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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6-04-26 12: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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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標題 Re: [閒聊] 北海道積丹町獵友會拒絕出動獵熊
時間 Sun Apr 26 10:05:52 2026




https://x.com/livedoornews/status/2048193251879125419


「沒救了,警察和檢察都沒救了」原本應該歸還的獵槍卻被銷毀,
最高法院勝訴的獵人憤怒不已……那是已故友人的遺物

2026年4月26日 9時0分


為了圍繞棕熊(北海道棕熊)撲殺所引發的行政訴訟,整整耗時超過7年才落幕。

3月下旬,隨著最高法院作出確定判決,
恢復持有獵槍許可的北海道獵人回顧這段漫長抗爭,表示「這7年是有意義的」。


然而,就在這場「完全勝利」之後,卻揭露出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實。

被扣押的獵槍之中,最重要的一把——正是用於撲殺棕熊、
也是導致許可被撤銷契機的那把槍,竟然被調查機關「銷毀」了。

這一讓所有相關人士難以置信的情況,使當事人的憤怒難以平息。
本文整理自最高法院判決至今的來龍去脈。


●「把槍還給我」一路抗爭,為何卻被「銷毀」?

「太不可思議了。偏偏是那把無論如何都應該保管好的槍,竟然被銷毀……
  怎麼想都不合理吧。」

北海道獵友會砂川支部長池上治男(77歲)憤怒地表示。
他是在4月中旬,從長期代理行政訴訟的律師口中得知此事。


「檢方說已經把槍銷毀了,理由是我同意銷毀。這是在說什麼鬼話?
  一個從頭到尾都在說『把槍還給我』,甚至打到法院的人,怎麼可能會同意銷毀。
  警察和檢察真的都沒救了。」


半個月前才剛沉浸於勝訴喜悅、以為取回「獵人的靈魂」的池上,
如今再次被深深的失望擊倒。



●曾敗訴,最終在最高法院翻盤的「7年完全勝利」

池上因接受當地砂川市委託撲殺棕熊時的開槍行為,被警方追究責任,
北海道公安委員會撤銷其獵槍持有許可。

此案經過媒體多次報導。
他不服處分,向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一審判決幾乎全面勝訴,命令撤銷處分。

但公安委員會上訴後,案件轉至札幌高等法院,二審卻改判原告敗訴。
池上只得上訴至最高法院。去年底最高法院指定開庭日期,相關人士因此期待再度翻盤。

不出所料,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撤銷二審判決,認定公安委員會的處分無效。

歷經7年以上,終於取得完全勝利。



●終於道歉,但公安委員未現身

判決後,池上與代理律師(札幌的中村憲昭律師、三重的伊藤正朗律師、
東京的平裕介律師)發表聲明,高度評價最高法院「撤銷自判」。

同時要求儘速歸還槍枝並道歉,也希望此判決能讓全國獵人安心。


敗訴確定的北海道公安委員會,在判決當天(3月27日)首次發表正式評論並致歉。


內容大意為:對最高法院判決高度重視,對池上造成的不便與負擔致歉,
將迅速辦理槍枝歸還,並檢討行政處分的適正性,同時持續與地方政府與獵友會合作,
確保對棕熊的對策與居民安全。




●「並不是開心地拿回來」道歉場合的違和感

公安委員會在3天後透過警方聯絡表示願意歸還槍枝。

池上回憶:「電話是瀧川警署打來的。當初沒收我槍的砂川警署已被併入那裡。
他們說要把槍還給我。我不想之後變成各說各話,所以要求之後都透過律師交涉。」

3月30日,代理律師要求「公開歸還槍枝」與「面對面道歉」。
警方與公安委員會在4月8日同意,並於4月9日在媒體見證下進行道歉。

然而當天,公安委員會成員一人也未出席,只有北海道警察的保安課長到場。


池上當場問:「不是公安委員會本人來,是代理嗎?」

對方支吾其詞:「算是代理吧……因為我們負責公安委員會的事務……」


池上表示「看不出真的在反省」。被問到歸還槍枝的感想時,他表情僵硬地說:

「也沒有什麼高興不高興的。」

「因為只是回到原本應該的狀態而已。」



●只歸還了一把……而且「靈魂之槍」消失了

實際上,「原本的狀態」甚至都沒有完全恢復。

被沒收的獵槍共有4把(步槍3把、散彈槍1把)。其中2把早已「歸還」,
但因當時無持有資格,被寄放在當地槍砲店,池上不想增加店家負擔,已將其轉讓。

因此訴訟的對象其實是剩下的2把。

然而4月9日歸還時,警方只帶來1把,另一把沒有任何說明。

而那缺失的一把,正是對池上而言具有特殊意義的「靈魂之槍」。
那是2017年春,一位年輕去世的登山家兼獵人朋友託付給他的步槍。

當時在病床前,朋友請他「能不能用這把槍」,
池上答應「會用來幫助他人」。即使其他槍不還,這一把也一定要拿回來。

隔天(4月10日),律師向札幌地檢詢問,4天後得到令人震驚的回覆:


「已經依法銷毀。」


理由是「已取得放棄所有權的同意書」。
但當要求查看該文件時,卻被告知「屬於不起訴案件資料,無法閱覽或複製」。

至於何時同意、何時銷毀,也一律「無法回答」。




●明明不起訴後仍要求歸還

事件發生於2018年8月的棕熊撲殺。2個月後警方突然以違反槍刀法等罪嫌調查,
並扣押4把槍。

隔年春天移送檢方,但結果是不起訴。

然而被銷毀的那把槍,不僅對池上意義重大,對調查機關而言也是重要證物。

池上憤怒表示:「我不可能同意放棄。2019年3月不起訴後,我還親自去警署要求歸還,
他們卻拒絕。既然知道我想拿回來,怎麼可能會有什麼放棄同意書?如果是真的,那就是
在沒有充分說明下騙我簽字,這是詐欺。」





●如果是在訴訟途中就已銷毀?

時間軸如下:

2018年 8月 撲殺棕熊
2018年10月 警方扣押4把槍
2019年 3月 不起訴,但拒絕歸還
2019年 4月 撤銷持槍許可
2020年 5月 提起行政訴訟
2026年 3月 最高法院判決勝訴


律師推測,該槍可能早在訴訟初期就已被銷毀。


池上也認為:「可能是槍早就被銷毀,一審卻判我勝訴,他們才不得不上訴。當時應該沒
想到最高法院會翻盤。」



●道歉了,但最關鍵的問題完全沒說明

公安委與警方、檢方的應對始終滯後。

最高法院判決當天的道歉未提及銷毀問題;面對面道歉也未說明;檢方回覆還拖了4天。

這樣的銷毀是否適當?目前仍未有明確說明。




●「絕對不會還你」的處罰心態失控?

中村律師指出:「可以看出調查機關有一種『絕對不會還你』的強烈意志。」

警方當時提交的意見書中,甚至寫有「性格急躁傲慢」「有再犯可能」「缺乏悔意」
等否定人格的內容。


是否正是這種「異常的處罰情緒」累積,導致了此次事件?

為何最重要的一把槍會被銷毀?經過了什麼程序?
池上與律師將透過資訊公開等方式,持續追查真相。





轉推數很高,應該算今日熱議了

看了會生氣的那種



感覺就是在欺負人




http://i.imgur.com/G5ACCqT.jpg
http://i.imgur.com/EGOJeKs.jpg
[圖]
 
[圖]




--
「胡鐵花,我希望你以後知道,世上的女孩子,
  並不是每個都像高亞男那麼好對付的,你覺得高亞男好對付,只因為她喜歡你。」

「不錯,從今以後,我再不敢說我會對付女人了,
  我現在簡直恨不得跪在高亞男面前,去嗅她的腳。」
                                                        《楚留香傳奇‧大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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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BOYS 2026-04-26 1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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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1234: 太扯1F 04/26 10:07
arrenwu: 「依法銷毀」這個我有點興趣  官司沒打完就能銷毀的法條2F 04/26 10:08
arrenwu: 是啥啊? 設計上感覺就不合理
sistar5566: 上繳還相信會有好下場哦 呵呵4F 04/26 10:08
qaz223gy: 媽的 真的是一群畜生5F 04/26 10:09
kurenaiz: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6F 04/26 10:09
kurenaiz: 熊的命也是命
abysszzz: 日本體系的顢頇真的很恐怖8F 04/26 10:09
Xpwa563704ju: 高層就是死不認錯阿,面子比較重要9F 04/26 10:09
qsx889: 日本體系更迂腐10F 04/26 10:09
SweetBreaker: 查無不法  公文會封存多少年呢11F 04/26 10:10
v9896678: 有什麼好意外的,能贏本來就是奇蹟,噁心一下算基操12F 04/26 10:10
chrisjohn214: 你就讓他嗎,讓他吃飽就不會再吃了13F 04/26 10:10
chrisjohn214: 我是說熊
qaz223gy: 根本還沒到銷毀那一步就把槍銷毀了    根本就是故意要銷15F 04/26 10:10
qaz223gy: 毀的 而且還是銷毀最重要的那一把 還說不是故意的
chocobell: 證物還能用這種理由銷毀哦 這公務員也太垃圾17F 04/26 10:10
v9896678: 然後沒想到銷毀槍會是什麼遺物,直接踩到雷區事情鬧大18F 04/26 10:11
v9896678: 。笑死
MrSherlock: 兔死狗烹20F 04/26 10:11
RoaringWolf: 大概是一審勝訴就開香檳,把槍銷毀了吧21F 04/26 10:11
spfy: 不管有沒有簽名同意 還沒官司還沒打完就銷毀 很猛欸22F 04/26 10:11
scott032: 符合影視劇中的日本司法機關23F 04/26 10:11
YSL7300032: 熊害不是又開始了,再搞啊24F 04/26 10:12
sistar5566: 遺物又怎樣 有比高官面子重要嗎25F 04/26 10:12
acidrain: 各國的檢警系統都差不多模樣26F 04/26 10:12
RoaringWolf: 動保團體還是快把熊領回家養吧,不要出來害人27F 04/26 10:12
as3366700: 很日本28F 04/26 10:12
room1301: 獵人還是放給這些官員自己煩惱怎麼處理熊吧29F 04/26 10:13
v9896678: 說真的,要不是這案件沒什麼偽造證物或是強迫認罪的餘30F 04/26 10:13
v9896678: 地,手法87%只會更噁心
kaj1983: 這是中國公安對吧,笑死32F 04/26 10:13
ggway2800: 感覺就中間那個律師說的,訴訟到一半有了那種贏了也不33F 04/26 10:13
ggway2800: 給你好過的念頭就銷毀了
caryamdtom: 為什麼還在走法律途徑就銷毀啊...你們認真的嗎?35F 04/26 10:13
rochiou28: 好慘36F 04/26 10:13
room1301: 冒著生命危險幫這幫人賣命幹嘛呢37F 04/26 10:13
s9018124: 就算不談這是遺物 這也是案件證據 就這樣銷毀根本有鬼38F 04/26 10:13
shinobunodok: 這要是柯南 已經是新的案件動機39F 04/26 10:14
Lupin97: 扣押證物原來還可以讓辦案的自押自毀噢,好垃圾的處理方40F 04/26 10:14
Lupin97: 式
kaj1983: 日本官僚噁心程度沒有下限的42F 04/26 10:14
acidrain: 過了一百年才知道還在封建時代43F 04/26 10:14
sistar5566: 建議上繳 相信司法 靜候調查 <=相信這些就是腦袋有洞44F 04/26 10:14
CrossroadMEI: 把公安都丟到棕熊出沒的深山上活著出來就原諒你們45F 04/26 10:15
whosu: 好扯46F 04/26 10:15
Ttei: 站在官員那邊想的話當然是要讓你痛苦萬分啊 小老百姓還敢違47F 04/26 10:15
Ttei: 抗我啊
killloli: 全世界都差不多白爛笑死49F 04/26 10:15
RINPE: 很日本50F 04/26 10:15
cactus44: 搞到民眾不信司法就是這群人51F 04/26 10:16
Heisenberg29: 今年秋冬的日本有好戲看了,獵人本來就很不爽了,52F 04/26 10:16
Heisenberg29: 不相信他們今年還肯乖乖幹髒活累活還倒貼錢
mabilife: 就算你打贏官司了還是要侮辱你的意思 有夠垃圾……54F 04/26 10:16
lolic: 應該是發現官司要打輸了洩憤銷毀吧zzz55F 04/26 10:16
laugh8562: 日本不意外啊56F 04/26 10:16
mabilife: 最近又有熊目擊情報了 不用等秋冬57F 04/26 10:17
info1994: 你搞他 他就用公權力搞你58F 04/26 10:17
room1301: 而且最慘的是,獵人不幫忙獵熊,最有可能影響的不是官僚59F 04/26 10:17
e3633577: 直接讓熊多吃一點就好了60F 04/26 10:18
room1301: 不是那些把熊當可愛動物的,而是當地的民眾61F 04/26 10:18
as920909: 影視中的警察頂多無能 這比較像是目無王法62F 04/26 10:18
info1994: 那些昭和老害真的比台灣還扯63F 04/26 10:18
CactusFlower: 日本官僚起來真的讓人頭很痛 什麼狗屁處理方式= =64F 04/26 10:19
stu31305: 人類...應該說○官深不見底的惡意...65F 04/26 10:19
idatenjump: 太慘了,要是我最愛的東西在這狀況被消失,那痛苦沒66F 04/26 10:19
idatenjump: 人能理解啊
idatenjump: 現在只能永支獵人罷工了
starsheep013: 應該是早就銷毀了,怕被抓包才一直凹官司吧69F 04/26 10:19
as920909: 接下來要看哪個基層背鍋上吊阿 呵呵70F 04/26 10:19
octopus4406: 到底有什麼毛病啊71F 04/26 10:19
as920909: 再來一句死者為大 不要再罵跟再查了72F 04/26 10:20
sistar5566: 官:一把破槍害老子寫報告 搞爛它永除後患73F 04/26 10:20
CowBaoGan: 看起來全世界的警檢都差不多這幅德行 美日台半斤八兩74F 04/26 10:20
kinuhata: 獵人真的不用再幫這些廢物做事了,熊害讓他們自己承擔75F 04/26 10:21
kinuhata: 吧
AdmiralAdudu: 很難不會覺得是故意的 或是出包後硬要掩飾77F 04/26 10:21
Kowdan: 公安在劇情中都是噁心角色,現實也是很噁78F 04/26 10:22
CowBaoGan: 對老百姓重拳出擊 對權貴就唯唯諾諾79F 04/26 10:22
Kowdan: 果然叫公安的都是噁心東西80F 04/26 10:22
spawnsnight: 阿熊請把這些白痴官員……81F 04/26 10:22
jio846: 窮鄉僻壤+官僚 人類文明能想出最糟的組合之一82F 04/26 10:22
shinshu278: 大概以為獵人不會贏所以早就銷毀了吧83F 04/26 10:24
shinshu278: 有夠噁心的東西
LaAc: 怎麼可能自殺 他們應該整個警署都覺得是小事吧85F 04/26 10:24
anpinjou: 就認為區區老百姓怎麼敢跟官鬥86F 04/26 10:25
a22880897: 輸了也要噁心你一把87F 04/26 10:25
sistar5566: 官:該動用國家媒體撻伐獵人協會了吧 嘻嘻88F 04/26 10:25
jonh0805: 大概從一開始就沒想過會敗訴89F 04/26 10:25
sistar5566: 沒槍不會用手喔 反正官最贏就好90F 04/26 10:26
fatdoghusky: 這就是日本的檢警阿 如果你是被冤旺的走進程序會很91F 04/26 10:26
fatdoghusky: 痛苦
outsmart33: 噁心93F 04/26 10:26
frozenstar: 這種不公又無能為力的事情看了只會更生氣而已94F 04/26 10:26
allanbrook: 真的很垃圾95F 04/26 10:27
probsk: 法匠不分國界96F 04/26 10:27
shintz: 日本的警察是無能,公安機關才真的目無王法97F 04/26 10:27
scotttomlee: 這公安真的很爛,連道歉和交還都要委託警方代理98F 04/26 10:27
Yoimiya: 日本不意外99F 04/26 10:27
endlesswalk: 還以為最高法院翻盤終於可喜可賀,居然東西已經被銷100F 04/26 10:28
endlesswalk: 毀了......
lc85301: 安室出來面對102F 04/26 10:28
CYL009: 原來本人沒答應但有答應銷毀槍枝啊WWW103F 04/26 10:29
ryoma1: 檢警說你同意就是同意,在那叫什麼?104F 04/26 10:29
furret: 獵友會:讓北海道官與民感受棕熊的痛苦105F 04/26 10:29
WLR: 故意搞他的吧,其他案子的證物會銷毀嗎?106F 04/26 10:29
CYL009: 日劇都不敢演這段竟然發生惹107F 04/26 10:29
www115ui8: 檢察署大概要負責賠償了108F 04/26 10:30
hatephubbing: 什麼爛國家爛政府109F 04/26 10:30
furret: 棕熊:食物在叫甚麼 不要被我遇到110F 04/26 10:30
believefate: 日本很黑又官僚好嘛 什麼日劇演得多正義都是假的111F 04/26 10:31
Haqua: ...WTF112F 04/26 10:31
believefate: 二戰的時候日本政府搞沖繩人也是死不道歉113F 04/26 10:32
CowBaoGan: 現實應該已經沒有人信司法正義這種蠢事了吧114F 04/26 10:32
teddy12114: 不會有人覺得日本官方會給這種妄想挑戰公權力的人好115F 04/26 10:33
teddy12114: 果子吃吧?
tttt0204: 從來都是白牌流氓117F 04/26 10:33
CowBaoGan: 一群只會保護壞人和權貴的蓋世太保118F 04/26 10:33
bamama56: 這不用柯南 放到誰身上都可能是新殺機了119F 04/26 10:34
truegod000: 丟臉轉生氣 直接弄你120F 04/26 10:34
student0tsai: 日本司法官僚的顢頇是很出名的121F 04/26 10:34
truegod000: 真的是權力的傲慢122F 04/26 10:35
ITMazoku: 既視感……123F 04/26 10:36
naya7415963: 為什麼官司還沒打完能銷毀證物?124F 04/26 10:37
a122771723: 太過分了那是朋友的遺物125F 04/26 10:38
scotttomlee: 看之後柯南會不會拿這動機當設定(× 126F 04/26 10:38
naya7415963: 該道歉的人一個也沒出席,那些垃圾啥時才會死光127F 04/26 10:39
uco330: 雖然贏了但是沒有贏128F 04/26 10:39
nekomo: 這感覺真的太過分了 故意噁心人呢 那是好友的遺物耶..129F 04/26 10:39
marlonlai: 真是荒謬 難怪人家會覺得你是還不出來才歹戲拖棚130F 04/26 10:39
believefate: 就故意不還的啊 官司打贏又怎樣 我檢調就是要弄你131F 04/26 10:40
scotttomlee: 貝克街的諾亞是對的 (真的越年長會越認同東方師匠132F 04/26 10:40
scotttomlee: 之前柯南獨眼電影公安做法那麼噁心果然還是有漂白過
trashBF: 吵成這樣,怎麼覺得這把槍可能有點問題在134F 04/26 10:42
Ttei: 學中國發動漢獻帝啊135F 04/26 10:43
poke001: 不是 官司沒打完是依哪條法銷毀= =136F 04/26 10:44
j55888819: 法律人就是社會亂源 成天製造社會問題137F 04/26 10:45
danie372003: 如果是真的,那日本公家機關也沒好到哪去138F 04/26 10:46
OsakaLife: 就說了 日本警察沒了柯南就一無是處139F 04/26 10:46
dces6107: 打下去,讓那些高層都丟帽子140F 04/26 10:46
GGINDOWBOW: 有夠日本141F 04/26 10:46
NozoxEli: 有問題也不能直接銷毀吧,那東西是證物而且還在跑訴訟142F 04/26 10:46
poke001: 這個反告警察能不能讓他們來個天搖地動143F 04/26 10:47
The4sakenOne: 看到不是只有我們我就放心了144F 04/26 10:47
poke001: 到底甚麼法律可以"依法"在訴訟期間銷毀證物的 合法滅證阿145F 04/26 10:48
cuzuto: 好垃圾146F 04/26 10:49
LonyIce: 看來全世界的司法都一樣(?147F 04/26 10:49
lovevul3s06: 幸好台灣檢調不會有這種行為148F 04/26 10:51
poke001: 台灣警察弄丟證物記得是會被告的 日本我就不知道了149F 04/26 10:53
scotttomlee: 台灣至少還有機會國賠,然後在野會用新聞壓力150F 04/26 10:54
shigurew: 我還以為是,結果是日本啊151F 04/26 10:54
maple2378: 證物在訴訟期間要怎麼銷毀?太離譜了吧152F 04/26 10:55
maple2378: 槍裡是夾了縣知事的不倫照是不是
scotttomlee: 北海道這個至少沒看到傾全力照三餐打的,雖然也可能154F 04/26 10:57
scotttomlee: 日本政黨是很明白司法軍警獨立攻擊也沒用
westgatepark: 搞不好「遺失」了而不是真的被銷毀156F 04/26 10:57
lcw33242976: 哪條法律能在訴訟過程中消滅證據157F 04/26 10:58
lcw33242976: 唬爛的吧
westgatepark: 那把槍本身有任何問題都應該是官司打完才處理159F 04/26 10:58
westgatepark: 我是懷疑可能有人拿去偷賣了
willieSin: 看來日車是對的,檢方跟法官早就認定你有罪,早已判刑161F 04/26 10:58
willieSin: 並執行完畢,只是沒想到被與論逼的繼續上訴到翻盤
MaxMillian: 繼續告 看來還能有戲163F 04/26 11:00
ab4daa: 笑死164F 04/26 11:01
westgatepark: 因為如果是先認定獵人打不贏 那應該全部都銷毀 警察165F 04/26 11:01
westgatepark: 也不會知道哪一把是遺物才對
Samurai: 司法系統就是這樣,全世界都一樣,規矩是給老百姓遵守的167F 04/26 11:01
v21638245: 牛跟鍵盤也沒有還阿168F 04/26 11:01
kusotoripeko: 笑死,難怪搞事的缺席,大概弄丟了169F 04/26 11:01
kskg: 現在大概在某個黑道手上吧?170F 04/26 11:02
CowBaoGan: 想要正義 先問問自己口袋有多深吧(x171F 04/26 11:02
Samurai: 過程有錯誤,深表遺憾,嘻嘻172F 04/26 11:02
kusotoripeko: 覺得穩迎要銷毀應該也是整批才對173F 04/26 11:02
westgatepark: 所以我認為是保管中遺失 怕扛責任就說銷毀了174F 04/26 11:02
CowBaoGan: 米國蘿莉島那群人有被罰嗎175F 04/26 11:02
kusotoripeko: 萬一那把特別精良,甚至不是被銷毀176F 04/26 11:03
westgatepark: 美國那個好幾個人都被抓了 去更新資訊吧177F 04/26 11:03
sistar5566: 查無不法 沒有畫面 謝謝指教 下次一定 該死賤民:)178F 04/26 11:03
bill03027: 這真的好誇張…..179F 04/26 11:03
kusotoripeko: 想申請弄把新的大概也是長期抗戰180F 04/26 11:03
trhrh: 保管中遺失要扛責?講說銷毀就不用或比較少?181F 04/26 11:03
poke001: 搞不好把槍是古董之類有收藏價值 已經賣給買家了當然算銷182F 04/26 11:04
kusotoripeko: 搞不好年紀也等不到那天183F 04/26 11:04
poke001: 毀184F 04/26 11:04
Samurai: 不可能保管中遺失,就司法系統搞你,不然你想怎樣呵呵185F 04/26 11:04
allen886886: 大概是肯定會贏想要處罰人的靠勢心態吧186F 04/26 11:05
poke001: 應該是真的說遺失要有人扛 用銷毀來甩鍋 不過這更扯187F 04/26 11:05
poke001: 當然如果是故意要搞當事人心態也是一種可能
westgatepark: 先不看情感價值的部分 4把槍只少一把 說是依法程序189F 04/26 11:06
westgatepark: 不是很怪嗎 真的照他們說的「依法」應該沒收的全部
westgatepark: 處理 被偷去賣可能性最大 然後不想扛責任只好說銷毀
westgatepark: 了
woifeiwen: 幸好臺灣司法公正嚴明 好安心193F 04/26 11:09
aa9012: 笑死 果然是日本鬼子194F 04/26 11:09
scotttomlee: 問題是公安是片面說獵人同意銷毀才銷毀,所以應該不195F 04/26 11:10
scotttomlee: 是擅自銷毀無責,而是卸責給獵人
game721006: 法治國家(笑197F 04/26 11:12
kent00216: 可以放推了 獵人真的別管了198F 04/26 11:12
crisis7287: 一審是獵人贏喔 怎麼有人解讀成警察贏???199F 04/26 11:12
RabbitHorse: 在這種風氣下定罪率99%還有人說很正常200F 04/26 11:13
bigbeat: 找碴啊 日本人真會玩201F 04/26 11:13
pauljet: 這個叫做官威啦 東亞文化 關法律啥事202F 04/26 11:14
belucky: 日本體系感覺更扯  果然沒有最爛只有更爛203F 04/26 11:14
uohZemllac: 唉 我猜最後也是一直裝死到老爺爺去世 然後無疾而終204F 04/26 11:14
sk3s: 他們的檢調也是很扯205F 04/26 11:14
Atima: 超級日本人會幹的事情206F 04/26 11:14
Atima: 但我只能說不是日本會這樣幹而已
pauljet: 你說不合法 賠你點錢 官威無價208F 04/26 11:15
Atima: 別忘了某人的鍵盤209F 04/26 11:15
allmygod: 真的是夠傲慢 還沒判決完就銷毀別人東西210F 04/26 11:15
belucky: 果然權力之下只有傲慢阿211F 04/26 11:15
Samurai: 全世界都是這樣玩的,先沒收罰你,不爽去打行政訴訟,曠212F 04/26 11:17
Samurai: 日廢時,僥倖打贏了,不好意思過程出了點意外,東西沒了
Samurai: ,真遺憾呵呵
domy1234: 你看對岸炸過法院也槍殺過法官,還不是那官老爺的鳥樣215F 04/26 11:18
domy1234: ,不過日本這樣玩一輪改善幅度應該比較大
antinua: 全國獵人都應該罷工指責這種行為217F 04/26 11:18
belucky: 支持獵人繼續追真相   不是躲起來不面對就能贏   民事官218F 04/26 11:19
belucky: 司繼續跟他打  打到他煩  打到他道歉!
Samurai: 有上新聞有關注度的都敢這樣搞,就知道司法平常骯髒事更220F 04/26 11:19
Samurai: 多
namepurple: 笑死,明明在討論日本公安話題有些人一直崩潰提台灣耶222F 04/26 11:19
yu800910: 而且那不是重要的證物嗎?那外界也可以合理懷疑,警察是223F 04/26 11:19
yu800910: 不是以前也暗中幫助加害者銷毀不利於他的證物
adwn: 民主國家控告國家機器都這麼難了,獨裁國家是想都不用想225F 04/26 11:20
laechan: 這可以再提告了吧公務員違法了吧?226F 04/26 11:21
holybless: 你爸爹當年只不過給我一塊爛餅 大不了我還你一百倍227F 04/26 11:21
Samurai: 可以告,但就罰款了事,老百姓要花大量時間金錢跟政府周228F 04/26 11:23
Samurai: 旋,律師都會跟你說不划算
mkcg5825: 噁心230F 04/26 11:24
RandyOrlando: 故意搞你啊231F 04/26 11:28
a1379: 日本檢警不意外啊 定罪率99%的國家232F 04/26 11:29
a1379: 只要起訴就想辦法噁心你到有罪為止
mc3308321: 從有權勢的人耍官威,到獵人背負莫須有責任,再到關鍵234F 04/26 11:30
mc3308321: 證據的獵槍莫名失蹤。看來比熊還可怕的東西藏在制度裡
mc3308321: 面
kayliu945: 不用去查237F 04/26 11:30
Sechslee: 日本警察也是神人組織238F 04/26 11:31
xxxu: 查無不法☺239F 04/26 11:32
k798976869: 所以日本人愛開會啊 都是開會照規定的 責任分攤240F 04/26 11:34
SomiSomiNo1: 真的垃圾欸241F 04/26 11:36
TohmaMiyuki: 畜牲稅金小偷242F 04/26 11:37
skhten: 幹真的是機八的要死243F 04/26 11:38
koumoushou: 他們就打從心裡看不起獵人吧244F 04/26 11:39
twic: 可憐國家 難怪幣值一直貶245F 04/26 11:39
fgjd125hg: 檢察官:一切合法,怎麼樣246F 04/26 11:40
mushrimp5466: 證物都能銷毀 厲害了247F 04/26 11:41
jack90352: 真的可悲,你們去找阿席莉帕幫忙獵熊吧248F 04/26 11:41
Peurintesa: 日本也會出現神奇的本人被同意喔 這是最噁心的吧249F 04/26 11:43
Retangle: 日本公安跟警察完全是不同東250F 04/26 11:43
Night: 遺失勒 槍枝能隨便遺失不鬧大?分明就故意毀損251F 04/26 11:44
azc3144: 日本公安符合日輕給的形象 不意外 真的是反派252F 04/26 11:44
YaKiSaBa: 什麼垃圾人阿...253F 04/26 11:45
Samurai: 下一步就是搞事的人還會升官,呵呵254F 04/26 11:46
Kapenza: 人比熊還要可怕 如果不是去年熊害爆發他們還會繼續這樣幹255F 04/26 11:47
fish10606: 爛透了256F 04/26 11:47
BoatLord: 其心可議,就是故意要搞人257F 04/26 11:47
banana190: 還是放熊到處跑好了258F 04/26 11:48
Retangle: 今年熊預計只會更多 看政府什麼時候要去下跪259F 04/26 11:49
GIGAADSL: 所以日本的律政劇特別紅,公檢法一片廢物260F 04/26 11:49
kureijiollie: 蛤 那還打屁官司啊261F 04/26 11:50
GIGAADSL: 要不是日本民風良善,早就治安炸裂了262F 04/26 11:50
Cuchulainn: ㄏㄏ 還吹日本人的sop啊263F 04/26 11:51
Kapenza: 公安說銷毀是真隨便銷毀?不是誰拿去"用過"才不得不銷毀?264F 04/26 11:52
k078787878: 幫高調265F 04/26 11:53
Kapenza: 你讓公安沒臉 搞不好哪宗懸案的凶器就會是你的槍了266F 04/26 11:55
ACGUYKING: 算是日本法律的一種傲慢嗎?267F 04/26 11:58
fouto: 歡迎來到日本wwwww268F 04/26 11:59
NiMaDerB: 日本腦殘官僚體系不意外269F 04/26 11:59
shoederl: 堅守自己的靈魂做正確的爭取,結果就是被檢方寫上:「性270F 04/26 12:00
shoederl: 格急躁傲慢」「有再犯可能」「缺乏悔意」嗎
Centauro: 可憐哪 通通被咬死算了272F 04/26 12:00
fizzez951: 台灣也沒資格說日本 法律體系就是爛到無可救藥273F 04/26 12:02
danielqwop: 這不是證物嗎?是誰用的?274F 04/26 12:02
k798976869: 就不要像台灣一樣 證物的毒品 被偷出去賣XD275F 04/26 12:03
k798976869: 只好寫個銷毀
Segal: 他們檢警體系起訴勝率太高了,導致連行政訴訟都覺得穩贏277F 04/26 12:04
Segal: 從而直接當自己終審。一旦翻車就會這樣,沒死人都算還好了
ALDNOAH5566: 封存30年當沒事279F 04/26 12:06
Haruna1998: 不必去查!280F 04/26 12:11
MyPetTankDie: 陰謀一點說不定槍枝是「遺失(?)」,畢竟我們也很281F 04/26 12:12
MyPetTankDie: 多次了
shadow0326: 是弄丟了吧283F 04/26 12:14
MyPetTankDie: 更陰謀一點如果是因為這樣繼續訴訟那樣浪費這麼多年284F 04/26 12:15
MyPetTankDie: 還真的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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