12 00:15
→ perlone: 果然跟我想的一樣 17歲被.....之後開始憂鬱症 這樣都通了110F 05/12 00:16
→ taiwan009 …
噓 taiwan009: 最好部落格的"文章"是這樣寫啦?111F 05/12 00:16
→ chong17: 律師說日記是有證據力,在實務上法官會採認,重點是要有其他證人可以指認,可信度才能大大增加113F 05/12 00:16
→ blaz: 工讀書會說幻想日記115F 05/12 00:16
→ s90011: 不過我猜林俊憲也只講對被告不利的 對被告有利的不講116F 05/12 00:16
推 gta1999: 來推 等等工讀生要上工囉117F 05/12 00:16
→ trywish: 上面某人說的那篇去看一下吧,看完....繼續拉板凳等看。118F 05/12 00:17
→ chong17: taiwan你看過加密文章嗎?119F 05/12 00:17
推 choco7: 工讀生快出乃120F 05/12 00:17
→ s90011: 反正就是看檢察官有沒有起訴 法官有沒有採信121F 05/12 00:17
推 mn435: 工讀生:小說辦案XD 幹 居然是日記124F 05/12 00:17
→ s90011: 現在在這瞎猜根本沒意義125F 05/12 00:17
→ perlone: 部落格出現最多次年齡是17歲.... 女生第一次都會記很清楚127F 05/12 00:17
→ gn02118620 …
推 gn02118620: 我也覺得他是引述u304027的文章 我才不信這個烏龍立委129F 05/12 00:18
推 SunRoy: 不管拉 憂鬱症寫的日記不可信 森77131F 05/12 00:18
→ trywish: 不見得是立委的錯,這件事情不少人都很熱心,會幫忙整理134F 05/12 00:18
→ chong17: 日記具有例行性 非因個案做成的話,通常有證據能力,需要法官認證136F 05/12 00:18
→ bmw3633: 目前已公開的網誌 跟林提到的真的不太一樣140F 05/12 00:19
推 jslov: 只能說 想要作奸犯科 加入獅子會 是最快的捷徑141F 05/12 00:19
推 baguette: 毒樹果實理論是用在那本日記是偷來的狀況 跟這次無關143F 05/12 00:19
→ chong17: 工讀生又出來亂小了 幹145F 05/12 00:19
→ bmw3633: 看展沒錯 疑似性侵沒錯 但沒有寫說看展後性侵阿146F 05/12 00:20
推 s90011: 台灣沒毒樹果理論 刑事訴訟法158條之4148F 05/12 00:20
推 gta1999: 推推 大夜有加成嗎149F 05/12 00:20
→ s90011: 違法取得的證據法官也可以採納150F 05/12 00:20
推 ImBBCALL: 這立委喔,先不論他有沒有說謊,就算沒說謊,出處有沒151F 05/12 00:20
推 kinki999: 網誌如是日記寫法的話,多少是可以當參考用的152F 05/12 00:20
→ ImBBCALL: 有可信度還是純扯蛋都難說153F 05/12 00:20
→ trywish: 出處有啦,某網友都說很像他寫的文章154F 05/12 00:20
→ s90011: 還要看其他東西啦 單單網誌很難定罪的155F 05/12 00:21
推 zlot: 推156F 05/12 00:21
推 funkD: 如果真的網誌文章那案情就會有進展惹 如果是u那篇就尷尬惹157F 05/12 00:21
→ chong17: 那是林女隱私,不要公布,公布會讓陳興亂發聲明,誤導辦158F 05/12 00:21
→ aljinn: 日記和網誌能證實時間與真實度就有可信度 但網友民代介入161F 05/12 00:22
推 addison123: 推u304027po的那篇立委根本就是照抄嘛162F 05/12 00:22
噓 skyexers: 那只能算日後回憶 blog都是2013後的文 沒案發當時的記載 都是日後回想的部分 還參雜了一堆散文屬性進去163F 05/12 00:22
推 WLR: 誇張165F 05/12 00:22
推 nalthax: 推chong17166F 05/12 00:22
推 guogu: 又是看網友的,這次確定可信嗎?167F 05/12 00:22
→ aljinn: 如果我是辯方就會主張無法得知是否遭到篡改…至少能拖延168F 05/12 00:22
→ taiwan009 …
噓 taiwan009: 從高中到26歲期間才100多篇,哪來的例行性?就部落格169F 05/12 00:23
→ gn02118620 …
推 gn02118620: 看這篇新聞 內容跟u304027敘述有99.87相像170F 05/12 00:23
→ aljinn: 再加上不可能不端出板上也很愛的精神疾病問題 所以…173F 05/12 00:24
推 lolicone: 日記是有的參考價值的 可信度比小說高175F 05/12 00:24
推 kinki999: 向服務商DATA調出有無修改日期就知道了,這不用太擔心176F 05/12 00:24
噓 skyexers: 問題那不是日記…法律上定義不符177F 05/12 00:24
推 ImBBCALL: 這時代記者網友每天都在瞎扯淡,可信度愈來愈低178F 05/12 00:24
推 Orzer: 工讀生:不管啦,只有聲明書是真的,日記是幻想啦180F 05/12 00:25
推 chong17: 希望有解密文章的網友,不要把公布於網路,讓陳興可乘之181F 05/12 00:25
推 s90011: 林俊憲作秀那麼明顯為什麼還那麼多人挺? 他只是想選舉吧182F 05/12 00:25
→ chong17: 機,反正林立委將一百多篇日記直接交給檢察官。183F 05/12 00:25
推 ppc: 解鎖?真的假的184F 05/12 00:25
→ s90011: 證據能不能採信不是鄉民說的算 為什麼一堆人還搞不懂185F 05/12 00:26
→ chong17: https://goo.gl/Dl60RN
37分45秒186F 05/12 00:26
→ s90011: 對被告有利的證據我想大家都會自動忽略188F 05/12 00:26
推 art1: 因為這裡是網路上,不是法庭上189F 05/12 00:27
推 TtTt4: 聲明也可能是假的啊 都只為自保而已192F 05/12 00:27
推 Orzer: 工讀生:我們聲明書有律師見證,林父母都不敢出面193F 05/12 00:27
推 jauruyu: 本來就不是鄉民鄉民說了算 那你他媽在擔心什麼?194F 05/12 00:27
推 ImBBCALL: 吵有沒有證據能力我看是沒玩過實務喔195F 05/12 00:27
推 jauruyu: 有甚麼對被告有利的證據 你拿出來說阿 一張嘴只會吹198F 05/12 00:28
→ s90011: 在沒辦法證明他有罪前 就是無罪 無罪推定就是這樣199F 05/12 00:28
→ art1: 擔心網友太傻,太反智,不得不跳出來提醒201F 05/12 00:28
→ s90011: 不懂大家公民課怎麼學的202F 05/12 00:28
→ whitehumor: jau大 我同意你XD 倒是很多人氣撲撲der~203F 05/12 00:28
→ chong17: 如有其他證人肯站出來指認,日記的可信度會大增204F 05/12 00:28
推 jauruyu: 一堆智障整天在那邊靠北沒證據 結果現在有了也要嘴不可信206F 05/12 00:28
→ art1: 應該先質疑媒體人的公民課是怎麼學的208F 05/12 00:29
推 jauruyu: 本來不想說你是工讀生 不過你看看自己 多他媽像條乖狗阿209F 05/12 00:29
推 pornsp: 公關公司的工讀生好多210F 05/12 00:29
→ chong17: 網友解密直接給立委是正確的作法,不要隨便傳到網路211F 05/12 00:29
推 solsol: 無罪推定是要求法官的,鄉民不怕被告毀謗,想有罪推定就做啊212F 05/12 00:30
推 jauruyu: 某s無罪推定是給刑法法官用的 如果檢察官也無罪推定215F 05/12 00:30
推 ImBBCALL: 如果真的是看u的話,那這立委怎麼辦216F 05/12 00:30
推 jauruyu: 那是要辦三小案 每個案主都無罪就好了阿 不要無限上綱217F 05/12 00:30
→ trywish: 就推給網友呀,而且基本上風向不對,應該不會開吉。218F 05/12 00:31
→ chong17: 至少知道陳國星的聲明稿是唬爛的219F 05/12 00:31
推 jauruyu: 無罪推定原則不是給你這種低能小丑雜耍用的 他有適用性220F 05/12 00:31
推 s90011: 請問現在是偵字案還他字案?各位鍵盤檢察官?221F 05/12 00:32
→ ImBBCALL: 唬爛的又怎樣,辦不了的還是辦不了,不會因為他唬爛就變辦得了222F 05/12 00:32
推 leamaSTC: 叫姓林的跟姓周的不要再看PTT當證據了啦 戳笑點www224F 05/12 00:32
推 perlone: 林的網誌一直說17歲 17歲 17歲 17歲才是關健225F 05/12 00:32
推 jauruyu: 案子都還沒開始審 你到是當起辯護律師了?s90011226F 05/12 00:33
→ leamaSTC: 你自己想 網友解鎖的東西 鄉民會看都沒看過?www227F 05/12 00:33
→ chong17: 工讀生一堆,怎會有白痴相信陳興的聲明稿啊!228F 05/12 00:33
推 art1: s90011 趕緊叫陳國星提告各個有罪推定的網友,勝過在這邊吵229F 05/12 00:33
→ s90011: 幹 好險司法官錄取率只有1%230F 05/12 00:33
推 solsol: 之前肯亞案,一堆覺青幫詐騙犯無罪推定,根本搞笑231F 05/12 00:33
推 a216832: u也是看網誌的 網誌寫什麼又不會因為不同人觀看而改變232F 05/12 00:33
推 jauruyu: 連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性都不懂 只會掛嘴上當聖經 北七233F 05/12 00:33
推 coolda: 日記只要有一致性且符合事實 比人腦記憶更可信234F 05/12 00:33
→ a216832: 他們看同一份網誌 做出同樣的描述 不是很正常?235F 05/12 00:34
→ leamaSTC: 符合事實 知道什麼是事實的話也不需要日記了236F 05/12 00:34
→ solsol: 我就是有罪推定肯亞那些是詐騙犯,怕個鳥。237F 05/12 00:34
推 ImBBCALL: 重點u是不是唬爛扯蛋作夢幻想你有辦法證明嗎238F 05/12 00:34
→ art1: 在這邊狂酸網友有罪推定,也不會改變任何人239F 05/12 00:34
→ chong17: 吵這沒意義,反正 一百多篇日記交給檢察官了,接下來找關240F 05/12 00:34
→ leamaSTC: 別鬧了啦 吵這個有屁用喔 先查一下網友的網誌在哪啦243F 05/12 00:34
→ a216832: 在罵母豬的時候我看某人會不會出來唱說要證據244F 05/12 00:35
→ s90011: 反正現在甚麼毛都沒有一堆人就在那亂扣帽子245F 05/12 00:35
→ leamaSTC: 姓林的姓周的找得到網友破解的網誌 結果你們找不到?246F 05/12 00:35
→ s90011: 你們沒被告死 永遠學不乖247F 05/12 00:35
→ a216832: 八卦板天天都在亂扣人帽子 你是哪裡不習慣?248F 05/12 00:35
→ aaaba: s900,下次聲明書記得附上大名,謝謝249F 05/12 00:35
→ art1: 是「法律上足以當證據」的東西一個都沒有,但實際上嘛250F 05/12 00:35
推 kixer2005: 檢察官也要有足夠事證才能起訴,本來就是無罪推定原則251F 05/12 00:36
推 jauruyu: s90011一張嘴啦 那些補習班說要告 三聯單都拿不出來252F 05/12 00:36
→ chong17: 我看前幾篇的推文,有鄉民有看過日記,內容跟小說是不一254F 05/12 00:36
推 jauruyu: 看多了啦 自己行不正坐不端 是想告誰 小心作法自斃257F 05/12 00:36
→ art1: 所以 s90011 快去找當事人提告,這才是提告派最務實的做法258F 05/12 00:36
→ taiwan009 …
噓 taiwan009: 兩個想選市長的立委在妖言惑眾做秀,一堆鄉民盲從跟風259F 05/12 00:37
→ leamaSTC: 內容跟小說是不一樣的 然後呢wwww260F 05/12 00:37
→ s90011: 等你分享上法院心得呀 要當troll也不是這樣 有點技術好嗎261F 05/12 00:37
推 Courtney: 根本跟u版友的文有99%像263F 05/12 00:37
推 pinkgogo: 那個一起愛,感覺是要3p264F 05/12 00:37
推 jauruyu: 現在只要打個"反智"就變清流了 也不知道這些幹話多有智慧265F 05/12 00:37
推 iam0718: 如果真的是日記 比小說可信度高多266F 05/12 00:37
推 a216832: s90011 你在網路上罵特定人母豬都不怕被告了 其他人怕啥268F 05/12 00:37
推 Hecarim: 有人會氣噗噗說那是隱私不能碰269F 05/12 00:38
→ s90011: 不隨便下定論 不汙衊別人 這很難理解嗎?270F 05/12 00:38
→ leamaSTC: 事實上照姓林的這爆料 那更好笑 100%抓不了271F 05/12 00:38
→ chong17: 所以說,林立委說不會公布日記,他說直接交給檢察官偵辦273F 05/12 00:39
推 jauruyu: s90011: 林俊憲作秀那麼明顯為什麼還那麼多人挺? 他只是274F 05/12 00:39
推 art1: 這話應該跟那些媒體人說才對275F 05/12 00:39
→ leamaSTC: 演不完啦www 幾個想選舉的真的太好笑了www276F 05/12 00:39
→ s90011: 母豬是族群 你去針對特定ID試試看277F 05/12 00:39
→ Barolo: 一堆白痴在那毒樹毒果! 那是拿來限制檢調不可濫權調查用的279F 05/12 00:39
推 jauruyu: 想選舉吧 阿人家立委揭發案件 你就抹黑人家為了選舉280F 05/12 00:39
推 a216832: "推s90011: 母豬資工彌呀" s90011提醒大家注意口德呢281F 05/12 00:40
→ taiwan009 …
噓 taiwan009: 好好好,不反智,那賴神還不督促台南警方大力偵辦!282F 05/12 00:40
→ leamaSTC: 公布殺小啦www 網友找到的日記 結果只有林立委跟周玉寇283F 05/12 00:40
→ Barolo: 不適用一般人.......284F 05/12 00:40
推 ImBBCALL: 這幾年大家的作文大賽我看多了,寫作文瞎扯淡扯的比例285F 05/12 00:40
→ s90011: 看你會不會被告公然侮辱 即使無罪你跑法院也跑到死287F 05/12 00:40
→ asked …
噓 asked: 十年才一百篇 說好的日記呢? 是月記吧288F 05/12 00:40
→ chong17: 林立委做事認真 大家看得到290F 05/12 00:40
→ leamaSTC: 知道 本身就是很好笑的事啊291F 05/12 00:40
推 jauruyu: 你憑甚麼說 "不隨便下定論 不汙衊別人" 幹話王一個292F 05/12 00:40
噓 kevabc1: 部落格辦案......這場鬧劇到底要消耗多少社會資源啊294F 05/12 00:40
→ leamaSTC: fantasibear 沒錯 工讀生幹你老母作一輩子妓女297F 05/12 00:41
推 jauruyu: 靠 一個滿嘴幹話 開口嗆別人作秀的 要人留口德 不汙衊298F 05/12 00:41
→ s90011: 明天513遊行等你去伸張你的正義 顆顆299F 05/12 00:41
→ chong17: 想看日記的,不會自己去解密喔,無聊! 這是林女的隱私300F 05/12 00:41
→ leamaSTC: 513被恐嚇已經沒惹啦www 恐嚇www301F 05/12 00:41
→ guogu: 如果網友是指這位,那一樣只是推論而已,時間還是不知302F 05/12 00:41
→ leamaSTC: 我不想看啊 你用點邏輯想就知道林立委跟周就是看PTT的303F 05/12 00:42
→ s90011: 你憑哪點認定晨星是狼師? 你檢察官還是法官?304F 05/12 00:42
推 a216832: 資工彌是特定人 大家都知道那是誰 有人罵他是母豬呢306F 05/12 00:42
→ s90011: 拜託~~~這種他字案 甚麼闢都沒有也可以鬧成這樣才奇怪307F 05/12 00:42
→ chong17: 請看完節目再來評論,否則完全對不上頻道308F 05/12 00:43
→ s90011: 等他告呀 他沒告就賺到 爽310F 05/12 00:43
→ shamanlin: 為什麼會有人那麼怕林女日記曝光啊? 會改變風向嗎?311F 05/12 00:43
→ leamaSTC: 哇賽另一邊的人不要互相人身攻擊好嗎很無聊耶...312F 05/12 00:43
→ a216832: 你還在這邊諄諄教誨的樣子豈非可笑313F 05/12 00:43
→ shamanlin: 最直接真實的證據打死不拿出來,一直用第三者不知道改314F 05/12 00:43
→ leamaSTC: 整串沒人怕林女日記曝光吧 是巴不得快點曝光啊www315F 05/12 00:44
→ shamanlin: 了多少的說法來詮釋? 看原始證據很困難嗎316F 05/12 00:44
推 jauruyu: s90011: 等他告呀 他沒告就賺到 爽 就郭冠英那類的人
哈哈 難怪要幫陳星護航 物以類聚 噁心317F 05/12 00:44
→ shamanlin: 上面那個chong17超害怕曝光的啊319F 05/12 00:44
推 vul3vmp4: 工讀生賺這種黑心錢會不得好死320F 05/12 00:44
→ leamaSTC: chong17就工讀生啊 別在意他啦321F 05/12 00:44
推 Gusteau: 戳到工讀生痛腳了 蹦蹦跳餒322F 05/12 00:44
→ chong17: 辯這沒意義,沒人看過日記,都在檢察官那323F 05/12 00:44
→ s90011: 沒幫他護航 都不知道有沒有你就認定他有做?324F 05/12 00:45
推 ImBBCALL: 拜託,如果真有證據直接曝光才是一刀斃命,露骨內容遮一326F 05/12 00:45
→ ed5: 加油…希望留有更多證據抓狼327F 05/12 00:45
推 vanadiu: 感謝 腥哥 教大家如何 無罪右肩 爽到最後329F 05/12 00:45
推 garone: 看起來 有人急了喔!330F 05/12 00:46
推 vul3vmp4: 看工讀生努力帶風向就知道 有查到重點了331F 05/12 00:46
推 art1: 認定「誰」「做了」什麼事,我以為從來都是主觀意識,不需要333F 05/12 00:46
→ chong17: 陳興工讀生森77777335F 05/12 00:46
推 leamaSTC: 在這邊罵另一邊工讀生的工讀生 知道這日記幾天前就出了?336F 05/12 00:46
推 hyunn: 推337F 05/12 00:46
→ art1: 檢察官或法官的職業338F 05/12 00:47
推 makapaka: 看到有人又跑出來把陳星當乾爺爺在護,好好笑XDDD喜歡339F 05/12 00:47
推 s90011: 趕快上法院啦 說真的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是怎樣340F 05/12 00:47
→ makapaka: 站對立面顯得自己獨特,有很多對象可以挑,結果去力挺這341F 05/12 00:47
→ leamaSTC: 立委爬個舊文就在那邊高潮真的很好笑www342F 05/12 00:47
推 jauruyu: 某S罵人母豬 然後"s90011: 等他告呀 他沒告就賺到 爽"343F 05/12 00:47
→ makapaka: 種的,挺到崩潰XD林俊憲唬爛的話你何必這麼激動失態?是說陳星真的被抓去關你也沒損失,何必呢。希望真的是工344F 05/12 00:47
→ leamaSTC: 我只能說 好想看姓林的這次嘴完下場多慘346F 05/12 00:48
→ makapaka: 讀生啦,沒領錢還崩成這樣頗可憐347F 05/12 00:48
推 jauruyu: 跟郭冠英一樣阿 性侵沒抓到就是合法 爽348F 05/12 00:48
→ chong17: 林俊憲講得滿對啊~349F 05/12 00:48
→ s90011: 你對我戰母豬有意見你就請你心目中的資工彌告我呀351F 05/12 00:48
→ chong17: 陳興被打到痛點,工讀生好森77777777354F 05/12 00:49
→ s90011: 不一樣 一個是公訴 一個不是 一個有確切證據一個沒有355F 05/12 00:49
推 a216832: 我是對你教大家網路上該怎麼講話有意見356F 05/12 00:49
→ glassesboy: 要查標案跟背後政商 竟能壓著媒體跟衛服部 推實名制357F 05/12 00:49
推 jauruyu: 某S罵人母豬 然後"s90011: 等他告呀 他沒告就賺到 爽"358F 05/12 00:49
→ s90011: 我戰母豬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359F 05/12 00:49
→ leamaSTC: 你不要在那邊跳針了啦 你看chong17好幾篇沒出現了360F 05/12 00:49
→ asked …
推 asked: 之前是小說辦案派 現在進化成月記辦案派了 真是棒361F 05/12 00:50
→ leamaSTC: 林俊憲給他個希望讓他站起來 你何必這樣講這麼多362F 05/12 00:50
推 jauruyu: 這種咖洨 在教大家禮義廉恥喔 我都要暈倒惹363F 05/12 00:50
推 Renaud: 某些肥宅想幹高中妹幹不到只好想像自己是陳星 支持不意外365F 05/12 00:51
→ leamaSTC: 說真的 講咖洨的也沒多高級好嗎 我都要暈倒惹367F 05/12 00:51
推 makapaka: 我不在乎陳星關不關啦,關進去太便宜他了,到時候社會的排斥是他妻女要背。現況已經全家被社會抹殺了,這種368F 05/12 00:51
推 a216832: 你想罵人的時候就隨便罵 別人罵你喜歡的人時就靠北一堆370F 05/12 00:51
推 chong17: 怎會有白痴會相信陳興的聲明稿,好笑371F 05/12 00:51
→ makapaka: 排斥力是無所不在跟一輩子的,這才叫報應。他老婆參加的扶輪社還是幫助老人小孩的,有夠諷刺。372F 05/12 00:51
→ leamaSTC: 讓陳星被標案抓進去關太便宜他了 還是抓來火刑好了374F 05/12 00:52
→ a216832: 證據自助餐公民課自助餐是吃夠沒???375F 05/12 00:52
推 s90011: 我有不給你罵嗎? 你想罵我隨你呀376F 05/12 00:52
→ leamaSTC: 怎麼會有白痴會相信小說,好笑378F 05/12 00:52
→ s90011: 我就在這給你罵 我還會回你 讓你有存在感
然後我不會告你的你放心 盡量罵379F 05/12 00:52
→ leamaSTC: 啊廝 好棒啊感覺熱度又回來了 又有人能取笑了381F 05/12 00:53
→ a216832: "s90011:不懂大家公民課怎麼學的""s90011: 母豬資工彌呀"383F 05/12 00:53
→ a216832: 你告我也沒用 我根本沒用髒字罵你亦無誹謗 謝謝386F 05/12 00:54
→ s90011: 多找幾篇現在網路很方便388F 05/12 00:54
推 molecules: 小說不能當證據,日記總能當證據了吧389F 05/12 00:54
→ a216832: 一個就夠打你臉公民自助餐了 大家要好好上公民課唷390F 05/12 00:55
→ s90011: 網路互噴才爽呀391F 05/12 00:55
推 jauruyu: STC多半覺得只有國防布能當證據吧 坐等國防部示下392F 05/12 00:55
→ leamaSTC: 以那篇網誌的內容 反而很有可能是增強陳星無罪的證據www393F 05/12 00:55
→ s90011: 八卦版怎能不互噴呢?394F 05/12 00:55
→ leamaSTC: 隨你嘴國防布啦 就事論事啊(攤)395F 05/12 00:56
推 vanadiu: 感謝 腥哥 教大家如何 無罪右肩 爽到最後396F 05/12 00:56
→ s90011: 有沒有罪不是鄉民說的算啦 這種事情也可以鬧那麼久397F 05/12 00:56
推 jauruyu: 呵呵 本來想站在高道德嗆人 現在變互噴了 你還沒那個格局398F 05/12 00:56
→ leamaSTC: 我從頭到尾都不以高道德嗆人啊www 我都是笑智商而已啊399F 05/12 00:56
推 jauruyu: 就是個滿口母豬的咖洨 學人家說公民倫理 根本笑話400F 05/12 00:56
推 fge16: 日記當證據有證據能力 ,但是證明力不是很強就是了!!也就是還不能一刀斃命 !我國實務一再強調毒樹果實是英美法 ,401F 05/12 00:57
→ s90011: 你們那種指名道姓的很危險啦 我只能這樣跟你們講403F 05/12 00:57
推 art1: 一直都不是網友說的算阿,只是你一直重複重複再重複,是怎樣404F 05/12 00:57
→ fge16: 於我國未必適合405F 05/12 00:57
推 a216832: 喔 現在又說八卦板怎能不互噴了 早知道就別做作嘛407F 05/12 00:58
→ leamaSTC: 那個啊 你們有去看一下那篇爆料的日記文嗎408F 05/12 00:58
推 garone: 有料也不要全爆,對方有回應的話,可馬上檢查有矛盾的地方再打臉,王牌不能ㄧ下子全出手。409F 05/12 00:58
→ a216832: 說個笑話 s90011很關心網友411F 05/12 00:58
→ leamaSTC: 總覺得林俊憲整個就是被陳星的聲明釣中了 拿這東西出來w412F 05/12 00:58
→ s90011: 你們不怕被晨星告就繼續黑他呀 黑到爽413F 05/12 00:59
推 art1: 事實上不怕被告的人遠比 s90011 知道的多很多415F 05/12 00:59
→ leamaSTC: 陳星哪有可能告PTT啦不要唬爛了www416F 05/12 00:59
推 cafeole: 不管啦,只有聲明稿是真的,日記小說辦案都不行417F 05/12 00:59
推 jauruyu: 有些人真得是很會 沒看過講的好像在現場一樣 天生說謊家418F 05/12 00:59
→ a216832: 就跟你不怕被資工彌告一樣囉419F 05/12 00:59
→ s90011: 說真的 狼師這詞用來黑他還太客氣了 建議用更狠的字眼421F 05/12 01:00
→ justadog: 日記可信度>小說>>>>>>>跟律師團研究兩禮拜的聲明稿422F 05/12 01:00
→ s90011: 友人的名字叫做資工彌?423F 05/12 01:00
推 mudee: 工讀生:騎士團小說辦案啦! 咦?部落格?快通知老闆!425F 05/12 01:00
→ leamaSTC: justadog大概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吧www427F 05/12 01:00
→ leamaSTC: 聲明稿的訴求是沒有要讓你相信的 好嗎429F 05/12 01:01
→ a216832: 大家都知道資工彌是誰 就像你罵"鴻海的老闆" 大家都知道你是在罵郭台銘 這樣就夠你公然侮辱了430F 05/12 01:01
推 jauruyu: 正好阿 也沒啥人要相信 除了滿口W的肥宅432F 05/12 01:01
→ leamaSTC: 唉 你跟s900真的一個等級耶...433F 05/12 01:02
推 kphuang: 林奕含你地下有知,請保佑讓陳國星伏法434F 05/12 01:02
推 s90011: 你這麼恨我趕快跟他講 讓我上法院435F 05/12 01:02
→ leamaSTC: 不覺得討論講到只會罵這種層次的很可悲嗎436F 05/12 01:02
推 flowerrocker: 陳星的聲明可信度太低,可是拿日誌當證據感覺可信度也是不太夠,希望能找到更多證據還原真相。437F 05/12 01:02
推 art1: s90011 這麼關心網友公民課沒學好,趕緊去請陳國星提告439F 05/12 01:03
→ s90011: 說真的也沒甚麼好討論的 甚麼毛都沒有440F 05/12 01:03
→ leamaSTC: 聲明本來就不需要可信度啊 目標只是要推得一乾二淨而已441F 05/12 01:03
推 a216832: 我對你是否上法院沒興趣 看著你吃公民課自助餐而已442F 05/12 01:03
推 jauruyu: 整串只有反串 跟W 這種層級真高 大概曾志偉那麼高443F 05/12 01:03
→ leamaSTC: 我也不知道jauruyu到底在嗆什麼 唉 可悲喔445F 05/12 01:04
→ s90011: YA 開始大混戰
他只是想嗆我446F 05/12 01:04
→ s90011: 因為我意見跟他不一樣而已449F 05/12 01:04
推 jauruyu: 怕被告 開始裝小丑了 一開始正義凜然的樣子全消失 可悲450F 05/12 01:04
→ leamaSTC: 我是沒差啦 這種層次的辱罵只是降低他自己的格調而已...451F 05/12 01:04
推 jauruyu: 何止意見不同 我還打臉你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性452F 05/12 01:05
→ a216832: 我們可是最痛恨自助餐的453F 05/12 01:05
→ leamaSTC: jauruyu 加油 好嗎 不講高道德 也要講基本品格455F 05/12 01:05
推 jauruyu: 成天掛在嘴上 連去google了解一下內涵都不會
至於那個 通篇只有 嘲諷 反串 W 仇女 當個洗版小丑尚可要帶風向什麼的 建議早點洗洗睡456F 05/12 01:05
推 s90011: 認真問jaur 你覺得哪點可以將陳興定罪?459F 05/12 01:07
→ leamaSTC: 你不要問他這麼難的問題啦...唉460F 05/12 01:07
推 jauruyu: 你覺得定罪是我說了算還是法官說了算 你這是假議題461F 05/12 01:07
推 PainTT: 父母軟成這樣,很難啦462F 05/12 01:07
→ leamaSTC: 我真的覺得要愛護jauruyu463F 05/12 01:08
推 jauruyu: 你從都到尾一直在噴鄉民都是假議題 背後就是為了帶風向464F 05/12 01:08
推 whitehumor: 奇怪了 不是說不能小說辦案 又要問別人怎麼定罪XD465F 05/12 01:08
→ leamaSTC: 那沒定罪你嘴這麼多幹嘛 不會等定罪後再嘴?466F 05/12 01:08
推 chunyun: 先姦後交,幹就是狼師,但是他沒有教師證。467F 05/12 01:08
→ s90011: 單方面情感認為陳星有做好像也沒甚麼不行468F 05/12 01:08
推 jauruyu: 再搭配一個 反串 和W(現在不敢用了)的小丑 一搭一唱469F 05/12 01:08
→ whitehumor: j大不用跟那幾個吵啦~ 都那幾招也沒甚麼料~470F 05/12 01:09
→ leamaSTC: 講這麼多 結果自己發現理性跟你做的事情兜不起來471F 05/12 01:09
推 jauruyu: 兩個加起來的戰力 比單打還差 有點可悲472F 05/12 01:09
推 q10242: 總算有點像是證據的東西473F 05/12 01:09
推 a216832: 鄉民又沒有檢警的辦案職權 你向一個路人要證據也太好笑了474F 05/12 01:09
→ s90011: 情感方面認定陳興有座我沒話說 顆顆475F 05/12 01:09
→ leamaSTC: 唉...畢竟你只是罵人而不想討論啊...476F 05/12 01:09
推 GARIGI: 最好快點備份,感覺會網頁攻擊477F 05/12 01:09
推 jauruyu: 你把你所有推文做個合集 那些幹話 跟"理性"沾的上邊? 呵478F 05/12 01:09
推 qaz0314: 還好吧 難不成會自己承認wwww479F 05/12 01:10
→ leamaSTC: 對你這種人...就跟對8+9一樣沒輒480F 05/12 01:10
→ s90011: 反正Jauruyu比較想討論網友是怎麼樣的人 不是想談論這件事481F 05/12 01:10
→ leamaSTC: 當然沾的上邊啊 從頭到尾都同一個論點而已482F 05/12 01:10
推 art1: 只想罵人,不想討論的不就是那些認為沒證據什麼都不需要討論的嗎483F 05/12 01:10
推 jauruyu: 連一個法律原則都查不清楚就亂講 跟我講什麼理性?485F 05/12 01:11
→ s90011: 問他是不是情感上認為陳興有罪也沒回我486F 05/12 01:11
推 a216832: s90011 我看你才是最不想討論這件事的人吧 大家繼續討論487F 05/12 01:11
→ leamaSTC: 光是你在那邊罵人就夠不理性了還需要講什麼www488F 05/12 01:11
→ a216832: 還得了 一直叫大家說不要妄下定論呢 不就是叫人不要講489F 05/12 01:11
推 aa708: 陳國腥有夠噁腥490F 05/12 01:12
推 jauruyu: 我已經跟你說過 你問鄉民 陳星有罪與否 是假議題492F 05/12 01:12
→ leamaSTC: 是要討論什麼啦www 啊你們就預設他有罪了493F 05/12 01:12
推 jauruyu: 不過是你想打嘴砲佔上風的爛伎倆494F 05/12 01:12
→ leamaSTC: 如果是假議題 那就討論 而不是在那邊能抓到陳星啦www495F 05/12 01:12
推 s90011: 那你覺得怎樣才叫做真議題?496F 05/12 01:13
推 jauruyu: 因為到最後定案的只有法官 你也認同 但你一直質問這題目497F 05/12 01:13
→ s90011: 討論哪個點才叫做真議題498F 05/12 01:13
推 jauruyu: 你一直問人 你覺得陳星有罪沒罪 根本在打擊你自己的信仰499F 05/12 01:13
→ s90011: 結論 這案子沒甚麼好討論的 大家明天還要上班 這樣?500F 05/12 01:13
推 art1: 有個點很值得討論阿,某個w開頭的網友提出的,為什麼法律只502F 05/12 01:14
→ leamaSTC: 簡單來說 jauruyu就是知道還不能定罪 但不準你替陳星講503F 05/12 01:14
推 jauruyu: 你覺得沒啥好討論就走阿 開頭是你自己來上公民課的吧504F 05/12 01:14
推 whitehumor: j大 那幾個就這招啦~ 他們也討論不出什麼鬼~506F 05/12 01:14
→ s90011: 很多人就鍵盤法官 我覺得很鳥507F 05/12 01:14
→ art1: 懲罰騙錢的人,而不懲罰騙感情、騙炮的人508F 05/12 01:14
→ a216832: 連偵查都還沒完結當然還不能定罪 廢話509F 05/12 01:14
→ leamaSTC: 所以才說他理性跟作的事完全兜不起來www510F 05/12 01:14
推 jauruyu: 在那邊訴諸高道德 結果被人起底是個嘴砲哥 還不摸摸鼻子511F 05/12 01:15
→ s90011: 就不承認自己是情感將陳興定罪512F 05/12 01:15
→ a216832: s90011什麼鍵盤法官呢?大家只是像你一樣在網路上噴人而已 你應該很習慣才是513F 05/12 01:15
→ leamaSTC: 高道德是他講的啊 我從頭到尾只有嘲笑你有夠矛盾而已515F 05/12 01:15
推 jauruyu: 還在那邊裝正經 一個滿口"母豬" "說沒被告就是爽"的咖洨516F 05/12 01:15
→ art1: 同樣都是自願,只有騙錢的要被懲罰,騙砲的不用517F 05/12 01:15
→ s90011: 我又成了焦點了 顆顆 這輩子沒幾個人談論到我呢518F 05/12 01:15
推 ImBBCALL: 騙感情怎麼證明啊,一堆分手情侶都騙感情519F 05/12 01:15
推 jauruyu: 現在是在裝什麼理性討論 你夠格? 你帶風向失敗了啦520F 05/12 01:16
→ a216832: 你可以噴人母豬 別人要噴別人 你就在那邊道德自助餐 拜託521F 05/12 01:16
推 mudee: 部落格而已 有些人這麼急著跳腳 是不是吃過學生妹啊 ?522F 05/12 01:16
→ s90011: 反正我戰過母豬 喪失了討論的資格了 那我下線了 各位掰掰523F 05/12 01:17
→ a216832: 想點新梗 給你三天的時間啦524F 05/12 01:17
推 jauruyu: 沒人說你喪失討論資格 但你講幹話被打臉 只是剛好而已525F 05/12 01:17
推 leamaSTC: 的確是喪失討論資格啊www 說啥幹話啊你527F 05/12 01:18
推 johnpotato: 小說辦案者紛紛高潮 看吧這日記
誰敢嘲笑我鍵盤辦案!528F 05/12 01:18
→ a216832: 自助餐本來就得閉嘴囉 這不是母豬教徒鐵律?530F 05/12 01:18
推 jauruyu: 小丑 隊友垮了就補一刀 忝不知恥 你沒資格禁止言論自由532F 05/12 01:19
→ leamaSTC: 我從頭到尾跟他就不是隊友啊...
jauruyu你啊 真的不要因為別人不想罵你難聽的就隨便罵533F 05/12 01:19
推 jauruyu: 郭冠英之流 趕做不敢當 你不如叫原PO幫你刪推文535F 05/12 01:19
→ leamaSTC: 說到推文正好 往上翻看看我有罵過誰?536F 05/12 01:20
推 jauruyu: 我要像你道歉 說你們兩個加起來比一個弱 其實 一個更差538F 05/12 01:20
→ leamaSTC: 你連看都沒看就只會在那邊笑小丑 可悲539F 05/12 01:20
推 art1: 除了那個學其它網友的部分,應該是沒有其它罵人的話了540F 05/12 01:21
→ leamaSTC: 唉...整篇一定要搞成這樣嘴砲才行嗎
我學其它網友也只是看不爽別人莫名其妙就罵人541F 05/12 01:21
推 fxntdsxdr: 死諫跟聲明書哪個可信度高可受公評 誰都沒資格定論543F 05/12 01:21
→ leamaSTC: 當然chong17例外啦 畢竟他嗆我好幾次工讀生還罵我髒話544F 05/12 01:21
推 a216832: 你明明就很希望變成嘴砲吧 繼續討論還得了wwwwwwwwwwwwww這篇文夠顯眼了 其實可以散場睡覺了~545F 05/12 01:21
推 fxntdsxdr: 要選擇相信聲明的就直說 不用這麼閃躲547F 05/12 01:22
→ leamaSTC: 嘴砲有樂趣沒錯啦 但有個只想罵人的jauruyu 真的很無趣jauruyu突然消失 應該是去爬文想找我罵過什麼吧www548F 05/12 01:22
→ s860134: 好無聊 都退燒了,拜託有點梗,來個一刀斃命550F 05/12 01:23
推 jenqhau: 竟然有人會相信一個用假學歷的『名師』,說去中國結果躲在內湖豪宅,擬了『十二天』的聲明。551F 05/12 01:23
噓 s860134: 少說要有個照片、錄音、手筆之類的,現在都是舊飯重炒553F 05/12 01:24
噓 s860134: 強出頭的都拿些大家都看的到,沒啥用的東西555F 05/12 01:24
推 yo1234: 幫補 工讀生會說日記辦案556F 05/12 01:24
→ leamaSTC: 說去中國也是網友爆料的好嗎...557F 05/12 01:24
推 repast: 工讀生:幹 要學新的教戰守則了558F 05/12 01:24
推 fxntdsxdr: 其他要互戰離題沒要討論內容就互相水球別浪費頁面559F 05/12 01:25
→ leamaSTC: 往下看這篇的回文就知道 這根本不是新證據啊560F 05/12 01:25
噓 s860134: 拜託 求一刀斃命 強姦、脅迫、性虐,小說劇情任一都可以562F 05/12 01:27
推 fuweick: zzZZZ chong17就知名工讀生阿XDDDDDDD564F 05/12 01:28
噓 s860134: 鄉民需要的是調味料,最辣最勁爆的那種,不是這種爛菜565F 05/12 01:28
噓 lazo: 小說辦案後,換日記辦案,太屌啦566F 05/12 01:28
推 fox0727: 對付遊走灰色地帶的人,擠牙膏式的方式才是正解,接下來只怕大家不關注和檢調不查而已567F 05/12 01:29
推 snthasin: 聲明稿至少能騙一些少上網的老人,騙多少算多少吧570F 05/12 01:30
噓 s860134: 擠是要擠啥 都快擠不出東西惹,再過一個禮拜就沒人鳥了572F 05/12 01:30
→ leamaSTC: 聲明稿連老人都騙不了 那個只是製造雙方說詞矛盾的工具573F 05/12 01:31
噓 s860134: 還在自慰甚麼擠牙膏,再不給點劇情進度大家就要棄番了574F 05/12 01:31
推 fuweick: 幫chong17高調一下 他說林俊憲在節目有爆料3P 我找半天575F 05/12 01:31
→ leamaSTC: 有矛盾就能讓陳星繼續置身事外 沒進一步證據根本無解
不用一直打chong17了啦 他這陣子都不太敢出來了576F 05/12 01:31
噓 s860134: 阿就沒人要爆料 一直炒就梗,沒梗裝有梗 爛
每天下班就看這八點檔解悶,今天回來劇情沒進度很賭爛578F 05/12 01:32
→ leamaSTC: 唉這篇本來很熱 被jauruyu跟s90搞到沒人 無言581F 05/12 01:33
噓 ya700: 好想看後續 沒曝光網誌的打臉度又比小說高了呢!583F 05/12 01:35
噓 s860134: 因為肚爛你們沒料 害我以為有劇情585F 05/12 01:35
推 ienari: 五毛大軍吧 taiwan什麼的和什麼tw的都是五毛586F 05/12 01:36
→ beanfake: 老實說,如果林的日記和部落格不能當證據,那憑什麼大家都要買單陳的聲明?589F 05/12 01:38
推 bring777: 這案我賭一定無法定陳國星的罪~因為根本沒有直接證據!591F 05/12 01:38
推 leamaSTC: 啊就說了沒人買單啊 而且這個邏輯應該是
為什麼大家要買單林爸的聲明呢? 要把自殺跟性侵連結?592F 05/12 01:38
噓 s860134: 他那聲明根本沒啥屌用 問題你拿他沒辦法594F 05/12 01:39
推 Argyris: 推!只能市長唯一支持惹595F 05/12 01:39
噓 s860134: 所以才要你們拿點梗出來好ㄇ 整天高潮一些沒梗的拉基597F 05/12 01:39
→ leamaSTC: 從頭到尾根本沒人相信陳的聲明 但那聲明完全挑著小說派598F 05/12 01:39
推 fuweick: 誰又相信了陳的聲明 zzzzZZZzz 一樣在避重就輕601F 05/12 01:41
噓 s860134: 你知道嗎 即使你證明他的聲明全是胡扯撒謊,有 屌 用?602F 05/12 01:41
→ fuweick: 我現在重點是到底哪邊有證據啦 煩死人了603F 05/12 01:41
推 art1: 不相信輿論力量的人,當然覺得沒用604F 05/12 01:41
→ leamaSTC: 日記要當證據的附帶條件太多了 那案例有眼睛的都看的見605F 05/12 01:41
噓 s860134: 他聲明的真假你不用去證明,完全沒意義 你治不了他607F 05/12 01:42
→ leamaSTC: 不過說真的 還是靠法官的認定 不然那判決有夠好笑608F 05/12 01:42
噓 s860134: 挖出一張照片,一段錄音,一封簡訊一封信 屌打萬篇聲明609F 05/12 01:43
推 baguette: 單純說明日記並非皆無法成為證據 林的部落格是否符合條件 東西不在我們手上 我們都無法判讀610F 05/12 01:43
推 YummyLin: 比高人指點的聲明還具有公信力吧612F 05/12 01:44
→ leamaSTC: 照片沒用啦 就算是螃蟹照 也證明不了是被性侵還合意
性侵時的錄音可能就有用了 但照林女心境 可能會更慘613F 05/12 01:44
→ leamaSTC: 就跟樓上說的一樣 等著看林立委下場www618F 05/12 01:45
→ gn02118620 …
推 gn02118620: 網誌那一篇提到「性侵」了? 請林俊憲講出來619F 05/12 01:46
→ leamaSTC: 不能講出來啦 這要當底牌的 怎麼可以公佈www620F 05/12 01:46
推 ienari: 大夜班喔 真辛苦623F 05/12 01:47
推 wtfconk: 問題是林家的人到現在繼續龜縮也沒打算討公道,只是初期挑一下鄉民訴諸輿論,然後就沒了?可以說他們是為了杜絕補習班狼師群的亂象而跳出來指控,但好歹要融入一點吧,搞得好像沒他家的事了一樣?624F 05/12 01:47
推 csj888: 父母快出來啊,怕什麼!全國給你靠,敢對你怎麼樣,全民殺了他628F 05/12 01:48
推 art1: 法律上就是沒證據就沒辦法用法律制裁人,不出來的原因很明顯634F 05/12 01:49
噓 NzForest: 所以呢,誰知道日記是不是真的==?這幾天一直扯網誌日記的到底是不是認真的,誰保證日記一定真實?一堆判例了還635F 05/12 01:49
→ leamaSTC: 等下會有個J開頭的跟你說沒有無罪推論這種事啦637F 05/12 01:50
推 avrw: 不要檢方一調查又說自己沒親眼看到,又是聽來的。641F 05/12 01:50
→ leamaSTC: 一直覺得貼判例的是不是都沒看完啊 滿有趣的
就回歸一句嘛 最簡單的邏輯 網友找到的文章 PTT沒人見過 反倒是摳摳姐跟林立委見過www642F 05/12 01:50
推 YummyLin: 出來也沒好處吧,人都死了;缺錢嗎?不缺吧。讓他坐牢?645F 05/12 01:52
→ YummyLin: 太難太花時間,對他們來說這樣可能已經夠了648F 05/12 01:52
噓 s860134: 樓上 你沒聽過節目效果嘛? 政論節目從來不保證真實性649F 05/12 01:52
推 ImBBCALL: 扣扣姐喔,他不是被告到脫褲子了?650F 05/12 01:52
噓 s860134: 被打臉就說製作單位提供的資料有誤651F 05/12 01:53
推 jerrylin: 都被破解了 那內容被改很難嗎652F 05/12 01:53
→ leamaSTC: 身為深綠台獨派的我本來還滿喜歡林立委的 這次腦到極點653F 05/12 01:53
→ jerrylin: 除非有決定性證據 不然這些日記小說法官會鳥你才怪654F 05/12 01:54
→ leamaSTC: 破解應該是指文章的鎖啦 帳密鎖破解的話會留下痕跡655F 05/12 01:54
推 kphuang: 原來是輪班制,睡醒的開始趁半夜坦,噓文想把重要文章拉下水面658F 05/12 01:56
→ leamaSTC: 反正這篇應該沉了 你回了也沒用 他們去作美夢了660F 05/12 01:56
噓 s860134: 重要文章? 對阿 關鍵證據XDDD 我要把它噓下去662F 05/12 01:58
→ gn02118620 …
推 gn02118620: 八卦版使用者程度真的讓人堪慮 集體腦殘化 呵呵..663F 05/12 01:59
→ s860134: 這篇有定罪的關鍵我一定發雞排好不好 推文都無腦推665F 05/12 01:59
推 leamaSTC: 一直覺得罵不贏就喊工讀生 跟逆向上高速公路的阿伯87%像666F 05/12 01:59
→ leamaSTC: 你們才別汙辱獨派 靠顏色決定犯人 拿標案當性侵案669F 05/12 02:00
推 zengda: 日記(真相)比小說更暴力。670F 05/12 02:00
推 ienari: 原來是反串獨派啊671F 05/12 02:01
→ leamaSTC: 整個事件DPP一直被罵也是後台 到議員立委出來亂喊672F 05/12 02:01
噓 s860134: 做夢做了兩個禮拜了,不知道甚麼時候要醒673F 05/12 02:01
推 kphuang: 不知道是誰先提自己深綠哦674F 05/12 02:01
推 dddc: 日記不能拿來用的話 那很多翻日記告性侵成功的是怎了675F 05/12 02:01
→ leamaSTC: 啊隨便你們怎麼想啦 我罵peter3w也罵到不想罵了
我就真的很不爽啊 啊你要說汙辱我也沒辦法 畢竟我也是這樣看你們的676F 05/12 02:02
→ leamaSTC: 扯遠了 好怕接下來又變戰政治 當我沒說 我道歉680F 05/12 02:03
推 BradleyBeal: 沒關係 我知道工讀生都希望以後自己的女兒被狼師誘姦這樣就夠了 希望你們能夠心想事成681F 05/12 02:05
推 leamaSTC: 為什麼鄉民總是喜歡用詛咒別人跟同理心 以為這樣就贏了?684F 05/12 02:07
推 fuweick: 邏輯不通就詛咒別人 我看你們道德標準也挺低能的685F 05/12 02:07
→ leamaSTC: BradleyBeal 希望以後你的女兒不會被狼師誘姦 心想事成686F 05/12 02:07
噓 s6525480: 法q 老蔣日記你都沒追那麼用力 你立委還狗 仔啊?687F 05/12 02:07
推 art1: 喜歡說八卦使用者集體腦殘的,也以為這樣說就贏了阿688F 05/12 02:08
→ leamaSTC: 如果這樣就贏了我還會一直在這篇回嗎689F 05/12 02:09
→ s6525480: 馬英九養一個吳育升 蔡英文養好幾個690F 05/12 02:09
→ leamaSTC: 那些人是連討論都不想 詛咒完爽了就跑了
就說不要扯政治了...691F 05/12 02:09
→ s6525480: 每天看這幾個在道貌岸然就飽了693F 05/12 02:10
→ ienari: 對狼師有同理心也蠻奇怪的
同理性侵犯 又不是玩h-game694F 05/12 02:10
推 leamaSTC: 事實上我也很不爽性侵犯啊 從頭到尾也是講狼師
只是說這樣告不了他 也算是有同理心嗎696F 05/12 02:12
推 ihsun: 推,我是不信陳國星說的話698F 05/12 02:12
推 evevt: QQ699F 05/12 02:12
→ leamaSTC: 這是現代社會 又不是在玩人民公審700F 05/12 02:13
→ s6525480: 信不信都要證據 不然每天海角幾百億嗎?
她長出來也另一個文化部長而已 能幹嘛701F 05/12 02:13
推 art1: 法律有其極限,所以不要被法律綁死了703F 05/12 02:14
→ s6525480: 什麼都寫都無病呻吟 就是不寫時事 大作家最沒屁用704F 05/12 02:15
→ leamaSTC: 法律有其極限沒錯啦...但它也不是參考用的
.....哇賽你連作家都要批評 哪招705F 05/12 02:16
推 avrw: 如果檢方看完日記內容認證仍是通姦就好笑了707F 05/12 02:17
→ s6525480: 不想守就講 什麼綁死不綁死 啊就想違法耍特權嘛708F 05/12 02:17
→ leamaSTC: 就算是在某些人以為的"合意之後反悔告人"的假設裡
林女從頭到尾沒有告下去 我真的完全不懂為什麼要仇她709F 05/12 02:18
→ s6525480: 當年姓龍姓都沒有醫師公會出來挺 只有姓蔣挺啦711F 05/12 02:18
推 ImBBCALL: 現在可不是因為法律啊,是連事實是殺洨都沒人知道,還用個屁法712F 05/12 02:20
噓 ko2540023: 工讀生滾,下去領500,主角都過世還得被消費。714F 05/12 02:20
→ s6525480: 有次一個路口 一個女的騎機車小小孩停等紅燈
燈號快換 她先衝了 被另一邊黃燈女大生撞上
小小孩大哭 媽媽氣到去追打 路人也紛紛關心那媽媽
我走去對那女大生說 剛那媽媽闖紅燈 你要證人我出面
事情不是看誰可不可憐 是看證據講法律715F 05/12 02:22
→ s6525480: 那個媽媽違法機車後座載個小小孩 還闖紅燈721F 05/12 02:27
推 ymuit: 某些樓堅持要證據才能相信,麻煩要看澎湖逃走的性侵犯的案722F 05/12 02:28
推 g6m3kimo: 陳國星是不是吃到無敵星星阿 無條件信任呢725F 05/12 02:28
→ ymuit: 例,怎麼說,當初警察把超百件全推給他..他卻通通認罪~726F 05/12 02:29
→ s6525480: 你現在回去看你十年前寫的東西 啊不就好成熟?727F 05/12 02:29
噓 cheng399: 超有趣,原來日記就是證據730F 05/12 02:29
→ ymuit: 難道大家相信嗎.....有沒有證據不過是其次,但最重要是當事731F 05/12 02:29
→ cheng399: 這樣我快寫下林志玲強暴我733F 05/12 02:30
→ s6525480: 你不用證據你家的事 那海角七億 郭瑤琪 美麗島735F 05/12 02:30
→ ymuit: 人確實承認了,只是內容不符,不過可惜的是他不夠勇敢來面740F 05/12 02:31
推 g6m3kimo: 笑死人了 以前肉到這個程度就差不多了 他嘛的 早知道這741F 05/12 02:31
→ g6m3kimo: 群人的嘴臉 不管拿出什麼都說不是真的 幹 你就把被害者743F 05/12 02:32
→ ymuit: 對另一個真實的自己.....相信某種樓應該沒有"良心"嗎..不敢744F 05/12 02:32
→ g6m3kimo: 當作白痴 加害者是超級老實的好人 腦子浸水是ㄅ745F 05/12 02:32
→ ymuit: 面對另一個沒"良心"的自己嗎....746F 05/12 02:32
噓 s6525480: 你喜歡國民黨式的科學辦案 那你去倒立泡水啊喲奇怪了747F 05/12 02:33
推 cheng399: 不是討厭林或是想要領工讀費,只是司法正義哪去了??749F 05/12 02:33
→ s6525480: 某些人的邏輯:狼師寫的任何字都假 作家說的都真的 還你752F 05/12 02:35
推 ymuit: 如果用錢買的良心未免太廉價 這樣以後大家可以買某些樓的命753F 05/12 02:36
→ cheng399: 那就繼續在八卦版打打鬧鬧吧
論你們也悲憤不出什麼754F 05/12 02:36
→ ymuit: 嗎....756F 05/12 02:36
→ cheng399: 陳星一樣爽爽趴趴造沒人拿他有皮條757F 05/12 02:36
推 g6m3kimo: 我看洪仲秋的影片出來 還能解釋是左憲在照顧他758F 05/12 02:37
推 jeans520: 日記當證據強小說太多了,就怕日記裡沒指名道姓759F 05/12 02:37
→ s6525480: 老k當年科學辦案還需要買哦?說你是你就是了760F 05/12 02:37
→ g6m3kimo: 你看不懂鄉民的正義就可以滾了 思想還真廉價
晨星會這麼爽就是有你這種人啦761F 05/12 02:37
→ s6525480: 沒事讀讀管仁健好吧 讀什麼新銳作家呢763F 05/12 02:38
→ g6m3kimo: 情緒化為反而反就閃邊看阿 沒人當你是啞巴阿764F 05/12 02:38
→ s6525480: 晨星會爽是因為吃到大閘....算了y765F 05/12 02:39
→ s6525480: 滿場南一中未來國家棟樑 偏跑去謝謝幹嘛真廉價767F 05/12 02:40
推 ImBBCALL: 我是不知道沒證據就說人強姦有那麼偉大喇768F 05/12 02:41
→ s6525480: 南一中學生丟點菜單衛生紙 他們學校老師講 未來人才
ok的769F 05/12 02:42
→ s6525480: 這樣的人才作家都看不上眼 也是境界太高導致的八772F 05/12 02:43
推 ImBBCALL: 我還辦過強姦案被害人到場說都是爸媽叫他這樣講被強姦的經過勒773F 05/12 02:44
推 g6m3kimo: 所以勒 現在是自殺的人 可以還魂聽他媽講話喔
早說你們這群母豬思維的腦 早脫離常人應有的思考判斷惹775F 05/12 02:45
推 ImBBCALL: 哈哈哈 自殺的人有說故過一次他被強姦嗎?有說過我道歉777F 05/12 02:46
→ g6m3kimo: 小心一點不要成為社會亂源阿778F 05/12 02:46
→ s6525480: 你信仰力這麼夠 去媽佛板問不會 通靈王很多779F 05/12 02:46
→ g6m3kimo: 要你道歉幹嘛 到處噴母豬你道過歉了沒 打啥預防針780F 05/12 02:47
→ g6m3kimo: 你道歉值幾個錢阿 你內心的罪惡感還比較值錢ㄅ782F 05/12 02:47
推 ImBBCALL: 誰比較會亂噴大家應該看得出來783F 05/12 02:47
→ s6525480: 媽佛版不用證據 一句信者恆信就一堆人跪了784F 05/12 02:48
→ g6m3kimo: 不過剩下幾塊我就不知道了 有沒有10塊阿?
就你阿785F 05/12 02:48
→ g6m3kimo: 你辦案的時候會一邊罵母豬一邊辦嗎788F 05/12 02:50
推 akay08: 破解了?!790F 05/12 02:50
→ g6m3kimo: 還是對容疑人說 你好棒 對屍體說你好壞 不會嘛791F 05/12 02:51
推 R6SSI: 操 真垃圾 人渣792F 05/12 02:51
推 g6m3kimo: 現在馬上叫警察停止所有調查中的案件 因為沒證據794F 05/12 02:54
噓 s6525480: 何必停止 應該要預防性雞鴨咩796F 05/12 02:56
推 cuteapple: 查一下林出書後陳星的通聯記錄搞不好會有蛛絲馬跡797F 05/12 03:01
推 funfun789016: 照u大那篇的講法 是先憂鬱才有小公寓事件耶 跟林說法不太一樣798F 05/12 03:09
推 ETTom: 幫忙高調一下 希望能早點水落石出
不過林的部落格 是真的有被翻出來嗎 還是網友說的那個?800F 05/12 03:09
推 willion003: …我靠這下風要往那邊吹,不是小說是部落格了嗎804F 05/12 03:19
推 ggttoo: 3F,你領那點錢就要上來帶風向也是笑話805F 05/12 03:25
推 cuteapple: 不想被世人知道的一面被書寫出來,對方會不會有所動作?806F 05/12 03:28
推 duckky: 推,不相信陳星的聲明稿807F 05/12 03:42
推 skyringcha: 工讀生:日記就是小說不足採信,咬我啊,笨蛋!810F 05/12 04:14
推 Tawara: 狼師老謀深算 而去接受有人吃這一套812F 05/12 04:18
推 lecheck: 日記證據力有限 但至少可以還原一個說法 小說太虛構了815F 05/12 04:54
推 happy27727: 終於有公眾人物注意到部落格這塊了 案發沒幾天的時候就有人找到部落格了 當時看就覺得陳這人真的有夠垃圾816F 05/12 05:00
推 ims531: 日記是單方面的自白 怎麼會沒有公信力呢819F 05/12 05:33
推 klyuch: 好噁心。日記當然可以當證據啊,如果日記不能當佐證,那陳胡縐出來的一紙聲明就可信?只因為他是活人?822F 05/12 06:00
推 chong17: 不要把破解文章公布在網路,一來是保護林女隱私,二來不讓陳國星有做文章的空間,而誤導偵方面。總之,陳國星聲明稿已定調,現在要一一突破他的謊言824F 05/12 06:06
推 duduchiau: 日記是有證據能力的 這下子陳星得研究新聲明了827F 05/12 06:08
推 lovegq00: 真的不去關心一下他女兒嗎?有這種父親828F 05/12 06:11
推 m850537: 標案呢?衛福部呢?有繼續辦下去嗎?829F 05/12 06:14
推 buddar: 已婚又找高中女生3P?為何檢調不找陳國星測謊?830F 05/12 06:23
推 aureate: 蠻好奇陳國興老婆做何感想832F 05/12 06:34
推 chong17: 陳興搞3P. 陳興真他媽的變態 還對未成年人做,林奕含會833F 05/12 06:45
→ chong17: 精神病住院,真的不意外。
https://goo.gl/Dl60RN835F 05/12 06:45
→ buddar: 所以這件事應該是林被誘姦後以為是真愛,結果陳星找另一女(不知道是不是高中生?)3P,才發現只是玩弄她的身體後崩潰,這和牠的聲明差很多837F 05/12 06:50
推 sazdj: 陳古星那一類的人本來就一天到晚胡說八道840F 05/12 06:52
→ chong17: 林立委講日記內容,明確寫說林高二被陳國星強姦841F 05/12 06:56
推 Android16: 看不出有刻意在整陳腥嗎 縱然他可能有錯 但整他的人 也不是沒心機手法 說白話 就是沒一刀斃命的東西843F 05/12 07:03
推 oxfoo: 明天13號耶845F 05/12 07:06
推 AGODC: 沒被抓到的強姦就不是強姦啊,沒長期性侵就不是性侵啊847F 05/12 07:16
推 hohohoha: 檢方要調查就請網站官方給密碼阿 很難嗎?積極點好嘛!!849F 05/12 07:32
推 hy23: 這篇被推爆惹 公關公司工讀生應該被主管罵慘了 工作不力850F 05/12 07:34
推 apca: 所以真相是?? 拖好久說851F 05/12 07:39
推 bay88: 推!!852F 05/12 07:48
推 rowi: 推!854F 05/12 07:53
推 leamaSTC: ymuit這個人太好笑了www 現在變成良心辦案了嗎855F 05/12 07:55
推 asyun: 推856F 05/12 07:56
推 indies: 推 真相快出來857F 05/12 08:06
噓 skyexers: 去解無名的文章比較有意義 部落格的其實跟無名寫的有落差 不過無名已經關了 基本上無解
只能問當初看過的人 或許有印象861F 05/12 08:19
噓 shotbow03: 每次都看到工讀生在搶前幾楼真噁心!866F 05/12 08:31
推 ice80712: 這也是單方面說詞…沒證據868F 05/12 08:55
推 hyxs0: 推873F 05/12 09:16
推 f124: 還要吠喔 頭都洗了不洗下去市長就沒了 XDDDDDDDDDDDD
一刀斃命秀是演不下去了喔XDDDDDD877F 05/12 09:42
推 bhis: 沒玩過部落格寫日記,但都能解鎖,內容可以改嗎?879F 05/12 09:45
推 hohohoha: 加州人打個電話就知道了 檢調不該約談嘛?881F 05/12 09:47
推 YALEMY: 推 加油 繼續追884F 05/12 10:08
推 GoldDeath: 喔幹,部落格日記...........886F 05/12 10:23
→ skyexers: ptt辦案的立委 幹正大光明抄ptt 當作自己的證據 乾脆讓鄉民當立委就好了阿890F 05/1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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