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08-30 08:18:49
看板 C_Chat
作者 kobe30418 (吾有上將潘鳳)
標題 Re: [新聞]漫畫家作品大賣7億圓 卻被版權方喊停腰斬
時間 Tue Aug 29 23:03:19 2023


※ 引述 《chister》 之銘言:
: 漫畫家收到漫畫出版社委託
:
: 改編網路小說畫成漫畫
:
: 畫出來後賣得很好,銷售額高達七億日圓
:
: 結果網路小說的版權方眼紅了
:
: 又找了另外的團隊 將原作改編成全彩條漫
:
: 且條漫的分鏡還抄襲原本第一版的漫畫
:
: 原作者得知後抗議
: 全彩條漫就修改了分鏡 然後繼續連載
:
: 而條漫出版的速度越來越快
:
: 眼看就要趕上進度 超越第一版的漫畫了
:
: 漫畫家感到崩潰 在部落格發文抱怨
:
: 結果版權方、原作者、條漫畫師說要告他毀謗名譽
:
: 最後結果是原本要出版紙本的第一版漫畫不出了
:
: 原作小說版權方也停止授權,要第一版的漫畫家停止連載
:
: 等於第一版漫畫家的作品被整碗端走


https://reurl.cc/WGpXZe


這篇感覺蠻完整的

各位可以用手機內建的網頁翻譯看看

看起來感覺是漫畫家發現有條漫,跟出版社說這樣不OK

之後出版社說原作想怎麼使用自己的版權沒辦法管
(被唬爛?)

後來漫畫家只好就條漫內容去確認,結果發現有分鏡抄襲,所以去反應;雖然有修改但好像
有些地方還是有問題,結果條漫跟原作出版社這邊就是把漫畫家名字放進去沒給錢

漫畫家在之後進度被追上時公開抱怨條漫的部分跟抄襲的問題,結果原作出版社要求道歉


重點來了,漫畫家的出版社跟漫畫家說要跟原作出版社跟原作就公開的部落格內容道歉,因
為公司法務覺得誹謗罪成立的可能性很高

然後正常來說確實應該有合約會禁止相同的作品出版

這部分可能就漫畫出版社在搞事

之後確定原作出版社只有就部落格內容要求道歉,但是沒說要告

所以漫畫家不爽直接告漫畫出版社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92.249 (臺灣)
※ 作者: kobe30418 2023-08-29 23:03:19
※ 文章代碼(AID): #1axWYwtA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3321402.A.DCA.html
chister: 這連結跟第一篇的yahoo新聞內容一樣啊1F 08/29 23:07
bloodruru: 法務覺得你要告分鏡抄襲告不贏吧 這個總編開個會大概就2F 08/29 23:08
bloodruru: 決定好了 漫畫家大概能贏個面子 但裡子會輸很慘...
EEEEEEEnd14: 不爭面子看起來也不會有裡子吧4F 08/29 23:10
dinosd2: 的確被唬爛啊,查一下日本著作權法,合約裡明確有寫到在5F 08/29 23:13
dinosd2: 契約期間內是禁止出版同書名且內容又雷同的著作物,出版
dinosd2: 社卻完全不做事
Bugquan: 不過變成條漫,他的確管不著吧,只有疑似抄襲那個,他才8F 08/29 23:13
Bugquan: 話語權
intela03252: 可是一部原作同時不同版本漫畫連載的狀況還挺常見耶10F 08/29 23:18
theevilM: 但還是要知會一下漫畫家吧?而且同時連載的通常不會是同11F 08/29 23:19
intela03252: 比如藥師少女那部12F 08/29 23:19
theevilM: 一個故事吧?13F 08/29 23:19
dinosd2: 同時連載的話正常而言要畫不同內容,例如農家熊熊跟魔劍14F 08/29 23:20
dinosd2: 轉生魔劍就有畫個不知道時間線在哪裡的冒險篇
Bugquan: 搾精病棟算嗎,不過感覺是灰色地帶就是了16F 08/29 23:21
dinosd2: 農家跟熊熊則是畫小說裡沒講到日常17F 08/29 23:21
blackone979: 漫畫出版社那邊就明顯不想跟網小出版社那邊撕破臉啊18F 08/29 23:22
blackone979: 所以那邊自己搞條漫他就當沒看到 然而被抄襲的是接委
blackone979: 託的漫改作家 他就爹不疼娘不愛
intela03252: 異世界賢者大叔就是同時期連載故事同樣從頭開始21F 08/29 23:26
dinosd2: 如果一開始就有講好的話是沒問題,農家熊熊魔劍的新連載22F 08/29 23:26
winger: 以前的電車男和魔王勇者也都是畫一樣的內容吶23F 08/29 23:27
dinosd2: 都是主線畫了一陣子才新加的24F 08/29 23:27
Vulpix: 魔王勇者所有版本都是從我拒絕開始的吧。好像只有後來出25F 08/29 23:30
Vulpix: 的魔法師外傳不一樣。有這部吧?
intela03252: 所以其實一模一樣的狀況並不是很特殊,就只是看他們27F 08/29 23:32
intela03252: 怎麼喬
Vulpix: 所以有完整的抱怨內容嗎?我想知道條漫畫家是怎麼樣要求29F 08/29 23:32
Vulpix: 道歉的。
intela03252: 反過來說好像沒聽過因為畫了一樣的故事被告的狀況,31F 08/29 23:33
intela03252: 只要有權利者授權
iamnotgm: 同樣故事找人重畫不算新鮮事 但是就是背後要先喬好啊33F 08/29 23:33
Bugquan: 就是看要不要檢舉而已,應該是怕版權問題才這樣設定34F 08/29 23:34
adasin: 同部作品不同人畫 我覺得不常見吧 能提出的也就那幾部吧35F 08/29 23:37
adasin: 而且有些是大長篇 不同漫畫家負責不同篇章
intela03252: 那個契約書說到,要另外授權必須得到乙方同意,這邊37F 08/29 23:39
intela03252: 的乙方大概就是指出版社而不是漫畫家吧,所以大概是
intela03252: 出版社也同意了
intela03252: 但這件事並沒有跟漫畫家商量過
dinosd2: 通常這種事是要跟漫畫家先談過,不然就如漫畫家主張的會41F 08/29 23:42
dinosd2: 造成讀者混亂,但是漫畫家完全不知情
dinosd2: 更不用談後面還被抄襲分鏡構圖跟素材了
vergilmir: 不OK啥? 版權又不是他的 搞笑 至於分鏡抄襲是另一回事44F 08/29 23:45
Hellery: 對,漫畫作者只能靠杯幹嘛分鏡跟畫法照抄,但是這很難告45F 08/29 23:57
linzero: 抄分鏡等有改善,但作者說後續仍然有些地方抄襲46F 08/30 00:00
Hellery: 但就很難告啊,真的要告也不是他那種告法...47F 08/30 00:01
akles111: 他只是求道歉的三元,事實上應該出版社該告知全都沒做48F 08/30 00:02
Hellery: 在blog公開公司業務本來就NG了。不過原作如果要授權別人49F 08/30 00:03
Hellery: 畫的話,不需要原漫畫作者的同意啊
dinosd2: 因為那是出版社要談的,現在問題是出版社完全沒作為還施51F 08/30 00:04
dinosd2: 壓漫畫家
Hellery: 就是出版社就你畫你的他畫他的,稿費拿好就好,可原漫畫53F 08/30 00:04
Hellery: 作者覺得畫紅了,幹嘛另找人再畫另一部來分(?)問題版權就
Hellery: 不是你的啊...
dinosd2: 因為你重點放錯邊了,現在漫畫家是告出版社完全沒作為啊56F 08/30 00:07
dinosd2: 出同名書籍內容雷同你不去跟原作者&版權方抗議就算了
dinosd2: 漫畫家的分鏡素材構圖都被抄了,漫畫家找出版社靠北還被
Hellery: 沒用啊,完全沒用啊...59F 08/30 00:08
dinosd2: 打哈哈,BLOG上抱怨事情,原作者也沒說要告,出版社卻錯60F 08/30 00:08
Hellery: 分鏡之類的要告也很難告,光畫風不同法官就會覺得不是一61F 08/30 00:09
Bugquan: 那也只有告抄襲啊,至於不能同時出版,就不管他的事,就62F 08/30 00:09
Bugquan: 算搞成了,他也沒啥好處
dinosd2: 誤轉達內容,不管怎麼看都是在搞漫畫家64F 08/30 00:09
Hellery: 樣的不構成抄襲。而且一個是一般日漫一個條漫...65F 08/30 00:09
dinosd2: 問題是漫畫家就是有拿內容對比過了,有去抗議後分鏡的確66F 08/30 00:10
dinosd2: 有改,但後面仍然有繼續抄襲之外還幹了其他事
Hellery: 版權就不是他的啊...==你到底在堅持什麼?68F 08/30 00:11
Hellery: 第一版漫畫作者被這樣弄會不爽是可以體認,但是版權就不
Hellery: 在他身上,原作沒有反對條漫出版也不需要第一版漫畫作者
dinosd2: 你的講法如果套在巫師上,那原作者應該要有遊戲權利欸71F 08/30 00:13
Hellery: 同意。頂多只能說漫畫作者不甘心,而且這些情報也是漫畫72F 08/30 00:14
akles111: 不爽當然阿,原作小說就一般沒紅,我畫了7億出來至少尊73F 08/30 00:14
dinosd2: 版權是原作者的,但漫畫版權並非原作者的欸.....要搞清楚74F 08/30 00:14
akles111: 重一下我阿75F 08/30 00:14
akles111: 不過他就在blog報怨而已啦
Hellery: 作者單方面給的。不過在blog講內部業務這在日本會社都是77F 08/30 00:14
Hellery: NG的事情。
Bugquan: 要說也是巫師的作者有權給誰改編成遊戲79F 08/30 00:15
akles111: 所以原作那邊只是要求他道歉,出版社講原作要告你80F 08/30 00:16
Hellery: 漫畫版權姑且算是出版社的,漫畫作者只有人格權,可以主81F 08/30 00:16
Hellery: 張這漫畫是他畫的,可是劇情跟原案都是原作的
kaomark: 上一篇寫的漫畫家要告漫畫出版社的三項也不是在講版權吧83F 08/30 00:18
Hellery: 有權授權給誰,不是原作授權還要前一版的遊戲公司同意吧?84F 08/30 00:18
Hellery: 沒有這種事情吧???
dinosd2: 你講的跟漫畫家抗議的東西是兩回事86F 08/30 00:18
Bugquan: 所以要告也是告出版社亂講話,至於同情連載就不管他的事87F 08/30 00:18
Hellery: 所以漫畫作者告那個根本就沒有屁用啊...88F 08/30 00:19
Bugquan: 漫畫家能講的就,條漫抄襲他的漫畫,和出版社亂講說原作89F 08/30 00:19
Bugquan: 要告他
dinosd2: 前面例子有講到賢者大叔同時有兩個漫畫家在連載,但雙方91F 08/30 00:19
akles111: 漫畫作者是要告出版社阿…3元三條基本就是情緒傷害…92F 08/30 00:19
dinosd2: 可沒有去抄對方構圖分鏡跟素材啊....但這案子可是有的93F 08/30 00:20
akles111: 條漫照抄分鏡就改掉重發94F 08/30 00:20
akles111: 漫畫原作是要告出版社阿…這點要先聊阿
dinosd2: 難不成你也認為因為劇情一樣所以條漫高機率會畫出同樣的96F 08/30 00:21
Bugquan: 他要告的第一條就「文華社沒有告訴漫畫家條漫連載的事」97F 08/30 00:21
dinosd2: 分鏡跟構圖?那總不可能連素材都給人家抄過去吧?98F 08/30 00:21
mikeneko: 就白癡出版社啊  藥師少女也是同時兩部相同內容在連載99F 08/30 00:22
dinosd2: 漫畫家知道條漫還是自己意外發現的,出版社完全沒告知100F 08/30 00:22
Bugquan: 至於抄襲的事,反而沒告啊101F 08/30 00:22
mikeneko: 人家就可以兩部都賣得不錯也沒吵架,真的智障出版社102F 08/30 00:22
Hellery: 可以告,啊就很難告啊,現在他也不是告那個==103F 08/30 00:22
dinosd2: 因為跟出版社靠北過了,但出版社隨便應付掉104F 08/30 00:22
Bugquan: 所以到底要不要告訴漫畫家105F 08/30 00:22
akles111: 上面一直聊版權,目前就不是阿WW106F 08/30 00:23
akles111: 要看吧,漫畫作者都講債務不履行就有約好一些事吧
Bugquan: 第三條精神傷害老實說也不好說,第二條是完全站的住腳的108F 08/30 00:24
gread: 就算原作想出條漫版本 出版社也要跟漫畫家盡告知義務吧109F 08/30 00:24
Hellery: 原作有沒有授權條漫,那也跟第一版漫畫作者無關啊110F 08/30 00:24
Bugquan: 那就看合約有沒有講,沒講那就真的沒你的事111F 08/30 00:24
Hellery: 這出版社的態度怎麼可能給你簽獨佔,契約有簽獨佔的話,112F 08/30 00:26
Hellery: 老早就告下去了==
dinosd2: 沒有充分說明,應該是契約內有所謂的告知義務,不然漫畫114F 08/30 00:29
dinosd2: 家怎麼會說出版社有「債務不履行」的狀況?
ISNAKEI: 這真的是殺雞取卵欸 好的漫畫家就算是糞小說也能看畫的116F 08/30 00:37
ISNAKEI: 很吸引人
Hellery: 那個是作者看到有點像的構圖就向出版社提出修正的資料,118F 08/30 00:37
Hellery: 但是這個的修改要求(?)出版社並沒有當成他的工作,所以沒
Hellery: 有給他印稅(? 哇條漫一出進度他就馬上自己提出修改資料喔
kaomark: 你想表達什麼(?)121F 08/30 00:43
dinosd2: 他是想表達漫畫家不該出頭捍衛自己權利,乖乖當個打工仔122F 08/30 00:45
livingbear: 漫畫出版社自己就只有改編權啊,小說也不是在他們家連123F 08/30 00:45
livingbear: 載的,就怕人家不跟你合作收回版權啊
dinosd2: 領錢就好,出頭跟出版社抗議又拿不到什麼好處還會打壞關125F 08/30 00:46
dinosd2: 係
Hellery: 啊出版社當初跟原作簽的約,漫畫作者並不清楚...看這報導127F 08/30 00:46
Hellery: 的話,也就是說漫畫作者自己不確定出版社契約怎麼簽的@@
livingbear: 漫畫出版社跟小說出版社不是同一家,所以話語權不大129F 08/30 00:47
livingbear: 啊
dinosd2: 啊分鏡被抄是應該,構圖被抄是正常,素材被盜理所當然131F 08/30 00:47
dinosd2: 他大概是想表達這些吧
dinosd2: 你打工仔就乖乖別出聲,以後還會給你工作
Hellery: 可是作者就不是告抄襲啊...他自己都不確定契約怎麼簽的134F 08/30 00:50
livingbear: 本來畫漫改就是最低賤的免洗漫畫家了,沾原作的光才135F 08/30 00:51
livingbear: 能賣座的,你去跟原作吵架先被洗掉的就是你
Hellery: 看他告下去告不告得贏啊?可是連契約內容都不確定,難吧137F 08/30 00:53
livingbear: 等到你有辦法畫出自己的作品再來談權利吧,漫改作者就138F 08/30 00:54
livingbear: 免洗的打工仔啊
dinosd2: 沾原作的光才能賣座??樓上你講反了欸,這部是因為漫畫才140F 08/30 00:54
dinosd2: 紅起來的,原作2021年就完結了根本沒什麼人氣
Hellery: 可是劇情原案跟版權都原作的啊...而且那個修改要求是作者142F 08/30 00:56
Hellery: 自己做的白工...這出版社看到也不知道該做什麼反應吧
dinosd2: 自己的東西被抄,還不能抗議就對了是吧?144F 08/30 00:58
Hellery: 不是說不能爭取權益,問題就方向錯了吧...?145F 08/30 00:58
dinosd2: 所以他去告出版社完全不作為啊,該做的沒做到還反過來施146F 08/30 00:59
dinosd2: 壓他
Hellery: 那就是告抄襲啊,要求出版社契約拿出來對啊。如果契約簽148F 08/30 00:59
Hellery: 的不是他想像的一般傳統契約就炸了啊
dinosd2: 他能跟原作者&原版權方聯絡的方式就是靠出版社150F 08/30 01:00
exyu: 這不就是接委託前 自己要看清楚合約嗎?151F 08/30 03:41
exyu: 就算你覺得自己很有功勞 也改變不了版權在別人手上的事實
wsxwsx77889: 版權也不是他的,合約上大概也沒有什麼告知義務153F 08/30 06:11
rayven: 漫畫版繪師要求原作出版社在他畫的版本還在連載時不要再開154F 08/30 06:22
rayven: 同名的其他連載,但繪師本來就沒這權利只能用拜託的
rayven: 至於抄稿分鏡被抄,漫畫出版社硬說這是跑步游泳,那就只能
rayven: 法庭見,但腦子正常的出版社都會選擇和解
rayven: 繪師將原作出版社的道歉信貼上網路的行為其實不可取,這等
rayven: 同撕破臉也不會讓你在法律上較站得住腳,原作出版社自然希
rayven: 望不要公開這種私底下的運作,問題在漫畫出版社使用了近似
mc3308321: 告漫畫出版社是對的,有夠不負責161F 08/30 06:37
rayven: 威脅的語氣告訴繪師不撤掉道歉信就要停止他的漫畫連載162F 08/30 06:38
mc3308321: 出版社沒有拿獨佔被競爭很正常,但是漫畫家分鏡被抄襲163F 08/30 06:39
mc3308321: 直接出賣漫畫家還無權代理署名給競爭的條漫,就很欠告
rayven: 繪師照作將該文予以封鎖,但原作出版社認為出了這種事那就165F 08/30 06:40
mc3308321: 看看漫畫家被無端停止授權,是否可以求償吧166F 08/30 06:41
dg7158: 看起來就像分鏡那個事情以後原作跟出版社三方都已經喬好了167F 08/30 06:46
dg7158: ,結果漫畫作者一搞讓原作方不爽就全都都沒了
rayven: 長痛不如短痛結束該繪師的漫畫連載。漫畫出版社告訴繪師若169F 08/30 06:47
rayven: 不向原作者跟原作出版社道歉"恐怕會被告毀謗",繪師受不了
rayven: 去找律師,求證的結果原作出版社只要求繪師道歉,沒說要告
rayven: 所以繪師就告漫畫出版社假傳聖旨求償1圓
rayven: 又告原作出版社不在後發的手機版漫畫放進他的名字跟分享版
rayven: 稅求償1圓,外加精神損失求償1圓,合計3圓

--
※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30 
作者 kobe30418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